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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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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第一篇】

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他们的大学生不仅要做毕业论文,而且要花费大学四年级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毕业论文。本人于2000~2004年,在日本的大学从事研究工作4年多,对于日本大学教育的实际情况耳濡目染,特别是在大学生毕业论文方面,切身体会到日本大学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1.时间安排及导师选择

日本大学生的毕业论文一般是在大四进行的,整整安排一年的时间来完成。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选择则是从大三的下学期开始,一般是由导师对自己研究室的情况做报告,特别是要对研究室所承担的课题和成果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学生在听报告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到相关的研究室参观,与研究室的教授、研究生等进行交流,然后提交自己的毕业论文导师选择申请。则由系里出面统一权衡,与学生选择较多研究室的导师及学生商谈,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生选择较少的研究室。

2.课题选择及课题指导

日本大学生毕业论文的课题一般都是由导师给定的。课题可能来自于导师当前所承担科研课题,也可以是导师的“萌芽”课题,也就是具有一定探索性的课题。导师当前所承担科研课题,一般已经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承担,本科毕业生则分担研究生任务中的部分子课题。做这部分课题的学生一般由相关的研究生来具体指导,导师只负责把握大的课题方向。而导现的“萌芽”课题一般是导师最近新形成的课题思和构想,比较具有挑战性,需要导师和学生之间密切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论文进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所以导师在承担这类课题的学生身上会花费更大的精力进行指导。

3.课题进行及课题完成

进入大四,学生马上到相应的研究室做毕业论文,由导师指派研究生给学生介绍研究室的规章制度、基本的实验操做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使学生尽快熟悉和适应研究室的工作。学生每天必须到研究室上班,一边做实验,一边查阅资料,了解和学习有关课题的背景知识。一般在进入研究室后4~7周提交开题报告和实验方案。学生在做毕业论文的一年中还要参加研究室每周一次的研讨会(seminar),这种研讨会是由研究室全员参加的,包括教授,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每周有3~4名学生在研讨会上介绍最新的英文论文或自己最近的研究结果,每人发言15~20分钟,每一位参加者都可以向发言者提问质疑,大家充分发言后,教师再提出指导性的意见。通过研讨会,导师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验进展,并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对课题指导性的意见。通过研讨会,导师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验进展,并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在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而学生则可以从其他学生的报告中学到很多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知识。而且,学生通过自己做报告,一方面可以理清研究课题的思路,另一方面,也能锻炼归纳总结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4.毕业答辩及论文提交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第二篇】

一、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

1.学校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

说学校不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可能很多人不赞同,觉得学校在毕业论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怎么可能不重视呢。学校很多时候过分强调学生的就业率,如果学生的毕业论文不能通过,会影响学生的毕业,进而影响学校整体的就业率。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对毕业论文就不可能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必然会给毕业论文质量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学生非常清楚地知道,不管论文最后写得如何,学校总会让通过,而有了这种错误认识之后,学生就不可能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到论文的写作中去。

2.毕业论文管理存在形式主义

对学生毕业论文的程序控制,主要通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管理程序进行控制。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是在大四上学期的10月份左右进行。而所谓的开题就是在学生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之后,确定论文的题目,将选定的题目报二级学院,学院对上报的题目进行简单审查之后基本通过。“中期检查表”是在学生交毕业论文过程材料时补交的。而论文答辩,是控制毕业论文质量的最后关口。但就笔者了解,学校一般会有二次答辩,即如果第一次答辩不通过,再将论文修改之后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果第一次答辩在内容、程序方面还相对严格的话,那么第二次答辩就变成了走过场。

3.教师指导能力与责任意识欠缺

笔者所在单位每位法学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在10人左右,也有个别专业达到一位教师指导30余名学生。指导教师本人要承担教学工作,还要兼搞科研,提高学历层次等,这就造成教师疲于应付指导工作,指导过程中难免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教师自身科研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指导水平的高低,但是相当一部分教师不看专业书籍,不了解最新前沿理论知识,不增加知识储备量,指导也必然不力。部分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的缺乏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又一因素。指导教师不能配合学校布置的任务而开展指导工作,不能定期与学生见面,不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进度,不能给予学生以适当的指导。加之,受学生毕业论文都会通过的思想影响,使得教师对指导工作没有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4.学生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1)思想上未予以重视

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写作从思想上就不重视,因其知道学校总是会让论文通过的,写得好与坏,最后结果相同。笔者曾经给自己指导的一位学生打电话让其来学校写论文,学生竟回答:“忙呢,没时间。”而学生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都是复制加粘贴的方式速成而得来的。

(2)理论功底差

四年的学习并没有使一部分学生对本专业产生兴趣,对学习纯粹是一种应付态度,以至于在毕业时还是本专业的门外汉,更遑谈专业论文的写作了。语言文字的退化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又一因素,在1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中,除看不到法学与专用术语外,连最基本的语句都表达不通顺,词不达意,文题不符。

