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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优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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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在扬尘治理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未能有效落实相关措施,导致环境污染加重,亟需改进与加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1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大吨小标”问题,保护和鼓励合法道路运输,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货运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

多方合作,依法严管;

把住源头,经济调节;

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大吨小标”进行专项治理,保护并鼓励合法运输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1、治理工作的原则。一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

二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

三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

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五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2、治理工作的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阶段性目标:半年时间对车辆“大吨小标”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力争使车辆核实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25日)。

用半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活动,围绕治理工作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6日~8月5日)。

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全面调查掌握全县所有货运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情况,并予以公布。

第三阶段:全面检测核标(8月6日~15日)。

由交通检测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对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核定车辆实载质量。

第四阶段:审核办证发牌(8月16日~9月16日)。

车主凭交通检测部门核发的实载质量报告单,到公安交警部门核发行车证及牌照。其核发行车证所需各项资料由车主按要求提供,如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技术参数单等。公安交警部门确认手续完备后,办理更正手续,核发行车证、牌照。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 同志任组长的 县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县交通、公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

(二)要求。

1、“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在车辆调查、检测过程中,一律不收费。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查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公安部门核发牌证只收取工本费。

2、对属汽车挂农牌的车辆,更换有关手续,直接改换汽车牌证;

对属改装改型车辆,由车主按技术要求恢复原车型后,核发符合车型的牌证;

对属于合格证与实际荷载质量不符的车辆,按检测技术结果核发牌证。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2

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文中重点指出:

1,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

2,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且从源头开始治理。

政策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动员各地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的力量,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部署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0年7-8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2020年8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工作方案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辖区货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12月、2021年3月底前将季度检查结果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全面梳理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2021年5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三、主要任务

(一)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货车生产改装企业。一是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摸清辖区内生产改装企业底数,全面核查、突击检查企业现场生产条件及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车辆合格证管理体系运作和保持情况。检查2019年以来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比对零部件采购记录和车辆合格证上传数据,严厉查处虚假上传合格证数据、倒卖合格证等问题。重点调查“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检查企业生产订单、生产销售合同、关键零部件采购等记录,严厉打击“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对嫌疑情形开展深入调查,对发现从事普通货运企业或个人购买的,通报相关部门深入追查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管。突击检查方式的企业检查比例不得少于20%。二是检查货车产品生产质量。开展现场产品抽样检验,核查现场生产的货车产品生产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核查车辆外观、尺寸、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为非法改装预留部件或装置、制作使用“值班车厢”骗领检验合格报告等问题。有关车型《公告》参数可登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三是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对嫌疑车辆检测实车整备质量,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启动生产质量倒查。四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排查情况,与辖区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生产改装法律责任,督促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严禁非法生产不符合标准车辆,严禁为车辆非法改装提供便利,严禁参与、协助非法改装。

对发现不严格执行标准、不严格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或者撤销《公告》,并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或者倒卖合格证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对发现虚假开具销售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税务机关依法处罚。

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可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本辖区维修企业进行摸排检查。要突击抽查维修企业“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对发现采购弹簧板、钢板等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的,要重点予以调查,深入追查已维修车辆实际状况,采集固定违法改装的证据,严格依法查处。严禁货运企业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要立即整改、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

对发现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货车登记检验排查整治。

各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货车注册登记和定期安全检验情况集中排查。一是严格检验机构检查。组织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检查车辆检验过程视频和资料,重点检查货车整备质量检测设备、检测系统,排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对涉嫌“大吨小标”等严重违规嫌疑的车辆,要组织重新称重检测,核查整改违规检验问题。二是严格新车登记检查。组织对办理货车登记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5类重点货车”注册登记档案,核查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对在登记、检验环节发现的涉及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的问题,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及时固定证据,启动深度调查,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做好违规货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工作。

