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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编服务基层行的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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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篇1

为切实加强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部署安排,切实开展好全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在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城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基层履职尽责实际,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

二、目标范围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基层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逐步建立起符合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20xx年每个县区申报合格以上档次的乡镇卫生院不少于机构总数的20%,申报合格以上档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机构总数的10%(未设置的除外)。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所有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鼓励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石,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具有公益性、综合性的功能,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急救和转诊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全”。

(二)合理配置资源。按照“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功能定位、服务人口规模数量、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实现“供给足”。

(三)提升医疗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馆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检查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实现“能力强”。

(四)优化服务流程。合理布局门(急)诊,方便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鼓励开展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等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以及疾病恢复期的社区护理等便民服务。开展双向转诊,深入实施传帮带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上下联”。

(五)做实两项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落实激励政策,探索推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医防融”。

(六)推进“互联网+”。加强基层机构信息系统的运用监管,整合基层信息系统资源,鼓励各地依托第三方互联网优势,探索应用远程诊疗、智能穿载设备、临床辅助诊断决策、个性化慢病随访等系统,扩展信息系统服务功能,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安全开放,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确保基层机构数据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实现“信息通”。

(七)规范业务操作。按照医疗质量管理要求、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实现“质量优”。

(八)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基层党建、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开展院容院貌及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基层机构进行绿化美化,实现“环境美”。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科,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组建市级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级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评、资料初审、现场评价,对基层机构上报的结果进行初审。

(二)完善能力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家印发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部分条款涉及的指标和评价办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另行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三)健全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复核、专家库管理等制度,组建市级专家库,建立评价专家个人档案库及约束与持续改进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专家库成员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监督、财务、信息化等方面构成,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库实行市、省资源共享,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抽调市级专家开展评价工作,也可组建本地专家库。

(四)扎实开展自评。各地请于3月20日前指定下发本地细化方案,安排部署本地基层机构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要牵头督促辖区所有基层机构对照评价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另行印发),基层机构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边查边改,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整改完毕后,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提出审核申请,4月15日前完成。

(五)严格开展复核。各县区要对基层机构上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有机构进行核查初审(初审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完善相关申报资料,5月10日前将达到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我委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进行审核,完善相关资料,上报省卫健委备案;对达到基本标准(B、C及以下档次)的机构,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复核(复核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抽查数量不少于上报数的50%,复核结束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向省卫健委提出复核申请,6月1日前完成。省卫健委将组织开展对上报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全覆盖现场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B、C及以下档次)的机构采取抽查方式复核,抽查比例不少于20%,复核小组作出初步结论,汇总至省级活动办公室,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机构名单予以剔除,6月20日前完成。

(六)确认活动结果。省卫健委将对达到基本标准(B、C档次)的机构予以发文确认,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并列入持续推进整改提高的重点范围;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名单上报国家卫健委备案,享受国家卫健委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落地。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要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同志具体抓落实,经办同志切实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调动基层的主动性、能动性,加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保障措施。各地要认真梳理近年来上级就基层能力建设以及人财物、技术等投入的政策要求,结合此次活动,主动向当地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对基层机构硬件设备设施、人员配置、财政拨款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机构提档升级。认真落实“两个允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xx〕264号)等重大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作用,形成协同效应。对达不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标准。

(三)确保活动质量。此次活动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把握工作环节,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初审和复核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在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典型经验。各地要深入总结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重点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促进医防融合、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并适时推荐至国家。

(五)强化结果应用。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按照有关要求,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可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优先遴选为社区医院创建试点机构,并优先纳入今后的项目经费安排。各地要将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优先纳入财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力争通过活动开展,全面整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篇2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江西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xx]4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西省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xx]14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崇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要参加活动。村卫生健康室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2、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县卫健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由县卫健委办公室、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医政医管药政股、政策法规与预防控制监督股、财务审计股、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余作秀同志任主任,成员包括县卫健委办公室、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医政医管药政股、政策法规与预防控制监督股、财务审计股、健康教育中心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活动组织指导及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乡(镇)卫生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落实自评自审和申报工作。

(二)按照标准开展活动。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作为本次开展活动的依据。

(三)扎实开展自评。在活动周期内,乡(镇)卫生院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四)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按程序向县卫健委申请审核,县卫健委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健委复核,再上报至省卫健委。

五、进度安排

(一)活动动员。20xx年5月15至20xx年5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三)自评申报。20xx年11月2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完成自查自评,收集并将自评申报材料报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

(四)完成初审。收到申报材料后,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初审,并于20xx年12月5日前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卫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各乡(镇)卫生院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全院干部职工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乡(镇)卫生院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反馈。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卫健委通过县电视台、健康崇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推广典型创新经验。对活动的典型经验或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县级医院积极发挥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强化结果应用。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篇3

根据《XXX自治区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及XX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医疗集团各乡镇分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切实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决定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医疗集团各乡镇分院的服务质量和综合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恭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要求

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试点先行、逐级推进”的原则。一是要分级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标准,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9年版),各乡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整改,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三是以试点先行,确保复核通过;四是公开公正,主动公开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20XX年底平安镇、恭城镇、嘉会镇、西岭镇等试点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核验通过,确保栗木镇、莲花镇达到推荐标准核验通过。其他非试点乡镇逐步完善推进,力争两年内全面完成复核通过。