(3)不会写毕业论文

学生在过去的四年没有经过专业论文写作方面的训练,虽然有些选修课程最后以提交小论文形式结课,但学生所提交的论文基本是全文拷贝而来的,并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再加上学生平时不看专业期刊,不细读专家论文,连专业论文的长相如何都不知道,导致学生不会写专业论文。

(4)脱离实际,仓促成篇

1篇好的毕业论文,从选题的确定到框架的构思,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到最后完成,要较长的时间。从学校给学生规定的写作时间来看,时间是充裕的,但到大四阶段,学生要参加各种考试,还要找工作,势必会影响写作。只有到论文答辩的前一个月才会真正投入写作之中。

二、提高地方院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

1.对毕业论文合理定位

提及毕业论文的写作,首先会想到的是论文必有须创新性。多年来,各类不同层次的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都要求有理论上的创新。笔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创新在于不抄袭,并非必然要求理论上的创新。事实上,笔者所指导的学生,他们在入校的时候高考分数就不太高,再加上四年的学习虽是相同的教师教学,但教学效果不尽相同,而在毕业的时候都强调论文的创新性,创新从何而来呢?所以笔者认为,在坚持毕业论文不作假的前提之下,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合理定位是关键。对不同层次的学校所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的要求应允许有差别,切忌一刀切。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能突出体现理论创新性更好,如若不能,可以允许学生写一些应用类的文章。

2.改变管理中的形式主义

学校对毕业论文从表面上看要求很严,除极个别学生之外,最后由于种种原因都会让学生通过,造成学生思想上对毕业论文不重视。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学校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的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评定。如论文不符合要求,不能让其参加第一轮答辩,待修改完善之后才允许参加第二轮答辩。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如最后论文认定为不及格,那么将延期毕业,让其参加下一届学生的论文答辩。学校要杜绝如就业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对学位论文是否通过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才可以形成“威慑力”,让学生从思想上对毕业论文写作加以重视。

3.加强学校在毕业论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1]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启动要先从选择指导教师开始。首先,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指导教师的科研方向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题目确定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对“开题报告书”中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方法及写作进度等内容认真填写,学校将“开题报告书”统一收齐。学校要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选题的大小、难易程度及写作价值等。在开题工作结束之后,学生应搜集相关资料并开始阅读,在阅读过程中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在中期检查时,应将毕业论文的初稿、“中期检查表”及读书笔记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监督,指导教师应与学生经常沟通、交流,学校应规定每月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不少于两次并形成记录表。在月底时,教师将与学生见面的记录表上交给学校。

4.改革评审、答辩模式

为保证评阅的公正性,地方院校法学专业之间可以相互合作,交叉评阅,由外校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评定,给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再与指导教师意见相结合,决定学生是否参加答辩,这样可以避免同事之间打人情分现象。对答辩组的组成人员也可适当进行调整,可以邀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组成员,如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和外校的法学教师,这样可从不同角度对学生提问,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组分别打分,按4:3:3的比例算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5.提高指导教师报酬

学校关于论文管理方面的很多工作都需由指导教师配合完成,指导教师是否负责任,不仅影响学校的管理工作,而且影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教师应配合学校做好论文的各项工作,无论是对论文写作的程序控制还是就论文写作本身而言,需要求指导教师能认真负责地开展指导工作,切不可敷衍了事,要严格执行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各项规定,按期、保质地完成各阶段的指导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指导教师要多看专业书籍、法学类专业核心期刊,勤写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更好地指导学生。学校应适当提高教师从事指导工作的报酬。学生选题到文章的答辩,需要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虽然教师的工作不能以物质刺激作为动力,但必要的激励还是必需的。提高报酬的同时,对于失职的论文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和晋升工资上要有所限制。

6.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

(1)对毕业论文从思想上加以重视

以上所提及一些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措施都只是影响论文质量的外在因素,而学生理论水平、知识体系和语言文字表达基本功才是决定论文质量好与坏的根本因素。毕业论文质量差,究其原因,一是学生能写好但没有用心去写。二是学生想写好,但又不知道怎么写,能力稍欠缺。对于第一种情形,需从学校的管理入手,让学生知晓毕业论文不是摆设,不是走过场,对于能否毕业至关重要,同时也使学生意识到,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大学四年学习知识的综合反映,从思想上引起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第二种情形,需要指导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必要时可以适当降低论文写作难度要求。

(2)平时多进行小论文的写作训练

平时,如果学生对某一问题感兴趣,可以鼓励尝试写一些小的论文,来锻炼自己的写作水平,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对于选修课,教师布置的以提交小论文形式结课的,要写好每1篇小论文,从题目选择,定框架,到写作完成,都认真对待,仔细琢磨。在有一定写小论文经验的基础上,写毕业论文时方能得心应手。毕业论文也可以在小论文中选择1篇再进行深加工。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是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知识积累,平时应多加强写作训练。

