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的优缺点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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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的优缺点1
什么是EPC工程总承包?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
(2)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分包给分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由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签订。
(3)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承担的义务,通过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4)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对具体实施工作介入较少。
(5)业主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终按合同规定验收和结算。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1)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1)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流程及主要过程图解
1)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流程图
施工总承包的优缺点2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最近在“推动工程总承包与对外工程承包高峰论坛”上指出,推动工程总承包是新形势下建筑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那工程总承包有哪些含义呢? 工程总承包的含义 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优点 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比如,在工程总承包条件下,业主选定总承包商后,勘察、设计、以及采购、工程分包等环节直接由总承承包确定分包,从而业主不必再实行平行发包,避免了发包主体主次不分的混乱状态,也避免了执法机构过去在一个工程中要对多个市场主体实施监管的复杂关系。 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国外经验证明,实行工程总承包减少了资源占用与管理成本。在我国,则可以从三个层面予以体现。业主方摆脱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杂乱事务,避免了人员与资金的浪费;主包方减少了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的耗费,使资金、技术、管理各个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分包方的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由此得以提高。 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并形成规模经济。一是能够重构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分包三大梯度塔式结构形态;二是可以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从单一型向综合型、现代开放型的转变,最终整合成资金、技术、管理密集型的大型企业集团;三是便于扩大市场份额;四是增强了参与BOT的能力。 有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并集中力量解决建筑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也有利于实行风险保障制度。因为惟有综合实力强的大公司方易获得保证担保。 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提升招标层次。在强化设计责任的前提下,通过概念设计与价格的双重竞标,把″投资无底洞″消灭在工程发包之中。并且,由于实行整体性发包,招标成本可以大幅度降低。 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约能力,并确保质量和工期。实践证明,工程总承包最便于充分发挥大承包商所具有的较强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优势。同时,由于各建设环节均置于总承包商的指挥下,因此各环节的综合协调余地大大增强,这对于确保质量和进度是十分有利的。 有利于推动管理现代化。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协调中枢必须建立起计算机系统,使各项工作实现了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和规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大力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承包竞争力。施工总承包的优缺点3
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1.施工总承包在投资控制方面的特点
·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的总投资控制;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会引发索赔。
2.施工总承包在进度控制方面的特点
由于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业主才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因此,开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设周期会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上的应用。
3.施工总承包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施工总承包在合同管理方面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施工总承包商签约,因此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将会减小;
·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而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5.施工总承包在组织与协调方面的特点
施工总承包管理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内涵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一)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总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
·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方面
不需要等待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方面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崽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含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对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