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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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1
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以往换届选举工作实践,地方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和三十一项程序进行。
一、大会筹备阶段
第一次请示
(一)召开会议
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研究召开党委全委会有关事宜,研究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需准备材料: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二)召开全委会
酝酿讨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并表决通过。
(三)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一次请示报告,即全委会之后,起草并上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四)接到上级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批复后,即下发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部起草关于提名到各选举单位参选出席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报告;同级党委批复后,向各参选地区下发参选代表通知。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下发两个批复:(1)关于同意出席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2)关于同意出席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批复。
第二次请示
(五)提出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
(六)召开会研究确定“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七)会之后,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二次请示报告,即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注意事项: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第二次请示时,需提前就有关人事安排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八)召开会。接到上级党组织关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召开会
听取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最后一次全委会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
需准备材料:
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党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包括照片)、代表报到名册;
代表团的划分方案,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建议名单;
大会列席人员确定的原则和建议名单;
大会工作机构及任务、职责,负责人建议名单;
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及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说明;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简况
党代表大会和两个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
(九)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
审议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会后,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同时向列席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会议通知。
需准备材料: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二、预备会议阶段
(十)做好组织代表报到的有关工作(会务组)
(十一)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布置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的正副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需准备材料: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十二)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会议,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十三)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需准备材料: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会议主持词;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十四)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听取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需准备材料:选举产生出席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审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需准备材料:大会日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主持词。
三、正式会议阶段
(十六)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开幕式)
开幕式后,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向代表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需准备材料:党委工作报告;大会主持词;主席台座次表;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十七)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
(十八)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
(十九)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需准备的材料:纪委工作报告;会议主持词;主席台座次表;清点人数报告单。
(二十)各代表团召开会议,讨论纪委报告
(二十一)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汇报;通过“两委”报告决议(草案);听取关于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提名情况的说明;通过“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需准备材料: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十二)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宜。
需准备的材料:“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十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听取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选举办法;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需准备的材料: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十四)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正式选举)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
需准备的材料:各种报告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选举办法;主持词;选票。
(二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确定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集人和开会时间。
(二十六)召开党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通过“两委”报告决议(修改草案);党委主要领导致闭幕辞,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需准备材料:报告单;主持词;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修改草案);闭幕辞。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二十七)召开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
需准备材料:会议日程、选举办法、选票、主持词、各种报告单,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二十八)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需准备材料:日程、选举办法、选票、主持词、各种报告单,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二十九)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十)做好大会总结工作。
(三十一)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2
程序和步骤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请示——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确定候选人名单。
在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委员候选人提名,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等。
党支部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宣布支部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歌;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
党委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2、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3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精神,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订本程序。
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
(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召开(总)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换届的决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下届(总)支部委员名额及选举形式。
2、向上级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3、上级党委批准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即可着手筹备工作。
(1)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宣传。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总)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党委委员为7名,总支部委员为5名,支部委员为3名。
(3)酝酿候选人。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反复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正式提请党员大会审议前,党委或总支部委员会要先讨论通过。
(5)草拟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制定,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4、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总支、支部对筹备工作审议后,应由党组织负责同志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并同时呈报书面报告。其内容:下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预备名单酝酿、产生和构成情况;起草工作报告的情况、选举办法;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会议日程等。
5、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6、会务准备。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
7、布置会场。会场要求庄重。悬挂会标时,写明“中共***(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或“中共***局党员大会”。悬挂党旗时,党旗横向悬挂在主席台正中,投票箱要安放在主席台前醒目的地方。
二、召开党员大会
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歌。
2、致开幕词。
3、上级领导讲话。
4、上届(总)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应将工作报告誊写一式两份,一份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总)支部委员会文书档案。
5、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确认党员的选举权。根据党章的规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正式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理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程序: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应到、实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正式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一般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因患有精神病等不能表达个人意志疾病的;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③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没有转走的;④长期出国不归,党员组织关系仍然在原支部的;⑤正在服刑期的)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无效,大会须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
(4)宣布下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的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简历、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
(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并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到会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分发的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的同志同到会党员见面;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级党委批准后生效。
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总)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6、宣布会议结束,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党员大会选出新的委员会后,应及时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其它委员的分工。
2、报告上级党组织。选举结束后,新选出的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审批。报告内容: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实有党员数和到会党员数(其中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各多少);选举方式;当选的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在上级党组织没有审批前,(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应由新选出的委员会负责。
3、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党员宣布。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