(3)拓宽毕业论文的写作形式

法学专业的学生除可以选择撰写传统的理论性文章之外,还可以增加论文的写作形式。一是案例评析类。学生可以选取社会热点案件或者疑难案件,适当地结合法学知识进行深入分析。不一定要求完全准确,但是应该有自己的观点,并且能够用相关的理论和法条支撑论点。二是调查研究类。对于综合性的问题,可以让学生做调查报告,可以只是纯描述性的,不必强求学生提出对策。

作者:周丽单位:盐城师范学院

第2篇:创新影响本科毕业论文

一、引言

作为依然处在知识传承和应用层面的本科阶段,毕业论文无疑是最能综合衡量大学生创造能力的方式之一。与本科毕业设计相比,毕业论文选题与社会现象联系更为紧密,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更深。然而多年来,国内本科毕业论文缺乏创新性,有关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的话题也一再被提及。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缺乏共识。尽管现有研究从时间安排、指导老师素质、学生个人认识、学校监督管理等方面探讨了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原因,但基本上仍停留在定性探讨的层面,为数不多的定量研究又普遍在调查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足。鉴于此,笔者对东中西部7所普通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2013届毕业生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并同步向论文指导老师和去年刚毕业的学生收集信息,希望从更广泛的视角实证探讨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

二、假设的提出

现有研究一般把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归结为四类———学生、指导老师、学校和外部因素。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分别归纳,并提出相应的假设。1.学生因素主要认为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对毕业论文创新的认识不足、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和就业找工作时间冲突、学生的学术训练和实践经验匮乏等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张蓓调查得出学生对毕业论文不重视和学生专业训练不足影响论文质量的观点[1];赵莉[2]认为学生论文写作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欠缺,缺少专业论文写作的基本功,论文写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不强,以及受就业压力影响导致无法全心投入毕业论文工作等因素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和质量。2.教师因素指导教师的原因主要有教师个人素质、责任心和指导学生数量太多等三个方面。潘友仙研究发现,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影响了论文质量[3];李在留[4]指出,由于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标准太松,一些年轻老师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论文指导经验存在欠缺,而且由于师资不足,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太多,老师与学生的比例严重失调,教师与学生之间联系不够紧密等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3.学校因素学校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指导教师的激励不够,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把关不严。王杏龙[5]、黄溶冰[6]都指出,要么是学校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及其监督机制,或者是虽有制度却没有认真执行,导致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和质量不一,以及学校对指导教师的激励不够,经费投入不足等也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4.外部因素当前,在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外部因素方面的研究尚不多见,李桂兰认为社会人才市场机制不顺,社会对人的创新能力重视不够[7];王杏龙认为生产实习单位条件没有保障等因素制约了学生在毕业论文创新上的投入[8]。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7个问题来剖析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学生2个(个人认知和创新经验)、教师2个(个人认知和付出与回报的评价)、学校2个(创新氛围和管理体系)、外部因素1个(学生对创新能力重要性的感知),并提出如下5个待检验的假设。

三、假设的实证检验

1.研究方法

为了全面检验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强弱,本研究选择了向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指导老师同时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应届生问卷从表1的几个假设入手进行设计,共有6个变量:1个因变量———创新信心,5个相关变量———个人认知、创新氛围、创新经验、管理因素和外部因素,除因变量只采用一个问题外,5个相关变量每一个都用至少2个问卷问题进行测量,然后采用不加权方法计算平均分。往届生和指导老师问卷主要用来对现有结论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佐证:往届生问卷用来考察他们对毕业论文写作阶段时间冲突、指导老师作用的评价,以及他们目前所在单位和工作与个人创新能力高低之间的相关性等;指导老师问卷用来了解他们对本科毕业论文创新重要性的评价,以及自己在指导论文中的付出与回报是否匹配等。问卷采用5级量表计分,在问题和答案设计中,考虑到答卷人的心理感受和问题的普遍性,一些问题的答案方向是相反的,问卷分析时需要转换后才能进行合并统计。这些步骤有效提高了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2.数据收集

本次问卷调查在东中西部7所普通高校经管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中同步展开,涉及的专业涵盖金融、国贸、营销、工管、财务、旅游、人力资源等。共发放应届生问卷350份,回收340份,有效问卷325份,有效问卷率92.9%;教师问卷51份,回收51份,全部有效;往届生问卷采用邮件的方式进行,共收集到40份。三类共计416份有效问卷。

