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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流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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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流程【第一篇】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一、目标管理

1、制定党员目标。按照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基层党支部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中央[1988]13号文件提出的评议内容和本单位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任务要求,采取组织与个人相结合的方法,给党员制定一年的具体目标,并予以公布。

2.加强督促检查。要经常检查党员执行目标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执行责任目标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3.定期考核。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党员实施目标的表现,及时做好记载,作为集中评议时评价党员是否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依据。

    二、集中评议

4.做好准备。基层党委对党员执行目标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定集中评议的重点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然后召开党支部负责人会议,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做法。党组织要提前通知所有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对临时性外出而不能按时参加的党员,应在他们返回后进行补课。

5.进行动员。基层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讲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办法,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评议。

6.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采取上党课等办法,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搞好评议。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党员个人总结之前,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有重点地将群众的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

8.自我总结。由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执行目标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作出个人总结。

9.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会,先由党员个人自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触及矛盾,分清是非,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普遍评议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评选优秀党员和认定不合格党员。

10.组织考察。支委会根据党内外的评议意见,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的主要事迹和认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作进一步核定,整理成书面材料。对不合格党员的事实材料,要与本人见面。

    三、组织处理

11.上级党委预审。对需要作出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支委会应将初步处理意见、综合报告、旁证材料及本人总结报上级党委预审。违纪党员应按违纪党员处理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1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由支委会向全体党员报告被处理党员的主要问题、帮助教育的情况、本人态度和处置意见,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讨论。要通知被处置的对象到会,并允许本人申辩。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逐一表决,形成决议,并由被处置对象签署意见。如本人拒绝出席会议或签署意见,支部大会仍可对其作出处置决定,但要在支部大会决议上注明原因,并通知本人。

13.党委审批。凡需作出劝退、除名、限期改正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均需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时,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一表决的原则。按照党员标准,区别不同情况,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该开除的,不能用劝退、除名代替;该劝退、除名的,不能用轻处分或限期改正替代。对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限改期限为一年。对每个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党委审批后要形成书面处置决定,及时批复党支部。

14.支部公布处置决定。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处置批复后,先派人同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然后召开党员大会,公布上级党委的处置决定。

四、总结整改

15.检查验收。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有重点地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实走过场的要进行补课。检查的结果要作为衡量党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16.落实整改。基层党委和党支部针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党建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讨论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

17.总结表彰。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表彰本单位的好党员。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18.材料归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做好有关评议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受到基层党委以上表彰或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的主要事迹材料、组织审批材料和被处置的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调查报告、个人检查、旁证材料存人本人档案。

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流程【第二篇】

一、会前准备工作

1、组织会前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内容,让广大党员明确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认真检视问题。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支部班子、支部委员和党员通过个别谈话、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找突出问题,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

3、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支部委员相互之间,党员彼此之间,都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对于外出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听取意见。

4、撰写相关材料。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撰写支部班子简要检视剖析材料。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撰写简要个人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检视剖析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对农村、街道等其他基层组织的党员,不作硬性要求。

二、会议召开程序

1、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根据需要召开两次会议。首先召开支委会:

(1)党支部书记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2)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检视剖析,其他班子成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党支部书记作简短表态。(3)其他班子成员依次进行检视剖析,其他班子成员进行批评帮助,本人作简短表态。(4)支委会开完会后,第一时间形成支部班子检视剖析情况通报。

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1)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检视剖析情况。(2)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3)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互相评议,一般逐个进行,即某一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随即对其进行批评帮助。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也可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进行。(4)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2、不设支委会或已设支委会但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只需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党支部书记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2)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3)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检视剖析,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党支部书记作简短表态。(4)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依次进行检视剖析,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本人作简短表态。(5)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并纳入下一年工作计划。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开展相互批评时,要称呼某某同志,不能称呼职务,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不搞人身攻击。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3、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要督促提醒支部所属党员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问题整改。

4、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

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流程【第三篇】

一、首先要弄清楚概念,

(一)什么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

(二)什么是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教育党员的一种形式,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安排情况

1、整体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与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

2、时间要求。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召开,试点单位要在8月15日前召开完毕,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在8月25日前召开,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在8月30日召开完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在完成整顿工作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支部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

3、参加人员。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评议内容。这次专题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5、评议步骤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大家可以拿出来会议议程和2份文件一起学习)

(一)会前准备

1.精心组织。上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要在基层组织生活会前召集党支部负责同志会议,听取准备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帮助提高认识和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指导工作。

