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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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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一篇】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反思,成为中国思想界最引人注目的一道学术文化景观。翻检一下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史研究的主要文献,可以发现在儒家伦理的构成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相关性分析主题下面,浩如烟海般的研究成果。但是,就这种研究的结构分类来讲,则并不是令人满意的二元对诘式的论述: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道德理想主义有益于现代化,因此值得为之辩护。要么儒家伦理因为其伦理中心主义有碍于现代化,因此必须批判。辩护是捍卫性的,批判是拒斥性的。但是,从儒家伦理的历史构成与现实的可能影响而言,这种研究进路都是值得再检讨的。本文正是在意图突破这种二元对诘思维的基础上,对于儒家伦理的双旋式结构[1]--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在贯通的基点上进行分别的分析。从而将儒家伦理的内涵作适当的分割,将其具有现代性的道德理想主义加以张扬,而对其从消极的一面影响古典中国历史进程的伦理中心主义加以摒弃。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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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二篇】

作为说明这些问题的起点,我以为需要首先确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角色与作为公民的政治社会角色之间有何种关系。人们都会同意,一个人的种种日常生活的角色是他/她生来就自然地承担着的:一般地,一个人先是一个儿子/女儿,进而是一个男人/女人,一个丈夫/妻子,最后又可能是一个父亲/母亲;此外,他/她还可能是一个兄弟/姐妹,一个朋友、同事或邻居,等等。这些角色在一个人身上彼此交叠,其中每一种角色都处于一种特殊的关系之中,都确定着他/她的一种特别的身份。这些关系发生根源上的这种自然性质向来在法律中受到尊重,所以在东方与西方都普遍地被视为伦理的关系。这种自然性质一则在于这些关系是基于血缘或地缘关系的,二则在于它们包含着生命过程中自然的抚育与互助关系。由于这些关系而结成的是最为自然的生活共同体,其成员享有最多的共同生活,并且由于这种共同生活而具有最密切的感情联系。

另一方面,一个人的公民地位以及人们作为公民的相互关系则是通过社会的法律体系确定的。在一个法律的社会,家庭的成员之间同时存在着两种基本的关系:血缘关系与作为公民的关系。不过在家庭中,由血缘关系确定的相互关系是基本的关系。法律总是首先肯定这些关系,并把这些关系所产生的自然义务变为法律。尽管与家庭财产的析分和继承密切相关的事务也是立法的对象,但是立法总是朝着巩固正常的家庭关系的方向,并且使法律的干预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一旦家庭成员之间作为公民的关系成为第一位的关系,这通常表明家庭作为生活共同体的实际解体,这时成员间的相互关系只能依照关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来解决。

公民关系的自然基础,是由兄弟关系引申与扩展的同邦人关系。在古代城市国家,同邦人也像家族的关系那样是一种感情的关系。但是由于它远不及家族关系的感情那样强烈,公民的关系从它在古代社会产生起就是一种建立于法律基础上的关系。近代以来,随着个人主体地位的提升和民族国家的共同生活日渐发达并衍生出许多新的平等自由的形式,同邦人的感情成为被抽象了的对陌生人的关系,稀薄得几不存在,公民间的关系更是渐渐成了无感情的政治与法律。所以公民是一个人在一法律的政治社会中的成员资格。现代民族国家的边界是一个法律的政治社会同其他社会相互分隔的界限。在今天的多数国家,一个人仅因出生而具有的国籍便使得他在法律上具有公民的资格。

交往关系在这两个水平上会显示很大区别。伦理的关系都是个别的、独特的关系。在每种关系中,关系对象都是一个同我们处于特殊关系中的单数的他者。每种关系都与其他关系不同:父子关系同母子关系不同,同兄弟/姐妹关系更不同。每种关系中这一方同另一方的关系也与另一方同这一方的关系不同,例如父亲同子女的关系与子女同父亲的关系不同,每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的也相互不同。同时,每种伦理的关系都是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直接的关系,并且要求个别的、直接的相互回应。由于这些性质,人们常常把这种交往关系视为私人事务。法律对于这类事务的干预必须小心地限制在非常有限的范围之内:仅当一方的合法利益违反意愿地受到另一方的非法侵害时,法律才能作出必要干预。另一方面,人们作为公民的相互关系则是一般的无差别的关系。在公共生活中,典型的交往关系是一个人同陌生人的关系:他/她面对的是同他/她没有感情关系、不具有直接的个别的相互回应性、因而对他/她而言没有差别的陌生人。所谓没有差别,是说他/她同这一个陌生人的关系和同那一个陌生人的关系没有差别。这种无差别性,使一个具体的交往对象失去个别性而显现为无差别的对象整体,即一般的、复数的他者。(参见廖申白、孙春晨主编,第82-83页)。

