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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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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二篇】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生产过程中突发液氨泄漏安全事故的处理。

1.人员组成

事故应急处理由公司领导、行政部经理、部门主管、当班班长和当班员工组成。

2.主要职责

公司领导:

(1)指挥事故应急处理,确定在场员工每人职责,担负营救、抢修

(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3)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4)必要时,向119报警请求应急救援,并协助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其它重大应急救援。

行政部经理:

负责对外联系,维持秩序,交通后勤保障服务等事项。

部门主管:

(1)协助公司领导工作。

(2)企业领导不在时,代行公司领导职责。

当班班长:

(1)事故发生后,查明原因,控制事故的扩大及处理可处理的事项。

(2)迅速向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报告;接受公司领导指令,服从分配、积极负责、不得逃避。

事故处理方案

(一)、氨压缩机发生漏氨事故

1.氨压缩机发生漏氨事故后,先切断压缩机电源,马上关闭排气阀,吸气阀;如正在加油,应及时关闭加油阀。

2.应将机房运行的机器全部停止,操作人员发现压缩机漏氨时立即停机并根据自己所处位置,在关闭事故机时顺便将就近运行的机器断电。

3.迅速开启氨压缩机机房所有的事故排风扇。

4.在处理事故时,用水管喷浇漏氨部位,使氨与水溶解,但要注意电动机的防水保护。

(二)、压力容器漏氨事故

处理此类事故,原则是首先采取控制,使事故不再扩大,然后采取措施将事故容器与系统断开,关闭设备所有阀门,漏氨严重不能贴近设备时要采取关闭与该设备相联接串通的其它设备阀门,用水淋浇漏氨部位,容器里氨液及时排空处理。属于此类设备有:冷凝器、高压贮液桶、中冷、排液桶、集油器、放空气器、低压循环桶等。

冷凝器漏氨:

冷凝器漏氨后,如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迅速关闭高压桶均压阀和混合气体阀;关闭辅助贮液器进气、进液、排气等与冷凝器相关联的阀门;然后关闭冷凝器的进气阀、出液阀。工艺允许时可以对事故冷凝器进行减压。

高压贮液桶漏氨:

压容器相联的阀门进行减压、排液、尽量减少氨液外泄损失,当高压贮液桶压力与低压压力一致时,应及时关闭减压排液阀门。

中间冷却器漏氨:

中间冷却器漏氨后,当压缩机处于运行状态,应立即切断该机电源,关闭压缩机的一级排气阀、二级吸气阀及与其它设备相通的阀门,同时开启排液阀向排液捅进行排液。

低压循环桶漏氨:

低压循环桶漏氨后,当系统压缩机处于运行中,应立即切断压缩机电源,关闭压缩机吸气阀,同时关闭低压循环桶的进气、出气、均液、放油及其它关联阀门,开启氨泵将低压循环桶内的氨液送至库房蒸发器内,待低压循环桶内无液后关闭氨泵进液阀。

排液桶漏氨:

排液桶漏氨(在冲霜、加压、排液、放油工作中)时,应立即关闭排液桶的所有与其它设备相连阀门,根据排液桶的液位多少进行处理。如液量较少,开启减压阀进行减压;如液量较多时,应尽快将桶内液体排空,减少氨的外泄量。

集油器漏氨:

集油器漏氨时,或在放油过程中,都应立即关闭集油器的进油和减压阀。

放空气器漏氨:

放空气器漏氨,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进气阀、供液阀、回流阀、减压阀。

设备玻璃管破裂、油位指示器漏氨:

设备玻璃管破裂、油位指示器漏氨液时,当上、下侧弹子失灵,应立即关闭批示器上、下侧的弹子角阀,尽早控制住氨液大量外泄。

(三)、管道漏氨

如发现管道漏氨后,应迅速关闭事故管道两边最近的控制阀门,切断氨液的来源。并采取临时打管卡的办法,封堵漏口和裂纹,然后对事故部位抽空。

氨的特性

氨又称氨气(液氨),分子式为nh3,无色透明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具有毒性。在标准状态下,其密度为0.771kg/m3,常压下的沸点为-33.41℃,临界温度为132.5℃,临界压力为11.48mpa。在常温常压下1体积水能溶解900体积氨,溶有氨的水溶液称为氨水,呈弱酸性。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能形成爆鸣性气体,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下限为15.7%,爆炸上限为27.4%,引燃温度为651℃。

氨的危害

氨挥发性大,刺激性强烈。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氨可造成溶解性组织坏死。轻度中毒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因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究迫、谵妄、昏迷、休克等。皮肤接触液氨会引起化学性灼伤,使皮肤生疮糜烂。液氨溅入眼内可引起冻伤、冻僵,并变为苍白色。

