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2024年巡察工作要点
巡察工作聚焦政治生态,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政策执行,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某区巡察工作要点”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某区2022年巡察工作要点
2022年,区委巡察工作要紧扣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标"四个对照",围绕"三个聚焦",以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履职尽责为重点开展政治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五次党代会、区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作为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单位的政治责任、岗位责任、职能责任、工作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治本作用。发挥巡察监督纽带功能,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融会贯通,督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障全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区委组织开展*轮次常规巡察,每轮成立*个巡察组,对某某镇、某某局等**家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对**届区委第**轮常规巡察的多家医疗单位、多家国有企业开展巡察整改督查检查和整改情况质效评估。同时,根据省市巡察工作安排,对相关重点领域和全区重大决策、惠民实事开展专项、联动、"机动式"巡察,进一步增强巡察的震慑力。要创新巡察的方式方法,精准发现政治问题、违纪问题、责任问题等典型性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加强责任督查、问题督办和失责追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重点任务
1.深化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要充分体现政治巡察是区委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任务,以"四个对照"(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照党章党规、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为监督标准,做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四个紧盯",重点发现被巡察单位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2.细化政治巡察监督重点。要围绕"三个聚焦",把紧盯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新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切入点,抓实驻点巡察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检查两个关键环节,力求巡深巡透,把问题找准找实,把责任厘清点明,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
(1)突出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讲话和对行业领域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查找对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不及时、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成效不扎实,在贯彻落实中重形不重效,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到位,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找党中央关于"三新一高"、落实"十四五规划"、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脱离实际等问题;主要查找市区党代会确定目标推进不力,工作拖拉等问题。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不严不实作风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回潮;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问题,以及脱离群众、脱离一线、"衙门作风"等官僚主义问题。检查督查考核不注重实际效果,名目繁多、交叉重复、过度留痕、增加下级负担。
(2)突出加强对"两个责任"和关键少数的监督。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情况。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政治建设弱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失责失察、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二是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查找领导班子成员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领导干部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懒政怠政,患得患失、消极避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全面客观掌握基层和一线情况,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态度简单粗暴、激化群众矛盾等问题。三是三资管理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重点查找领导干部不遵守廉洁从政纪律,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预或操纵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资源分配等事项,搞内幕交易、权钱交易,牟取私利;各类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投标。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兼职取酬,以及收送电子红包、变相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
(3)突出基层党建和治理能力的监督。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研究解决党建重大问题,不重视健全党建组织体系,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扎实,发展党员质量不高,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肃,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弱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依据,注重在一线岗位和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存在任人唯亲、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兼职、因私出国(境)、"裸官"任职等制度规定。
(4)突出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对照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计移交及十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了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线索办理情况、取得的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发现是否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应付交差、搞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是否存在追责问责不力、边改边犯、改后再犯等问题。
3.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书记工程",认真落实"五反馈"、双签收和问题"清单制",实行区委常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机制,落实主要问题向区委、政府领导同步反馈制度,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要严格履行巡后反馈问题的监督检查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巡察办加强协调推进,不断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有效贯通,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保质保量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挂牌销号。
4.实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巡察整改情况"双公开"制度,既在党内、单位内部进行严肃通报,又通过区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形成震慑效应,切实体现巡察的政治性和权威性。认真执行《中共某区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注重原因剖析,举一反三,切实解决一批系统性、体制性问题。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区纪检监委要快查快办,对典型案列进行通报曝光,巡一警百,形成有力震慑。被巡察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5.推动党内监督贯通融合。坚持和完善与党内监督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强化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量。推进纪巡融合,加强区委巡察组同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线索、廉政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重要线索及时跟进、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推进组巡协作,加强区委巡察组与区委组织部在情况通报、政策咨询、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审巡配合力度,从审计发现的问题入手,及时跟进深挖细查,形成审计助推巡察发现问题、巡察推进审计成果充分运用的互补互促格局。积极推进区委巡察组同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巡察监督同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有效贯通,增强监督实效。
6.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巡察铁军。要把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巡察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关键,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区委巡察组全部建立临时党支部,巡察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要把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作为首要任务,有计划地选派巡察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巡视巡察机构集中培训;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练兵,将列入巡察干部人才库的人员选配到巡察岗位进行培养锻炼,通过组织巡察业务培训、信息化培训、以及"以干代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巡察干部的综合能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通过明察暗访、巡察回访、定期约谈、巡察后评估等方式,对巡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准确掌握巡察干部德才表现及履职情况,督促巡察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上下联动。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部署要求,根据部门属性特点、职能职责,采取综合部门常规巡、专业部门专项巡、重点部门提级巡、人财物集中部门交叉巡的方式,借助上势、借助外力加大巡察的深度和广度,力求把问题查清找准。
2.加强人员配备。以熟悉党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为主体,调整充实巡察干部"三库"人选,用好专业人员、抽调人员和年轻干部三支队伍力量。区委建立**个相对固定的巡察组,选派三级和四级调研员担任组长,任命**名科级干部为兼职巡察专员,选拔部分优秀年轻干部为联络员,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地域回避等因素,混合编组,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3.加强指导督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听取被巡察单位和责任部门的中期整改和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创新督查方式,采取定期回访、跟踪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和《某区巡察整改质效量化评估暂行办法》,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结果纳入被巡单位党组织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考核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追责并通报曝光。
4.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组办一体"原则,每轮巡察专门成立督查指导组,加强与各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发挥定向把关职能作用,指导各巡察组科学规范、有力有序开展巡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办要强化工作指导,坚持"周纪实、月例会、常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理论政策宣传、具体业务指导、解决突出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四个跟进",并采取定向督办、通报曝光等有效方式督促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