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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读高老头有感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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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老头有感【第一篇】

《高老头》将它描绘成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全景画,形象的展示了作家的文学艺术才能,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剖析了作品的成就,并为之感慨.

小说以18xx年底到18xx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堕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欧也纳·德·拉斯蒂涅克在小说中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他不仅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观察者和见证人。可以说,他是作者本人的影子。先从家庭背景来看。巴尔扎克也有两个妹妹,萝尔和阿加特;如同拉斯蒂涅克,巴尔扎克也少年贫穷,是全家的希望所在。他自幼就心怀大志,初到巴黎也是学法律的。他也生性敏感、善良,最后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踏上了征服巴黎的征途。

小说本身就是拉斯蒂涅克认识社会及处世决窍和准则的过程。他初到巴黎是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但不久便发现,在“巴黎文明的战场上”,他需要更有力的武器。投降与反抗经过多次较量之后,他终于选择了一条在他看来是最有把握的道路:高攀一位贵妇。后来,高老头入土完成了他的人格,人间的自私、无情和虚伪使他淌干了最后一滴眼泪,从此,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向上爬了。总的说,拉斯蒂涅克是用行动往上爬的人,而高老头则是在忍受中解体的人。

伏脱冷亦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与拉斯蒂涅克不同,在小说开始之际已经定型,只是随着情节展开进一步暴露罢了。他与拉斯蒂涅克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个神秘人物的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因而,反叛是合情合理的。他本人的欲望就是找到一个弟子,造就他,让他向社会开战。“啊!”他对欧也纳说道,“倘若您愿意做我的学生,我将使您得到一切。”伏脱冷超越一切社会准则,置“善”“恶”于不顾,他是罪恶精灵,魔鬼天使。说到底,伏脱冷多少也有点儿巴尔扎克本人的影子,如伏脱冷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和庸人;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特别是,他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既爱享乐又要当强者,这些不都有点像作者本人么。

上述三人物成了全书的主线。最初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一个见证人,即拉斯蒂涅克。读者是通过拉的眼睛了解全部故事的。高老头后来欣然把女儿苔尔费纳送给拉做情妇,开始在精神上把年轻人看成是自己的儿子,称他为“我的孩子”,拉则称高为“我的高里奥爸爸”。但应该说,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则是伏脱冷。作者也是借助伏脱冷之口,说出了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他爱拉,处处保护他,称他为“我的孩子”、“我的宝贝”,但同时教唆他干坏事,甚至教他用暗杀方法,让维克多莉娜取得遗产,然后再娶她为妻。有趣的是,拉斯蒂涅克高出其师一筹,他不像伏脱冷从“外部强攻”,而是更狡猾更精细,他渗透进上流社会,从内部进攻,从而征服它。

读高老头有感【第二篇】

我们仍要和这个世界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就算这个世界以刻薄和荒芜相欺。

——题记

繁星总是闪烁在无垠黑暗的天宇,白莲总是立于一滩污浊的烂泥,宝石总是藏于坚硬丑陋的顽石。可是,天越黑,星越亮,泥越浊,莲越香,石越固,宝越奇。幸福何堪?苦难何重?或许生活早已注定了幸与不幸。在妖魔横行的俗世中,在乱世浮生的凡间里,也要开出一朵纯净的花。就像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伤感的蝴蝶飞过,就像那句人间有天堂,天堂在陋巷。

巴尔扎克说:在这个人堆里,不像炮弹一般轰出去,就像瘟疫一般钻出去。他说:你越是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别人,别人就怕你。巴尔扎克毫不留情地揭出人性的缺点,暴露出金钱物欲对人的腐化,又道出社会的生存的残酷。但我不肯相信,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童话是骗人的,我不相信人心会是冷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如果世俗终将我打磨圆滑,如果我头顶上的天空不再澄澈得透蓝,如果我不再留意流云划过深海的轨迹,如果我不再肆无忌惮地笑,不再随心所欲地哭,如果我终于默认了世界的规则。请让我先在尘世中做一个赤子,端坐也好,躺卧也好,微笑也好,沉默也好,懂得也好,慈悲也好。当成熟的号角左右奔突而来,当现实的寒霜上下求索而来,请学会自己安然无恙。