四、活动范围

各乡镇卫生院

五、活动形式

加快提升县域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以集团引领带动各乡镇分院加快改善服务条件,稳步提升人员素质整体,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乡镇卫生院相关专科在医共体框架内发展,没有专家的,由医疗集团派遣专家发展,建立活动的推进机制,各乡镇分院要明确年度活动要求和时间节点,建立分工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要把握工作节奏,细化工作任务措施,严格按照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分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六、活动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和职责。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各乡镇服务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应的住院、手术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瑶医馆、中药房建设,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要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探索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模式,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家庭医生体检工作站及签约服务随访包,利用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引导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和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制订和落实签约服务包及帮扶措施,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等问题。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七、组织实施

(一)召开动员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建立组织架构(20XX年5月底完成)。由县卫健局田冬菊局长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总协调指挥,分管领导黄小秋、雷蔚菲担任副组长,黄小秋侧重全局与乡镇之间的协调、指导及考核等工作,雷蔚菲侧重医疗集团专家人员的调配、派遣及业务管理及指导等相关工作,局基妇股、体改股为成员牵头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妇股,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培训、指导及组织评估。集团各部门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县医疗集团成立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对各分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蹲点指导和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并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任务时间和节点,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开展自评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6月底完成),各乡镇卫生院对照标准逐条梳理,查缺补漏。

(三)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完成申报工作(20XX年7月-8月底完成)。嘉会镇、西岭镇、平安镇、恭城镇等试点完成基本标准申报工作。栗木镇、莲花镇等试点完成推荐标准的申报工作。

(四)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22年12月)。

(五)开展试点评估检查阶段(20XX年9月-12月)。

(六)开展指导帮扶(创建期间)。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形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合力。医疗集团总院要充分发挥县级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在乡镇分院“软件”及“硬件”方面给予充分的指导和帮扶,局领导小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工作小组成员要熟悉标准,指导相关单位完成达标创建工作。

1、西岭镇卫生院:(指导组成员:XXX、医疗集团健康管理中心服务部)

2、恭城镇卫生院:(指导组成员:XXX、医疗集团财务部)

3、栗木镇卫生院:(指导组成员:XXX、医疗集团规划发展与绩效服务部)

4、莲花镇卫生院:(指导组成员:XXX、医疗集团公共卫生服务部)

5、嘉会镇卫生院:(指导组成员:XXX、医疗集团公共卫生服务部)

6、平安镇卫生院:(指导组成员:XXX,医疗集团医疗质量服务部)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和思想意识。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深刻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今后基层卫生的工作重点,也是医改工作的核心内容,对于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追感,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建设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活动质量。要把握活动开展的时间和节点,严格活动标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规范开展创建工作,各指导小组成员要集中蹲点进行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通缓慢或流于形式的乡镇分院将予以全县通报并必要时追究领导责任。

(三)狠抓措施落实。各乡镇要对照方案要求,安排专人组织实施,要有专门档案管理,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突出抓好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考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热烈活动氛围,树立正面典型,改善行业形象。充分利用宣传彩页、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学习借鉴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乡镇分院要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活动情况。

(五)完善保障措施。医疗集团各部门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药物目录等,加大对乡镇分院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篇4

为保障“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活动实施效果,根据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分类代码登记为“C”和“B”。

二、建设任务

(一)乡镇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0条基本条款和10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xx〕10号)精神,同步开展9项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重点建设任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6项主要任务,拓展完善服务功能。

三、活动目标

通过建立符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到20xx年,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以县(市、区)为单位,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确定的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四、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领会。院长(主任)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带头研读标准和指南,并组织全员讨论,研究活动建设思路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2、梳理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标准和指南,逐条开展自评估。通过对各条款建设任务的评档(A/B/C/D),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三类:近期能够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对于需要上级支持的项目,应及时上报。

3、制定提升方案。对于所列任务清单,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分类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

4、录入申报信息。6月15日前,登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填报年度完整信息,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自评。

5、推动持续改进。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比对分析本机构各条指标评档在县区域内、市域内、省域内的位次,确定下一步努力目标。全面评价年度各指标提升效果,对没有达到预期档次的指标,分析问题症结,调整完善整改措施。

(二)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全面部署实施。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召开活动启动会,部署基层机构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建立本级专家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

2、审核申报信息。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信息的审核和校正。对于通过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复核,并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进行汇总,连同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3、加强短板建设。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条指标评档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序,比较其在全市、全省的位次分布。逐条分析差距原因,研究部署面上提升计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一院一策”提升方案。

4、解决共性问题。对于共性的体制机制等问题,应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对于上级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推动基层全面落实。

5、推荐专家人选。每个地区可推荐5名专家,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其中,管理类专家1名,医疗、护理、中医药、医院感染等其他领域专家4人,填写专家候选人推荐表,于6月底前报委基层处。

(三)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统筹活动安排。成立市级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组建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加强活动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复核工作。

2、组织现场复核。对县区级申报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复核,采取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复核未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通过信息系统退回,并书面反馈复核意见。相关机构再次申请复核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3、报送复核结果。8月底前,将经复核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前置条件。申报评价机构应符合,执业注册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前一年及当年未发生过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且无对外出租、承包内部科室等行为三项评价前置条件。

(二)强化结果应用。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人员配备、价格、医保额度等标准,在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高级岗位配比及其他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并优先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作为申报二级(社区)医院评审的基本条件。

(三)加强典型宣传。各地要及时挖掘活动先进典型,注重总结多种提升服务能力的做法、举措和模式。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形式多样营造活动氛围,宣传交流活动开展的典型地区、典型单位、典型做法等。各地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健康报社,扩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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