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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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督促工作落实
1、每年年初,审定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督促明确任务,制定推进措施。
2、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及时协调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对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开展有关情况进行把关,并到会指导。
4、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督促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扎实开展党内重大主题活动。
二、加强工作指导
5、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6、围绕解决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指导。
7、注重抓好分管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先进典型培育工作。
8、每年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讲党课。
三、强化联系沟通
9、围绕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每年都要与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10、对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按照分工参加指导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
11、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二篇】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局全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三)抓好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纪委有关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1.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推进源头治理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结合国资工作实际,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2.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加强对“五项权力”监督制约。
3.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五德”教育,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制度,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
(六)严格检查督促
1.主要负责人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
2.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七)做好带头示范
1.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2.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
二、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黄恒山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精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警示教育会议、讲授党课、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主持召开国资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6.对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领导、支持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
7.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问题。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0.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责任情况。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共性责任清单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4.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报告,支持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
5.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
黄立新 主任 主持营运中心全面工作 作为班长,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求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负总责。
黄恒山 党组书记 对分管的营运股、处置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是负责好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维修、租赁费的收取和资产处置等领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李俊敏 副主任 对分管的办公室、城投公司、宜诚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是对办公室、安全生产、房屋拆迁、融资等领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四篇】
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林草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具体落实以下11方面共同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北对承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协助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落实工作机制,优化督办流程,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3.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决定、支持书记开展工作,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抓好分管部门党内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5.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深入分管部门讲党课。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结合分管工作,按程序、负责任地向局里推荐优秀干部。
7.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8.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
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着力精文减会、厉行勤俭节约。
10.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11.结合工作分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五篇】
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纪委委员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1.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十九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要求,推动全村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着力强化政治引领,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4.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1月底,向镇党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5.督促支部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工作。
6.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压实责任。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组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推进党建规范化制度化。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8.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9.党支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实行“三务公开”,推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10.加强党规党章党纪学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组织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1.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村党支书记褚有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村党支书记对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第一责任,对村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的各项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
2.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执行。
3.组织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事项亲自安排部署。
4.抓好队伍建设,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5.加强党员管理,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对党员进行思想意识形态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服务群众意识。
6.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亲自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7.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努力解决整改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事项有着落。
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保持清正廉洁。
9.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三、村委会主任咸家庆同志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主动认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及时召开村委会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传达部署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任务。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事项亲自安排部署。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4.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通过召开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巡视巡察中需要整改的工作,同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的各类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于自身建设的全过程。
6.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主动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内统一和班子团结。
7.严格遵守《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行为准则,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做人。
8.在工作中,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群众关切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真正利于发展、惠及村民。
9.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工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四、村党支副书记吕忠林同志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协助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负责组 织、纪检、宣传、以及群众团体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做好党组织的统计工作。3、了解党内外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4、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纪 党规的自觉性。5、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6、加强国防意识,做好征兵工作和民兵训练工作。
7、协调群团组织的关系。
五.村党支部委员于素芬同志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对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对村党支部主题责任清单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到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2、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分管责任。
3、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的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链接自律各项规定,教育亲属和身边人,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租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4、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学习和传达楼市中央和上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于自身建设的全过程。
5、在工作中,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开展工作调研,主动对接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6、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主动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内统一和班子团结。
7、纪检委员协助村党总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村党总支成员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任务分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重大实行报告的监督。加强对各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等情况的监督。
六.村党支部纪检监督责任清单
1.协助村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检查。
2.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工作的要求。
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对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谈话。
4.认真落实上级部署,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村内生产生活环境。
6.从抓队伍建设角度履行监督责任、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
7.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高群众共同奋斗的思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