对发现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或者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并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办理注册登记时货车存在非法生产、改装的,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对在用货车存在非法改装的,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四)非法改装“黑窝点”排查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在省、市两级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2020年8月底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集中宣传,鼓励群众、行业、企业和媒体举报投诉,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排查,结合举报线索,深入摸排本地区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开展整治。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企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依法从严查处。对查处的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要全部建立清单,及时汇总上报。

对发现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职责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路面执法检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惩戒,做实做细辖区内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对重点隐患车型、隐患企业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员列入失信名单。

(三)严格督查督办。加强整治工作督办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问题比较严重、整治不力的地市和部门,要驻点督查督办,严肃追究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作为、走形式、违法违规生产改装等重大隐患长期未治理的,将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省(区、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鼓励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持管理服务并重,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支持鼓励企业提升货车安全技术品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秩序。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按时完成《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动员各地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的力量,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部署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0年7-8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2020年8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工作方案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辖区货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12月、2021年3月底前将季度检查结果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全面梳理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2021年5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三、主要任务

(一)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货车生产改装企业。一是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摸清辖区内生产改装企业底数,全面核查、突击检查企业现场生产条件及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车辆合格证管理体系运作和保持情况。检查2019年以来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比对零部件采购记录和车辆合格证上传数据,严厉查处虚假上传合格证数据、倒卖合格证等问题。重点调查“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检查企业生产订单、生产销售合同、关键零部件采购等记录,严厉打击“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对嫌疑情形开展深入调查,对发现从事普通货运企业或个人购买的,通报相关部门深入追查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管。突击检查方式的企业检查比例不得少于20%。二是检查货车产品生产质量。开展现场产品抽样检验,核查现场生产的货车产品生产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核查车辆外观、尺寸、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为非法改装预留部件或装置、制作使用“值班车厢”骗领检验合格报告等问题。有关车型《公告》参数可登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三是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对嫌疑车辆检测实车整备质量,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启动生产质量倒查。四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排查情况,与辖区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生产改装法律责任,督促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严禁非法生产不符合标准车辆,严禁为车辆非法改装提供便利,严禁参与、协助非法改装。

对发现不严格执行标准、不严格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或者撤销《公告》,并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或者倒卖合格证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对发现虚假开具销售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税务机关依法处罚。

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可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本辖区维修企业进行摸排检查。要突击抽查维修企业“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对发现采购弹簧板、钢板等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的,要重点予以调查,深入追查已维修车辆实际状况,采集固定违法改装的证据,严格依法查处。严禁货运企业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要立即整改、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

对发现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货车登记检验排查整治。

各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货车注册登记和定期安全检验情况集中排查。一是严格检验机构检查。组织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检查车辆检验过程视频和资料,重点检查货车整备质量检测设备、检测系统,排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对涉嫌“大吨小标”等严重违规嫌疑的车辆,要组织重新称重检测,核查整改违规检验问题。二是严格新车登记检查。组织对办理货车登记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5类重点货车”注册登记档案,核查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对在登记、检验环节发现的涉及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的问题,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及时固定证据,启动深度调查,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做好违规货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工作。

对发现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或者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并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办理注册登记时货车存在非法生产、改装的,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对在用货车存在非法改装的,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四)非法改装“黑窝点”排查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在省、市两级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2020年8月底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集中宣传,鼓励群众、行业、企业和媒体举报投诉,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排查,结合举报线索,深入摸排本地区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开展整治。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企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依法从严查处。对查处的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要全部建立清单,及时汇总上报。

对发现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职责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路面执法检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惩戒,做实做细辖区内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对重点隐患车型、隐患企业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员列入失信名单。

(三)严格督查督办。加强整治工作督办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问题比较严重、整治不力的地市和部门,要驻点督查督办,严肃追究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作为、走形式、违法违规生产改装等重大隐患长期未治理的,将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省(区、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鼓励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持管理服务并重,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支持鼓励企业提升货车安全技术品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秩序。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按时完成《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4

