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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收筹划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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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务筹划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 房地产 所得税 税务筹划 重要性 建议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巨大变化发生,税务筹划工作,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可是我国的税收筹划发展较晚,底子也比较薄弱,在全世界的市场经济中处于较底水平。所以,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对房地产企业造成的影响,从税收筹划的特点出发,针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税务筹划的研究是当代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基础,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起到决定性作用,根据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税收筹划会给企业的效益会带来不同层面的影响。

1. 房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特点

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企业的税务筹划通过合理安排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日常生产运营活动等等其他理财项目,来达到合理交税或避免税收损失的目的。税务筹划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产企业的财务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根据税务筹划所涉及的具体活动项目来界定,税务筹划可分为投资活动税务筹划、生产运营活动的税务筹划、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等。随着改革开放的进步,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税收制度及相关的税收法规也在不断制定和完善,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企业税务筹划发生了新的巨变,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具有挑战性的作用。

广泛性特点

税务筹划针对纳税人和纳税对象,制定相应的纳税地点和时间,税负以及减免税等面的规定存在普遍性差异。因此也房产企业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会,根据房产企业的理财观念,税务筹划具有广泛性。

合法性和科学性特点

依照税收筹划相应的法律法规,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以不相悖于制度为界限,不违背法规为原则,与偷税、避税、漏税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同时,税收筹划在享有国家的新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符合科学发展观,对房产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负担。

有效性特点

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而言,税务筹划是企业通过合理降低税负以及拖延纳税时间所取得税收利益的目的。因此,税收筹划对于我国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提高房产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理念,增加房产企业收入和利润,实现税务筹划的有效性。

2.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税务筹划是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前提,通过合理经营、合法投资、有效的理财活动等系列的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进而获取税收利益。税收筹划是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税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促进房产项目的进步和发展

随着房产企业的日益壮大,税收筹划的义务者有权利通过有效地纳税筹划来增加员工的收入,从而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热情,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就是自己的家,对企业有一种归属感,这样对企业长远发展就会产生有利的促进作用。

降低房产企业的纳税成本

如果房产企业积极进行税收筹划,认真研究税收筹划的合理可行的思想路线,进行纳税较轻的可行性方案,就可以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对房产企业的资金流失起到汇集作用。

提高房产纳税人的纳税素质

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让纳税人积极纳税,减少偷税、漏税等可耻。税收筹划为纳税人增加个人收入提供了合理的保障作用,也在客观上降低了税收筹划的违法性。会不自觉的促进纳税人学习钻研税收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3.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涉税现状

办税人员能力较低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办税人员缺乏岗前税收培训,都是刚进入房地产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岗位,严重缺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的办税经验,况且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缺乏了解,办税人员的办税能力较低,因此,对房地产会计核算、税务处理、涉税业务的办理等方面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税收征管难度的加大

我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时间较长,投入资金量较大,所需的成本费用项目就会增多,由于预提与待摊费用多,根据跨时间、跨地域性地进行滚动开发,加之同时开发多个项目,造成会计核算工作复杂化,所以,房地产行业的收入和计税扣除项目的计算都要受到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程度、人为逃避纳税等因素的较大影响,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增加了较大的难度。另外,企业缺乏自主纳税意识,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缺乏诚信纳税的法律观念,对国家的纳税机构有着负面的影响。

4. 加强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建议

合理纳税,同“偷税、漏税、逃税”可耻行为做斗争

遵循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税务筹划应坚持合理纳税,避免漏税、偷税的基本思路。对于房产企业而言,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纳税成本,或者通过研究可行性的纳税方案,客观上选择较低的纳税成本。应纳税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后的余额,费用扣除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

加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对房产项目政策的宏观调控下,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减轻公民税负所制定的一套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保证职工工资的均衡发放