即使这个世界有时面目可憎,有时会让我们毛骨悚然,但我相信,我们都曾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过,不知道你,反正我愿意与这个世界一如既往地温柔相爱。

读高老头有感【第三篇】

合上《高老头》,回想着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我意犹未尽。

《高老头》中的面粉商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和种种奢望,他倾其所有。可临终前,穷困潦倒的高老头却连女儿的面都没有见到。

书中的高老头是作者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把自己的全部情感都放在女儿身上。大女儿仰慕贵族,他让她成了雷斯托伯爵夫人;小女儿喜欢金钱,他让她成了银行家纽沁根的太太。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日益减少,他的地位也就每况愈下,最后竟被闭门不纳。他的遭遇表现了社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教育和社会风气败坏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的心灵,他在临终前才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读来令人心碎.....

高老头是拜金主义的牺牲品。巴尔扎克以高老头的父爱,衬托出金钱败坏人心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他死前的长篇独白就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把父亲踩到脚下,国家不要亡了吗?这是对现实社会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发出的愤怒谴责。

从古到今,在道德伦理面前,金钱与亲情的天平永远倾向亲情。然而,在社会腐败风气的影响下,一些人被金钱腐蚀,漠视亲情,甚至淡忘亲情,只顾一味地追求名、利、权、钱。对于父母的关爱,他们毫不在意;对于父母的询问,他们不予理睬;对于父母的健康,他们漠不关心。这样的人,用丧心病狂形容也不为过。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成了金钱的奴隶,那这个国家最终也会走向灭亡。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就是指在所有的美德中,孝敬父母是占第一位的。由此可见,无论时光的车轴怎样转动,无论时代变迁多快,亲情在人们内心永远是最重要的。

《高老头》通过其细腻的笔触深刻反映了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淋漓尽致地揭露了金钱统治作用和拜金主义的种种罪恶,在艺术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同时,也给广大的读者们留下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金钱与亲情,究竟哪个才更为重要?

读高老头有感【第四篇】

《高老头》是法国的一部文学著作,它描绘了当时法国社会上所崇尚的以金钱利益为导向的社会风气,揭露了其现实的残酷与无情,高老头可怜又可悲的形象跃然纸上。

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读高老头有感【第五篇】

巴尔扎克的世界文学史上一个伟大作家。一八三三年,他把所著的所有书组成了一本大书,即《人间喜剧》。《高老头》便是他系统地尝试创作的第一部小说。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拉斯蒂涅克的年轻人的故事。他只身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的公寓里。在那儿,他先后认识了神秘人物伏脱冷,年轻孤女维克多莉娜、退休面粉商高里秋奥等人,此后,他又借助表姐鲍赛昂夫人的关系,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会,结识了两个贵妇人,即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高老头向两女儿倾注全部感情,心甘情愿让他们榨干毕生心血。伏脱冷建议拉暗杀维的哥哥,使维成为唯一继承人,再娶她,拉听了,怒不可竭。后来,经过努力,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高的两个女儿的恋情外泄,被向高乞讨子儿,丑态毕露。他又气又急,直至中风,三天后死去。临终,只有拉和另一个人守在床边,这是小说的主要内容。

巴尔扎克说,他在小说里描绘的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感情,什么也不能使这种感情有所减弱;轻侮、伤害和不公正都对它无损,这人有神圣的父爱。高老头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把所有精力盲目的加在女儿身上,他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过分的。如“我愿意成为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盲目的父爱给他带来了悲剧性后果,临终时的忏悔。他是在不断的忍受中解体的人。

拉在小说中也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是高的命运的观察者和见证人。小说是拉认识社会及处世准则的过程,他从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的性格初到巴黎。不久,就发现他需要更有力武器,投降与反抗经多次较量,他由表姐关系高攀了一位贵妇。高老头入土促使他人格塑造完成,人间的自私无情虚伪使他滴下了最后的眼泪。他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并且青出于兰更胜于兰,发誓要向发出挑战,比个高低。他是个用行动往上爬的人。

