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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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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一篇】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服务,一手抓打击整治,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法制观念。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的领导,统筹规划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将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党政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五条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公安部门指导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宣传、公安、司法、教育、文化、工商、市政、建设、规划、卫生、电信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协同作战,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的法制化、规范化。

第六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给予警示和督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设立举报热线,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快速处理。

第八条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切实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主要党政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小学校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保卫组织建设,开展保卫干部的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九条实行校园治安防范机制,加强校园出入口、学生宿舍、娱乐(餐饮)场所、外来人员居住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学校治安管理的科技含量。

第十条加强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民-主法制教育贯穿学校工作的始终,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及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xx等活动,坚决杜绝毒品、xx侵害校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辅导安全防范知识,及时通报辖区治安情况,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设好校园的法制阵地。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以社区为依托,推行青少年维权工作例会制度,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以学校为核心,反应迅速的维权岗区域联动机制,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治安隐患的能力,为青少年构建安全防护屏障。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外帮教网络,对在校的“双差生”和“工读生”落实责任部门和帮教组织,开展“一帮一”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帮助学生疏导心理障碍。

第十三条加强社会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建立执法、管理联合体,形成执法部门与校园派出所、保卫组织共同管理的机制。执法部门的管理要延伸至校园内部,校园的综治组织管理要扩大到校园周边,防止校园内部经营的服务设施管理混乱,防止校园周边的问题出现反弹。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要加强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对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要坚决铲除,净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学校实行联系挂点、干警包校的治安防范机制,及时掌握学校内外的治安动态,指导校园内的治安防范,抓好大中专院校的“校园110”、“护校队”的义务治安防范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帮助学校解决治安隐患,构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公安交-警部门要维护好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对位于公路和交通要道的学校门口要设立安全通道和流动交通岗,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多种形式联防共建的防范网络,采取警校联防、校校联防、校企联防、校村联防等联防共建形式,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扩园周边的安全覆盖面。

第十九条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开设歌舞厅、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室。

限制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经营网吧,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第二十条校园周边环境应当保持整洁、确保车辆通行无阻。严禁在学校门前两侧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开设农贸市场和停车场。依法拆除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

第二十一条对校园周边娱乐服务场所实行严格准入条件,从严审核,总量控制。坚决查处校园周边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录像厅、歌舞厅和音像书刊点,坚决制止向学生兜售不良出版物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各县区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应用问题由南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二篇】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有关教育机构。

xx年5月22日-xx年8月2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xx年5月22日-5月28日)。

1、查学校是否有周密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校长是否做到了亲自抓,是否严把食品进货关、管理关,是否扎实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教育工作,是否建立了食品卫生的相关台帐,是否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2、查学校食堂建筑、设备是否符合标准,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原材料进货手续是否齐全,储藏的食品是否有过期、霉变和腐烂现象。

3、查学校食堂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是否按期参加年检。

4、查学校小卖部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饮料和食品现象。

自查要做到认真细致,不漏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如实写出自查报告。各学校自查报告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收交后于5月28日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股。

(二)整改阶段(xx年5月29日-8月10日)。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重点抓好建章立制,改善食堂设施条件,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健全相关台帐,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各学校整改报告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收交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股。

(三)验收阶段(xx年8月11日-8月20日)。

在学校认真排查、加强整改的`基础上,由县教体局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和卫生安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仍存在有食堂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督促,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要关停学校食堂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经营食品现象的学校小卖部坚决取缔。

(一)健全规章制度。

1、学校制订和完善食堂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与加工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贮存间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食堂管理值日制度、食物中毒防控措施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等,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

2、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3、学校对学生每月至少进行2次饮食卫生教育。劝阻学生不购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要于5月28日前制订、完善到位。

(二)完善食堂设施。

1、切实改善食堂基础设施。食堂远离污染源,25米以内如有垃圾堆放点、杂草等,必须于5月30日前清理干净;如有污水池、厕所等工程量较大的,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蚊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地。

2、学校食堂具备相对独立的主食和副食原料库、食品加工操作间、更衣间、售饭间、餐厅或大棚。

3、学校食堂使用面积,按省定小学(含幼儿园)每生不低于平方米,中学每生不低于2平方米(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整改。如确有困难的,要制定出分步整改的建设规划,并报县教体局同意。

4、食堂操作间墙壁应用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高度不少于米;地面有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排水沟应保持通畅,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出口应有金属漏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和污水排放装置及加有盖子的污物桶;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门窗装配严密,有纱窗、纱门等设施,木门下端加设金属防鼠板。

5、餐饮具洗涮池、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必须用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建成,标志明显,不得混用。

6、共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7、操作台使用不锈钢制作或贴有瓷片;餐具用不锈钢制品;有配套的笼架;接触或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案板、刀、盘、盆、桶、筐、抹布等工具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案板做到台面、底部、边部清洁,无霉斑,竖放晾干。使用固体燃料加工食品的,应为隔墙烧火炉灶。食堂售饭间不得设置炉灶,堆放杂物。