职工工资薪金是房产企业对职工劳动所得的报酬,只有实施工资薪金的均衡发放,才会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和人道,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推波助澜。因此纳税人在收入总额情况下,让职工的收入尽量均衡,避免由于工资薪金均衡发放所以来的职工的各种非议,这就需要企业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来管理职工职工工资薪金的发放问题。对于税收筹划对房产企业工资薪金的影响,企业可以保障职工的“三险一金”,充分利用国家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社保医保政策来给职工带来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国家的优惠政策,企业应该以最高的基数标准为职工缴存“三险一金”,为职工的生活提供可靠性保障。只有这样,职工的福利待遇水平得到提高,同时也能有效降低房产企业的税负压力。

定期奖金的发放问题

定期奖金的发放应按照合理的税率计算来纳税额,进而确保税率高于某一层次,其全额就要适用职工的奖金发放问题上,也就就形成了一个工资发放无定期制度。随着房产企业税收筹划的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也在发生变化,对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定期工资的发放制度

针对职工全年收入比较固定的情况下,有效的制定一套不定期奖金的发放来激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税收成本,按月发放职工的工资,确保职工的最大利益达到完善。

税务筹划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如果职工的奖金和月度工资筹划得不到完善的解决,职工的月度工资无法调整这样的情况下,运用合理的捐赠手段来降低税率。企业可以通过团体向社会上的公益事业以及严重自然灾害、贫困地区捐赠,这样既发挥了职工的自主作用,也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对于自身的帮助,感受到社会需要企业发扬中华民族的“助人为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的基础。

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只有调控好税收筹划,完善职工的经济利益,对于房产企业的深入改革意义重大。因此,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理念,增加企业收入和利润,重视房产项目税务筹划,是我国市场经济的迫切需求,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税收又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所以作为发展中国家,当务之急就是必须严格要求我国的每个公民依法纳税。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减轻因为税收带来的经济负担,从而达到降低实际税负的效果。因此,怎样合理地运用税收筹划,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英。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分析[J].财经界,2011,(03):85-86.

所得税税务筹划范文【第二篇】

为了减轻教职工的税负,许多高校开始努力寻找各种途径,设计各种筹划方案,想方设法为教职工减少税负,谋求最大利益。但是任何税务筹划都不能够逾越合法的界限,更不能弄虚作假,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否则为了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得不偿失。目前高校关于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施,但是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偏离了合法合理的方向,甚至已经走入了一些误区。

一、高校税务筹划途径探析

(一)分摊纳税期间 分摊纳税期间是税务筹划最常用的方法。此方法是指将要发放的收入平均分摊到尽可能长的纳税期间,以达到降低适用税率,减少应缴税额的目的。但高校在采用这种途径进行纳税筹划时往往忽视校内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没能在整个经济业务开始之前统筹、计划,而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本应是筹划过程执行的最后一环——财务部门,要求财务人员带着各类已经成型的发放通知、表格进入时光隧道,大玩穿越技术。如此,早已丧失了税务筹划的前提,实则一种掩耳盗铃。例如,高校新进教职工一般都集中在学期初,但一些新增人员的人事手续常不能在教师到岗的当月完成,有的甚至会一拖数月甚至是一年,等到所有的人事审批结束,一纸当月需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的起薪通知飘然而至财务部门。若当月执行,个税适用税率必然畸高;若延后执行进行分摊,则又会有拖欠工资之嫌,而且自认为事不关己的人事部门通常也不愿意再增加以后数月下发通知的工作量,而没有人事通知就不能随意改变发放时间,无奈之下财务人员只能选择依法代扣代缴,当事职工既迟领了工资,还多缴了个税,矛盾也就由此转嫁给了财务部门。如果人事部门能从职工调入当月就先按估计标准预发工资,待正式起薪时再进行结算,财务部门执行时必然可以降低甚至免除(现行税法如果月工资未超过3500元)职工的税负。还有,教师的月津贴本应按月考核发放,但二级学院通常要等到学期甚至学年末才进行考核,并计算整个学期或学年的发放金额,自然极易产生较高的税负,若此时再来要求财务部门进行税务筹划,无异于逼迫财务人员去完成不可能的事情,让财务人员有苦难言。所以,高校要减轻教职工税负,应该明确决定发放总额和发放时间的部门才是筹划的主体,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税收筹划才能合理有效地实施,否则只会是纸上谈兵。