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办公室的全盘工作,向局长负责。

2、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负责审阅重要工作报告和上报下达文件、文稿。

4、根据局工作进展情况和活动安排,及时提醒领导召开有关会议商讨局机关重要事宜。

5、负责局务会议和办公会议的召集、准备以及全局性会议的服务,并草拟以上两个会议的纪要、决议、决定;负责编制局机关治安、保卫、绿化、爱国卫生计划及组织实施。

6、搞好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及涉外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7、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和发放。

8、分批文件,加强对文书档案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管理,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9、负责局职工出差管理、邮电通讯管理、小车调度及维修工作。

10、协助局党支部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1、负责行政印章的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副主任:

1、负责起草重要工作报告和上报下达文件、文稿、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文件。

2、负责局机关文秘工作,及文件登记、机要、收发、打字、印制、复印及文字把关工作。

3、负责局办公室管理的档案室的管理,负责复印机的管理使用,提高文件打印质量。管理好各种文件用纸。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负责编写《交通信息》,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建议和交通局大事记。

6、负责局务会议、办公会议的纪录及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整理。

7、协助局党支部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及房地产证的办理管理等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收发、档案员:

1、负责局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督促、催办各科室及时处理公文、函件和文件立卷工作,督促指导局属单位文件立档。

2、负责公文函件、内外文电收发、归档工作,登记、分办、传阅、归档工作,严格公文处理程序。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翻译、善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凡寄(送)交通局和办公室的收文有局办公室文书(机要)负责签发、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机关、文号、标题、来文日期、收发编号等,一般业务性来文可看情况确定是否登记。其他直接寄(送)局内各科室的收文由办公室收发员按原封交送各科室负责办理。凡属局领导的收文,应送局领导本人签收、拆封。

公文催办: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催办。

公文催办过程中,对特急件,要随时办理,对急件,要从收文之日起五日内办完,一般件,应在十日内办完,对一些需要商办的文件,也应抓紧办理,不得延迟、推诿,对不属于本科业务范围或者不适宜由其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的文秘人员处并说明理由。局领导指示的公文及转送到各科室的公文催办应有办公室秘书负责,并将文件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没有存档、存查价值的公文,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经主管领导批准,定期统一销毁。销毁秘密公文,逐个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不泄密。

3、负责复印机的管理,经常注意维修和保养保持机器、设备的完好、整洁。

4、负责文件的管理和利用,按规定进行归档,清退、销毁。

5、负责档案室的安全、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6、负责局报刊、杂志收发。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驾驶员:

1、负责驾驶本局规定的小车,爱护车辆、节约油料,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2、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按时出车、保证安全行车。

3、负责所驾驶车辆的保养、维修,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出车任务。

4、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5、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况,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6、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酒后行车。个人原因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5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创服务型党组织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基层党建得到有效加强,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交通事业发展互促共赢。

(一)狠抓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有成效。一是抓班子,强核心。强化党委领导核心职能,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制度,提升党委的科学和民主决策;建立了“党委会决策、局务会执行,各科室落实”良好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四个一”工作机制,党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带队伍,强基础。开展“挂牌评星” “亮灯领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强化了党员奉献意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开展党员马克思民族宗教观教育活动,增强党员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主动性和自觉性;成立退休人员党小组,加强转为非领导职务和退休党员管理;加大对流动党员摸排,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形成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开展“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再凝聚、理念再转变、能力来再提升,切实改善交通对外形象;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营造了党员“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有品行、比奉献”的浓厚氛围;开展“皮牛虚”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履职、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党员开展“为谁干、谁来干、怎么干”“履职尽责你做到了吗”“如何看交通局班子、领导班子、干部作风”等专题讨论,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重学习,强理论。结合开展 “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自学、专题学、研讨学、典型学、讲专题党课等方式,加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新时代思想及党内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研讨x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x次,自选研讨x次,坚定了党员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干净廉洁队伍。一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传达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修订完善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做到责任清、任务清、问责清;三是年初局党委与各支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形成以上率下、一抓到底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一切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五年来共问责干部xx人,退还资金xx元。五是新建修订了《交通运输局干部履职干事规定》《交通运输局工作任务回复反馈制度》《交通运输局廉洁自律规定》《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制度》《交通运输局“四重一大”公示公开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水平。