3.数据分析

本研究的核心对象是应届生的问卷,因此分析也以应届生的问卷为主要目标。采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首先分析问卷的信度系数,用Cronbach’sα系数进行判别,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问卷的信度系数分别为0.861、0.982、0.822,都超过0.70,表示问卷整体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其次判别样本的合理性与一致性。分别以地区(东中西三个地区)和学校为分类变量,将7所高校应届生问卷在上述6个指标上的值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通过显著性系数判别地区和学校在上述指标中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表2)。从表3可以看出,虽然整体的相关系数都不高,但除创新经验一项以外,学生对毕业论文创新的个人认知、学校的创新氛围、毕业论文管理制度和外部因素与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信心在0.01显著性水平下都是相关的,而且个人认知和外部因素都达到了接近中等相关强度的水平,假设H1、H2、H4和H5都得到了支持。说明在调查的7所高校经管类本科毕业生中,表3中的四个显著性指标确实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假设H5未得到支持,笔者认为可能与目前本科阶段学生的创新实践太少,或者流于形式有关。如参加老师的项目,很多学生实际上仅仅在做一些非常简单的数据录入或资料分类工作,本科生很少能有机会参与核心的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环节,即使像挑战者杯或者数学建模竞赛,其实真正起作用的都是教师或者高年级研究生,本科生的作用并不显著。往届生和指导老师的问卷也可以为上述结论提供佐证和对应届生问卷不能测量的影响因素提供解释。在时间因素方面,85%的往届生认为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完成毕业论文,80%的学生认为学校的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是合理的;75%的指导老师认为两个月足以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80%的指导老师认为学校的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是合理的。

当毕业论文写作与实习时间安排上有冲突时,44.9%的应届生和40%的往届生会优先考虑前者,54.5%的指导老师则会优先让学生考虑后者,甚至有27.5%的指导老师还会放宽毕业论文的考核标准。因此,毕业论文与学生就业在时间上的冲突并不大。在指导老师因素方面,60%的往届生觉得指导老师对他写作毕业论文帮助很大,70%的学生能够及时得到指导老师的帮助,90%的学生评价指导老师是合格的,但65%的学生认为老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会影响他们在毕业论文指导上的投入。76.5%的指导老师认为他们指导毕业论文的数量会影响到论文的质量,41.2%的老师认为他们从指导毕业论文中获得的报酬和付出不成比例。可见,目前最需要改善的不是指导老师的个人素质和投入,而是控制好每个老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和提高老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制度方面,61.2%的应届生和50%的往届生都认为学校有可能因为毕业论文质量不合要求而不让其毕业,说明毕业生对学校的毕业论文管理制度认同度是比较高的。但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也都赞同改革,赞同的比例分别为59.1%、85%和72.5%,改革的方向主要是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如、调研报告、企业策划、分析报告等)取代单一毕业论文的评价模式,赞成的比例分别为47.4%、80%和76.5%。在外部因素的感知方面,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也存在一定差异。在“对企业创新导致成功的报道的信任程度”回答中,应届生和教师“相信”以上程度的比例分别占到56.3%和54.9%,而往届生的这一比例却只有30%。往届生对其现在的工作与毕业论文创新之间的关系全部都在“关系不大”打分之下,高达85%的往届生表示所在企业对本科毕业生创新能力无所谓或者不重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高校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水平仍然比较低,作为学长,往届生的观点无疑会对应届生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应届生毕业论文的创新。一项指导老师问卷中,按重要性从高到低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建议排序也得出相似的结论。排位靠前的选项都是跟学校有关的因素(如培育学校创新氛围、提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等),而与指导老师个人和学生创新经验相关的选项都排在最后(如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控制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数量)。表明与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学生和教师因素相比,学校整体性的因素,如创新氛围构建、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强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等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四、结论与启示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两个有意义的结论:一是一直认为的对本科毕业论文创新有影响的学生个人认知、学校毕业论文管理、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因素通过了实证检验,但学生的创新经验因素和时间因素却未能通过实证检验。二是两个关注较少的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学校的创新氛围和外部因素也得到了实证支持。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成效,高校应改变一贯以来只在大学最后阶段才重视毕业论文的做法,注重培育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质性的创新实践机会;重视创新的社会风气培育,激发学生创新的投入和信心。

作者:闫春赵巧艳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第3篇:高职文秘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撰写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工作作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学计划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实践性环节,旨在通过论文的选题、设计、实施、整理、撰写等环节,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运用专业所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全面了解学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锻炼学生查阅文献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研究能力及科研论文的撰写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它也是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次总检验。对于文秘专业的学生来说,毕业论文更是检验其专业特定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毕业论文的撰写无疑是这一能力培养和检验的重要手段。

二、现状分析

(一)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参与方来看其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方:学校重就业轻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学校工作重心的转移到就业方面,直接造成毕业论文工作重视程度的逐年降低,从政策层面放松了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也随之降低了工作要求,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监督、检查,对于校方而言,答辩时能够拿出1篇可以应付答辩的论文,这个工作就算是完成了。2.指导方:指导教师数量短缺,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学生规模越来越大,一方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数量短缺,师生比严重失衡,另一方面,指导老师本身质量的参差不齐,在指导学生论文时也未免会出现指导不到位的情况。3.执行方:学生基础薄弱,时间不足,缺乏必要的论文指导、训练高职文秘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缺乏必要的论文指导及训练,进入实习期后,忙于找工作,找到工作后又忙于适应工作环境和做好自己的工作,面对工作这座大山,毕业论文早已被迫“退居二线”,置于脑后。

