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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中土壤污染情况以及检测手段分析论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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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壤污染相关论文【第一篇】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还有我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埋在土壤中很难分解,会导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所以现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购买东西时最好自备工具,减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公斤,日本为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__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第三,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2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4、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农村土壤污染通知【第二篇】

各村委会,派出所,镇相关站室: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摸排工作,制定处置措施、完善处置手段、提高处置效率,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促进我镇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有效开展,确保镇域经济金融秩序正常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内容和重点

(二)重点区域。对产业园区、各村等风险渗透蔓延地区加大排查力度。

(三)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三、排查时间及步骤

本次排查工作从20xx年6月21日开始,20xx年7月10日结束。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20xx年6月21日—20xx年7月5日)。

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并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对高风险案件和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

(二)汇总阶段(20xx年7月6日—20xx年7月10日)。排查结束后,认真汇总分析,于20xx年7月10日前,镇政府将整理后的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美丽河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全面,数据真实。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排查工作,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非法集资活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在排查中,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土壤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与保护措施论文【第三篇】

摘要:

在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土壤资源由于工业三废、农药化肥以及生活污水、垃圾排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不仅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而且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对土壤污染问题引起高度的重视,全面分析污染来源,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改善农业环境。

关键词:

土壤污染;农业环境;保护措施;

1、引言

我国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不仅影响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给我国的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风险隐患。另外土壤污染后会带来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而地下水,地下水一旦污染,将很难治理,危害将是长期的,因此必须对土壤污染问题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加强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从而改善我国的农业环境条件,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总体生活质量。

2、土壤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造成土壤污染的白色污染因素

土壤的白色污染主要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地膜、塑料薄膜等物质残留在土壤环境中,而此类物质无法在短时间内通过自然降解而消除,这会对农作物吸收养分以及水分的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仅会造成农产品的减产,而且还会破坏生态系统,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等问题。

、造成土壤污染的农药化肥因素

目前我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病虫害等问题影响农产品的产量,使用了大量的农药,不仅用量大,而且农药的品种类型也十分复杂。而农药的过度使用不仅会直接污染土壤环境,而且也会在农作物上形成残留,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此外。为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我国在农业生产中还使用了大量的化肥产品,而化肥中的硝酸盐以及磷酸盐类成分不仅会累积在土壤中污染土壤环境,而且还会对自然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我国的农业环境。

、造成土壤污染的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工业三废排放因素

随着我国工业生产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所产生的工业三废以及生活垃圾污水量相应的增加,而很多污水以及废物未经处理就直接向土壤环境以及自然水体排放,同时由于水源紧张,不得不用污水对农作物进行灌溉,污染了粮食蔬菜,也对农业土壤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3、保护农业环境的有效措施

、提高土壤污染治理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政府部门的农业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来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壤治理方案,从而为农产品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可靠的保障。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方案时,要积极应用先进的治理措施,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以保证土壤治理的效果能够达到预期的水平。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为土壤污染治理和农业环境保护提供统一规范的依据。各地方农业环保部门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从而实现对土壤环境的全面治理保护。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问题的监管机制

各地方政府也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土壤污染情况的调查了解,并通过动态监测方式来及时准确的掌握土壤污染的实际状态,对土壤污染的范围、程度以及危害性要进行科学的评价分析。同时各地方政府以及环境保护部门还应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工业三废未经处理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此外,政府以及环保部门还应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合理控制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等使用量,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从而减少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积极应用先进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各地方政府以及农业环境保护部门要积极应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以及时准确的掌握土壤污染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本地区的技术水平和经济能力合理选择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工艺。

目前比较常用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主要有固化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动电修复技术、热处理技术、冲洗修复技术、泵出处理技术以及玻璃化等修复技术。各地方政府和农业环境保护部门要不断总结技术应用经验,加强技术创新,并加强有效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从而实现改善农业环境修复土壤资源的目的,为我国的农业经济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资源保障。

(1)治理土壤化学污染技术。在治理土壤的化学污染问题时,也能够首先分析其化学元素成分以及含量,并根据其化学性质特点采取相应的利用护着消除措施。同时还应对土壤酸碱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尽量降低土壤资源受化学元素的影响程度。

(2)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技术。在治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时,应根据重金属的化学性质特点,利用相应的化学元素与其进行氧化还原、溶解以及吸收反应,从而实现消除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的目的。

(3)利用生物技术保护土壤生态系统。目前在土壤污染治理中广泛的采用了植物以及生物技术来进行防止,其不仅能够对土壤污染问题进行有效的治理,同时其技术的安全性也更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以植物修复技术为例,其主要利用植物自身的根系过滤作用、固定作用以及抽提作用等来实现对土壤中污染成分的治理消除。各地方政府以及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治理植物以及生物的研究筛选,既要提高治理的效果,同时也要注意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

4、结束语

土壤资源是我国构建现代农业的基础资源,其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业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必须要准确掌握造成土壤污染的各种因素,并建立完善的农业环境保护体系,加强对土壤资源的监督管理。同时还要积极应用先进的土壤治理技术工艺,提高土壤污染治理的效果,从而改善我国的农业环境,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海玲。土壤污染及农业环境保护[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8):132.