(三)狠抓公路建管养,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一是以公路建设为重点,近五年来,重点建设了xx、国道xx线xx等重点公路项目。组织实施xx养殖基地道路xx公里,改造完成了xx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公路建设任务。我市通行条件大为改善,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十三五”期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xx公里,公路密度每平方公里xx,其中:高速公路xx公里,一级公路xx公里,二级公路xx公里,三级公路xx公里,四级xx公里,形成了以x条高速公路为骨架,x条国省干线公路为依托,xx条县、乡公路为支脉四通八达的公路网。按照政府要求完成全市部分城市主干道路及次干道路主要病害维修,公路通行条件大改善,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制定实施了《xx市城乡客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有交通公司共计投入线路运营公交车xx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xx辆。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累计投资近xx万元,其中国有交通公司投资近xx万元,民营企业购置出租车投资近xx万元。国有交通公司开通城市公交线路8条,投入车辆73辆;开通城乡公交、城际公交线路x条,投入车辆xx辆。全市xx个行政村有xx个通公交车,公交车通达率xx%,其余x个村为xx运输八分公司班线客车通达,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100%;以解决行业难题为抓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运营,三年来,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近xx余台次;加大源头疏导,将现有的xx辆城乡公交车和xx辆xx至xx城际公交按照x比例大换小,更换为xx辆出租车,经营范围由公交客运变更为出租客运,政府收回其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现有经营者全部退出市场,从根本上解决了出租车少、挂靠农村公交亏损问题;落实营运黄标车辆淘汰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注销未达标车辆xx余辆。三是以公路管护为基础,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16年以来,农村公路投入养护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资金、预防性养护、水毁抢修,病害维修,危桥危涵改造、灾害防治、安保工程等;投资xx万元,购置农村公路养护机械,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机械化。“十三五”期末,国道优良中率xx%;省道优良中率x%;县道优良中率xx%;乡道优良中率xx%;专用公路优良中率100%;村道优良中率xx%。

二、存在的问题、主要矛盾

“十三五”期间,我市公路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有农村公路等级低、质量差、寿命短,路网多以四级公路为主,且破损较为严重,大大地制约广大农村群众的出行,不能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急需对县乡主干道路进行改扩建提升等级。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单一,主要依靠国家、各级政府投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路的改建。

三是随着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公路通车里程逐年增长,公路路政和治超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四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的有形市场和有效衔接尚未形成,物流园区的中转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以综合交通运输“转型提升”为核心,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补短板向增效能转型提升、推进货物运输组织由畅其流向优其流转型提升、推进服务公众出行由便其行向悦其行转型提升、推进行业管理向高效型转型提升。至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 “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打通高速公路西向通道。加快开展xx高速的建设工作,完善xx市高速公路网络,促进与xx等地区的联系。二是提升普通干线服务效率。加快实施xx线交叉工程,进一步完善区域干线网络。三是重点推进xx公路改扩建工程,提升瓶颈路段通行能力,改善道路运行环境。四是优化农村公路网结构。拟对xx等xx条乡村道提档升级为县道,调整里程xx公里,促进城乡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通过县道联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网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五是推动农村公路超期服役改造。计划“十四五”期间改造农村公路xx公里,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容路貌和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六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取xx市人民政府出台《xx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做到责权利明确,推进乡村道路振兴发展更好更快。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总养护里程的x%,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xx%。七是推动城际道路客运发展。加强城际班线与区域机场、高铁站等重大枢纽的衔接,积极推动联程联运“一票制”服务发展。八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加强养护站、公交站、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招呼站等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支持农村客运公司化、公交化、区域化、网络化改造。优化客运枢纽一体化换乘衔接体系,做好与城际公交衔接协调,提升服务效率。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6

