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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木笛有感 读木兰诗有感实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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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木笛有感【第一篇】

鲁教版每册的语文教材后面会有8篇阅读文章,一般都是跟每单元的主题相对应的。《木笛》所对应的是四年级下册第四组主题――勿忘国耻。虽然教了许多年的语文,但我却不曾真正关注过这篇文章。

《木笛》讲述的是朱丹去应聘木笛演奏员的故事。经过重重测试,他和另外一名演奏员走到了最后,两个人只能留下一个。朱丹抽到的测试题是:任选一首乐曲表现欢乐。但是朱丹经过片刻的沉默后,请求改换曲目,不想演奏欢乐的曲目。原因是考试的那天――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主考的音乐大师惋惜地拒绝了他。当朱丹在雪夜的南京城,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碑前,吹奏起悲凉凄切,犹如脉管滴血的曲子时,那位主考的音乐大师也来到了现场。最终,大师选择了让朱丹做乐团的木笛演奏员。文章是有艺术加工的成分的,过程令人感动,结局令人欣慰。

当木笛演奏员可能是朱丹一声的梦想,也应该是朱丹赖以谋生的一份职业。可是当他经过重重选拔,站在最后的考场上,他的婉拒,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气节。

当我们面临这样的选择时,是选择用自己高超的演奏技巧,完成考官的题目呢?还是像朱丹一样断然拒绝呢?我想,选择前者的人,终究只能当一个木笛演奏师吧,而选择后者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名木笛演奏家。

读木笛有感【第二篇】

程序正义万岁!

15行管吕晨凯。

冯象,上海人。出生于50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乡,远赴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后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

――上述两则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我们都会说,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正义。可我们是否有想过,这里所说的正义,究竟是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呢?冯象先生在《木腿正义》开篇便阐发了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关系的思考。

他以乐悉尔《假马丹行传》中的故事作为材料:有一个名叫马丹的人在与新娘白特兰完婚后突然离家出走。后来马丹的父亲去世了,留了一大批家产给他,并托马丹的叔叔彼埃尔照管。一天,马丹回来了。但是再后来马丹对遗产细节的追问使叔叔彼埃尔难以回答。于是彼埃尔收集线索发现这个新马丹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便告发新马丹,即农民阿尔诺。在庭审上新马丹巧舌如簧,对答如流,对指控一一辩驳。终于,一个木腿人即真正的马丹闯进法院,经过隔离提审、当庭对证、亲友指认,真相大白。阿尔诺被处以绞刑,焚尸灭迹。

这个看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完美无缺,一个不少的案件,有人却从另一角度看出了不寻常:结合当时社会背景,妻子白特兰完全有可能为了摆脱活守寡、争取有夫之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主动接受新马丹。如此一来,即使阿尔诺受到法律制裁,但争议并非完美,作为妻子的白特兰,内心深处是背叛马丹的。另外,叔叔彼埃尔对遗产也存在着不义行为,在最后也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由此看来,真正的正义远未实现。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承认,这个案件,实现了程序正义。木腿正义是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晚,但毕竟是来了,如我们常说的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确实,我们很多时候会在过程与结果的抉择中徘徊,我们纠结于过程的齐备,还是结果的满意。在许多方面,我们更倾向于后者,那句“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便试妥当又巧妙的证明。

实体正义讲究无罪之人无罪,有罪之人有罪,罪刑适当,量刑有据,这果真点出了正义要害,但我们真的实现得了吗?记得法理老师讲过:程序的正当性决定结果的妥当性。我们可以看到,“妥当”是修饰结果,“正当”才是形容程序,我深以为然。我想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与基础。程序正义,万岁!

就在几个月前,快播涉黄案吸引了整个法律界的关注,还博得了社会各界的眼球。当然,许多网友也不明觉厉地发出“快播无罪”之类的调侃。至于快播有没有罪,这涉及的即是实体正义。因为案件结果并未公布,我们也无法断然判定其实体正义是否真的实现。甚至,哪怕判决公布,我们也不好说谁对谁错。我要谈的是,至少,这次全程直播的王欣快播涉黄案在程序正以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无论结果如何,至少,庭审的场面记在每个看过的人心里。可以想象,之后案件的判决,若是没有做到民心所向、众望所归,那是要承受巨大压力的!