(二)避开纳税盲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第二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和第三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的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采用单独的优惠办法,此优惠办法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在这种计算方法下,由于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每一级税率间都会产生一个区间的纳税盲区,如果在设计薪酬制度时未能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就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税负。对纳税人而言,纳税是义务,少纳税是错误,不纳税是违法,多纳税是失误。

(三)改变发放方式或路径 为了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一些高校将私人消费公务化,把本应发放的部分补贴转化为可报销费用,让教职工通过寻找各类 “子虚乌有”的发票进行报销,或是为教师发放购物卡,这样,本应正常发放的劳务报酬摇身一变成了各种办学或科研成本。有些高校甚至提出用奖金额直接冲抵职工购买私有住房的房款或者少发奖金,降低房价。总之,似乎认为只要没有发放现金,就都可以躲避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十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可见,并不是只有发放现金才属于个人应纳税所得。而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中第二条还专门强调:“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法律规定就是要遏制通过改变发放方式来隐瞒收入,减少应缴税金的做法。

此外,由于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时一般只检查学校一级财务,在改变发放方式难以为继后,一些高校转换策略,另辟蹊径,将经费划拨到工会或后勤食堂的账户,再通过这些账户购买实物发给教职工,或是将一定金额充值到教职工的食堂IC卡上。再不就是将各种个人奖励变为集体奖励,由获奖部门自行造册发放至个人,一石二鸟,既逃避了个人所得税,又规避了税务稽查的风险。事实上,这种利用二级单位银行账户,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所谓“变通”行为,早已偏离了税务筹划的轨道,本质上就是一种偷税漏税行为。

此类筹划方案目前在一些高校得到普遍应用已是不争之事实,但它却非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而且是与纳税筹划背道而驰的,因为这种所谓的“筹划”丧失了合法性前提,与纳税筹划根本就是不同性质的问题。这种公然违反税法规定,主动隐匿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目的的行为,顶多只能算是一种拙劣的偷税漏税,一旦税务机关查阅二级单位财务记录,所有情况必将真相大白,参与和实施“筹划”的有关人员必然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侥幸逃脱了税务机关的检查,恐也难逃审计机关日后的财务审计,到头来很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财务部门作为执行者也难逃“知法犯法”的嫌疑,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

(四)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做了一系列纳税减免或优惠的规定,利用这些规定也可以减轻一定的税负,但是这些减免或优惠都有详细的范围界定,不能望文生义将减免或优惠范围随意扩大。个人所得税法中免税范围涵盖了多种奖金、误餐费、安家费、福利费等,一些高校便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以这些名义发放的奖金或补贴便可以免税。这种误解多是因为对税法的相关规定了解得不够全面而致。比如对于误餐费的界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所以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并非法定的免税收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前高校进行个税的税务筹划方式还有很多,笔者难以一一赘述,但无论怎样筹划,无外乎平均分摊纳税期间、避免进入纳税盲区、依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及选择性条款等几种途径,不可能潜力无限,任意挖掘,也不是任何人都有能力有权限参与和实施筹划。一部法律的颁布是经过许多法学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士反复商讨、论证,最后由立法机关通过才得以实施,不可能留下许多空间容许我们在其中随意腾挪,而且稍不留意就可能踏入法律的。

二、高校税务筹划对策选择

(一)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虽然具体的税务筹划途径有千条万条,但其前提和基础只有一条,那就是每个公民都必须增强纳税意识,依法纳税。税务筹划无非就是在税法的框架下,通过适当的谋划,把由于设计安排不当而导致的税收不合理增加部分予以减除的过程。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每个人都必须严格履行,一些人试图通过“合理避税”,想方设法绕过税法,逃避纳税义务,事实上已经超越了税务筹划的界限,本质上是一种偷税漏税行为。在进行各种税收筹划前,必须让每一个参与筹划的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二)尊重教师选择权利 即便是合法的税务筹划途径,也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高校内部不同教师的收入渠道和收入高低差异极大,统一性的筹划无法满足个性化的需求。在高校现有的工资津贴发放方式之下,任何一种合法的税务筹划途径都难以照顾到每个教师的具体情况。前述税务筹划途径一个共同的关键因素是收入实现的时间,因此,如果要对高校教师实施个人所得税筹划,除了前面提到的需要加强校内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之外,更为关键的是要把纳税方案的选择权还给教师个人,其中最主要的是将除工资之外各项收入发放的时间交由教师自主选择决定。

