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案例分析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案例分析显示,个体背景、家庭环境与社会支持对矫正效果影响显著,需综合施策促进其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下面整理的优秀范文,供您参考学习之用。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案例分析
古语有言:年少轻狂未足奇,知错能改真俊杰。
未成年阶段是一个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不仅关系着家庭幸福,更关系到国家未来。面对因犯罪而成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人,司法行政机关更要肩负起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责任。现在就让我们通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申某的故事,来走进温情矫正守护“罪错少年”成长蝶变的探索之路。
一、申某的基本情况
1.矫正对象申某的基本情况
申某,2003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未婚,现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区。
申某是单亲家庭,其父母于2009年离婚,申某随父亲一起生活,与母亲联系较少。申某父亲是一名在职人民警察,平时工作较忙,对申某管教较少,父子关系一般。
2.矫正对象申某的犯罪情况
20xx年6月的一天,年仅16岁的申某因经济拮据向同为16岁的杨某提议共同抢劫出租车。案发后,申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二、对申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1.制定专门矫正方案,共情倾听打开“心墙”
申某被实施社区矫正后,司法所立即为其成立了矫正小组,制定了针对未成年人的专门矫正方案。在日常管理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申某平时情绪低落,沉默寡言,与同龄人存在较大性格差异。在多次交流中,通过共情倾听,工作人员了解到,由于申某抢劫犯罪,其身为警察的父亲怒其不争,经常在家训斥申某,而申某愈发逃避与父亲沟通,具有明显的消极防御心理。而父亲的暴躁易怒、父子间缺乏沟通交流、因单亲缺少稳定的亲密关系,成为影响申某内心性格的三个关键因素。
2.走访谈心重唤温情,父子言和冰释前嫌
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两头齐发力,对申某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一方面耐心引导申某正视自身问题,肯定其人生价值,激活心理动力;另一方面与申某父亲单独谈话引导其耐心教育申某,对申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申某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在司法所的温暖关怀下,申某逐渐对父亲卸下了心防,也理解了父亲的良苦用心,父子关系得到了极大缓和,晚上二人还会经常一起遛狗谈心。
3.矫正手册护航成长,规范管理筑牢底线
由于申某是未成年人,入矫后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未能第一时间建立起系统的认识。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申某发放了《入矫须知》手册,该手册是由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历时3个月首创的社区矫正对象“教科书”,手册内容一共十条,详细介绍了矫正对象分类管理、考核奖惩等执行标准,并对入矫、在矫和解矫三个阶段的管理规范进行了系统解读。司法所专门根据申某未成年人的情况特点,每次利用单独谈话机会就手册内容对申某进行了一对一耐心讲解,引导其摘抄重点内容作为学习笔记,最终顺利通过了知识测试。通过学习,让申某进一步熟悉了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强化了在矫意识,明确了纪律底线。
4.专题课堂启智润心,精准矫正回归正途
申某犯罪前在某武术学校上课,入矫后不再上学,考虑到申某年龄较小,心智发展尚不成熟,情绪与思维不稳定,司法所充分链接社会资源,根据申某的具体犯罪类型、犯罪原因、个人生活、思想和日常行为表现等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在申某报到日,司法所组织值班律师为其带来“分类教育+N”系列专题警示教育课,申某已参加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范经济犯罪等多种类型的专题警示教育课,课后还为其发放了包含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大礼包”,进一步增强教育矫正启智润心、培根铸魂的效果。
三、对申某开展人性化帮扶
法不外乎人情,聚力人性关怀,注重以人为本,着力平等帮教暖人心,坚持构建靶向精准、科学高效的教育帮扶模式,最大限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神圣使命。
1.心理矫治攻心治本,循症施矫向阳成长
“矫正重在矫心”。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在对申某开展谈话中发现申某经常眼神无光,表情严肃,逃避与人沟通,具有明显的消极防御心理,司法所及时为申某安排了一对一心理矫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显示申某具有说谎,掩饰倾向。工作人员根据测评结果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一段时间后,申某从一开始的“不理人”、“嫌麻烦”,到后来主动找工作人员谈心,事无巨细地汇报思想动态,性格也开朗了很多。
2.疑偷烟酒风云再起,家庭调解平息**
眼看申某有了积极变化,工作人员都为他感到高兴。然而好景不长,在一次日常报到谈话时,申某父亲向工作人员倾诉最近家里的烟酒经常莫名其妙不见,怀疑是申某“偷”的,而申某认为自己只是拿了家里的烟酒和朋友分享,不算偷,申某父亲情绪十分激动,认为申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烟酒,就是“偷”东西,一度喊着不想活了。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迅速组织专职调解员为父子二人开展了一场家庭调解。由于二人情绪激动,调解员首先采取了“背对背”调解模式,一边与父亲谈心,申某内心敏感,给其冠以偷东西之名只能激化矛盾,针对这种行为应耐心劝说;另一边与申某谈心,让其认识到父亲的良苦用心。经过调解员的2轮调解劝说,父子俩终于握手言和,申某意识到自己的做法确实不妥,父亲也明白教育孩子要有耐心,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
3.因人施教促进转化,就业指导重获新生
申某年满18周岁后,想找工作自力更生,司法所也将工作重点调整为对申某进行就业指导,顺利回归社会。司法所根据申某的兴趣爱好鼓励申某报名驾照考试,拥有一技之长对今后的人生发展也更有利,同时结合申某的性格特点为其分析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鼓励申某通过劳动释放自身价值,更好融入社会。今年5月,申某顺利解矫了,还有模有样的当起了“老板”,摆起摊来卖串串香,每月养活自己没问题。
申某兴奋地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创业很顺利!虽然辛苦点,但生活很充实,以前不懂事酿成大错,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认真做事,和父亲好好相处,未来一定是好的!”看着申某各方面趋于稳定,生活回归正常,父子俩的关系也十分融洽,司法所工作人员感到非常欣慰。
四、几点启示
1.筑牢执法规范化“防火墙”,统一管理制度
矫正工作不仅要管得住,更要矫正好。本案例中,司法所创新推出《入矫须知》手册,帮助新入矫矫正对象快速认知社区矫正,全面了解矫正规定,认清自身现状,从而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更好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矫正对象用好“指南针”,把紧“方向盘”。
2.把稳矫正精准化“定盘星”,确保精准高效
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实现管理类别化,教育精准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本案例中,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创新开讲“分类教育+N”系列专题警示教育课,实现从“矫其行”到“矫其心”,切实提高教育矫正效果。
3.打好帮扶社会化“组合拳”,凝聚最大合力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各方面可塑性很大,如何顺利度过矫正期和避免重新犯罪是青少年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案例中,针对申某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充分发挥矫正小组和家庭监护人的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开展一对一心理矫治,及时介入疏导,通过人民调解为申某解开家庭矛盾的心结,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链接社会资源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其建立有效的家庭和社会支持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矫正氛围。
今年,恰逢《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正式施行,我所以规范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积极作用。
今后,我们将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为主线,继续坚持人文关怀和规范执法相结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司法关怀温暖人心,用规范执法压实责任,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