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的规章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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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的规章制度篇1
店铺可以建立店铺的爱心基金,由团队所有人一起监督,如发现违规,可马上爱心罚款,罚款金额可为店铺爱心基金,做店铺活动经费.以下爱心词代表罚款词.
(一) 员工形象
1. 仪容仪表
a制服:
员工须按规定穿戴制服,并保持整洁无异味;
制服要整齐及不可皱褶,清洁无污渍;
工牌需平行佩带于左上胸.
b饰物:
不可佩带有色的隐形眼镜;
不可佩带夸张的饰物;
饰物不可超过三样.
c化妆:
上班时间内要化淡妆(即粉底、眉、眼影、胭脂、唇膏),男同事除外;
配合不同的着装要求,整体妆容要和谐、自然,给顾客一个健康、清新及自然的感觉.
d头发:
不可有头屑,或给人”油淋淋”的感觉;
长发须束起,不可遮盖脸庞与眼睛,以露出双耳为标准.
e指甲:
指甲不可过长,以与指尖肉齐为标准;
指甲缝不可有污垢,不可涂指甲油,除透明甲油外.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2、站立姿势标准
当不用服务顾客时,标准的`站立姿势:
八字步多用于男士
右手轻握左手腕自然放于小腹前,左手掌轻握成拳;
两脚间距离:两脚自然叉开与肩同宽,昂首挺胸,收小腹,两眼平视前方;
丁字步多用于女士
右脚在前,脚跟放在左脚窝处,同左脚成45°角姿势,双脚并拢;
两手交叉:四指并扰,大拇指展开,两手虎口交叉,右手放于左手上面相握;
两者都要求身体不可依靠货架、层板、收银台、且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当需要服务顾客(或整理货架)时,不受标准站立姿势限制,但要注意:
身体任何一部分不得依靠架、层板、收银台等;
两手不得搭于胸前或叉腰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二) 卫生
玻璃、橱窗、镜子、模特无灰尘、无手印、无油印、无污渍等;
坐椅、试衣间、展架无灰尘、无油印、无污渍等;
地面、收银台、仓库无灰尘、无油印、无污渍等;
海报、灯箱等宣传品无灰尘、无污渍等;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三) 工作规范
1、不可带手机入卖场上班或上班时间去仓库拨打私人电话、发短信、上qq; 2、下班后不可在卖场内逗留、玩闹、等人;
3、不可结伴去厕所或去吃饭;
4、不可在卖场内梳头、化妆、照镜子;
5、店铺钥匙不得外借他人或私配;
6、不可借用或挪用店铺内的所有资金(备用金、店铺流动资金等);
7、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保持微笑,不得在卖场内争吵、嬉戏、跳舞、追逐,甚至打斗;
8、不得在货场及工作范围内吃食物、饮酒、赌博、粗言碎语、高谈阔论、
唱歌等;
9、不得对顾客有无理的言语及举动,不得对顾客态度恶劣;
10、 不得穿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有亲热行为或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
11、 不得在店铺内睡觉;
12、 不得串岗、外出、擅离工作岗位;
13、 不得在卖场内接待亲友及朋友;
14、 不得在卖场内看书、看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 不准因结帐、盘点或打烊等原因不理睬顾客;
16、
不准在卖场内存放私人物品,影响店内形象及商品环境以及向店外乱
抛杂物;
17、 按规定时间用餐,膳后及时上岗;
18、 按规定时间上班,不得擅自调动班次;
19、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他人代销商品,不得以打白条的形式从货场内拿
货.
(四) 惩罚制度
1、违反工作规范中1、2、3、4、13、14、15、16者爱心5元;
2、违反工作规范中10、11、12、17、18者爱心10元;
3、违反工作规范中5、6、7、8、9、19者爱心20元;
(一) 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
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和商场专柜应在每个月月末提交下个月的《排班表》。
2.专柜工作时间依专柜所在商场的工作时间。
3.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换班前需向店长或上级主管申请。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或上级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二) 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专柜,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须填写《签到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并由主
管督导负责监督。
(三) 迟到、早退
1. 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第一次给予记过,第二次给予每分钟5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2. 工作时还未穿戴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 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或督导应视情况处理,
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四) 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
3.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一) 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全年超过12天,否则公司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和提成。
2、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请病假须出示“医院证明”。其余病假不计发工资,假期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实施解聘。
3、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本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4、其它情况由店长/专柜督导依具体情况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由店长或上级主管督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2、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2天或以内的,由店长和主管督导批准同意。《请假单》和当月《考勤表》由店长或督导保存,并于下个月月初做好《考勤报表》上交公司。
3、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因交接不周给专卖店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5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
5、请假流程
导购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店长签字确认→督导专员签字→确认同意
店长/店助请假→填写请假单→督导专员签字确认→主管签字→确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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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的规章制度篇2
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店铺的规章制度篇3
第一条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学校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六条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七条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八条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25—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第九条代表实行常任制,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十条学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工会小组另选他人替补空缺。
第十二条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同级党组织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第十六条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对学校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店铺的规章制度篇4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