(三)完善相应软硬条件 要合法有效实施针对每个教师个人的个性化纳税筹划服务,就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模型。具体说就是要编制一个工资津贴发放的计算机系统软件,在这个系统软件里,首先由各个学院或部门根据教职工承担岗位工作任务情况为每个教职工下达一个岗位收入预算控制数,在控制数之内,教职工可以自主决定收入实现时间和数额,向财务部门提交发放申请,财务部门将全校教职工提交的发放申请汇总后发放。对于教职工临时承担额外工作任务获取的报酬,则由支付报酬的部门负责调增承担任务教职工的收入预算,教职工可以将增加的收入预算与岗位收入预算合并,统筹考虑发放时间和金额。如果教职工未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则由学院或部门相应调减其收入预算。由于政策原因,工资收入部分目前暂不宜于让教职工自主决定发放时间。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经济的血液和命脉。高校教师作为社会精英和守法公民,理应带头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理性对待“纳税筹划”,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耿耿于怀,锱铢必较。同时,高校内部的管理部门也应该以人为本,从教职工的利益出发,精心设计,合理谋划,在合法前提下尽量为教职工提供纳税筹划服务,以减少不合理的税负。

参考文献: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第三篇】

关键词:新税法;企业;合理避税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一、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

1.税制不完善。现行税法体系有按税种设立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等构成,单行法地位平行、排列松散,影响了税法的整体效力。

2.税法建设滞后。近几年税法立法层次有所改观,但立法层次仍然不高。对税法不断补充和调整,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再者,税法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依然偏轻。另外,税法与会计法在制度衔接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总之,滞后的税收法制建设与我国目前正在创建的和谐、小康社会的大好局面极不相应。

3.涉税人员水平不高。海外风情国际旅行社成立的时间不久,目前还没有专业的税务筹划、税务精算等专业队伍,企业税务筹划多为财务人员兼办,涉税人员的水平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距离。

二、如何利用新税法进行纳税筹划

1.降低收入总额。在这方面,由于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高低直接与收入相关,而流转税中合法降低收入额的方法已经同时降低了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所得税税法规定免税的收入,企业在业务安排和计算所得税应得额时应充分考虑,如国债利息收入,分回的税后利润等。

2.合法增加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详细规定了能够在税前扣除的标准和范围,因此企业在业务的安排和项目的选择上必须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对纳税准予扣除项目进行事前的筹划,已实现准予税前扣除项目金额最大化,从而达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目的。

例1:鄂尔多斯市海外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是鄂尔多斯市诸多旅行社之一。主要业务范围:接待外国客人入境旅游,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及国内旅游业务。代办护照、通行证、签证、境外邀请函、承办国际、国内会议及商务活动,代订火车票、酒店等。尤其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接待国内外大型会议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鄂尔多斯市海外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和2009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现提出三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2008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第二套方案是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第三套方案是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2009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

区别方案1:该企业2008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100×25%)。

方案2:该企业2008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万元(100×12%),超过12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万元[(100-100×12%)×25%]。

方案3: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08年和2009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1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2008年和2009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万元[(100-10)×25%]。

通过比较,该企业采取第三种方案最好,尽管都是对外捐赠20万元,但方案三与方案二相比可以节税2万元(8×25%),与方案一比较可节税5万元(20×25%)。每个企业最终的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即收入多,成本和支出少。在通过合理避税少缴企业所得税。该企业选择方案3,可以使企业利润最大。

