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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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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瓮安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瓮安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三、自查结果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瓮安县共自查了125户限止企业20**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年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20**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瓮安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二篇】

根据《XX瑶族自治县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及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全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严格对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以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对标对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自查和整改,确保国家统计政令得到畅通,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自查情况

(一)自查工作完成情况

1、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本单位统计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本单位无违反统计法规定职责的现象发生;二是维护本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不受侵犯;三是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本单位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现象;四是支持和配合统计活动的有效开展;五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

3、以落实责任制问责制为关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一是构建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狠抓工作的落实;二是本单位无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情况的存在;三是本单位无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的存在;四是在全局范围内发挥统计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正风肃纪,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业务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情况

一是在本局范围内加强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统计工作有法可依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二是加强本单位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制度规范,强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的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⒈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⒉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⒊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⒋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⒌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⒍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⒈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⒉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⒊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⒋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⒈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⒉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⒊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⒋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⒈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⒉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⒊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⒋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⒌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⒈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⒉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⒊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⒋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安乡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736—4322328。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的常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

县纪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政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建立核查通报机制,加强对涉赌涉毒人员的党员身份核查,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察局。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各医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县地税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等问题的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监督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二)自清自查(4月下旬—5月)

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上述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乡镇纪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

(三)督促检查(6月—11月)

⒈专项督查。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在6月、9月、11月前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县直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在15日内将督查报告报送县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题情况等。

⒉重点抽查。由县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专项督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各乡镇、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和相关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四)明确纪律要求。全县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要线索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专项整治成员单位除完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外,要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对自查不到位,重要线索不报告,重大问题迟报、漏报,被省、市、县检查组发现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五)强化执纪问责。县纪委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严格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查处力度并进行通报曝光。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四篇】

按《X信联社发(2012)54号》、《X信联社发(20-)64号》文件关于业务经营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人的实际,对照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对近年来遵守基本制度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外勤工作:

1、极少数《农户借款申请书》填写内容不祥,在办理时以及时补充完善了,不存在弄虚作假。

2、在贷款授信工作中偶有1322地址不符,内外勤通力合作,相互提醒,在查询1388时,发现后已及时补记了,纯属以前录入系统时根据当时村社编号录入,不存在弄虚作假。

3、有错用借款客户归类混淆的现象。如XX镇XX村某王姓教师,主要表现在以前对有关规定理解不透,该公职人员户籍属于村社,资料被办成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已及时收回后整改发放。

4、大额贷款信贷资料偶有资料不齐现象,将原我社信贷资料复印件复印,未复印原件。通过此次自查,已引起重视,以后绝对性复印原件。

5、贷后检查工作方面,大额贷款贷后检查工作做得不够,由于信贷工作人少事多,贷款检查频率暂未达到。

二、内勤工作:

1、交接:在通过稽核调阅监控器后发现交接未按规定进行,对于货币的数量和金额交接双方经过电话认可,思想主观上并不是为了作案而弄虚作假。经过自查自纠,员工已经认识到错误,养成了合规的交接习惯,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改正存在不足。

2、业务办理:经过自查自纠,员工们能够做到人机分离的情况下锁屏或者暂退,相关印章和单证一并关锁完毕,方可离开。在此次员工学习办理业务的时候,出现过用别人的柜员办理自己业务的情况,纯属柜员没有调动的情况下,换岗学习。通过沟通和调查,员工思想上并无作案动机,不存在弄虚作假。事后,大家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今后一定按照正规方法操作,力保XX分社业务发展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同时也是对职工自己的保护。

3、综合管理:通过自查发现信贷管理工作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为此,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到合规程序,增强合规意识,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安全方面,在中心社领导的帮助下,已经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并交代员工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登记簿。做到凡事身先士卒,上传下达,落实到人。认真整改,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办理每一笔业务、做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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