2.制定方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制定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方式、参加人员等,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20人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20人以上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或合并党小组召开(人数宜7-20人)。(范本发各督导组邮箱)

3.组织学习。会前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上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重要精神、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及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要求等。会前未组织学习的,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学习。

4.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分支部进行,要覆盖到本支部全体党员,可延伸至支部以外的党员群众,每个支部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应不少于10条。

5.谈心谈话。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会前要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三必谈”,即支部书记与支委委员必谈、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之间必谈,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特殊群体党员要采取灵活形式开展谈心谈话。

村和社区的党员要向“外出流动党员打一个电话”,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上门走访约谈”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听取意见。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有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员要组织一次老干部座谈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征求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建议。

6.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应包括存在问题(主要聚焦“四风”,可参考《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等7个指导意见对照查找)、原因剖析、整改措施等三方面内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普通党员要准备发言提纲。

全区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负责同志,以及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

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党章、焦裕禄精神、“三严三实”要求等,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基层党组织班子和负责同志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要由上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7.报告上级组织。准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并派人参会指导。

二、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主持,并对开好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会议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每名党员都必须按时参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请假、缺席。

(一)召开支委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原则上要先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之后召开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和设支委会的生活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二)召开党员大会。

1.通报情况。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的党支部,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会议主题,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已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只开展批评,不作自我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民主评议党员中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合并进行。

注意,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20人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20人以上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或合并党小组召开(人数宜7-20人)。

3.民主测评。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表1),开展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当日统计完毕。

4.组织评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的,上级党组织参会人员要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评价,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意见。上级党组织没有派人参加的,可由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关于领导参加的有关要求:试点单位上级党组织必须派人参加。机关党支部一般由单位一把手进行组织评价。每个村、社区的组织生活会,各乡镇办必须派人参加,由分包指导联系点的领导负责组织点评;其余各单位二级机构或其他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并进行点评。

5.会议小结。会议结束时,党组织负责同志应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作表态发言。

(三)会后工作

1.填写有关表格。大会结束后,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2),党员填写“个人自评”栏,填写个人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主要写存在问题;党支部安排人填写“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栏,“党员互评”主要针对会上对该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归纳填写。党支部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定,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表3),会后一周内报上级党组织。

2.反馈评议情况。党员评议结果和党支部评定意见应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评议的党员反馈。对测评票相对较差或支部评定为“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教育,帮助其整改。

3.加强组织建设。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上党员提出的意见,提出加强组织建设、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

三、有关要求,再重复几个关键点

1.要做到全覆盖。全区每个基层党支部都必须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组织生活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周1、3、5,各活动单位必须上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组织生活会8月底前每周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以党委(党组)名义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打报告,说明具体情况。

3.要把握时间要求: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下的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7—20人的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20人以上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或合并党小组召开(人数宜7-20人)。

4.上级派人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试点单位上级党组织必须派人参加。机关党支部一般由单位一把手进行组织评价。每个村、社区的组织生活会,各乡镇办必须派人参加,由分包指导联系点的领导负责组织点评;其余各单位二级机构或其他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并进行点评。

5.各督导组必须有重点的参加基层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比例按最少20%进行掌握。

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流程【第四篇】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会前准备

(一)制定方案。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组织生活会主题和时间要求,制定本单位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会议日期和主题,须尽量提前通知党员干部,使其做好准备。

(二)精心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组织生活会主题,确定相关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做好学习会议记录。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开展谈心谈话,查找突出问题。支委班子成员之间个别谈心,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要普遍谈心。通过广泛谈心,了解党支部每名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征求意见。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下发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征求意见。

(五)准备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发言提纲。支委班子成员都要根据会议主题、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同时,提出对支委班子和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六)向区直机关工委请示。1.本次组织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开会时间、地点报告机关工委;2.机关工委或职能部门有关同志参加组织生活会。

二、召开会议

(一)召开支委会。1.书记宣布会议主题,明确召开会议的内容和相关要求;2.通报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3.总结上次会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4.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5.支部书记个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委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6.机关工委或职能部门的有关同志进行点评;7.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8.做好会议记录。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1.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2.个人自评,发放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3.党员互评,发放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4.发放并填写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5.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后工作

(一)做出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报上级党委、党工委同意后,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促其再接再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置。

(二)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上报结果及备案。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材料归档。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全套材料整理装订后上报机关工委,纸质及电子版档案各支部要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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