三、完善与改进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建议

1.强化科学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税法从征税角度对会计核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齐全,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税务筹划的成本才低、企业的税才轻。只有按照税法规定设置账簿并正确进行核算,在合法前提下进行筹划,才是阳光大道。

2.加快税收筹划人才的培训。税收筹划是一个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因为一方面税收筹划人员要精通国家税法及会计法规,并时刻关注其变化;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人员要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同时,税收筹划还要有较高的实际业务操作水平。如果税收筹划人员水平不佳,筹划方案失败,不仅达不到企业合理节税的目标,还要浪费筹划成本。

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寻求技术支持。税收筹划方案能否实行,要通过税务机关认定。如果税收筹划失败,导致少缴税款,处罚在所难免。为此,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相互学习,寻求技术支持尤其必要。应争取双方在政策的理解、实际操作上达成一致,增加筹划的成功概率。

4.加强财务法规、税务法规学习,走出申报误区,构筑税收筹划稳定平面所得税筹划是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政策性强,需要涉税人员不断学习。海外风情国际旅行社对所得税纳税筹划没有经验,但是我们正在咨询相关专家,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增强企业财务人员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意识和所得税纳税筹划水平。

四、结束语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资金流出的重要行为和有效方式。为了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少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与此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的行为亦得到认可。同时,还应当注意到,纳税筹划是存在风险以及成本的。公司应当权衡纳税筹划所带来的收益以及所消耗的费用,做到合理、合法、有效。

参考文献:

[1]奚卫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操作指南[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王亚卓。合理避税与反避税操作技巧[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

[3]张蹇。《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规定及其完善[J].涉外税务,2009(03).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第四篇】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税收政策

一、企业纳税筹划现状

纳税筹划指的是现代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然后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进而实现企业纳税金额的最小化以及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我国的法律环境相对稳定。在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对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可以说,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单位利用税收法律制度权利的具体体现。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国家鼓励现代企业开展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活动,鼓励企业通过制定完善的纳税方案来完成其纳税活动,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企业的利益,而且可以有效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说,我国法律为现代企业纳税筹划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二,企业纳税筹划活动面临内外部风险。现代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时,会面临一定的风险隐患,如果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忽略了这些活动,那么很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税收环境比较复杂,虽然有着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但是法律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某些税收法律条款仍然有待调整和完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相关人员可能无法准确把握我国的税收政策,致使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最终使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付之一炬,而且还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其次,由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的认识存在偏差,而且某些税务机构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抵触,所以经常会出现税务机构工作人员不配合企业的情况,这同样会使企业的纳税筹划面临一定的风险。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分析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的风险

现代企业在运营发展过程中,总是处在一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中,而且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必须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宏观经济环境的主要特点就是复杂多变,企业的运营管理也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使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进而为企业纳税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经济环境以及产业政策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社会环境变化的同时,税收法律和相关政策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条例会进行及时地补充和完善。然而,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具有一定的规划性,纳税筹划方案主要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纳税行为发生作用,所以,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从开始实施到凸显效果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税收环境也因此发生了变化,那么,企业原先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很可能无法发挥效用,而且还会使企业面临一定的风险。例如,在我国针对白酒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而针对这一纳税活动,许多白酒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企业会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将本企业生产的白酒以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之后,销售公司会将同样的产品用一个较高的价格出售给经销商,通过这种方式有效缓解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企业收入。我国对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后,规定企业在出售销售单位白酒的过程中,如果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售价70%以下,税务机关应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企业原先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则不再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如果依然根据原先制定的计划开展活动,那么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

2.纳税筹划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纳税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活动,所以筹划方案的制定必须符合科学规律,这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时效性,在筹划方案制定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考虑到国家税法、企业财务、会计、投资等多方面内容,而且最终纳税筹划人员会选择什么样的方案以及如何实施纳税方案,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这其中包括对我国税收政策发展变化的判断以及对纳税筹划条件的判断。那么,针对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如果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或者对企业财会以及税收业务等情况判断不准确,那么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很容易给企业带来风险。

