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兴趣班招生方案(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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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班兴趣班招生方案1
活动主题:
我是假期小主人
活动时间:
第一期:20__年7月4日—7月29日(不含周末)
第二期:20__年8月1日—8月26日(不含周末)
招生对象:
全园幼儿
活动收费与形式:
1、一期(月)750元,两期(月)1500元,(包括伙食费)与平常收费一样。
2、每期四周,共八周,每周一个主题活动,家长们可以给孩子选择其中一期,也可以两期全部参与。
报名截止时间:
为了更好的安排老师提前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请家长在6月27日之前到本班老师处登记交费。
活动精彩预告:
一、民俗民风周:民间游戏(踢毽子、跳皮筋、斗鸡等游戏)。民间玩具制作(风车、花灯、风筝、脸谱)民间工艺:民间剪纸、捏泥人、编中国结等。
二、数学启蒙周:数字拼砌游戏、奇妙的魔方、积木王国、骰子翻翻乐、数学动画。
三、小鬼当家:学习晾、叠衣服、择菜、洗米、打鸡蛋削土豆皮、包汤圆、家务小能手大比拼。
四、快乐DIY:DIY冰淇淋、蛋糕、新款轰炸机、快乐涂鸦、创意盆栽。
五、爱心周:手绘环保袋、义卖环保袋、宣扬环保、购买爱心文具送给三明福利院的孩子们。
六、我们有教养:每日礼仪小课堂,让宝贝们彬彬有礼,让父母和亲朋刮目想看。
七、时光穿梭机:学古诗、比童谣、赛故事,每个孩子都是演说家。
暑假辅导班招生简章2
您好!
孩子的聪明活泼,是每个家长的心愿;孩子的成绩拔尖,需要后天的勤学苦练。暑假是孩子们休息的时候,更是巩固提高、打好基础、崭露头角的时候。当您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够理想时;当您为了工作无时间照看你的孩子学习时;这无时不在困扰着各位家长。为了解除各位家长的后顾之忧,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充分利用黄金暑假来弥补学习的某些不足或强化提高自己的某些学科,本辅导班特开设暑假辅导课程。
暑期辅导班简介:本辅导班教员家教经验丰富,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和家长的好评。我们将以务实的精神为各位同学服务,为学生着想,对学生的成绩负责,对学生的发展负责。辅导班实行面对面教学,让每位学生都可以面对面的与教员交流、学习。同时我们的教员对学生以朋友相待,彻底打消学生对传统教学的厌恶之情,让孩子在轻松自在的暑期环境中学习进步、心情愉快。
一步领先 步步超前!
教学目标: 巩固夯实基础、拓展发散思维、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教学内容:1、对上学期知识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在彻底掌握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拓展加深,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2、对新学期小学全部课程提前预习。
3、辅导学生假期作业。
:以英语和数学为主,另可根据家长要求安排专项辅导。
: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
:根据学生年级和学习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组,实行小班教学和个别辅导相结合,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同时以适当的作业巩固学习内容。
:200元/人(前20名报名实行优惠)。
即日起招满为止。也可根据家长要求随到随学。
:7月____日至8月____日(如有变动,及时通知)。
郑重承诺: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不遗余力地传授知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将严格学生的考勤制度,做到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名额有限,报名从速!期待您的关注 热诚欢迎广大家长。学生前来考察。试听
您把孩子交给我 我把知识还给您
暑假班兴趣班招生方案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__〕2号)精神,结合扬州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为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另发,各县(市、区)于5月10日前结束考试工作。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时间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学
物 理
思想品德
时间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历史
时间
16:3017:30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分 值
考试时间(分钟)
语 文
150
150
数 学
150
120
英语(卷面)
120
100
英语(口语及听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学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历 史
50
60
体 育
30
2.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按全市统一要求,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各县(市、区)组织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4.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和《成长记录袋》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2.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并按一定分配办法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优秀运动员录取依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6.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关规定执行。
7.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招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各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终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要高度重视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会考的组织工作,会考组织部门要与中考组织部门相一致,要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会考的信度。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