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高xx,现年53岁,河北省东光县xxx镇司法所长。多年来,他组织和带领司法所一班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尽职守,深入各村带头宣讲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主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宪法、政策法规,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历史积案,倾心服务人民群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辖区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被沧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xx年被沧州市政法委授予“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20xx年被东光县委、县政府授予“五一劳动模范”,20xx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
一、学习为先、充电加油
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多年来该同志与时俱进,努力适应新形势,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及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土地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撰写学习笔记30余万字,体会文章45篇,案例分析55件,极大的提高了调解本领,成为了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深入田间地头,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努力带领镇司法所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充分运用感情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两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3起,成功率98%,实现了无民转刑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积压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勤勉敬业,用心工作,以树立“司法行政人”的良好形象。
该同志多年如一日,视百姓如父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坚持 “一线”工作法,几乎天天长在田间地头,“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不辞辛劳倾心为民排忧解怨。20xx年3月份,为解决xx村一起因浇地引发的纠纷连续奋战3天3夜,饿了啃口凉馒头,困了打个盹儿,终于妥善解决,避免了一起一触即发的民转刑案件。同时注重研究纠纷规律,在危房审批、低保评审、秋收麦收等期间矛盾纠纷的高发期,该同志未雨绸缪,到各村充分发挥“大喇叭”作用,讲解法律法规,政策界限等,使纠纷发生率逐年下降。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赞誉,营造了全镇社会的安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