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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读书笔记【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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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读书笔记【第一篇】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还以使我感到兴奋不已。完全是一位不良少年,——霍尔顿

二战后五十年代的美国,生产这个行业发张极为迅速,中产阶梯的人也快速增加,但广大的人民精神却愈来愈贫乏。生活这种时代背景下的人,大体分为了三种人,有一些人整天过着混乱的日子,一点也不为日子担忧,另一些人看不惯世道,想反抗却缺乏这一些伟大的光辉领袖,还有一些人以消极的方式反抗者这个不公的现实……

刚开始翻开这本书,就认为写得非常不好,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注重于情节,吸引力,情节还勉强说得过去,可没有吸引力,甚至连文字都很平凡,全是脏话,主人公霍尔顿开口闭口就是“混账东西”“白痴”之类令人敏感的字词。他完全是一位痞子,对于一个正常的现代青年,还真有点不适应,难道这本书是教我们向一位坏痞子看齐吗?不甘心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

主人公霍尔顿是在大街上就随处可见的16岁男孩,他不学好,每天都抽烟、喝酒、打架,他是那种邪恶、叛逆。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坏痞子,成了这本经典的主人公。

他因考试不及格四次遭学校开除,他在和同学打架,被下了通告书:离开校园。他不敢回家,在一家旅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霍尔顿因为女朋友莉丽的假情假意分了手,他颓废地去了酒吧,喝的大醉,一不小心,把冰弄到头上,他害怕因生病死去,害怕再也见不到妹妹菲比,决定冒险回家一趟。

晚上,霍尔顿叫醒菲比,告诉她自己的苦闷、理想,还说了几句让我们这些读者都想不到的`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是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位就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璇也边奔跑,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每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我知道这很疯,但这是唯一一件我想做的事了。我知道这很疯。”霍尔顿这段发自肺腑的话,我想象着他说这句话是的神态,目光是柔和,心里怀着一个单纯的梦,怀着对理想世界的遐想,如果真有了这世界,人们都是善良的,没有任何伪善,邪恶,多么平静,祥和啊。孩子们无忧无虑的奔跑在这景色的波浪中,当中有几个孩子会跑偏,会误入歧途,霍尔顿则会捉住他们,悉心教导。霍尔顿永远守护他们,生活在这金色的波浪中。

守望本来就是一种挺难得的情怀和努力,有包含着期待。又一次看到了结尾,霍尔顿完全打翻了我对他的理解,这就好像一位少年,大家对他的种种做法都不满意,可这位少年对于自己做的觉得没有别人说的这么糟。他渴望有人读懂自己。

在这本书的最后,霍尔顿不想回家,也不想回那垃圾学校,他准备去西部谋生,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他可以无视对方的话语,可以少说很多很多的话,别人要是想和他说话,还要写下来呢,写下来的话,一定省去很多很多的废话。但他在临走之前,还是希望见到妹妹菲比一面,就托人把纸条给妹妹,妹妹如约而来,可还带着行李箱。原来妹妹也想和哥哥一起寻找“麦田”,成为“守护者”。霍尔顿劝不了妹妹,只好放弃去西部,和妹妹一起回家。

故事的最后,霍尔顿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后来的事,也无从知晓了,留在书中的他,再也没有长大,永远都是渴望成为“守护者”的孩子。

在中国,新一代零零后也在面临当年美国青年面对过的问题,我们有将会何去何从?还是那一片麦田,只不过已经跨越过了一片太平洋。这里,又有谁会在这里守望?还有多少内心空洞,无助,脆弱的守望者?

后来上网搜了作者,作者在本书成名之后,在美国的一个乡村买了一大片地,建了一栋房子,栽上树,旁边拉上铁丝网,从来不接受记者采访,只有一位16岁的学生和他有过单独的交谈,是为了学校的写作,所以《麦田里的守望者》有名,但作者一般人并不熟知。给人更加的神秘感,也对作者肃然起敬!