美国著名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这句话从另一个角度上却反映了某种司法实践上的无奈。这就需要提到《木腿正义》中另1篇文章――《秋菊的困惑和织女星的文明》。

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架,村长踢了秋菊男人要害。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屑一顾。于是她一级一级告状。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了几十里山路把他送到医院救了秋菊母子一命。没相当,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待村长来家吃儿子的满月酒时,上级却把村长以伤害罪带走了。结局的场面则是秋菊一脸的尴尬。

故事就是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实体正义的确实现了,但我们打心眼里是不愿这个“正义”发生的.。实体正义也算是外来词,那我不知是否可以引用冯象先生书中之言:“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而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的成长,忽略了这些非正式法律和规范曾长期有效地调整着的那些社会关系。”

费孝通《乡土中国》有言:中国正处在从想吐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私法不能彻底推行。也就是说,在中国广大农村偏远地区,过分地“捍卫”法律权威也是存在风险的,法律明明是民主的象征,在此时却成了阻碍人们和睦交往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有时候,民间自然法远比实体正义的实现来的实在、有效,至少,乡亲还是乡亲,没到撕破脸皮的境地。

司法完善历程已经在中国拉开序幕,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讨论也各说纷纭。纪录片《大国崛起》中有这样一句话:自由、平等、博爱,这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也许这是永远无法完全实现的愿望,但是人们可以在无尽的岁月中无限地接近它。同样,实体正义也许永远无法完全实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尽善尽美的程序正义,无限地去走近它!我毫不忌讳地支持程序正义,不为其他,单一句“程序的正当性决定结果的妥当性”足矣!

读木笛有感【第三篇】

木偶人罗里和小熊白黑黑先后离开了美丽的大森林,在忙碌城相遇,就有了《木偶的森林》这篇令我十分感动的童话故事。

《木偶的森林》是在关注我们的心灵,呼唤我们去关爱自然,关心我们的成长环境。是在警示“忙碌城”,忙碌城的人只关注自己,不断的去掠夺和破坏,而没有注意和人类共同拥有地球的动植物,结果招致灾祸,最终阿灿姑娘是用热情和爱感化一切。这其实也就是在警示紧张忙碌的生活节奏下的现代都市人,失去关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阿汤先生想,如果人类都象阿灿,而动物都象黑熊一家,彼此相处起来会是多么好啊!当一切都过去以后,大家再也不会相互记恨,而是彼此原谅,这是多么好啊!”让我们檫亮心灵的眼睛,重新来认识自己。罗里之所以那么无情,也有他自己的`苦衷。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会有着不同的烦恼,但是摆脱这些烦恼的办法,并不是抱怨别人,而是要学着改变自己,用心去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么才会有更多的朋友,才会被更多的人爱着。只有被爱围绕的人才会幸福快乐。

这篇童话也反映了人们的无情,罗里本来是一棵橡树,生活在广阔的森里里,可却被人类做成了一个木头人。现实生活中,人们乱砍乱伐,正在导致地球环境日趋恶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吧。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我们更好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共同地携起手来,来保护我们身边的每一棵树木,保护大自然,保护地球吧!

读木笛有感【第四篇】

我读了《木偶的森林》这本书以后,里面写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棵长在大森林中会说话的橡树被一个木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人,来到了大城市。日夜思念大森林的木偶人拥有一颗寒冷的心,他要报复人类肆意砍伐的行为,于是他招募各种动物成立了马戏团,企图把人类赶出城市。

有一次,我看了一本书的时候,进来一个奇怪的家伙。看不清楚他的脸,他戴着口罩,穿着雨衣,鞋子上积满了厚厚的泥巴,还沾着树叶,我想: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因为整个城市里都没有这样的树叶,他把雨衣脱了,雨衣里还有大衣,然后在门口脱了满是泥巴的鞋子这才进了屋。

他要了咖啡,来到了我的.面前,问:“可以让开一点吗?”我腾出了一块地方,他说:“最近我总是很困,听说喝咖啡可以提神,我又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总想着睡觉。”他说:“其实,这样很不好,但有时候也没办法。比如,我现在就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去做很多的事情搭一间木屋,做蜂蜜,给远方的朋友写信。”

我读了这本《木偶的森林》,里面主要讲了,木偶不能把人类赶出了城市,如果赶出了城市,他们就没有住的,穿的,吃的,所以不能把人类赶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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