8、用餐场所(餐厅和大棚)必须封闭并配备就餐桌凳,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或自备水源装置。

9、对照上述4、5、6、7、8条款要求,各学校尽快整改,务必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按要求着装。严禁无证及体检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不得上岗。

2、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每月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并督促其经常学习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衣帽。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

4、从业人员从原料到成品要实行“四不制度”:即对腐败变质的原料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用,服务员不卖。

5、从业人员对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7、从业人员对于制售冷荤凉菜、食品留样、食品存放、剩余食品冷藏和食品加工用水等要严格按照《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中第14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执行。

(四)实行定点采购制度。

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到资质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在原确定的食品原料采购点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学校要有2名质检员负责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并全面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台帐记录要有生产厂家、品种、购进日期、购进数量等,以备检查。暑假期间,县教体局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点,从秋期开始,全县统一实行大宗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逐步建立起质量可靠、价格适中的主、副食和蔬菜供应基地。

(五)取缔经营饮料和食品的学校小卖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非寄宿制学校不得在校园内设立小卖部,寄宿制学校设立的小卖部不准经营食品和饮料。各学校要及早做好宣传教育,并按要求抓紧整改,不得因此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六)健全机构强化责任。

1、成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常文锦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包片、股室负责人包乡镇(街道)、局机关工作人员包学校的工作责任机制。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机构,并配备包括食品卫生在内的安全专干。学校也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年对学校食堂督导检查不少于6次,且有督导检查记录。

2、加强管理监督。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经常进行食品、饮用水安全检查。学校主要领导检查学校食堂工作每周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和食堂专职监督管理人员每天检查1次。中心学校每周督查不少于1次。县教体局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每次督查均在10个乡镇以上,并有督查记录。

3、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县教体局和县相关部门在检查中若发现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现象,对单位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相关责任人,依据《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之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三篇】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善待自我》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懂交规遵交规的中学生。

来自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全省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及时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30日,漳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三岔小学、殪虎桥中学、大草滩中学、三岔镇苏川小学、武阳幼儿园等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突击检查行动。

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重点检查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运行、食堂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状况、设施设备、加工流程、原料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留样、消毒措施、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相关情况,详细了解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记录台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联合检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各学校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检查组;检查组适时将组织“回头看”,督促各学校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本次联合检查组人员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便利店、小超市等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店内是否存有销售三无产品、“五毛”麻辣食品、即将过期产品、危害学生健康食品、经营资格等内容。执法人员现场还对店主进行了普法教育,提高了校园周边商户法律意识,为师生营造了良好校园周边环境。

下一步,该县将持续开展20xx年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疏漏,全方位、无死角,全面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五篇】

1、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2、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3、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是直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六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校园 ( 含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 ) 周边环境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管理 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的工作职责是 :

( 一 )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环境的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 ; 负责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 二 ) 公安行政部门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

( 三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商店、摊位 ( 点 ) 等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四 )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五 ) 建设行政部门和环卫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周边建筑活动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 六 )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 七 )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居民、村民宣传有关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居民、村民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应当教育师生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校园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 实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防范责任制。公安行政部门应当确定所属公安基层单位和责任区民-警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公安基层单位和责任区民-警应与学校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协作制度,及时了解校园周边环境的各种治安信息和动态,加强日常治安检查,加大防范力度,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第十条 公安行政部门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城镇中小学校门前学生集中通行的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限时通过标志或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 200 米以内和高等学校门口 50 米以内开办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将校园及其周边的房屋、场地用于出租或者自营开办前款所列各类娱乐场所。

第十二条 校园门口应当保持环境整洁、通行无阻。

禁止在校园门口 30 米以内摆摊设点。

禁止占用校园门前的道路和校门两侧的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在校园门口 20 米以内设置垃圾台、摆放垃圾桶。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依托校园围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第十四条 校园周边应当保持安静、卫生。

集贸市场、停车场、夜市不得在可能干扰校园正常秩序的地点设置。

校园周边的露天娱乐场所、自娱自乐等活动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禁止在校园周边倾倒垃圾、污水、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并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持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成搬迁 ; 对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迁。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校园周边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夜市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擅自设立的,由主管的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 经批准设立的,由批准的行政主管部门责成限期迁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其他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七篇】

综合本次食品安全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办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餐饮门店内部环境卫生不达标,尤其是厨房、操作间的卫生情况急需整改;

2、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3、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手续不齐备。对于无证照经营中正在申请办理及正递交审理相关证照的情况,我们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其及时补齐相关证照;对于确实没有办理有关证照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责罚、取缔、关停,以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指南【第八篇】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即将复学复课的全校师生的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推进和谐平安的校园建设。金溪县心湖小学于20xx年4月28日上午开展了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排查活动,校长王文斌、书记左鹏纲带领该校部分行政和安全工作相关责任人组成安全排查小组,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安全检查小组结合学校特点,着重对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到一处都详细查看,仔细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及实施方案。此外,针对周边水域、校门施工、围墙、运动器材、供电设施、消防设施、天然气管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以确保这些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的使用。

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该校将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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