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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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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第一篇】

孔乙己1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二篇】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1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1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三篇】

我最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1篇短篇小说《孔乙己》。这1篇小说讲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童生”身上发生的事。

小说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孔乙己首次出现时的情形。第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是个没什么钱的人,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臭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们乍一看孔乙己的'故事,可能会哈哈一笑,笑孔乙己那臭架子以及他那性格。但是,当我们仔细去品读这篇小说,会感到一种心酸。孔乙己这个当时的弱者,被封建文化和迂腐的科举制度所迫害,成了别人眼中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见到了他,谁都忍不住笑话他,开他的玩笑。孔乙己一面是悲惨的遭遇,一面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以乐写哀,更令人体会到封建文化那“吃人”的面目和孔乙己的悲哀。

孔乙己这个人,和范进有几分相像。他们都是穷苦读书人,除了所谓的“舞文弄墨”以外什么都不会,还放不下心中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只不过范进最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当了官罢了。从根上说,鲁迅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和吴敬梓是一样的。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四篇】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近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平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平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平,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五篇】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帖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六篇】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七篇】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第八篇】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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