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局机关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通知
市局机关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旨在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廉政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和公正执行。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市局机关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通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在市局机关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的
通知
漳公委〔2021〕208号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党委,X分局党总支、高新区分局党支部,局属各党组织,驻局纪检监察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等指示精神,坚持党要管党,深化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新时代纪检监察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不断完善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营造公安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经市局党委同意,结合我市公安队伍实际,决定在市局机关内设单位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各县(区)参照并延伸至各派出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成立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充分发挥公安队伍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加强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检查全覆盖、监督全覆盖、教育全覆盖,扩大监督覆盖面,提升监督有效性,增强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进不想腐的自觉,注重发挥宣传教育警示,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监督触角,提升公安队伍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净化的能力。
二、人员安排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确定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和纪检监察联络员,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各支队(单位)的政委担任(未配有政委的单位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由民警或文职担任。
三、工作职责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单位内部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各项决议决定、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规矩、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部署和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推动所在党组织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上报单位内部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情况;
(三)对单位内部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助所在党组织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违纪违法人员开展案件剖析、案后整改、倒查问责、剖析教育等工作;
(五)按要求定期总结上报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
(六)参加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学习;
(七)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在市局主页"局内导航"中"驻局纪检监察组"网页在线投稿各类材料信息;
(八)完成驻局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纪检监察、监督教育等工作。
纪检监察联络员作为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助手",负责"上传下达、沟通协调、材料收报"等工作,配合做好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对接。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目的在深化源头检查纠错机制,强化对公安队伍的监督与管理,为推进公安机关整体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做实做细做好。
(二)强化履责担当。兼职纪检监察员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检监督责任融合贯通起来,抓牢监督执纪主业,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方法创新与监督推动相促进、宣传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逐步完善工作模式,提升监督合力,增强工作质效。
(三)加强服务保障。要切实配合好纪检监察监督,加强服务保障,及时总结提升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公安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在宣传教育引导方面推动创新发展,注意发现培育典型经验和成功范例,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中共X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