[2]朱哲。浅析土壤污染及农业环境保护[J].种子科技,2019(3):94+97.

[3]钱庆英。探讨土壤污染及农业环境保护[J].低碳世界,2019(1):28~29.

土壤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与保护措施论文【第四篇】

引言

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各种农药化肥原料的滥用,导致土壤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污染,制约着当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也造成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理土壤污染问题,恢复土壤肥力,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才能确保我国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1农业发展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影响

农业发展对土壤污染防治消极影响

必须以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土地流转是农业经营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在土地流转与土壤污染防治之间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比如,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很可能会产生生物、物理等途径的影响,从而对土壤的结构造成破坏。另外,土地流转之前已经发生的土壤污染往往在土地流转之后才产生影响,这也会对农业生产、人畜安全等造成严重的威胁。那么,如何界定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责任,是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建立过程中所必须予以充分重视的问题。

传统土壤污染在防治的过程中,也会衍生出很多新型的土壤污染问题。比如:农药的施用。虽然目前国家已经提倡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但是很多农户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会大量施用农药,使得我国的农药施用量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农药残留有一部分就会随着大气的沉降而落入土壤中,还有一部分则随着地表水深入土壤,这些因素的出现都加重了土壤污染的程度。化肥的施用。虽然在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影响下,很多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已经越来越重视农家肥的使用,但是,由于没有经过深加工处理的农家肥中重金属的含量严重超标,如果农户盲目的使用农家肥,不但会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同时也会导致土壤出现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农膜的使用。大范围的农膜利用对土壤造成的破坏则更加的直接和严重。机械化作业。由于机械的作业过程必须要使用燃油,而燃油的废弃物遗留到土壤中必然会破坏土壤的结构,同时机械化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也会造成空气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机械化作业的应用也是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

另外,随着规模化农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户采取大规模单一农作物种植的模式,不但对土壤的肥力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多样化发展产生了潜在的危害,如果发生农作物病虫害的话,将会严重的破坏大面积土壤的生态环境。

农业发展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积极影响

必须制定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农业规模化经营效率的稳步提高。而这也就为土壤污染的监管和防治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就土壤污染的防治而言,前期的预防所产生的效果要远远好于污染后的治理。只有在规模化管理制度的引导下,才能实现对土壤污染的实时动态监管。一旦发生了土壤污染事件,也有利于统一的治理与整改。随着先进的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民环境保护的意识也发生了大幅度的提高。现阶段的农户,已经充分的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比如,很多农户在使用农膜的过程中,都从以往的就地焚烧转变为循环再利用。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民自身的智慧和创造力也在先进的农业技术条件的影响下,而发挥出其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比如,农户为了有效的控制和减少烘干机作业过程中扬尘向空气中的排放,就根据自己的生产经验自行设计了简易的除尘室,这种看似简单的设计,不仅有效的降低烘干机作业过程中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利用除尘室也降低了烘干机作业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所产生的噪声污染,这种生产第一线的农民智慧,也为我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治理土壤污染提升我国农业环境的措施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由于我国农业用地的污染现象已经呈现出日趋严重的发展趋势,而这一发展趋势也制约了农业经营的发展和进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土地污染日趋严重的现象,必须建立健全并完善土地污染的法律法规,才能促进我国农业污染防治效率的稳步提高。所以,在大力宣传农业梯度污染防治法规时,必须引导农民以“治理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为基础,积极的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必须对土壤污染的监管与监测予以充分的重视,建立健全并完善土壤污染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的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强,根据土壤污染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污染防治技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和修复措施,才能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效率的全面提高。另外,土壤污染法律法规的建立可以积极的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相关法律中所涉及的内容:法律执行主体必须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以及国土部门共同承担;相关措施的实施必须自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土壤污染事件之日起直至整个事件调查完毕之后。

利用农业发展进行土壤污染防治

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都必须以造福人类为前提。农业规模化经营,为农业规模化管理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规模化管理也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管理成本的投入,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大智慧农业推广的力度,如果可以将土壤污染防治与我国智慧农业推广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建立全新的土壤污染监管机制,那么不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和控制土壤污染事件,同时也从根本上降低了农业生产损失,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

重视农民素质的提高,激励环保技术创新与推广

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农民自身具备的智慧和动手能力,是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稳步提高的关键因素。同时,农民的生活与土地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在大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农民自身的智慧以及动手能力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农民受到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其自身的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而国家相关部门则应该加强其在知识技术方面的支持,才能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另外,针对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创新和创造成果,必须予以政策和物质上的激励,积极推广农民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出的先进经验,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

3结束语

建立健全并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效率的稳步提高,同时对于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提高也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会推动农业经营条件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同时也促进了农民自身生活品质的稳步提高。农业生产的发展离不开土壤的支持,虽然我国现阶段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筹备和酝酿的阶段,但是相信在未来,我国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必将会促进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也就是说只有建立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前瞻性以及可操作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才能促进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陈龙。完善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3.

[2]林萌。关于防范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若干思考[J].水土保持科技情报,2015(06):7-9.

[3]何晓龙。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研究[D].河南师范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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