(二)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环节看其中存在的问题

1.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陈旧、空洞、重复选题作为毕业论文工作的起点,决定了整个毕业论文工作的大方向和总体框架,一个好的选题是1篇好论文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据调查,很多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陈旧无法满足时展和专业发展的新需求,缺乏研究价值,或论文的选题偏大学生根本无法驾驭。此外,缺少关于文秘专业新开设的专业方向,如法律秘书、速录秘书、行政秘书、财务、商务秘书以及涉外秘书等方面的论文选题,只是一味地围绕文秘工作进行选题的设计,一方面研究领域过于局限,另一方面也必然带来选题重复的弊端。2.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抄袭严重,缺乏学术规范高职院校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比如论文研究方法单一(文献研究法),抄袭严重,写作缺乏学术论文应有的严谨和规范。论文缺乏原创性,抄袭现象严重;基本理论及概念的阐释不清晰;段落间的逻辑关系不明显;文字表述不够专业化和学术化;对论文的基本格式标准如文献的引用不熟悉;对英语掌握程度的再检验的英文摘要多存在由电脑软件在线翻译生成等。3.毕业论文答辩中存在的问题: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学生在自我陈述时,语言组织、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礼仪规范等方面明显存在差异,明显带有“背书”的痕迹,回答问题时也存在词不达意、审题不清、逻辑混乱等方面的不足。此外,答辩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一个指导老师答辩一个组的情况,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心里都知道答辩就是走个形式,基本不存在答辩不通过的情况。

三、对策研究

(一)重新定位: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

高职院校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写作态度和完成任务总体情况;论文选题的实用性、创新性、难易程度;调研论证、采集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基本技能、分析与计算能力;论文格式规范、排版美观情况;论文内在质量(包括结构合理、行文流畅、结论正确、分析合理、逻辑关系等);论文是否具有独特的见解或创造性及实用价值等等。从上述评价指标体系中我们不难看出:1篇言之有物、质量上乘的毕业论文,不仅取决于学生对相关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了解与掌握,往往更依赖其信息收集能力、调查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革新能力等等,而这些能力恰恰与职业核心能力密切相关。从态度上改变以往对毕业论文工作可有可无、得过且过的认识,学校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结合文秘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求实、务实地推进文秘专业毕业论文的改革,真正发挥其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二)多元渗透:强化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系统训练

结合文秘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分阶段、逐步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首先,学生在校期间除了为学生开设专门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课程外,为文秘专业学生开设办公自动化、调查与统计、应用写作等课程,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以及调查分析统计方法,同时建议有条件或有必要的课程,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选择课程论文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让学生在平时的课程学习过程中就体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规范表述的能力,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在文秘专业学生离校开始毕业顶岗实习之前开设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基础性、工具性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并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参考选题或优秀论文范本供学生研究、讨论、领悟;最后,毕业顶岗实习阶段,指导老师重点跟进,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指导,结合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职称的校外(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充实指导教师队伍,一方面可以减轻校内指导老师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思考在实习中所遇问题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论文选题并与学生共同讨论写作大纲,真正体现“学中用、用中学”的高职教育特点;此外,顶岗实习结束前应尽可能安排学生回校一段时间,带着写作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集中精力进行再学习并最终完成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

(三)模式创新、关注细节: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法学毕业论文【第三篇】

第一部分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国教授的《第三次勃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专门研究过错责任原则的专著,一个归责原则写了20多万字。题目好,写的再好,就是一个出色的作品。民法总论的题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选择。我原来想过的有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等。但是如果选择是《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如果把这个题目做好了,不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对民商法的进步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本科生的选题就为宽泛,可以选择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很好地斟酌,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那么,法学院的学生做毕业论文进行选题,要注意几个问题呢?

第一,选题要小。

正如刚才说的那样,选题一定要小。只有选题小,才能够在有限的论文字数的范围内,做最大程度的展开,增加文章的容量和论述深度,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有价值。例如,如果用20多万字的篇幅,整整写了一部侵权行为法,那就是本科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各个问题都点到了,但是没有什么深度,没有学术上的价值。所以,写作毕业论文在选题上,更是这样。1篇论文,字数是有限的。本科生的毕业论文10000字左右,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30000字左右,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100000左右,篇幅都不大,容量并不多,如果没有很好的设计,很难写出有深度的东西。按照一般的写作规则,学术论文通常要说清楚一个问题,大约要8000字,要把一个问题说得很透,大约要10000字以上。当然,也有几万字的论文,那样的论文,要内容很多,质量又要好(长文章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中国合同责任研究》和《动物人格权之否定》这两篇文章,前者发表在《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上,后者发表在《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上),否则,编辑会给你那么多的版面吗?现在一般作者写的文章,10000万字的文章就很难发表了。多数给你5000字左右的版面就不错了。要在5000字的篇幅中,写清楚一个问题,要有多好的文字功力,是可以想象的。为什么现在有人写文章没有人愿意看呢?就是又瘦又小,干干巴巴的,没有嚼头,看了头就知道尾。这样的文章,就是没有人愿意看。同样,毕业论文的题目也要选得小,在有限的文字中,尽力地展开,扩展它的深度和广度,文章才能够做好。

