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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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调研组领导: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项目资金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率效益并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真正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经统计,2020—2022年我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共计5179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450万元、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补助563万元、省级家庭农场培育工程补助2530万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32万元、新型职业农民315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689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支付万元,其中:2021年支付万元、支付率%,2022年支付1703万元、支付率%。
一、聚焦规范运作,贯穿全过程项目建设
一是上下联动选准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核实、乡镇审核推荐、县级部门联合评审、县政府审定实施方案”程序,切实做到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合理。二是严格规范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主动融入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全程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同时,成立项目工作专班,组织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供销社等相关部门人员深入项目一线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三是高效公开保障项目质量。建立“主体自验、镇乡初验、县级验收”制度,由项目实施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有效确保项目质量合格。同时,严格执行“支持政策条件范围公开、测评结果公开、实施对象公开”要求,明确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全面如实公开项目情况和资金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提升项目透明度。
二、聚焦中介管理,强化全方位规范监管
截止2022年底,我县共有涉农中介机构18个,其中勘测设计公司3个、招标代理9个、结算审计6个、职业培训机构4个。各中介机构主要向涉农主体提供农业项目勘测设计、招标代理、结算审计、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服务,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由涉农主体采取政府采购、双方磋商等方式,按照服务行业标准约定收费;高素质农民培训、社会化服务等补助,均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限额直接补助到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大户、小农户。
在规范管理中介机构代理服务方面,我县通过严格政府采购和内控、强化资金监管和分配审核、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坚决杜绝中介机构代理主体申报项目,确保资金直接拨付到户、政策直接落实到户。经自查,我县2020-2022年支付的主体补助资金,均不存在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也没有中介机构费用纠纷的涉诉案件。
三、聚焦质量效益,保障全周期高效使用
在中央、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持续迸发。一是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深入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路径,三年来累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508家,其中省级44家、国家级3家;家庭农场2288家、农民合作社224家,三年来分别增长%、%。持续培育引进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引领作用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84家,其中国省级8家,本土培育的XX企业代代为本公司从“作坊式”企业成长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二是发展品质大幅提升。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工程,深入推进“三品一标”新型经营主体认证工作,着力推动涪城XX、崭山米枣等XX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三年来累计成功认证“三品一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8家、认证产品109个。三是效果发挥日趋明显。积极探索推广“公司+订单”“股份合作+务工工资+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新机制,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下,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县655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达万户,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万亩,建成优质粮油基地60万亩、XX种植基地万亩,生猪出栏达万头。2022年,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亿元、增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0622元、增长%。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进一步稳定了我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我县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作为传统农业大县,我县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接下来,我县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在严管财政资金的同时持续加大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积极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一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开发XX仓单质押、生猪产业贷等金融产品,积极推广柑橘种植、能繁母猪价值保险等5种特色农业保险,着力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风险保障需求。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扩面,加大粮油作物机播、机收、植保、烘干、绿色循环农业发展等环节补助,着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乡村振兴担保贷款范围,在已建立的1000万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中,采取“政银担”等运作模式,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审计、财政和行业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惠农政策、强农资金落地见效。
另一方面,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整合农村实用人才、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等培训资源,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纳入农业农村领军人才、职业经理人等培训范围,创新运用“云模式”“点餐式”“搭车式”“师徒式”等培训方式,实行“双向选择”培训,切实提升培训质效。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细则,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持续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鼓励其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其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农田小水利设施设备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推动实现经营主体发展到哪里,农田小水利设施就提升到哪里,高标准农田就建设到哪里。
在此,我们也建议中央继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支持总量,提高单个主体支持额度。同时,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利息的补贴力度,并适当提高烘干冷链物流设施补助标准,以降低项目实施主体经济压力。
最后,再次感谢调研组各位领导对XX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恳请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XX发展,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贡献更多的XX力量和XX经验,绝不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和信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