伏脱冷也是小说中另一个重要谷物。他与拉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神秘人物的一把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他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他超越一切社会准则,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

上述三个人物成了全书主线。最先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有人见证,这人就是拉斯蒂涅克。后不,高把拉看成“自己的儿子”,并把自己的女儿送给拉做情妇。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是伏脱冷。作者也借他之口,说出自己对社会和人生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本书结果是拉总结了两个精神上的父亲――高老头和伏脱冷的教训和经验,完成启蒙教育,脱颖而出,单枪匹马向巴黎社会挑战。这也是作者利用手中的笔,对当时的社会作出最严厉的控拆之一。拉也可以当做是作者的影射吧。

读高老头有感【第六篇】

黧黄的天,恹恹欲睡,泛着几缕若有似无的云,就像一张张发黄的相片,藏着我凋谢的韶华。闲暇之余,翻捣着书柜,夹层里鼓鼓的,疑惑地抽取,惊异地发现,是本涌着股霉烂味的发皱的——《高老头》。

吹开封面的尘埃,轻轻地翻至扉页,展开卷起的页角,是稚嫩的笔迹,夹杂着零碎的拼音。暗忖,该是我五年前写的吧。

有人说:人如其字。那些个斗大随性的字,倒真应着我幼时不羁的性子。记忆里,曾经沾沾自喜的横平竖直,如今看来,已化成了一声嗤笑和几丝若失的怅惘。

“这个富有七八千法郎进款的商人,银器和饰物的精美不下于富翁的外室,为什么会到这儿来,只付一笔在他财产比例上极小的膳宿费呢?他甚至整整一冬屋里没有生火。”

“评:高里奥这厮,也忒抠了吧。整个一葛朗台翻ban。由此,我认识到了待人要大方,不能像他一样。不过,那一打姑娘,是他情妇吧。今晚跟我爸一块的那女的,是干啥?难道他也跟这厮一模子印出来的?”

莞尔一笑,童趣盎然的文字,像简美的歌谣,纯澈清新,散发着浓浓的青草味儿。

记得,那晚,出完黑板报的我,匆忙穿过灯红酒绿的步行街,赶着回附近的家。

“班长,那是你爸爸吧?”

猛然抬首,蓦然发现对面首饰店里,那个熟悉的背影。

我兴奋地朝同学摇了摇手,顾不及细看,越过汹涌的人群,准备悄悄遮住他的眼,听他惊喜地大呼“丫丫”。

忽然,我停住了。

玻璃窗前,他的身边是位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女子。她,我认识,是爸的同事。他们,交谈甚欢。聚光下,是他们放大的笑靥。

我从未见过,爸笑得这般灿烂。他眼神里是涌动的憧憬,沧桑的皱纹,像挣脱束缚的蝴蝶,舒展。嘴角上翘,神采飞扬,烨然若神人。

我揪紧了书包带,仓皇得后退,默默地退到了阴暗的一隅,不敢亦不愿,去求证那昭然若揭的疮痍。泪水溢满了眼眶,我忘了擦,只是呆呆地无语地望着他们。

“嘟嘟”身后是摩托车催促的鸣笛。“小姑娘,别挡道呀!”我愣怔地低下头,失神地离开了伤心地。

“我的生活都在两个女儿身上。只要她们能玩儿,快快活活,穿得好,住得好;我穿什么衣服,睡什么地方,有什么相干?反正她们暖和了,我就不觉得冷;她们笑了,我就不会心烦;只有她们伤心了我才伤心。你有朝一日做了父亲,听见孩子们嘁嘁喳喳,你心里就会想:‘这是从我身上出来的!’你觉得这些小生命每滴血都是你的血,是你的血的精华。”

“评:高这厮,还真令人感动。通过他的话,我认识到了父爱的伟大和要体贴他人。唉,要是我能有这样的父亲,该多好啊!妈出差这几天,爸,真忍不住寂寞了?烦!”

我小小的心里,怨恨,就像开春里疯长的杂草,涨满了。多少次,走到他的卧房前,欲言又止。担惊受怕的自己,像书里描述的小矮人哼哼与唧唧,猜测着自己的痛苦,又不忍放弃最后一丝亮光。而一点风吹雨打,就惊惶失措,抱头鼠窜。

爱如指间沙,匆匆。

难道,只因为爱是廉价的吗?