将这两种交往关系相混淆会引起交往方式上的冲突。公民间的交往,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观察的,主要是自愿的交易,需要以法律为基础;如若一项交易是以伦理的即以交朋友的方式开始而交易中的一方又希望以法律的方式终结,就势必引起纷争与抱怨。(参见《尼各马可伦理学》第8卷第13章)有许多常识的观念支持这种看法。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说明。一方面,在常识意识中,“做人”问题基本上是一个只同日常生活而不同公共生活相关的问题。国人常说的“做人”的实质内容就是指做一个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兄弟/姐妹、朋友/同事等等,即在各种独特的关系中尽自己的各种不同的责任或义务的问题。同陌生人的关系通常同“做人”问题无关。“做人”问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产生,原因就在于在这个私人交往的领域,由于每种关系都是个别的,需要特殊而适当的感情回应,并且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就会相应地产生回报公正的问题,它经常呈现为一个困难的任务或责任。另一方面,“不相识的陌生人”也通常在常识意识中被当作日常交往与公共生活即有差别的交往与无差别的交往之间的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外,即在同陌生人的关系中,人们感觉到摆脱了“做人”的重负与困难的轻松,因为在这种交往中,一个人无须对同这一个人的关系与同另一个人的关系给予特别的注意。这两种交往关系间的区别似乎是一种生活常识。日常交往关系的本性在于感情联系,公共生活关系的本性则在于交换。(注:黑格尔写道,“作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的家庭,以爱为其规定”,爱“就是意识到我和别一个人的统一,使我不专为自己而孤立起来”;“但爱是感觉,即具有自然形式的伦理。在国家中就不再有这种感觉了,在其中人们所意识到的统一是法律”。(第175页))在公共生活中,做一个公民对每个人都意味着相同的内容;在私人生活中,“做人”对一个人的含义则可能与对另一个人的非常不同。所以,不言而喻,公共生活的准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日常生活中则没有适合所有关系的准则。

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三篇】

慎独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慎独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修养,看重个人品行的操守,是个人风范的最高境界。出于《大学》、《中庸》对于其含义,东汉郑玄注《中庸》“慎独”云:“慎其家居之所为。”人们一般理解为“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辞海》,或“在独处时能谨慎不苟”《辞源》。说白了,慎独就是说你在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也不可有其他不应有的心思。

摘要:“慎独”乃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我们有必要在解析慎独的词义基础上从主体性、人性本善、修养功夫、道德境界四个方面阐发慎独的伦理意蕴。

关键词:慎独,伦理意蕴,现代价值。

“慎独”作为儒家“入德之方”,是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历代儒家从心性、功夫、本体等不同角度对这一范畴进行了诠释,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慎独”学说,至今依然浸淫于我国人文精神之中,尤其对国人的个体道德修养思想影响深远。我们有必要重温原典,返本开新,充分挖掘“慎独”学说的现代价值。“慎独”在历史沿革中,词义多有变化,但大体可以这样理解:“慎独”意指以敬天诚意为本,不自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向内保持发挥内心的善念,通达天人合一,向外表现为独处而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一、道德主体性。