3.经营活动变化带来的风险

企业的纳税筹划是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事先安排,具有较强的计划性,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必须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所以,企业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另一方面,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使企业获得一定的税收收益,但是企业所制定的筹划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否则会使企业面临风险。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随着产品供需的变化,经济市场会不断发生变化,企业的运营生产活动,也必须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当地调整。但是,如果企业在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那么,企业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进而使企业面临风险。

4.纳税筹划成本和操作执行过程引发的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时,必然会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束缚,而且为了最终实现筹划目标,企业也必须付出一定纳税筹划成本。通常情况下,企业纳税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企业为了减少自身所支付的税款而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消耗,如教育培训费用的指出、税务费用的支出等。机会成本则是企业选择某一纳税筹划方案而放弃另一纳税筹划方案所失去的收益。对于企业来说,纳税筹划过程是一个决策的过程中,为了实现企业的纳税目的,企业需要在众多的筹划方案中选择一个。这就意味着,企业选择了某一方案而获得了税务优势,则很可能因放弃另一方案而失去非税优势。这种由于选择而牺牲的非税优势就是此项筹划的非税成本,即机会成本。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可能会导致企业在在表面上虽然得到了税务优势,但是整体来看,企业并没有得到实际优惠,进而使企业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对策探究

1.有效把握宏观环境的变化

为了有效防范风险,现代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能够准确把握宏观环境的变化。首先,要根据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为企业确立明确的目标,这一目标包括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目标确立之后,企业需进行信息搜集和整理,所搜集的信息包括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纳税情况、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政策等,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之后,对未来国家税务环境的变化趋势进行科学判断,并确定企业未来纳税筹划的目标。其次,要熟悉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目标以及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工作人员必须对各方面的信息资料有一个全面了解,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然后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中找出能为企业纳税提供便利之处,进而有效缓解企业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当然,为了做好事先防范工作,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税收政策中会给企业带来风险的相关规定,然后及时调整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2.进一步提高企业纳税筹划人员专业素养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才在现代企业的作用不断凸显,所以,为了更好地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必须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首先,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其中包括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教育和实务操作,而且绝不能够有所偏重,理论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员工工作,企业工作人员必须在掌握扎实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而且,企业可以聘请高校教师或者企业中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作为培训导师,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其次,在培训结束之后,必须开展相应的考核活动,考核内容同样包括理论考核和实务考核,经过严格的考核后,针对那些成绩不合格的员工必须使其重新接受培训,如果多次考核不合格,企业可以选择进行岗位调动或者终止雇佣关系。再者,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企业应该注重业内高素质人才的引进,这虽然会一时间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3.加强市场风险防御

具体而言,企业要根据产品的市场容量来合理调节存货量。如果企业可用资金非常充足,那么企业可以适当增加存货,但是存货量必须以上个月的产品销售量为依据,如果本月市场形势较好,可以适当增加存货,否则基本和上月持平即可,这样可以促使企业有效防范风险,进而使企业存货量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有效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

4.科学实施筹划方案

为了确保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有效性,企业可以采取保守经营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企业产品在经济市场中出现供不应求的状态,为了避免盲目采购而引发的增值税增加,企业如果无法对市场发展形势进行准确判断,那么可以选择继续保持常态,不要随意增加采购量,通过这种方式,则会使企业有效避免税务风险的出现,而且还不会影响企业盈利。而如果市场产品出现供大于求的状态,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及时进行降价销售,这样虽然企业的利润会减少,但是企业仍然有利可图,而且还不会因市场变化而导致产品积压,不会因此而增加增值税,进而有效缓解企业税负压力。另一方面,在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结束之后,企业相关部门还应该对此次筹划方案的执行进行科学评价和总结,以便为企业后期开展纳税筹划活动积累经验。

四、结语

纳税筹划活动的开展,对于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纳税筹划活动的重要意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为此,企业必须要对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进行有效把握,而且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在制定相应的方案之后,要能够科学实施。

参考文献:

[1]王娟。浅析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J].现代经济信息,2015(17).

[2]周扬。当前时期下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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