“我要死了,要气疯了,气死了!气已经上来了!现在我把我这一辈子都看清楚了。我上了当!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这是摆明的了。我知道她们。我的悲伤,我的痛苦,我的需要,她们从来没体会到一星半点,连我的死也没有想到;我的爱,我的温情,她们完全不了解。是的,她们把我糟蹋惯了,在她们眼里我所有的牺牲都一文不值。 ”

“评:高老头,真可怜。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给女儿遗弃!那么艰难地笨拙地努力地爱着孩子,终还是被遗忘了。他的经历,启示我们:要努力学习,回报父母,不做白眼狼。”

写这些的时候,是我十岁的生日。“噼里啪啦”爆竹轰天,奏响了最美的祝福。

他给了我份小礼盒,是紫色的——我的最爱。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是套精美的发夹——调皮的micky,星星点点的粉红,点亮了我的世界。

日光灯下,人造宝石一闪一闪的,透亮晶莹。闪光扎进了我的眼,泪水如潮,不知何时,已爬上了脸颊。

我早该明白的。

他,那个年迈苍老的男人,那个不知何时染上了风霜,刻上了皱纹,佝偻了背的老男人,从来,就仅会执着无言的付出。

爱如指间沙,细腻。微小得不易察觉,那么容易错过,只是,指缝里,满是它的痕迹。

兀地,想起一句话: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我最亲爱的高老头儿,你累了吗?痛了吗?苦了吗?

“吃饭了,别整理了(*),也不由得夹杂着一丝沙哑。

“爸,我来拿筷子!”放下书卷,我知道,书外另一个高老头已在等我。

低头布菜的我,不须抬首,已了然那张脸是何等的受宠若惊。

暗夜漏声残,花影偷移。对面的小楼,陆续亮起了几盏微黄的灯,明亮了一片阴翳。

桌边日历上,今天——6月20日,是第一百个父亲节。

读高老头有感【第七篇】

吵架后女孩子要分手,男孩子舍不得,现在两人关系闹得有点僵?她发现生活一切都变了,变得使她每天都仿佛沐浴在春光之中,每天都仿佛置身于欢笑之间。每个人都知道,秘书工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人生之路并非一马平川,并非无须费劲就能轻松前行;次的球拍,如果人生的起点不高,可是当自己努力的利用现有的资源,锻炼好本领,遇到好的,不好的,都能从容不迫,如同一个成语,能屈能伸。

记忆中,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这本书,不仅令我记忆深刻,而且还让我从中明白了,我们在生活中,不应该对生活过于苛求,好好的珍惜身边所拥有的。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读高老头有感【第八篇】

最近,无意间发现了《高老头》这部书。开始吧,如果不是班主任要我们读的话,我说实话我是不会读的。我总觉得外国名著是那么的无聊,可没有办法啊,总要完成任务吧!

看了几十页后,我发现其实这部书并不是那么的无聊,不久就把它读完了我总感觉它与中国的名著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我感觉它的环境描写很多,而且十分逼真,我想与别的小说一样,这是为了写人物吧。

其次,这里面的人物很典型。这个里面我最深刻的是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开始是那么的高贵,不可侵犯,可是之后她们有是那么的丑陋,为了金钱而不顾自己父亲的死活。这就是金钱的强大吧,强大的连亲情都斗不过。

还有里面的那个逃犯,他是那么的聪明机智,可在金钱的威力之下,最终还是没有逃出去,这是不是又表明聪明是斗不过金钱的。

在其次,《高老头》有精致的结构。它有两条主要线索——是高老头的经历和拉斯蒂的故事,其中又穿插了几个人物的事,看似混乱,其实是主次分明、清楚明了。

最后,这部书的对比手法广泛运用。故事一开头就把扶盖公寓和薄赛昂府进行对比使拉斯蒂涅有了动力。又将巴黎上层社会的与下层社会的对比反映的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此外,还将高老头的处境和他女儿的处境对比,凸显主题。如此多的对比使主题更加的明显,同样这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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