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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文学作文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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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第一篇】

我爱五彩缤纷的生活,那是因为知识为我插上了一对想象的翅膀,文学给我装上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使我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人生充满了往。

我爱文学,在我眼中,文学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物。它像一首小诗,清新、隽永;又像一股清泉,流淌着纯真和甜美。刚懂事时,就开始爱上了文学,直到现在,还痴迷着它。曾有多少次,我驾着想象的小舟荡漾在文学的海洋里!

文学带我走过了白雪飘飘的北国,领略了花江柳绿的南疆。文学让我领悟到做人就应该诚实而高尚。紧握着文学的手,生活是那样多彩,生命充满了力量。

我爱文学,她是我生命的.动脉,她的美丽给我以无穷的精神享受。如果把文学比作海,那我就是她怀抱中的一滴小水滴,是大海给了我生命;如果把文学比作一列火车,那我就是其中的一小节车厢,是火车头给了我正确的前进方向;如果把文学比作阳光,那我就是一棵沐浴着阳光,茁壮成长的小苗,满载希望,生机勃勃……

文学是我的一对翅膀,我飞起来,翱翔在蓝天上,纵游世界的美好山河;文学是我的一双眼睛,我要带着它博览世界之神奇。

我爱文学,爱它那神奇的力量,爱他那隽永的容貌,更爱它与众不同的魅力!

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第二篇】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开阔。从上学认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余秋雨的散文。但我最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读就放不开手,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呼啸山庄》、《复活》这样的国外名著,也有《家》《平凡的世界》这样的中国名著,以及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既有神话小说的离奇又有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因此也让我爱不释手。《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和沙僧的忠厚老实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脑海中依然可以清晰的反映出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而感到惋惜。后来,有时间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使自己有一颗宽容博爱的心。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期的开始。当时只是完全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作者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也对当时的社会环境深有体悟,于是在一定程度上,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历史的长河中也留下了许多经典的小说给后人,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的读书,读一切好书。

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第三篇】

不知不觉,写作竟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用笔记录着生活的一点一滴。

有同学说,我的文字有一定的深度,某些文章或是诗有些看不懂,例如——《关机》。也有同学和老师说,我的文字太过深沉,读着我的文字,总会有一种凝重的感觉,甚至是紧张,这是一种在字里行间渗透的感觉。对于前者,我的回答是:其实我的文字并没有什么深度,如果就《关机》来说,这其中表现的.是一种由消极转变为积极的社会观。至于为什么会感知关于社会的一些问题,这和我的阅历有关。有人提醒过我,我只是一个15岁中学生,不应该太关心这类问题。虽言之有理,但对于一个写作的爱好者来说,我的文字完全可以涉及任何一个角落,包括那些不愿意被人提及的、摇摇欲坠的东西。因为,语言文学的力量,不可估量。

接下来,关于我的文字凝重,没错。我曾经觉得,凝重的文字似乎更成熟。事实证明,这只是表面现象。读之,貌似凝重,实则表面功夫。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将我点醒:你不觉得越是文学大家,文字越质朴吗?诚然,在他们的妙笔下,那些表面质朴的文字,其实蕴含着汩汩的、震撼人心的暖流。绚丽过后归于平静的返璞归真,才是真文学。

文学,那是一条河,不知深浅,奔流不息。能于河中击水的,只有那些文学大家;我也不期望能留下我的脚印,毕竟这也不容易。我只希望能借着文学,找回自己的真性情,让生活的每一天,都有滋有味。充斥着酸甜苦辣的生活,因为有文学,变得是那么的耐人寻味啊。

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第四篇】

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是诞生于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书名叫《狼国女王》的一本小说。

我喜欢这篇文学作品是因为四个原因:细节描写多而深刻,剧情精彩,也有动物的思想感情的叙述,也正是因为这种打破常规的写作方式令我十分喜爱这本书,并且这本书的词语运用也十分恰当。

这本书的主角,竟然是一只母狼,写狼的小说通常不都是公狼吗?为什么是一只母狼当上了狼王呢?当我翻开这本书时,一个小细节吸引住了我,狼王死了,母狼紫葡萄继位的时候,我就会想:线狼继位,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狼群是覆灭,还是繁荣?中间有没有公狼来挑战母狼王的权威……,我带着这几个未解的问题,饶有兴趣地读下去。

我读着读着就能发现许多问题,作者写出了狼的思想,狼的对话,狼的.行动等等,也让我间接发现了狼群团结合作的精神。

我把公狼和母狼做个比较:公狼力气大,有铁石心肠和铁的手腕,敢于迎战挑战者并毫不示弱;而母狼心思缜密,有计划,可力气比不过公狼,并且心地过于善良,有些不太适合当狼王。

但在《狼国女王》这本书中的母狼紫葡萄有思想,心思缜密,但也有铁石心肠和铁的手腕,行动能力强,有负责心,勇敢。紫葡萄的表现让我十分吃惊并感到不可思议,她同时拥有公狼和母狼的优点,可以说她是狼中的“女强人”。

一个动物小说家能把这部小说写得如此细腻,动作细节描绘得也很到位,让读者们感觉到主角的美好,发自内心喜欢这个女狼王,这就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作者还埋下伏笔给小读者们想象猜测的空间的写作手法,也让我喜欢不已。

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第五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墙上的云朵面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赵小建的小男孩,他因瓦斯泄漏失去了父亲,而他的母亲疯了,家庭条件不好,所以给自己的二叔当儿子。

谁知有一次,赵小建发烧,二叔竟然狠心把赵小建丢弃在了医院!

一路上,他遇见了黑头,为了不饿肚子,他们两个一起捡瓶子,无意间遇见了进宝(二叔的干儿子),要知道,世界这么大,遇见一个人是不容易的,因为他们命运相同,所以他们彼此相依为命。同时,他们一起帮老六(一个抢劫犯)干活,进宝在一次活动中,意外的被玻璃伤了腿,让进宝永远失去了他的双腿。

最后,因为他们在城里没有自己的家,无法安定下来,所以他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与家人团聚。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体现了生活中流浪儿的艰辛,书中的赵小建并没有因为命运的不公,而怨天尤人,他遇事冷静,自立,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前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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