“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是: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库房温度;要尽量降低冷凝压力(表压最高不超过1.5mpa);要充分发挥制冷设备的制冷效率,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是:勤看仪表;勤查看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进出货情况。

3.“四及时”是: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确保本工程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市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很好地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制定本监理应急预案。

二、 预案启动条件:

本工程现场发生由于机械设备或安全设施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时,本监理应急预案启动。

三、 监理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四、 监理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抢救

总监和安全员到现场,并立即指令施工单位启动施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到位,并立即投入抢救。抢救包括现场搜救、急救、送受伤人员到就近医院救治。如果是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被困人员抢救。项目总监和安全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如事故发生时没有监理人员在场,根据各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安全员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

(二)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通知有关人员、组织现场抢救的同时,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所有现场施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并安排专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确保事故现场不被人为破坏。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督促总包施工单位及时、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总包施工单位不能及时上报,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在通知总监后,由项目总监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四)稳定人员

采取必要措施,稳定发生事故作业班组相关人员、专职安全员、有可能负有责任的人员,保证以上人员留在工地,以便调查组调查取证。

(五)配合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各相关监理人员如实汇报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发生期间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内业工程师如实提供调查组需要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接受调查的同时,及时根据现场监理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向联合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监理单位在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

(七)安全整改方案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等,认真编制整改方案。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整改方案,同意后上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批准。

(八)督促落实整改

安全整改方案经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对整改事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在整改报告签署意见,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九)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政府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相关责任监理人员除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要对相关责任监理人员进行处罚,以示安全监理责任的重大。

(十)全面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在分析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公司范围的现场会,就本次事故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司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感,督促监理人员加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理上一个新台阶。

五、 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不启动本预案,或事故发生(现场无监理人员)后,总监/安全员/相关监理人员在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不立即赶到施工现场、不立即启动本预案,除承担政府调查组作出的处罚意见和责任外,公司还将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

六、 本监理应急预案在成都市配套投资建设“两场一站一所”二期

工程(东较场项目)整个施工期间有效。

一、 指导思想

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中毒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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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五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预防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l、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发展。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l、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l、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l、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中心学校;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

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l、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少年保护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校外

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

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

买保险。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中心学校,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六篇】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x)、区安监局(值班电话:x)。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898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七篇】

施工电梯是近些年随建筑施工发展而逐渐完善的施工机械,因目前种类较多尚没定型,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常常发生事故。

项目部针对以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编制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保证能够迅速做出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组长:孙以新。

副组长:蔡林、杨玉明、吴志方。

成员:杨发全、郭强、林国雄、陈文阳、谢谦、唐天庆、张晓青、袁华玖。

组长:杨发全。

成员:唐天庆、谢谦。

主要任务: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

组长:陈文阳。

成员:保安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

组长:林国雄。

成员:保安成员。

主要任务: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等。

组长:张晓青。

成员:陈建成。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组长:袁华玖。

成员:张显健、张晓青。

主要任务;指挥人员抢救伤员或物资等,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必要处理,电工负责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

1.全体成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

2.认真学习和熟练执行应急程序.。

3.服从上级指挥调动.。

4.改造和检查应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及质量.。

5.组织队员搞好模拟演练.。

6.参加本范围的各种抢险救护.。

3.应急行动程序通则。

应急小组成员应牢记分工,按小组行动.。

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各就各位.。

通信组负责接听事故汇报,并负责通知所有应急小组成员.。

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如下:

负责人:杨发全。

联系电话:13662292843。

重大事故:

负责人:蔡林。

联系电话:13802707370。

紧急医疗电话。

(1)、加强协调配合。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严格督促各作业层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加强协调。

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

(3)、搞好安全防护工作。在高空吊装作业范围内,设置吊装禁区,禁区内加设两层防护网,禁区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车辆驾驶员禁止违章开车。

(4)、发生紧急情况后,由值班领导紧急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小组组长紧急召集本小组成员带上必要的抢救工具、设备赶到出事地点。

(5)、若出现触带电事故,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现场医疗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

(6)、若出现高空坠物伤人、机械伤人或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视伤者的受伤程度,对其进行简单的现场包扎止血后,立即派车将伤者送附近医院救治,同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7)、若设备刹车失灵,领导小组应立即疏散线路范围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现场存放的材料对线路进行适当的封堵。

(8)、施工电梯倾倒,领导小组应立即疏通道路,对伤者进行现场紧急包扎后,立即将伤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然后与深圳市技术监督局联系,对设备进行抢修后并进行技术鉴定,达标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预案也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八篇】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八、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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