《麦田守望者》读书笔记【第二篇】

西多夫是罗马帝国的北西班牙征北大将军,他随先帝维尔多尼征战多年,战功显赫。他得到了先帝的承诺——打完这次仗便可解甲归田,重复西班牙的故乡,实现他和妻子儿女骑着马,在绿色的田野里徜徉,共享天伦之乐的愿望。

“咚咚——”战鼓声四起,西多夫终于盼到了最后一役——征服巴伐利亚之战。西多夫显得异常兴奋,有一块伤疤的脸上掩饰不住那发自内心的欢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对天长啸。他的战马也跟着他兴奋起来,不断地用前蹄击打着地面。

三声鼓响后,罗马在大将军的指挥下奋勇向前,与巴伐利亚在一片茂密的树林相遇。当时正值夏季,葱郁的树木下,是士兵厮杀的身影;绿油油的草地上,流淌着鲜红的血水。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去了,没有主人的.战马在树林中来回狂奔着,悲鸣着,好像在深情地呼唤着主人的名字,而对足下的绿草失去了原有的渴望。

一阵恶杀之后,原本充满生机的树林变成了令人生畏的地狱,到处是尸体,到处是鲜血。在这堆尸体中,有一个人慢慢地站起来,他就是西多夫,他完成了维尔多尼交给的使命。

他踉踉跄跄地向营地走去。当他靠近营门时,迎接他的却不是鲜花和美酒,而是一队严阵以待的卫兵,他们手持长矛,直指他的咽喉。一个身着皇家服饰的人缓步来到他面前,他就是一直阴谋篡位的皇太子维克多。维克多告诉他,先皇已经归天,他已成为罗马帝国的新主人。

西多夫明白一直对自己恨之入骨的维克多会如何对待他。他拔出佩剑。他说他只有一个请求,那就是死后能回到家乡。维克多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自此以后,西多夫家乡的麦田旁多了一个座坟墓和一匹久久徘徊不肯离去的战马,他们一同默默地守在绿油油的麦田旁。

后记:有时真弄不明白,为什么人类总是为了那一点点权势和一己的利益而相互仇杀。真希望绿色在给人们带来更多生机的同时,也把和平遍播人间。

《麦田守望者》读书笔记【第三篇】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一一一个大人,我是说一一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一一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守望者。”——摘自《麦田守望者》

二战后的美国,仿佛又经历着一次文艺复兴,太多新鲜事物忙不迭地涌现而出,传统的主流文化与其产生剧烈碰撞。大批大批的年轻美国人悲观空虚,他们把肉体托付给酒精和毒品,让灵魂永远漂泊在路上。这些垮掉的色彩鲜艳的年轻人们,浑身长满锐利棱角,所拥有的青春像吸食大量一样迷幻,一次又一次,用身体撞击命运的表层。

独居时代特色的垮掉派中,有一个人叫j·d·塞林格,他写下小说《麦田守望者》,书一经出版便被许多保守人士视为洪水猛兽,甚至有些学校将其当成。可不论怎样,该书获得的成功都是巨大而非凡的,年轻的美国人寻找到新的精神领袖,他们学着霍尔顿笑起来带有邪气,剃上同样乱蓬蓬的褐色水兵发型,戴上红色鸭舌帽,在冬天没有了手套。后来过去多年,塞林格赋予霍尔顿永恒的青春期,自己却抵挡不住时光侵蚀后带来的生老病死,老年时期灵感枯竭,二零一零年驾鹤西去,他那些充沛的生命力只在文字间长存。而那个麦田守望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人,青春期从未这样冗长绚丽到堪比烟火。以至书被不停重印再版,越来越多年轻人将其奉为圣经,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成为有关青春期,有关少年,有关整个美国,不灭的经典。

以至于在多年以后摇滚教父约翰列侬的死亡,都同这本书有着扯不清的关系。列侬在公寓门口被一个疯子开枪打死了,而那个精神癫狂的杀人凶手随身带着一本《麦田守望者》。他神志不清地诉说自己喜欢着霍尔顿,和他一样希望世界上虚伪的人越少越好——虽然因为精神上的疾病使得列侬这颗摇滚巨星陨落,但他的内心深处那份对于纯粹的向往,透露出了对于麦田式青春的无比热爱。