小要小得适当,与自己所要说的内容相适应。例如,要写一部20万字的“意思自治原则”,那就要下很多功夫,没有功夫,写不出来20多万字。可是,要选择大一点的,像“民法的基本原则研究”,要20万字,就好像差点意思了。文字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平,没有深度。自己要仔细斟酌一下,根据自己的题目,掌握的材料,要与论述的深度相一致,这样就很好了。选择毕业论文的题目,更要注意这些,题目就更要小,能够用万八千字说得很透。即使是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篇幅较大,但是题目也不能大。题目做大了,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有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刀越锋利,刀刃就越窄,好钢就集中在刀刃上了。写文章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第二,思路要宽。

题目小了,内容就要深。要想把文章写得深,只有思路宽,想的问题丰富、深远,历史的,现实的;横向的,纵向的;中国的,外国的;理论的,实践的;统统都要想到。

做1篇学位论文,上面这些问题都要考虑到,考虑得不周到,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当然,做不同的文章,要根据不同的内容对上述问题有所侧重。比如,写1篇法制史的文章,当然侧重的是历史的内容,但是要注重历史上的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借鉴意义。写外国的东西,同样要注重研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有一名研究生写的1篇论文,介绍的是美国的信托制度,历史到现实,说得很详细,说得也很好,但是没有写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这样,就仅仅是1篇介绍性质的文章,降低了文章的分量,充其量是将外国的制度、知识介绍到中国来。我提的意见是,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研究信托制度对中国法律的借鉴意义,以及怎样借鉴,写得好,就是1篇很好的文章了。

二、选题的主要方法

我在给一些研究生讲法学论文写作的时候,谈到具体的选题,都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经验,给他们介绍我的具体方法。下面我介绍自己应用最多的三种方法。

一是“夹空”法。

所谓“夹空”,其含义,就是选题尽量在理论的夹空中选择,在别人都没有选择过的空间当中选择。在现在的理论研究中,大量发展的是边缘学科,最引人注目。而且研究边缘学科最容易取得成功。在传统的学科中,也有这种“边缘”的题目。比较形象地讲,就是挨近的两个问题都有人研究了,但是,在这两个题目中间,还可以发掘出一个既与两个题目有联系,又与两个问题不同的题目。这就是夹空中的题目。选择这样的题目,我曾经说过,就像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一样,是包打胜仗的战术,是包打天下的题目。我在部队的时候学过军事学。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批判尽管批判,但打仗是非常管用的。它的核心,就是攻击一处敌人,首先要选择一个点,作为主要的攻击点,然后再选择至少一个或者更多的“面”来配合,辅助进攻。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一个军队,如果腹背同时受敌,那他就只有一个选择:“跑”。所以说,“一点两面”是打的击溃战,不是歼灭战,但是确实如林彪所说,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夹空理论”也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应用于选题上,选得好,题目确定得好,文章就有了一半以上的成功率。

我在1987年写作《试论共同危险行为》这篇文章时,就是用的这种方法确定的题目。在研究侵权行为法的时候,我找遍了所有的文章,发现在中国大陆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都没有写过这个问题。其原因是,前苏联的民商法学界对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重视。而在大陆法系,这个问题几乎是一个常识。因为是在侵权行为法理论的夹空中的问题,我就参照大陆法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写出来这篇文章,就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现在,很多法院判这种案件,都是引用我的文章中的观点,做出判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中,确立了这个侵权行为制度,这是在我的研究16年之后,变成了司法实践的现实。这是我很得意的一个研究成果。这是比较大的题目。再说小的题目。在中国的侵权行为法中,没有人提到“霍夫曼计算法”和“莱布尼兹计算法”,到现在,也只有在海商、海事案件的赔偿中,才应用这个规则。在二十年前,这两个概念还是十分陌生的,当时我问过很多人,都说不知道,甚至是大教授也不知道。我就想,既然这样,那这个问题肯定是一个夹空中的问题。我做了研究之后,写过几篇小文章,强烈要求在实践中采用。但是,这种国外的司法常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得不到理解,到目前还没有在民法实践中采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写文章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选择专著的题目,也可以用这种方法。现在的专著何其多,虽然精品不多,但是很多问题都有人论述到了。在选题的时候,要注意运用这种方法,选择最容易突破的题目,最好是没有人做过的,做起来,才有前途。写作毕业论文,根据自己的论文容量,选择夹空中的问题写作,是最成功的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这是1篇我很满意的文章,在《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优胜,得到这一荣誉。这1篇文章,就是对人身自由权及其保护的题目,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我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个题目,并且把它做出来,可以说是成功的。这篇文章说的案件,就是我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张莉莉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案件。但是,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讨论的时候,我的意见却没有人支持,最后以侵害名誉权的案由结案。这一点也说明了“名誉权是一个大破筐,什么难理解的问题都可以装”的这个结论。最近我在人民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召开的名誉权隐私权国际研讨会上说了一个观点,就是“应当对名誉权开展一个瘦身运动”,就是要对名誉权进行减肥,使其名副其实。《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也是夹空理论的成果。