何以要“慎独”?“慎独”思想根源于西周初年的忧患意识。小邦周取代殷商之后,周人需要对其政权合法性进行理论上的论证。“殷人尚鬼”,这由商纣“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可见一般。殷人因缺乏对天命的自觉而为周人取代。而周人则认识到“天命不于常”(《尚书·康诰》)、“天命靡常”(《诗·大雅·文王》)、“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周人已认识到上帝选择自己在于以德配天,能“克明德慎罚”(《尚书·康诰》),由此,这种理性的自觉为周人继承扩大,形成了一个包含“敬德”、“明德”等观点的忧患意识。德从直从心,指直心而行的行为,所以有凶德,也有吉德,“敬德”、“明德”则演化为好的德行之义,进而指内化于心的德性。敬德指道德行为的认真,而明德则指道德选择的明智。这种忧患意识不同于原始宗教对鬼神的敬畏。在原始宗教信仰中,人由于恐惧、绝望而舍弃自我意志,任凭神的摆布,还谈不上行为的道德性。而周人正是在对殷革夏命,凶吉成败等现象中产生的洞见。这种洞见自觉到这些现象与周人的行为密切相关,以及自身在行为上的`应负的责任。而这种试图以自己的力量来突破天命的责任感或担当意识促使周人具有了忧患意识,而这种忧患意识则显示了原初的自觉,亦即“人文精神的跃动”[1]。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子百家基于自觉的人文精神而提出各种学说,试图重建大同世界。尤其是儒家创始人孔子,奔走于各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正是这种自觉自为的忧患精神的体现。儒家后学在《大学》、《中庸》中正式阐述了“慎独”范畴,并把“慎独”作为正心诚意的重要方法。这种忧患意识不仅促使“慎独”思想的形成,而且贯穿整个中华人文史,警诫人们谨小慎微,达则兼济天下,退则独善其身。

二、人性本善。

何以能“慎独”?显然要追溯到中国的传统人性论。西周初,人文精神的自觉导引周人开始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某种程度的自主性,主体性出现了。但周人依然将自己的行为根源与归宿指向天命,远没有达到在人自身求其根源的程度。这一任务将由儒家的思孟学派来完成。一般认为孔子没有直接言明性善性恶,但他以“仁”沟通天命和人道,提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穧述而》)实际暗含了人具有向善、为善的潜能。《中庸》则为这种能力奠定了形而上的根据。《中庸穧天命》开宗明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朱熹注云:“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跡虽未形而己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紧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2]。”

三、修养工夫。

如何“慎独”?慎独从两个维度展开,向内则诚心正意,向外则慎隐慎微。诚心正意即“诚于中”。道乃内在于人的生命之中,故不可须臾离。不可离,必然会见于日常生活之中。但事实上,于日常生活之中率性而为总是会挣扎于道德与欲望之间。天命之性,常常会为生理欲望所遮蔽,所以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中庸穧天命》)。当然,这里并不否定人的生理欲望,而是通过诚心正意来去蔽,扩充人的天命之性,即孟子所谓“养浩然之气”。这样,天命之性就能主导人的生理欲望,真正实现“率性之谓道”(《中庸穧天命》)。慎独成为保证率性而为是否真的是顺道而行,即“由仁义行”(《孟子穧离娄(下)》)的关键环节。这种向内求天命之性的理路也见于简帛《五行》篇:“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宜一兮。”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婴]婴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共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其独也。

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四篇】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市上“两会”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和“十二五”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就业和社会保障是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围绕尊重人的劳动、发挥人的潜力、保障人的权益、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核心来开展的,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市人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扩大就业成效明显,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局面,人事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是我市抢抓机遇、夯实基础、做大产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首先,中、省在稳定就业形势、保障民生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投入了大量资金,先后提高了城乡低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实施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扩大了群众受益面。在中央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我省也确定今后五年财政增收部分主要用于民生,今年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工程。其次,市委、市政府对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工作十分重视。“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民生投入96亿元,新增城镇就业万人,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达54万多人次,万城镇居民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29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将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拓展空间;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将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条件;更加重视和保障民生,今年计划民生投入40亿元,将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实施人才中长期规划,计划五年使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将使人才匮乏的状况有效缓解。这些都将为做好“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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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正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农业化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是在劳动力供需矛盾以及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的情况下,对推动就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仍比较突出,每年新增大中专毕业生、初高中毕业后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退伍人员等,都会使需要就业的总量持续稳定增加,就业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当前“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反映出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必须深入把握就业总量和就业结构变化趋势,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二是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对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就业方式、收入分配形式多元化,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需要保障的人群日益增多,目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全统一,城乡险种之间还存在工作缺乏统筹、管理缺乏协调等问题。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待遇差距,对社会保障管理及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加大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尖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全市有专业技术人才万人、技能人才7400人,但高层次人才缺乏,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仅有1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7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全市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四是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效能型政府,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切实增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公务员科学的流动、激励、考核、评价机制,合理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是人社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五是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对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正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勇于创新,努力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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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线。要坚持以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和农民进城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一要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温家宝总理指出,“保障民生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保障就业”。我市现阶段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每年仅初、高中毕业生不能继续深造需要培训就业的就达万余人,每年还有近40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及1500多名退伍军人需要就业,再加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因此,必须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一要立足于在发展中拓展就业空间。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认真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三产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经济与就业的同步增长。二要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大中专毕业生通过招考村官、公务员、教师,以及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就业见习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支持国有企业和科研单位接收、开发公共服务岗位、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等多渠道促进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逐一登记,动态管理,开展专项援助活动,坚持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进行托底安置。三要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树立创业典型,强化示范效应,形成创业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中、省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扩大贷款规模,解决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四要加大创业和技能培训力度。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结合劳务输出,整合技能就业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人人技能工程”等培训资源,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要调整思路,围绕促进就近就业,针对市域内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需求,有目的地开展定向、委托、订单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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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可持续性。一要下大力气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在工作推进上以进城农民和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城镇居民、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大学生为重点,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6%和97%以上;以非公有制经济和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以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在抓好宁陕、石泉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同时,积极争取汉滨、汉阴、旬阳、紫阳列入全国或省上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试点工作。二要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医疗保险在优化保险政策,提高待遇水平上下功夫,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伤保险要完善制度,优化待遇,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失业保险要围绕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在保证正常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同时,要围绕养老保险跨区域的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衔接和异地就医、农民进城落户后的保险接续等问题,在完善制度、方便群众上下功夫,健全管理服务体系。

