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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实施方案集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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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动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年4月至20-年10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夺取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为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总体安排部署,以开展集中行动为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断开展以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和突出社会乱象的集中排查整治,通过为期半年的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重点地区的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社会乱象得到彻底根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责任分工

各村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基调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科学谋划,积极作为,迅速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所存在的乱象、乱点、涉黑恶违法犯罪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整治。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乡扫黑除恶办公室是此次金融领城开展涉黑涉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的牵头单位。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银行业、保险业金融领域涉黑涉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各村负责辖区内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协助各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三、排查整治重点范围及内容

(一)借贷业务领域: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等综合成本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年化形式)的规定或利用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借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

(二)金融服务领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的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三)从业准入领域:涉黑涉恶人员担任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是涉黑涉恶人员。

(四)民间融资环境: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虛假诉讼等各种套路、手段,侵占被害人合法财产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团伙)。

(五)非法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通过手机APP贷款软件发放贷款,通过软件读取通讯录等方式控創和威胁借款人,以暴力、恐吓、侮辱、谁、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通过张贴通告、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主动检举掲发领城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與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板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宣传:

1.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召开会议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QQ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APP等各类线上载体,以及办公场所、辖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各类线下载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3.结合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工作,积极会同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积极协调辖区金融机构开展宣传。

4.在村内人员较为集中的院落张贴横幅海报、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5.在单位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

严格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原则,对本单位、辖区“人”和“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苗头。要在此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成效基础上,坚持日常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结合非法集资宣传月和综治民调等工作的开展,摸清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底数、成员、活动规律和其罪行。对排查出来的情况,要认真理,完善工作台账,便于逐一落实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取得实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什么问题突

出就整治什么间题”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对所主管的行业、领城要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和行业监管、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肃清黑恶势力,铲除利益链条和腐败滋生士壤。对行政执法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党员干部等涉黑涉恶问题违法犯罪的,按照“两个一律”对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三)督查整改阶段。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村的自查自纠。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将适时对各村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村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间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排査大整治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各相关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此次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责任人,并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报送各阶段工作总结。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追究、重实效”的原则,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利放贷等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自身实际,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积极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要强化部门、区域协同作战,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等工作。

(三)督导问责,倒逼落实。每个阶段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及线索摸排情况必须要由审核签字后上报。本次集中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年度综治、绩效考评,对工作不力的个人及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023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二篇】

按照安泽县委、杜村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村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村两委、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陈家沟村情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陈家沟村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重点工程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村委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深入各自然村开展走访调查,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杜村乡乡党委、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三个重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三篇】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双阳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危害学生、引诱教唆残疾学生参与盗抢团伙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让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根本改善,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

六、工作重点

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按照局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一是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固定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学校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过程性材料(纸质及照片)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要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建章立制,迎接督导检查。学校要健全和逐步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2023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推进我县“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金融市场环境,提高金融行业治理水平,实现深挖根治目标,根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安县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方案》(德扫黑组[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依据《关于印发德安县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方案》(德扫黑组(20-)2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我县金融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顿治理工作,强化金融监管,实施综合治理,全面补齐短板,逐步净化地方金融市场环境,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金融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的全过程,强化依法履职、主动履职。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行业领域问题乱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加强行业领域业务监督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深入摸底排查、治理管控和建章立制,使金融行业领域乱象得以控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坚实基础。

(三)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金融领域乱象整治行动中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一)着力整治“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问题。

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整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为涉黑涉恶组织和人员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借贷行为,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二)着力整治金融监管还不到位以及监管盲区问题。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名称和经验范围中含有类似“金融”“借贷”“理财”“支付”“资产管理”等字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金融从业人员内外勾结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诈骗以及利用金融从业人员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任何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行为。

(三)着力整治“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不够、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加强风险排查,重点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等排查,突出对网络借贷、交易场所、虚拟货币、购物返利等非法“金融放贷”案件高发领域的风险排查,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综合研判、串并分析,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并逐条跟踪办理,确保案件线索全部“清零”。

四、责任分工

(一)县人民银行。负责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团伙的资金账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有关洗钱的违法行为线索,组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洗钱行为的排查和整治。

(二)县银保监管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实施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证券机构委托授权无证券从业资质的个人或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诱骗投资者开展股票投资的专项整治,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民间融资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和转贷资金等类金融机构的专项整治,以及对社会各类经济主体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确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县政府金融办牵头,每季度召开县防范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金融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线下张贴通告、海报、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线上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APP等各类线上载体,以及办公场所、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各类线下载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同时可在相关单位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领城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金融机构坚持日常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严格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原则,在非法集资宣传月和综治民调等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对本单位“人”和“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苗头。通过各类客户账户可疑交易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舆情及举报线索排查等,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相关问题的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建立健全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县金融办实地走访了解各银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情况,通过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现场检查等方式,做好深度排查,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从业人员涉黑涉恶、日常经营中发现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等相关线索及时报送属地监管部门和上级机构。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金融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认真梳理,完善工作台账,便于逐一落实整治措施。以“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逐一制定整治措施,逐一明确整治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问题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

根据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各金融机构要举一反三,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形成工作总结。对行业领域存在改监管漏洞,要完善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谋划、细致工作,打赢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严格落实县扫黑办相关《方案》要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实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解,列出时间表和工作路线图,坚决做到整治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治不到位的将提请县扫黑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提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议县纪委予以问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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