介绍一个选题内容,就是写作毕业论文是不是可以写人物。我们的法学毕业论文,一般都是论述制度,没有论述人物的。但是我想,写作一位学术人物,写出他的学术思想,也是很重要的选题。因此,我确定我的一位博士生,就写《佟柔民法思想研究》。我看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采用夹空法选题,基础是能够找出夹空。这就需要有学术的修养。没有很深的学术修养,找不出来夹空。因此,在平时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搜集资料,掌握住研究防线的学术动态,才能够应用夹空理论选出自己的选题。

二是“超越”法。

在写作毕业论文的选题中,也可以选择大家都论述过的题目,在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超越前人所有的论述,做出自己的分析和结论。我把这种方法叫做“超越法”。

这种方法与“夹空法”正好相反。夹空法是研究别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包打胜仗。超越法则是对大家都说过的东西,说出比别人更高明的意见,超越前人的议论。这种方法选题有其难处,这就是要在研究了全部、所有的同类著述以后,才能够做出这样文章来。因此,用这种方法选题,写作时下的功夫就要更深。没有实力,用这种方法选择题目,做起来很艰苦。但是,在现在,我国学术界的法律研究是很深入的,绝大多数的题目都被别人做过,要选择一个别人没有做过的题目,是很难的。大概在行政法和商法中,这样的题目还很多,但在传统民法、刑法中就很少见了。因此,在毕业论文选题中,超越法是经常用,当然也很难做好的一种方法。

运用超越法选题,首先要很好地看书,积累资料,掌握这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各家各派的学说观点,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看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超越各家各派的理论,自成一说,自成体系,别有新义。如果有这个能力,就可以选择这个题目。现在的积累资料掌握学术动态,方法简单多了,上网、GOOGL、百度,等等,一搜,有关的论文就出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天天蹲在图书馆,一张一张地记卡片,没有多少天的苦读,选不出来好的题目。

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经常是运用这种方法来选择题目的。特别是选择做驳论的文章,更是要用这种方法,把要反驳的问题说透,然后提出自己的主张。我有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是批判了这个学者,再批判那个学者,几种观点都批判完以后,至于自己是什么观点,他说:“那还没有想好。”我反对这样做学问。但是也有人主张这样的做法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破不立,先破了大家的观点,然后给别人立论就打下了基础。还有一位老师讲课,每次都是“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也不对,“我的观点永远是折衷的意见”,即“折衷说”。这种说法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超越法的应用,不过是没有应用好而已。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写的《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发表在《法学研究》1995年的哪一期上,可以查一查。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超越法选题,对以往的这类学说都做了分析,提出了延伸保护的主张。从题目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可以成就1篇较大的文章,因而就写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制度中,选用的就是我的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这也是我的一个很得意的研究成果。当然也有人在批评,但是,这种观点的认识,总还是比以前的一些说法有所进步。

三是“综合法”。

我先介绍两种不适合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综合法就是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论述,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自成一体。在每年结束的时候,总是有学者对某一类的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一年来,这门学问取得了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果。这是最典型的综合法的运用。还有,在一个讨论会上,对那些讨论的问题有哪些意见,各种意见的根据是什么,综述出来,也是很好的资料。不过这种选题方法,不适合做毕业论文,因为毕业论文不准许写综述的文章。

法学毕业论文3000字【第四篇】

浅谈执法中的法律人性化

关键词:执法;人性化;必要性;措施オ

一、法律人性化

法律与人性的探讨在法律理论研究上有一段很长的历史,西方国家认为,人有理性、非理性;传统文化认为,人分性善和性恶,之所以需要法律,就是要用来矫正人的非理性行为和人的恶习。法律人性化由专门用语向普及化发展,如“制度人性化”、“立法人性化”等等。其表达内容与西方国家认为的良法应尊重人权,保障人权,限制政府的权力等有较多的共同之处。概括来说,法律人性化的意思主要是指:在立法、执法与司法中,尊重和保护人权,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为了人;理解人的正常情感和需求;尊重人、信任人、关爱人、培养人,使人健康全面地发展;把人不仅仅当作国家、集体的人,还应把人还原为个人,并与家庭、亲属和环境联系起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的改革,其价值选择的人性化取向愈来愈明显。据报载,今年8月27日上午,27名被判刑的罪犯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签下“社区矫正保证书”后,开始“回家服刑”。这是北京市今年推出的司法改革措施之——社区矫正,这是执法人性化的体现。再如刑事立法中的缓刑、假释制度是立法人性化的表现,说明法治人性化改革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始,以下从执法角度谈谈我国人性化执法的必要性。