三要扎实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现在的人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要树立新的人才观,高学历不一定是人才,人才不等于高学历,人才存在于群众之中,要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资历、唯身份的旧人才观,把所有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新性工作和创造性劳动,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者都作为人才来看待。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突出抓好人才资源开发和优化配置。首先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创造环境,创新机制,坚持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并重,既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又重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其次,要加强不同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既培养形成支持发展的专家队伍、科技领军队伍、经营管理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又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技工、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使我市具有拔尖创新人才、一大批专门人才和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要建立和充实我市人才库,对退伍军人中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普查,重视乡土人才的培养开发,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农广校、农技推广中心等,加强以实用技术为主的技术培训,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特长,建立乡土人才数据库,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第三,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人社部门要从人才的高端引进、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使人才工作更具活力;加强各级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同时,要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考录、考核、奖励、培训等相关制度;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加大聘用制推行力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坚持以重能力、重业绩为导向,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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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去年市上部署后,各县区积极行动,整体工作进展势头良好。但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特别是少数同志在思想上还有疑虑、还有畏难情绪。要围绕今年实现农民进城落户8万人的目标,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是一次重要的历史机遇。今后5年我市将转移35万农民进城,可以争取到省上用于培训及公共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亿元,而且为满足农民进城后在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省上还会有一系列项目扶持和资金投入;同时,推进农民进城将极大地促进投资和消费。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469元,农民人均消费支出3536元,城镇人均消费比农村高出近7000元。如果35万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每人增加7000元的消费,每年可增加24亿多元的消费。从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来看,2010年投资平均为消费的倍,35万农民进城每年还可以拉动投资76个亿。农民进城落户还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因此,绝不能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简单的任务,必须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二要尽快完善政策机制。特别是工作滞后的县区,要围绕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尽快完善和出台农民进城的户籍、就业、社保、住房以及土地退出、资金筹措等配套政策措施。三要突出重点人群。把已在城镇有一定工作生活基础的农村居民作为重点,如在城区的务工经商者、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新增退役的农村籍义务兵以及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等,要加强政策宣传,只要符合条件,农民自愿,都要积极办理进城落户手续。要坚持抓点示范,3月底前“一体两翼”县区报两个点、其他县上报一个点作为示范点,明确领导和部门包抓,发挥示范效应。四要创新工作思路。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农民进城最关心的土地、住房、就业、教育、社保等问题,结合撤乡并镇、陕南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在城镇规划、产业布局、公共服务、重点镇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及城乡土地增减挂钩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6月底市上将召开现场观摩会、座谈会,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市、县区“进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抽调的人员要继续保持稳定,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五要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重视保护农民工权益,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快捷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调解各类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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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把握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所担负的重要职责。

