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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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一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针对本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项目部做出如下规定: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特种设备有场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和模板、压力容器、挂蓝等设备。
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后),需要在施工现场安装或拆卸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核对特种设备是否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安装完毕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试用,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接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包括: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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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项目部安排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一次定期自检,做出自检记录。定期自检及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做出校验、检修记录。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验收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严禁使用报废的特种设备或属于非标产品且没有经过检验检测的设备。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二篇】
1、井筒施工提升系统包括:提升绞车、凿井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钩头、吊桶等等,应由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
2、安全检查员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
3、每天必须对提升系统各部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都要进行纪录。
4、每月由机电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详细检查一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要做好记录。
5、认真填写设备检查记录和检修纪录。
6、根据检修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
7、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能拖延,涉及到安全运转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8、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员有权制止。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三篇】
一、尾矿库是尾矿设计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坝体安全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定认真做好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危害事故。
二、尾矿体上升速度与库容关系,必须按设计要求保证满足汛期和冬季冰下放矿及回水所需库容与坝体安全标高。
三、在尾矿库范围内,尤其是坝体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其附近不得任意进行爆破、采石、挖土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四、严密观察坝体变形现象和检查不安全征兆,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并根据异常现象的发展趋势及其可以产生的危害性,采取必要的补救和预防措施。
五、坝体外坡应保持平整美观,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拉沟破坏坝体稳定和尾矿粉尘飞扬污染坏境,应做好维护与防治工作。如植树绿化坝体,以根系多而密的草和灌木类植物为宜,覆盖坝体,以碎石废石或含泥较少的山坡为、宜,根据雨水冲刷和地表经流情况,修筑人字形构或网格状排水沟,两侧沟谷和坝肩修筑截洪沟等。
六、尾矿坝体浸润的安全位置,必须按设计控制,一般不允许浸润线从外坡面溢出,发现溢出,则应密切观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七、尾矿库在使用过程中,排水井、塔、管、洞的善后封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一般应在井(塔)底部或支隧洞的出口外封堵,不宜在顶部、入口入封堵,通过坝下的涵管,应在外坡趾部出口入封堵。
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回水率,库内排(回)水构筑物的周围,应保持一定的水域和水平深度,以提高回水和外排水水质。
九、严防尾矿库在汛期发生严重事故,必须切实做好防汛排洪工作。
(一)汛前必须对排水洪、排水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进出水口,闸门等关键部位,应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加强值班和巡视,巡坝工要做好详细的记录,排洪关口必须有专人守护,密切注视库池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地表沟谷经溜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四篇】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3、
检查内容:
(1)。
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
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
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
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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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
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存档。
5、
隐患整改:
(1)。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存查。
(2)。
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全质量管理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全质量管理部。
(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五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六篇】
为了确保井下台车作业和检修维护过程的安全,特针对281和1354台车维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要求相关作业区、班组严格落实,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1、每台台车上至少配备绝缘手套1付、电缆勾子1个、高压验电笔1个,铁鞋两只,灭火器1瓶,其中绝缘用品及验电笔必须在有效检测期内,且无破损。
2、在移动台车电缆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并用电缆勾子勾拖电缆。禁止在无任何保护情况直接触摸电缆。
3、高、低压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过程中杜绝碾压电缆,发现电缆破损等问题时应及时停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自检自修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方法是关闭台车机柜1000v电源开关,并带好绝缘手套拔出机柜电缆插头,在电源开关上悬挂岗位“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岗位自检自修项目。送电时按倒序方法进行操作。
5、岗位自检自修时应避免将车停在坡道上维护设备,需维护时要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1、检修项目属于机械类的,施工前,修理人员要确认岗位已执行停电后,向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
2、电工在维修台车机柜电源箱及相关高、低压配电柜等作业时,必须落实-45m变压器硐室“停送电”换牌制度。
3、维修前,严格确认台车液压、空气和水循环系统不含动力,并采取好检修前的卸压工作。
4、检修时应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5、禁止维修人员开动设备,需检查或试车启动时,必须由岗位启动操作。台车启动后,禁止维护操作。
凡违反以上相关停送电程序规定的一律填报违规违制。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七篇】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了设备安全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网友给大家介绍关于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施工设备包含特种施工设备和普通施工设备两大类。
一、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
二、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除特种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
第三条各单位应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 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设备采购的安全要求:
一、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
四、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为每一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
五、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
六、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设计的技术规范,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调配记录,特种设备还必须有定期检验记录。
第六条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七条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有关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有效证明。
第八条施工设备的运行:
一、设备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装置;
四、大型施工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
七、设备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才可出勤或运转。设备不得在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
第九条设备的拆装:
一、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技术监管部门申报;
二、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三、安装与拆除应如实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详细说明;
四、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后,必须由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一、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
二、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由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对于国家强制技术标准有要求的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
第四章 设备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对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
一、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三、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设备事故的报告:
一、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上报;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设备所在单位自行处理,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事故单位保存完整;
三、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并在30天内把事故直接损失价值及事故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六条设备事故的调查:
一、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调查;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
四、特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将由集团公司派出专业人员会同事故单位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处罚:
二、对延报、谎报、隐瞒不报的事故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设备管理,鼓励爱护设备、珍重财产的行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一、设备的.运行安全
1.作为生产一线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及时巡回检查,发现设备异常问题,必须及时发出异常情况反馈,并就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整改。作为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就该做到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而其它的相关部门(比如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并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及安全管理状况。
2.作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操作的“四懂、三会”;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严禁违章操作;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班内所有情况交接清楚;经常擦拭设备的各个部件,使其无油垢、无漏油,运转灵活,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
3.作为维修人员应主动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并定时、定点检查。维修或操作人员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如实地记录,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二、设备的检修安全
1.设备检修前的准备
a.设备的小修、计划外检修、日常检修,要指定专人负责,同时指定安全负责人。设备的年度大检修由分管厂长负责,并成立大修项目小组,制定大修方案,另外也必须指定设备检修安全负责人。
b.设备的大修,必须制定安全及防护措施,同时还要制定置换、清洗、中和、吹扫、抽堵盲板、重大起吊等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安全会审并批准。
c.检修前,除了企业已制定的安全规定以外,还必须针对检修作业内容、范围提出补充安全要求,明确作业程序、安全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d.检修前必须根据检修项目、内容、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附件、设备,做好各种用具的安全检查,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并指定专人仔细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测量仪器、消防器材。
e.检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种配合联络程序、信号。
f.施工前还须对全体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重点教育。
2.检修的实施
a.施工单位在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许可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b.检修前必须对设备进行盲板抽堵、清洗置换、卸压、切断电源等安全技术处理,解除设备的危险因素。
c.检修中应经常清理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对于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标识或防护栅栏。
d.检修中要求各级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最新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第八篇】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在维护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的维护。
各种设备、设施均应有各自的维护、保养工艺技术,作为安全生产的依据。
在进行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前,设备管理部门应事先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及组织措施,确保安全。
设备设施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期间进行检修,平时应注意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各种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保持其准确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有损坏或失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新制造的或定期维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压力和气密检查。
特种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完工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验收。
参加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性能,掌握操作要领,明确设备设施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在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维护时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严防其他人员误操作。
在船舶修理现场应当根据施工危害的性质和程度,由专门部门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施,此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所有的维护保养应保持记录。
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