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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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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第一篇】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万元,扶贫支出万元,办公用品支出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第二篇】

一、坚决用中央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6日—7日,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做好整改工作再一次进行动员部署。12月13日—14日,***总书记亲临江苏视察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12月22日—24日,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罗志军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和省委副书记石泰峰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由相关省委常委担任组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共同参与,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分解为23项任务9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罗志军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和多次专题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省各地和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负责任交待和结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标本兼治确保整改任务完成。省委派出7个由正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的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3个省辖市和99个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截止去年12月底,修订原有制度5项,新出台制度41项,还有7项制度待中央相关制度颁发后出台。23项任务已全面整改,98条整改措施有78条全部落实到位,还有20条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强力推进。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省委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常委会带头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去年省委常委会共召开45次会议,有3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重大责任。在省委九次全会上向全委会报告了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全委会的监督。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两年一次的考核加强为一年一考核,去年12月省委成立14个检查考核组,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对13个省辖市、13个省级机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推动责任落实。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省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及时听取省纪委对省管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重大案件查处的情况报告,及时批准省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给予有力支持。三是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结合各市报告情况,省委常委会听取部分市委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纪委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认真组织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70个重点关注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分赴联系地区进行督查指导。中央巡视组转交的其他信访件,督促各地认真办理,确保件件有交待。

二是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纪委在不增加编制、机构数的情况下,经过两轮调整,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均有大幅增加,占比分别达到72%、%。加强对市、县(市、区)纪委推进“三转”工作的督促指导,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强。

三是健全依纪依法、高效协同的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机制,省纪委进一步完善了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协作配合办法。建立完善防逃追逃工作协调机制,正在对外逃党员干部情况进行新一轮调查统计,完善外逃人员基础信息库,并将建立外逃党员干部月报。

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第三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年3月28日至20**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年至20**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20**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5.关于“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客观存在,制度规定执行不力、不落实,更谈不上跟踪问效,财政评审工作环节上存在漏洞,审核不严,把关不严,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亿元,目前已收回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亩,房屋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20**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中共裕安区委印发《关于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我村立行立改,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同志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村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对标整改要求,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在本村范围内有类似的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对照台账逐条整改、长期坚持,确保不出现遗漏。

(二)召开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会议,积极发挥主管能动性,会商问题整改办法和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精准到位。

(三)我村对照整改清单认真梳理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拿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多举措,并确保措施落实及时到位、有序推进。

(四)要求村两委要事实求是地对待每项整改工作任务,不能弄虚作假,应付差事,要确保真整改、真凑效、真管用、真见效,同时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截止目前我村的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

截止目前对照整改清单,我村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措施如下:

1、学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不及时、不系统。推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前热后冷、思想淡化等问题。

整改措施:

(1)村党支部重新制定学习计划,对***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继续坚持把***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确保全年学习不少于4次。

(2)按时召开党小组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由支部书记带头学习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并长期坚持执行下去。

(3)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真学习、真落实,目前学习氛围浓厚,涵盖了村支部全体党员。

整改进度:阶段性已完成,已取得初步成效。

2、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

(1)扎实履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相关程序,做到每年按季度定期更新村级项目库;

(2)村级项目首先由村两委会议研究形成初稿,再由村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后上报进项目库。

(3)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惠及贫困户人口、带动贫困户范围等进行优先级排序,先急后缓按顺序实施项目。

(4)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拨款报账和监管工作。项目实施中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安排资金按规定使用。

(5)凡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情况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均要做好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

3、“电子商务服务点”大部分成了“快递点”“缴费点”。

整改措施:

(1)_村电商服务中心于2018年12月投入使用,并于当年承包给皋尧农产品公司经营。

(2)与承包企业协调沟通,要求电商中心要通过收购本村农产品并销售来带动本村农户发展产业。

(4)要求电商扶贫驿站经营者参加乡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运营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

4、脱贫质量不够高,已摘帽贫困县举债脱贫还债难。

整改措施:

(1)_村于2017年实现村脱贫摘帽;脱贫后要严格落实贫困户三色管理,严防已脱贫户再度返贫;

(2)对照“十大工程”,全面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明细。要求帮扶人结合包保户实际,与贫困户共同商定已脱贫户帮扶计划和未脱贫户帮扶脱贫计划,因户因人施策,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分解到位。

(3)在危房改建、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严格落实预算,坚决杜绝举债建设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

5、光伏扶贫政策未严格落实“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

整改措施:

(1)制定了《关于加强_村村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电站收益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管理责任,做到村级和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等费用后,主要用于公益岗位扶贫、公益事业扶贫等,吸纳贫困弱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2)对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做到定期管护,组织贫困户进入公益性岗位维护光伏电站,杜绝直接分钱给贫困户等“一光了之”等行为。

整改进度:初步完成。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分贷统还模式,实际存在“户贷企用”问题。

整改措施:

(1)向银行告知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由银行评估还款风险,银行根据贫困户贷款实际用途与其签订贷款、还款协议,最大程度减少金融风险。

(2)对贫困户进行三色分级管理,严控返贫风险,确保贫困户按时还款。

整改进度:已完成。

7、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村书记抓扶贫重视不够,部分同志有松懈麻痹思想

整改措施:

1、完善村扶贫制度建设,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

2、落实五级书记遍访制度,村党支部书记遍访每一位贫困户。

3、明确村干部包组制度,责任到人,绩效工资与脱贫攻坚工作直接挂钩。

4、加强整治学习,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的整治站位,确保思想坚定不懈怠。

8、存在帮扶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

(1)制定了《_村2019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计划》,强化帮扶考核激励,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继续落实村两委干部包片帮扶制度,明确帮扶责任,杜绝填表帮扶现象,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

(2)与帮扶单位共同努力,发挥驻村工作队工作积极性,对优秀的选派帮扶干部、帮扶干部申报表彰菅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度:已完成。

9、要求产业扶贫项目覆盖率100%,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贫困村因病致贫率超过60%,不少贫困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产业扶贫无法做到全覆盖。

整改措施:

(1)坚持“因户施策”,对无劳动能力、无生产资料或长期不在家乡居住等不适宜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不作为产业扶贫对象户,不强制要求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2)进一步核实到户产业项目,尊重贫困户发展意愿,稳步扩大产业扶贫覆盖范围,不搞“一刀切”。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基层工作“有政策、缺感情”,对红军烈士子女特困供养户等群体上门看望、帮扶少。

整改措施:

(1)_村共有特困供养户44人,无烈士子女;

(2)落实村干部包组制度,按要求每月到户是地走访;

(3)发挥帮扶联系人能动性主动入户看望、慰问贫困户。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整改力度,补齐短板。我村将对照乡党委乡政府的要求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完善整改台账存档和整改资料收集工作,对已经整改过的问题,要仔细检查是否有疏漏,对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认真研究,建立一批长效久治的整改制度,加以解决。

(二)强化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力度,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同志继续加强学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作中落实“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杜绝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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