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工作上到位,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措施和重要任务要抓在手上。各县区要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理顺关系,加强统筹,整合力量,结合实际建好基层工作平台。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征收社会保险费、落实就业政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其次,要切实加强人社系统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学习,勇于创新。加强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人社工作牵涉的领域多、涉及的问题有时非常敏感,群众也非常关注,人社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要注重学习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做政策的宣传员、矛盾的化解员,带头严格执行政策,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要根据新的“三定”要求,适应新的体制,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和农民进城等重点,努力破解难题,抓出实效,创出特色。二要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在服务体系建设上,城镇重点要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农村、社区重点要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上,要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现代化服务方式,尽量减少内部工作环节。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干部管理,严肃人事纪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对考试录用、军转安置、职称评定等热点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严格执行程序政策,树立人社系统良好形象。三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在服务中心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要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五篇】

摘要:社会保障是人们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近年来对于社会保障方面不断进行建设,尤其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方面,其所带给人们的方便和便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说,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其发展的障碍。本文对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策略。

信息化的发展已经开始呈现出非常明朗的趋势,其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方面所产生的作用有目共睹,信息化的发展可以说已经成为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特征。信息化的发展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同样需要进行信息化的建设,需要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动人们的利益得到维护与发展。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将其进行信息化的建设,能够让人们在享受社会保障的时候更加方便、快捷,能够让人们的相关信息获得更加准确的定位和完善,能够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时候进行更加明晰化的服务。因此,对社会保障进行信息化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是人们利益得到保护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所提出的必然要求。但是,我们不得不说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让其难以获得更高层次的发展,只有对这些问题予以有效解决,才能让社会保障深入人心,获得所有人的认可。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能够让人们的生活获得更高质量的提升。就我国当前的现状来看,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全面覆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将活得更加完善的建设。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进步的发展,是社会及群众迫切的要求。

(一)我国社会制度发展的要求。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其所覆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城镇到农村,从在岗职工到农民商户都被纳入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范围内。可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所容纳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是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对于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有效的信息化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家对于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指示,要求建立全面性的,具有高新技术的社会保障体制,将所有公民信息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二)经办管理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同样是各个地区进行社会保障服务的要求。就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都有了大规模的提升,经济发达地区因为其人口密度较大,参保人数众多,相关部门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时候所面对的压力较大。在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其所面对的则是城乡人群,在提供服务的时候所需要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讲解则更为详尽,同样需要服务人员提供周到而细致的服务。进行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能够让经办部门在提供服务的时候简化相应流程,提供服务效率和质量,在进行业务处理和管理模式构建的时候能够更加便捷、高效。

(三)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

现有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在满足政府监管和调控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所面对的.阻力不断加大,对其进行的补贴也不断提高,这无形之中给国家造成了非常巨大的负担。建设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能够让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管理更加系统化,能够在进行预算的时候对社会保障方面的计算更加准确,有效提高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效率和质量。同时,国家的社会保障情况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对其进行信息化建设能够让国家的经济发展得到有力推动。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进行社会保障的重要发展趋势,国家和相关部门也对此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在技术和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力度的支持。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让其建设放慢了脚步。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问题的解决,只有对问题进行解决,才能让其发展更加迅速。

(一)信息管理与系统构建不匹配。

资源数据库是社会保障业务中非常重要的基础和依托,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资源数据库进行完善和不断的更新,以使数据资源库能够符合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资源数据库与系统构建的需要还有不匹配之处。比如,资源数据库建设在底层,即市县级别,那么其数据就会较为分散,那么在进行数据应用时候所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就会较大;如果将其建立在高层,也就是省部级别,在技术实现上则会有一定的难度。

(二)“三证合一”问题。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将新版社保卡、第二代身份证、芯片银行卡进行统一,将其全部纳入到系统管理范围内,为百姓的生活和服务提供便利。这样所进行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其功能非常强大,并且其所囊括的信息内容也更加丰富。但是,其所存在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那就是如何保证社保卡持有人信息的安全性。网络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的信息安全性带来了隐患,社保卡其所具有的强大功能,以及其账号中的费用也将会成为很多不法分子所想要犯罪的领域。目前相关部门对于社会卡安全性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流程规范性不强。

当前阶段,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其流程进行相应的规范。一方面可以让工作人员对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有所了解,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最大化的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对流程的规范,也能够让社会保障人受到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的合法、安全保障,能够让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从而能够让人们切实享受到国家的各种福利政策。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其信息化工作流程还没有予以规范,其中所存在的漏洞还比较大。