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已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加强监管力度。

对重载货车、液体危险罐车、客车司乘人员超载与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多项严查,提高商用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对牵引车辆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AEBS)的性能应符合JT/T1242--2019的规定。商用车装置辅助紧急制动安全系统(AEBS)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盘查,确保驾驶员和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的安全。

据【卡车之家】近时期,对于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的治理,全国一下子进入“寒冬”,不少人谈蓝牌轻卡则“色变”,这归咎于不少地方已经开始要求已上牌米蓝牌复检。在这个特殊阶段,又有7地出台新措施开始严查“大吨小标”车辆,我们来看看具体什么情况。

● 广州开展专项整治 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将被抓

近日,广州交警联合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市开展“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法上路”货车联合整治。

● 浙江金华:全面核查车辆登记上牌过程

11月24日下午,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白龙桥中队电话通知金华溶解乙炔运输车队,告知其单位有四辆涉嫌“大吨小标”的轻型货车需要配合到检查线接受复核。

● 山西长治:抓到就是2000元记6分

近日,山西长治的高师傅频频收到超载罚单,哪怕是空车上路都会因超载被交警拦下处罚,一次就是2000元记6分。据另一位车主吴师傅说,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自重大部分是两吨多,加上拉的货总重量要求不得超过四吨多。但实际他们购买的裸车就有六七吨,所以即便是空车上路也属于超载。

● 甘肃靖远:对所有轻型货车全面检查

11月26日,靖远县交警大队、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全县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 陕西延川县: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实行逢车必查

11月30日,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

● 吉林长春:杜绝对大吨小标车辆发放检验合格贴

为全面贯彻各类交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打击车辆“大吨小标”重量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长春经开大队积极开展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嫌疑车辆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内蒙古:畅通“大吨小标”车辆检查、召回、赔偿渠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会同工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嫌疑车辆集中排查整治及推动全区货车违法改装整治工作协调会,会议上就下一步推进全区开展货车违法改装整治总体工作进行了研究。

● 编后语

对于“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蓝牌轻卡“大吨小标”问题,相关部门已经积极在配合处理。相信后续对违规蓝牌轻卡是召回、更换亦或者增吨,都有安排。不过现阶段可能处理方式并不明朗,因此,建议相关车主提前咨询当地政策要求。

交通局扬尘治理不到位检讨书 篇7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交通运输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第一部分 “十三五”工作总结“十四五”工作谋划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创服务型党组织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基层党建得到有效加强,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交通事业发展互促共赢。

(一)狠抓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有成效。一是抓班子,强核心。强化党委领导核心职能,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制度,提升党委的科学和民主决策;建立了“党委会决策、局务会执行,各科室落实”良好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四个一”工作机制,党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带队伍,强基础。开展“挂牌评星”“亮灯领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强化了党员奉献意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开展党员马克思民族宗教观教育活动,增强党员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主动性和自觉性;成立退休人员党小组,加强转为非领导职务和退休党员管理;加大对流动党员摸排,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形成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开展“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再凝聚、理念再转变、能力来再提升,切实改善交通对外形象;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营造了党员“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有品行、比奉献”的浓厚氛围;开展“皮牛虚”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履职、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党员开展“为谁干、谁来干、怎么干”“履职尽责你做到了吗”“如何看交通局班子、领导班子、干部作风”等专题讨论,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重学习,强理论。结合开展 “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自学、专题学、研讨学、典型学、讲专题党课等方式,加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新时代思想及党内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研讨x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x次,自选研讨x次,坚定了党员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干净廉洁队伍。一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传达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修订完善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做到责任清、任务清、问责清;三是年初局党委与各支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形成以上率下、一抓到底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一切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五年来共问责干部xx人,退还资金xx元。五是新建修订了《交通运输局干部履职干事规定》《交通运输局工作任务回复反馈制度》《交通运输局廉洁自律规定》《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制度》《交通运输局“四重一大”公示公开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水平。

