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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职责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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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职责篇1

xx大學二級學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学院专职学生工作。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团学干部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学管理。

9、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10、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11、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学年小结、素质拓展鉴定及毕业鉴定等工作。

1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13、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14、建立听课制度。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两方面意见和建议。

15、协助办理学生免修、退学、试读、休学、复学等工作。

16、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办理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批工作。

17、协助做好各项评先评优工作。

18、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19、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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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职责篇2

学院科级机构岗位职责

一、学生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院领导组织实施学生评优选模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评定发放工作;

3.协助院领导做好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4.贯彻落实《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

5.协助院领导负责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报到、军训等有关工作;

6.协助院领导指导本院团学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7.协调、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科研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8.协助院领导负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9.协助院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工作; 10.定期向院党总支、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传达指示精神,并保证贯彻落实;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教学

科研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副院长)制定、实施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开展;

2.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掌握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收集教学与科研反馈信息,落实教学与科研工作改革的整改措施及意见;

3.组织教学与科研工作调查,做好教学与科研评估工作中的管理工作;

4.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编制教学课程表,教材订购、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5.具体落实学院课程的考核及试卷命题、保密、送印等管理工作;

6.负责调、停课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定期检查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完成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8.协助分管院长组织教学科研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组织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工作;

9.负责办理学生升降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上报工作;

10.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 11.协助院领导组织申报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教改项目; 12.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实施教学检查、教师听课、学生评教等工作;

13.负责编制与本学院有关的教学统计报表和整理、保管本学院的各种教学档案;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职责篇3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政的各项决定,提出落实学校行政决定的重要措施和办法。

(二)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组织开展各类学科、专业和学位点的评估;建设学科平台等。

(三)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教学计划,制定并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负责院(系)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等;负责组织实施院(系)教学管理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等。

(四)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科研计划;组织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重大的、跨学科的科研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培育和实现学术水平或经济、社会效益高、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等。

(五)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院(系)引进和学术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实施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及考核等。

(六)执行学校财务规定,负责院(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执行;做好院(系)年度经费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并将各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体系;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勤俭办学,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院(系)内资产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审查、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运行等。

(七)负责组织实施院(系)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八)和党总支一起,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组织院(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十)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职责篇4

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是:

1、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负责本单位的维护稳定和保密工作,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贯彻落实保密措施,保证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不丢失。

3、负责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制定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负责本单位的相应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6、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负责对党的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本单位工会、团委、学工办、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党对本单位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院长主要职责是:

1、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院长负责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书记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4、负责制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检查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负责抓好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5、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定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按学科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交流与科技合作。

6、负责抓好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按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引进教学人才和业务骨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水平。

7、对本单位经费使用负总责。负责预算内、外的经费进行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做到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8、负责制定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主要职责是:

1、根据校党委及本单位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及工作安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负责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

总结

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学院党委及有关单位汇报、沟通。

4、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负责工会分会工作,负责指导团委、学工办、学生会开展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和配合做好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学生资助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9、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0、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教学副院长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开新课(实验)和新开课(实验)的教师试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个环节教学的落实。

4、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文件的建立和管理。

5、推动师资建设,负责组织教学人员的培养和业务考核,参与学院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

6、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教材编写与订购计划。 7、负责组织制定教学实验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完善,负责主持审查实验教学效果。

8、负责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推动学风、教风、校风“三风”建设,确保教学质量。

9、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辅导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例会,推动教学交流。

10、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学院科研副院长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申报制定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计划和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在研项目的指导、督促与检查,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及时与学校科研部门沟通及汇报。

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本单位有关科研人员、设备使用、经费分配等方面事宜。

6、负责本单位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负责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职责篇5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

2、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副院长组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与精品课程建设。

3、抓好科研工作,召集并主持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会同副院长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工作;组织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4、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学院党委书记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批准签字,主持学院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

6、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7、代表学院负责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积极拓展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8、兼管学院工会工作。

9、与学院党委书记一起做好安全工作、招生与就业等学生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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