任何事情找到存在的问题之后就需要寻找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只有真正对问题进行解决,才能让其获得更好的发展。对于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而言,同样如此。问题的存在是社会保障信息化此一新生事物发展所不可避免的现象,对其进行解决,则能够促进其更好的发展,让其更好的惠及民生。

(一)建设高质量资源信息库。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首先需要对资源信息库进行构建,只有保障资源信息库的强大、完备,才能让其更好的提供水保障服务。因此,相关部门要进行数据库资源的重建和建设。首先,相关部门应当要求社会保障所涉及的部门进行部门信息汇总,将所涉及的信息进行提取,对信息进行收集。其次,相关部门要对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的划分,对于信息的重建和导入形成成型的思路。第三,要对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容,能够实现数据显示和数据交换功能。同时,此系统还要能够实现跨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换,在信息技术上实现联网化。

(二)构建网络化的基础上保证信息安全。

在建立社会保障信息化之后,人员的所有信息通过社会保障系统都可以进行查询。也就是说,社会保障系统其所具有的强大信息储备功能。但是在当前的网络信息化时代,强大的信息储备功能必然也将会面临更大的信息被盗的风险,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相应的网络安全建设。首先,相关部门要对该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对信息所进行的安全保护进行等级划分。其次,网络构建信息部门要对其信息建设提供技术化支持,从网络安全性角度考虑,进行相应的信息加密功能建设,保证其信息的安全性。第三,国家安全部门要对社保系统进行随时监管,将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并且,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杜绝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规范业务流程。

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应当对其业务流程进行规范,以便能够让相应的部门和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让群众享受到国家的福利政策。首先,规范义务流程要对相关的环节进行优化处理,将不必要的劳动进行整合,保证其工作效率的提升。其次,各个部门要对自己部门中的工作进行规范,制定规范化的制度进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约束。各部门要对自身的工作予以明确,运用相应的程序进行秩序的标准化建立。第三,要对相关部门的权利进行限制,保证所有的相对人都能够获得平等的对待。第四,部门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操作,让员工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第五,相关人员和部门要对国家政策进行仔细研究,保证国家政策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和延续。

四、结语。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保障系统建立的重要发展趋势,尽管当前阶段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已经呈现出一片光明之景。我们相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其中所有存在的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并未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大家的同心协力,只有所有人都对此建设引起高度关注,才能让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建立统一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4]方恒军,范伟,陈宇.强化五种意识全力推进“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05:125-126.

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六篇】

在现代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建设,有助于企业对项目的整体进行客观的把握和风险的防范,更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令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层次。

信息化是指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是指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及信息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其中,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资源包括:(一)组织类工程信息。如行业组织信本文由论文联盟集整理息、项目参与方的组织信息等;(二)管理类工程信息。如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有关的信息等;(三)技术类工程信息。如与设计、施工和物资有关的技术信息等。

由于信息技术的渗透性强、发展快,以及工程项目自身的复杂性,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的内涵极为丰富,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所以,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便于利用信息网络作为项目信息交流的'载体,增进项目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反馈速度和系统的反应速度,使人们能够及时查询工程进展情况的信息,及时作出决策,提高工作效率,也可减轻项目参与人日常管理工作的负担。同时,项目管理信息化能够为各项目参建各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历史信息,方便浏览并支持这些信息在计算机上的粘贴和拷贝,可以减少传统管理模式下大量的重复抄录工作,极大地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便于适应工程项目管理对信息量急剧增长的需要,能实时采集各种项目管理活动中的信息数据,并对各管理环节进行及时便利的督促与检查,实行规范化管理,从而促进了各项目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还可以促进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含量越来越大,以及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等特点,使得工程项目建设的风险越来越大。而现代信息技术给项目风险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方法、手段和工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能够大大提高项目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尤其重要的是,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创造企业竞争优势。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和工程企业管理变革相辅相成,加强信息化建设能实现企业远程、动态式的实时量化管理,实现企业业务信息化,从而创新企业的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内容。

概括起来说,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内容包括:项目信息管理、施工过程监控、施工工艺控制、施工方案优化以及网络化统一管理共五个方面。

1、项目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管理包括工程概况、作业队伍及劳动工资、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施工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公文管理等。实现项目信息管理的软件有办公自动化系统、招投标系统(包括工程量自动计算、施工平面图设计、编制工程进度网络、施工组织设计自动生成系统、竣工图纸绘制系统等)、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成本、进度管理、物资台帐管理、日常信息管理,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等。

