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台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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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台账【第一篇】
根据市卫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联合下,于**月13日至**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二次供水设施和卫生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开展二次供水单位摸底检查,全面掌握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状况。
(二)排查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隐患
(三)规范对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
(四)落实对二次供水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提升二次供水单位应急处理能力
二、整治结果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我县共有5家二次供水单位,个人简历已经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的3家,2家正在办理;5家供水单供管水人员都办理了健康证;除**县人民医院二次供水设施未索取涉水产品相关资料外(其原因是设备安装经销商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其余供水单位均索取了涉水产品的相关资料;5家二次供水单位,目前只有3家的设备正常使用,其余2家(**县瑞泰嘉园物业和**县人民医院的二次供水设施,均未使用,靠自来水自然压力就能正常供水);5家二次供水单位除陇鑫大酒店的设备类型为恒压变频水泵外,其余4家的设备均为无负压变频水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所有二次供水单位均无公示水质检验结果。
二是所有二次供水单位的工程均未经卫生部门审查验收。
三是5家二次供水单位都还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卫生管理档案和卫生管理制度。
四、心得体会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把二次供水管理置于规范化、制度化的范畴,实施不间断的有效管理,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二次供水卫生许制度,对不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进行二次供水的'企业要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联合城建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继续抓好整改,督促各供水单位狠抓落实。
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台账【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平罗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为集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按照《开展县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平纪发〔2023〕6号)文件精神以及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特在集团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靠企吃企”专项治理,现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平罗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国集团“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企、保障国有资产增值、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以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集团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障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在“全面”上下功夫,在“从严”上下力气,精准发现问题,深入自查自纠,严肃问题整改,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及时整改纠治,以坚实的政治基础夯实专项治理工作底板。
(二)聚焦关键环节。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紧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投资并购、招标投标、土地流转、温棚及房屋租赁、选人用人、资金拨付、国有资产管理等“靠企吃企”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既盯紧“靠企吃企”老问题,又准确把握“靠企吃企”新表现,持续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三)全面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要既抓部署,又抓落实。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集团各分管领导要牵头开展好分管子公司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按期推动工作。集团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督促各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治理责任,全面起底、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对接,严肃追责问责,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各子公司、各部室要强化协同贯通,既各尽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按照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不仅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要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追责问责、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建章立制等工作,既要严惩“靠企吃企”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又要促进补短板、堵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完善“不能腐”的机制;还要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宣传引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发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筑牢廉洁防线。
三、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集团综合办、财务部、项目部,平罗县良种繁殖场、平罗县鱼种场、宁夏德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陶乐吉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平罗县绿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宁夏德润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智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鑫润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平罗县粮安粮油有限公司、宁夏德润陶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二)治理重点。重点整治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薪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开展整治,主要对照以下20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在开展信贷、担保等业务中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进行利益交换;(责任单位: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
2.是否存在为亲友贷款、融资等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谋取私利;(责任单位: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
3.是否存在企业员工勾结外部企业或人员,编造虚假手续,骗取贷款或融资,给企业造成损失;(责任单位: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
4.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招录、聘用、提拔等人事工作中优亲厚友,裙带关系复杂;(责任单位:集团综合办,各子公司)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操控内部招标、采购,安排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企业项目;(责任单位:集团项目部,各子公司)
6.是否存在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同本企业进行经济交往、合作,分包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责任单位:集团项目部,各子公司)
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工作履职不力,个人独断,乱投资、乱上项目,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背后涉嫌利益输送;(责任单位:集团项目部,各子公司)
8.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搞小圈子,任人唯亲,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在人事任用中进行利益互换,帮助其亲属、朋友、利益关系人的亲友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安排工作;(责任单位:集团综合办,各子公司)
9.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对严的形势认识不足,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责任单位:集团党委,各党支部)
10.是否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易发等情况;(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吃请和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条禁令等问题;(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2.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霸道,侵犯员工权益,违反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3.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违规使用或套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责任单位: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
14.是否存在一岗多人、机构臃肿、吃空饷等情况;(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5.是否存在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等情况;(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6.是否存在向工作对象和下属单位借用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责任单位:集团综合办、财务部,各子公司)
17.是否存在泄漏公司集体决策内容和商业秘密,为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8.是否存在个人以公司名义开展有偿咨询、兼职取酬等活动,强迫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为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责任单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19.是否存在土地流转、温棚、鱼池及房屋租赁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子公司)
20.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用权利之便在土地流转、温棚、鱼池及房屋租赁过程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帮助亲友谋利,以及其他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子公司)
21.是否存在在服务群众、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吃拿卡要、生冷横硬、推拖绕慢等情况。(责任单位:集团项目部,各子公司)
四、工作职责
(一)集团党委要充分运用好审计、巡察等监督成果,与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紧密配合,对移交的涉及集团及各子公司的问题线索应查尽查、一查到底。集团纪委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子公司有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县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集团专治办要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集团党委报告督查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集团党委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各子公司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团纪委要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子公司,仔细排查风险点和隐患点,建立台账,及时跟踪,推动子公司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三)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四)集团综合办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子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各子公司于3月20日前报送附件1,紧密联系专项治理责任领导及联络员,结合日常监督、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统筹推动问题自查、整改落实等重点阶段任务,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规定上报县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集团综合办要牵头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按期推动工作。
五、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3月1日-3月15日)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市、县“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精神,认真学习县纪委、集团党委“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认真研究部署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多渠道宣传“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集团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组织学习阶段(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县委第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区、市、县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党员职工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各子公司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集团及子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填写附件2,每周三16时前向集团综合办报送,由集团综合办梳理后报县财政局。
(四)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集团纪委结合各子公司自查自纠、信访举报、上级部门反馈线索等对各子公司“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子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单位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形成重点检查报告反馈至县财政局及县专治办。
(五)问题整改阶段(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集团纪委要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指导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侥幸心理、走过场、做虚功的子公司及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集团综合办要按照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子公司“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构建较为完备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子公司要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
(七)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日-12月31日)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加强集团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的意见措施,持续巩固发展成果。集团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紧密结合集团实际,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预防,进一步建立防范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机构设置