(三)狠抓公路建管养,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一是以公路建设为重点,近五年来,重点建设了xx、国道xx线xx等重点公路项目。组织实施xx养殖基地道路xx公里,改造完成了xx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公路建设任务。我市通行条件大为改善,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十三五”期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xx公里,公路密度每平方公里xx,其中:高速公路xx公里,一级公路xx公里,二级公路xx公里,三级公路xx公里,四级xx公里,形成了以x条高速公路为骨架,x条国省干线公路为依托,xx条县、乡公路为支脉四通八达的公路网。按照政府要求完成全市部分城市主干道路及次干道路主要病害维修,公路通行条件大改善,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制定实施了《xx市城乡客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有交通公司共计投入线路运营公交车xx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xx辆。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累计投资近xx万元,其中国有交通公司投资近xx万元,民营企业购置出租车投资近xx万元。国有交通公司开通城市公交线路8条,投入车辆73辆;开通城乡公交、城际公交线路x条,投入车辆xx辆。全市xx个行政村有xx个通公交车,公交车通达率xx%,其余x个村为xx运输八分公司班线客车通达,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100%;以解决行业难题为抓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运营,三年来,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近xx余台次;加大源头疏导,将现有的xx辆城乡公交车和xx辆xx至xx城际公交按照x比例大换小,更换为xx辆出租车,经营范围由公交客运变更为出租客运,政府收回其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现有经营者全部退出市场,从根本上解决了出租车少、挂靠农村公交亏损问题;落实营运黄标车辆淘汰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注销未达标车辆xx余辆。三是以公路管护为基础,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16年以来,农村公路投入养护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资金、预防性养护、水毁抢修,病害维修,危桥危涵改造、灾害防治、安保工程等;投资xx万元,购置农村公路养护机械,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机械化。“十三五”期末,国道优良中率xx%;省道优良中率x%;县道优良中率xx%;乡道优良中率xx%;专用公路优良中率100%;村道优良中率xx%。

二、存在的问题、主要矛盾

“十三五”期间,我市公路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有农村公路等级低、质量差、寿命短,路网多以四级公路为主,且破损较为严重,大大地制约广大农村群众的出行,不能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急需对县乡主干道路进行改扩建提升等级。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单一,主要依靠国家、各级政府投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路的改建。

三是随着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公路通车里程逐年增长,公路路政和治超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四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的有形市场和有效衔接尚未形成,物流园区的中转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以综合交通运输“转型提升”为核心,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补短板向增效能转型提升、推进货物运输组织由畅其流向优其流转型提升、推进服务公众出行由便其行向悦其行转型提升、推进行业管理向高效型转型提升。至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 “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打通高速公路西向通道。加快开展xx高速的建设工作,完善xx市高速公路网络,促进与xx等地区的联系。二是提升普通干线服务效率。加快实施xx线交叉工程,进一步完善区域干线网络。三是重点推进xx公路改扩建工程,提升瓶颈路段通行能力,改善道路运行环境。四是优化农村公路网结构。拟对xx等xx条乡村道提档升级为县道,调整里程xx公里,促进城乡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通过县道联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网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五是推动农村公路超期服役改造。计划“十四五”期间改造农村公路xx公里,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容路貌和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六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取xx市人民政府出台《xx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做到责权利明确,推进乡村道路振兴发展更好更快。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总养护里程的x%,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xx%。七是推动城际道路客运发展。加强城际班线与区域机场、高铁站等重大枢纽的衔接,积极推动联程联运“一票制”服务发展。八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加强养护站、公交站、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招呼站等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支持农村客运公司化、公交化、区域化、网络化改造。优化客运枢纽一体化换乘衔接体系,做好与城际公交衔接协调,提升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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