2、施工过程监控。

施工过程监控是指利用传感器采集信息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如液压提升作业计算机控制、提升模板脚手架计算机控制、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的温度计算机控制监测、施工现场电视监控、利用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进行施工过程视觉仿真、利用gis技术对施工现场进行可视化管理等。

3、施工工艺控制。

在施工中推广应用以信息技术为特征的自动控制技术。如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高层建筑垂直度控制、预拌混凝土上料自动控制、采用同步提升技术进行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整体爬升脚手架的提升、幕墙的生产与加工、建筑物沉降观测和工程测量、建筑材料检测数据采集等,都可以采用自动控制技术。

4、施工方案优化。

要按时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节约成本,提高施工企业的效益,就要对施工组织与施工方案进行优化,也就要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施工项目管理和工艺控制软件的应用水平。因此,施工单位应该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开发和引进计算机应用软件,对项目上的工程预决算、施工进度、工程技术、工程成本、工程资料、人力、财务、材料设备等进行计算机辅助管理,例如土石方调配优化,物资材料运输调配,线材或板材下料优化及统计等。

5、网络化统一管理。

利用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及相关外设、网络设施、项目管理软件以及各类工程信息库等)。对项目的信息化进行全面管理。利用internet将工程项目的局域网与总部的局域网相连。较大范围地进行数据共享和远程信息服务,实现项目信息集中、统一的管理。

三、项目管理信息化的现状。

在这个知识、经济、科技技术大爆炸的时代,中国建筑企业不仅要与国内的企业进行抗衡,更要直面跨国企业的挑战,因此对国内外现代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现状与进程是有必要的。

目前国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应用研究还处于尝试摸索的开发阶段,一方面,国产的一些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还处于不成熟的状态,与国外的一些著名软件还有一定的差距,而对于一些引进的软件也存在消极使用的状况或者处于只能利用其个别功能的阶段。另一方面,虽然我国许多建筑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信息化,一些大企业还实现了企业内部资源和数据的共享等但总体来讲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程度较国外而言仍然不高,管理模式单一等。

国外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发展非常迅速。日本近年来主要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即cals/ec。这表明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管理信息的提交必须通过互联网进行且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美国方面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也相当优秀,如:p3/msproject软件等。美国对于项目管理软件使用面非常广泛并且普及率也特别高,如:美国的mcdonnelldouglas(麦道)、coca-cola(可口可乐)、boeing(波音)等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使用了p3系列软件。

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要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首先就必须具备人才,即复合型人才,这类人才不仅具备优异的管理知识和能力,也要熟练掌握信息管理理论,用全面的观点看待问题,在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能够策划并实施各种方案,为企业谋福利。但是如今这种复合型技术骨干极度匮乏,要想对项目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因此,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招聘这类复合型人才。

2、意识上存在问题。

很多大型企业都没有意识到项目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管理的软件太过昂贵,短时间内是不会给企业带来效益,只会加重企业的负担,所以他们不愿意在管理信息化建设上花费财力物力。对大型企业如此,那些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和人才的缺乏,更不可能有对项目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

一个项目包含了施工、管理、业主、咨询等多个方面,他们各自为政,流程不一样,相互独立的数据也为信息化管理带来了不便。虽然信息化建设的参与方参与的都是同一个项目,但是他们都是在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是以整个项目的最优为考量,这样的模式不利于项目工程信息化管理的进行。

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七篇】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亿,超过总人口%,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和%。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亿,参合率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1]张敏杰。老年社会保障——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j]。理论与研究,2013(1)32.

[2]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经济研究导刊,2013(6)241.

社会保障学论文社会保障学论文【第八篇】

摘要:本文从分析中国城乡社会保障的现状出发,认为中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运作的基础是农村的“土地保障”,并以农村的“土地保障”及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别为后盾,通过农村青壮年的城市化不断优化城市的人口结构(或者说在延缓城市人口结构上的老龄化速度),使城市的社会保障得以实现,而不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与不合理的城乡人口比例是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障碍。因此,文章进一步认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真正实现,只能通过加快城市化、改善整个社会的阶层结构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扶养比,同时改善城乡人口的比例,使农民在市场中与市民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才能真正增加其收入,从而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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