从古至今谁都想要最纯粹的回忆,谎言被驱逐得很远,大片金黄麦田填充整个视网膜,一大群孩子在奔跑。年龄永远是十六七岁,连穿帆布鞋都好看得要命。一直都倔强地拒绝着长大,像蚌一样牢牢闭紧贝壳,畏惧着咸涩的海水,内心柔软似鲜美蚌肉。现实却往往违背人们的意愿,蚌终究无法抵挡凶猛的海,再也没有灵气去孕育珍珠。学校里学生个个无法理解,看似道貌岸然的老师有不为人知的癖好,每天都充满不安,在一无所有的年华里总没有什么太痛快的事。

只能用偏激行为表达对社会不满,嬉皮装扮下是柔软的.内核。抽烟也好,酗酒也罢,日以继夜地举办着纷繁的派对,都是一种宣泄的方式。垮掉的一代形成的独特文化,从来都有毒迷人。青春很短,哀愁很长,在短暂得几近转瞬即逝的青春期里应该努力疯狂几把。

第一次看《麦田守望者》时我还是个小学生,为书中出格描写而感到惊讶。等上初中后再看两遍,不由为垮掉派而倾倒。仔细琢磨霍尔顿的每一句值得玩味的话,一些看似粗鄙的比喻,文中形形色色的出场人物,尔后对着书页发呆,反复看封皮上塞林格的名字。想象着当年垮掉的一代早为人父母了吧,早已将年轻时破碎成一地的故事束之高阁。不知道他们其中还有谁会说,“我只是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只有书中的霍尔顿,松柏似的万古长青,无论怎样也不会衰老、干瘪与死亡,童颜永远,给一代代年轻人输送叛逆自由的能量。

不知道霍尔顿最后有没有抛开一切成为守望者。但他守望于码头,目送一艘艘船驶向遥不可及的未来。

喜欢看着野鸭子的霍尔顿,不知我能不能陪你走过那片麦田。

《麦田守望者》读书笔记【第四篇】

《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是一部堪称给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但是它的语言却十分简单明了,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简单粗暴。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时,“混账”……的字眼随处可见,可正就是这些略微粗俗的言语吸引了身处叛逆阶段的我。居然在名著中都能看到如此不堪说出口的词语,这将是一次多么有趣的体验,越粗暴,越愤世嫉俗,不正是我们所谓的一种追求?

走进书中,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是一个孤独愤世的学生,他被退学四次,不求上进,吸烟,酗酒,打架……这么一个大概被周围的人认为无可救药的孩子,

却将下流的字眼从墙上抹掉,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时就慷慨解囊,对自己的妹妹菲比百般的照顾与疼爱……如此纯洁善良的孩子,也许就是在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中变得彷徨和矛盾。身为青少年的我们虽然不生活在霍尔顿那个年代,还意识不到社会虚伪做作的一面,但是,我们依旧愤世嫉俗,也许这就是成长道路上的一个过程。

有些时候,我认为过度的反叛是无需的,甚至是幼稚的。因为,从霍尔顿的故事中,愤世嫉俗的结果不还是因为各种牵绊回到事情发生的原点—————正式他所想逃离的————学校、家。倘若是为了结果,那么他这次叛逆的出走是一点也没有意义的,他没有改变社会,没有改变现状,只是用很粗俗的语言把它们骂了一通。但,如果是为了过程,他却得到了觉悟,他渴望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拯救那些不曾被俗世玷污的人们,这或许只是一种幻想,可却似乎给了一种释放。

从这部小说,也同样给了我们警示,他告诉我们什么愤世嫉俗、出走等各种自以为有个性的举动都是没必要的,最后不还是得到躺在疗养院里接受父母安排的结果。然而表达自己的不满,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不需要用过于偏激的方式。因为在这个年纪,无论你怎么反抗,受伤的只会是自己。霍尔顿也许是被打了一顿什么的,但现在的社会,你怎么知道不会更恐怖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我们想反抗的事情——作业太多,一大堆考试,中考,高考……各种学习的压力就像是霍尔顿心中的“社会毒瘤”,我们也和霍尔顿一样尝试着叛逆,但,哪次不是因为失败而收尾的。社会上不可能没有坏人,不可能没有虚伪,就像我们不可能没有作业。所以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顺其自然,做我们该做的。

在这部没有高雅艺术语言文字的小说里,我更加理解了作者的叛逆,让我身处其境,我是否也有如此大胆的想法,如此不羁的行为,警惕自己,让自己也成为麦田上的守望者。

我的麦田,由我来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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