建立集团党委主导,集团纪委牵头主推,各子公司主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通报、约谈提醒,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综合办公室,魏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抽调各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参与专治办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会议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条例,加强学法用法、遵规守纪的意识。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格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治理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加强宣传引导,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积极转发推送相关信息,线下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发放宣传页、张贴公示栏、电子屏播放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集团公司要加强信息管理及报送,每月要按时向县专治办报送2篇高质量动态信息、1篇高质量综合信息;各子公司每月要向集团公司上报1篇关于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的高质量信息,信息内容要贴合工作实际,切忌应付了事,由集团综合办审核把关,对不认真、不合规的信息一律退回重写。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见附件4),集团公司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公示栏等方式,公示县纪委监委及集团“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监督举报方式,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集团综合办要在集团微信公众号开设“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专栏,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并及时推送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履职管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梳理,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工作清单的建立,及时整理归类相关资料。各子公司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时效。各子公司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并将受理情况填写附件3及时报送集团综合办,由集团综合办统一收集后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综合办要进一步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集团办公楼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并将受理情况填写附件3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集团专治办每月要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高度重视“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集团党委将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及子公司,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集团党委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将上报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全面深入进行自查整改,对于问题线索零上报的子公司由集团纪委进行约谈,坚决杜绝隐瞒问题线索、错报、不报的现象。
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台账【第三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年度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尝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对2户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户,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开展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航天学院周边两家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实施了依法取缔。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整顿工作的重点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我市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小组,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市48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16个,c级食堂29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都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效健康证。所有22个学校校内小卖部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22名均取得了健康证,无“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泡菜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喜禾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我市要求各乡镇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水平。
同时,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尝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厂(场)等重点场所,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造和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取得了显著效果。
总之,在市政府和市食安委的牵头协调下,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台账【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防范化解石嘴山市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为我市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宁纪发[2023]2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为期一年的“靠企吃企”专项治理,现结合石嘴山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国有企业“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市国资委、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在“全面”上下功夫,在“从严”上下力气,深入自查自纠,精准发现问题,严肃落实整改,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及时整改纠治,以坚实的政治基础夯实专项治理工作底板。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紧盯工程建设、资产资源交易、物资采购、投资并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选人用人、员工招聘等“靠企吃企”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既盯紧“靠企吃企”老问题,又准确把握“靠企吃企”新表现,持续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关键事,特别是关键少数,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三)加强统筹推进。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是各国有企业党组织,既抓部署,又抓落实。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市国资委要牵头开展好分管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按时间节点推动工作。审计局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一批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督促企业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全面起底、梳理、排查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贯通,既各尽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深化“三不”一体。开展专项治理,要按照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不仅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要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追责问责、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建章立制等工作,既要严惩“靠企吃企”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又要督促补短板、堵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完善“不能腐”的机制;还要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宣传引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发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筑牢廉洁防线。
三、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包括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九柱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生态保护林场、市盛谷粮油购销公司8家国资委监管企业。
(二)工作内容。重点整治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薪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工作职责
(一)市纪委监委要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风险点和隐患点,建立台账,及时跟踪。推动有关部门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运用好审计、巡察等监督成果,对移交的涉及企业问题线索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二)市属各国有企业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三)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所监管的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九柱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生态保护林场、市盛谷粮油购销公司8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日常监督、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统筹推动问题自查、整改落实等重点阶段任务,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四)市审计局结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和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生态保护林场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工作的意见》(宁纪办发〔2022〕21号)要求和大数据审计监督平台,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推送问题线索,建立健全大数据应用长效机制,提升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能力。
(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市国资委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市属国有企业有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市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属于反映市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办理,反映其他干部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业纪委办理。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2月下旬--2023年3月31日)
市属各国有企业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各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以下十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1.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开展信贷、担保等业务中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进行利益交换;
2.是否存在为亲友贷款、融资等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谋取私利;
3.是否存在企业员工勾结外部企业或人员,编造虚假手续骗取贷款或融资,给企业造成损失;
4.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招录、聘用、提拔等人事工作中优亲厚友,裙带关系复杂;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操控内部招标、采购,安排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企业项目;
6.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同本企业进行经济交往、合作,分包发包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
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工作履职不力,个人独断乱投资、乱上项目,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背后涉嫌利益输送;
8.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搞小圈子,任人唯亲,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在人事任用中进行利益互换,帮助其亲属、朋友、利益关系人的亲友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安排工作;
9.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对严的形式认识不足,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
10.是否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易发等情况;
1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吃请和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条禁令等问题;
12.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霸道,侵犯员工权益,违反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
13.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违规使用或套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4.是否存在一岗多人、机构臃肿、吃空饷等情况。
15.是否存在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等情况。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市国资委要结合自查自纠、信访举报、大数据分析结果等对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问题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各国有企业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问题线索查办(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市纪委监委要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对于反复举报、问题详实的,经综合研判后,提级复核办理。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烈震慑。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市国资委要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五)建章立制(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市国资委要按照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国有企业“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构建较为完备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国有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
六、工作机构设置
建立市纪委监委主导,市国资委牵头主推、国有企业主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张林杉、孟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抽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参与专治办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及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治理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国资委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时效。进一步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市国资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市属各国有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市属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纪委监委、国资监管等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县(区)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