二、目前我国刑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是对人民警察宗旨和要求的规定。然而,在刑事执法工作中,不能不令人遗憾地看到,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反人性化执法现象屡屡发生,以至发生犯罪嫌疑人死、伤情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民警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缺乏严格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和人权观念,漠视犯罪嫌疑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侦查办案过程中,漠视犯罪嫌疑人生命权、人格权;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看管不力、人身安全不能保障;有侮辱、辱骂甚至体罚犯罪嫌疑人现象;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利,未予及时告知或不告知。

2、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特权”思想,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亟待加强。“以管人者”自居,而认为犯罪嫌疑人都是专政对象、低人一等,无所谓尊重不尊重;在审讯过程中,时有动手动脚、变相体罚犯罪嫌疑现象;随意使用留置、传唤等措施,适用程序不规范;在侦查办案中,“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

3、部分民警办案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证据意识淡薄,执法质量低下。有些民警在办案中不会全面收集证据、科学固定证据、综合运用证据,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有的民警头脑中没有执法质量这根弦,存在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在证据不到位的情况下,就随意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法律禁止的执法行为,屡禁不止。

4、执法行为方法简单、态度冷漠,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缺少人情关爱。对群众报案求助推诿、扯皮,特别是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耐心接待,造成一些群众心理上难以接受;责任心不强,出勘现场不及时或延迟调查取证,使一些案件成为疑难案件,造成群众来信来访;不能正确树立“亲民、利民、为民”思想,对群众缺乏感情

三、人性化执法是时代的呼唤

当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要求执法工作“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而执法中存在的各种非人性化行为也要求执法的人性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广大干警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卫士”、“公正”、“亲人”的形象,真正推行人性化执法。

1、人性化执法是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基本要求

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社会集团中,由于不同的生活环境、文化教养、心理特征等原因,它有着不同的表现和演变。我们通常讲的人性化执法,就是按照人的本性去执法,按照人的通常的感情和理性去执法。如果执法人员尊重这个规律,满足当事人的这些要求,就是一种人性化执法。执法人员如果违背这个规律去行事,就不能称之为人性化执法。实践中,个别办案人员为发现案件线索,搞车轮战,不让犯罪嫌疑人吃饭、睡觉,使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招供”,甚至极个别的还搞刑讯逼供。这就不仅不是人性化执法,而且是反人性化的执法。而且,人性化执法也是和我国当前“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相适应的,是时代的要求。

2、人性化执法是民警执法思想理念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实践人性化执法是对执法者的思想、理念上进行一次大的变革与更新。推行人性化执法,广大民警首先必须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确立人民权利至上的信念,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在执法中体现法律的精神,树立人性化的理念;公安机关在行政和执法中,实际上是维护国家“公权”与公民“私权”的过程。只有明确认识到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即公民权利是目的,国家权力是手段,国家权力存在的全部理由在于对公民权利实施有效保障,才能保证在执法过程中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的义务;实践人性化管理必须树立程序公正意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要求实行警务公开,建立权利告知和听证制度,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实践人性化管理必须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

3、人性化执法是确保刑事执法工作取得最大效益的有效手段

执法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渴望受到人性化的对待。作为刑事执法的对象,犯罪嫌疑人更有此念。要明白,刑事执法人员以人性化的态度去对待当事人,并不是一种施舍行为,因为人性化是一种人们的普遍性要求,也是确保刑事执法工作顺利进展、取得最大效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人性化执法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要求刑事执法人员要进行积极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体会、把握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思想、要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心战略,在刑事侦查审讯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它可以迅速拉近警察与群众间的距离,使群众对民警不再“敬而远之”,而与民警“亲如一家”,才会在警方调查取证时愿意帮助支持警方工作,最大限度地提供破案线索,这样刑事执法工作才会迎来更为广阔的天地。

4、人性化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推进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性化执法,在我国依法治国法治思想指导下,是推进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人性化执法,使每一个公民能通过一个个与自己有关的具体案例,以及一个个身边真实的执法者,去体验我们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去感受权力与人格被尊重程度。所以,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只有立法的文明与执法的文明同步并有机结合的时候,我们才真正迎来了“人性化的法治时代”。

当前和谐成为社会建设的一个新的价值选择,法律人性化的价值取向就是法律对和谐这一价值选择的具体体现。法律是关于人的事业,调整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承担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职能。要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共处,前提就是尊重人、关心人。因为和谐的根本是人心的和谐。法律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只有处处以人为本,才能真正发挥其定纷止争的功能,处理好各方利益间的冲突。而推行人性化执法是公安机关努力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执法理念的真实体现。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探索性推出的“人性化执法”的举措,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意义凝重而又深远。相信随着法治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执法的人性化必然会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真正实现法与人的统一,我们即将迎来一个民主与法制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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