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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实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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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第一篇】

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安委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职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本事,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坚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其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到达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到达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理解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理解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职责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食安办)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构成工作合力。建立居委会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职责,构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网。(食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街道对地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到位。要着力与大联动分中心的对接,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此刻基层,解决在基层。(食安办)

(二)落实企业主体职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贴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异常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城管所、食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异常是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职责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引导本地区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较大规模团体用餐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团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强化“安全农产品进社区”标准化建设。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职责险制度,推进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团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职责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食药监所)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职责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实时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适时在区食品安全联动监管平台上公布“黑名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

2、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专项整治。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对大联动上未办结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积案和金平路、xx等主要路段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进行整治,力争取缔20%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遏制地区无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安办、食药监所、派出所、房管办)

3、继续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抽检,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签约管理,确保申报率和签约率均到达90%以上,新开的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100%。加强废弃油脂收运过程电子化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4、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食药监所、食安办)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本事

1、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以“智慧闵行”建设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信息系统的运用。及时填报、更新联动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针对性监管供给依据。(食安办、食药监所)

2、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熟食卤味的风险监测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产地环境监测。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本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食药监所)

3、加强检验检测本事建设。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和扶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团体用餐配送企业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完善检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食药监所、经济科)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街道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要进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本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食药监所、街道相关部门)

5、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食药监所、食安办、宣传科)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的“六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经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江川社区报、江川发布、公益宣传阵地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食药监所、社管科、食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职责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本事。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本事。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理解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食药监所、食安办)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做好“12331”、“12345”、“96”三个服务热线的交办件,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达100%。进取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进取性,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构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职责制,督促监管人员进取有效开展工作。要改善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居委工作站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要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评估考核和职责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职责和岗位职责,切实将职责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职责可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小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第二篇】

食品安全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关系到当地党委、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麒麟区食品安全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xx乡实际,制定20xx年xx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结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了上级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火把节”、“中秋”两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张旗鼓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3、各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4、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监督、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性。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20xx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以集市和各自然村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三无”产品为重点整治对象,抓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酒、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在农产品种养植(殖)、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四个环节上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管的重点和中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分散在各村、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管。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1、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规范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3个,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0%,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0%,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5%,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90%。

2、小麦粉、肉制品等15类食品90%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上市,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具备必备条件的生产企业95%取得生产许可证;规模化的食品加工企业建立自检自查制度达40%,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达100%;取得营业执照达90%;食品从业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达95%以上,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

3、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45%以上,60%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95%以上的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6315投诉站点;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

4、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达到90%以上;98%的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备。

5、全乡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加大对非法食品小作坊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做到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7、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乡级设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行政村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

8、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步伐。

9、逐步建立乡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部门单位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10、全乡人民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满意度提高。

四、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

1、抓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药物污染和监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品等的制假、售假行为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分散在自然村、监管薄弱和长期存在的食品销售点;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的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假劣食品召回制度。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和监督,清理整顿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保健品清理工作;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一切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配合县级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

(四)抓好对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体系。开展对学校周边饮食群、小餐饮店的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经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五)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推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档案,强化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第三篇】

1、明确责任区具体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2、对责任区内的食品企业进行“六清查”。一要清查企业数量;二要清查企业证照;三要清查生产设备能力;四要清查质量状况;五要清查人员素质和健康状况;六要清查出厂检验水平。

一是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程度、产品质量、质量控制能力、诚实守信情况,交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二是对各等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a类企业每年至少巡查1次,b类企业每年巡查4次,c类企业每年巡查6次。d级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一是加大对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监管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二是按省、市局下达的强制检验计划,开展好食品质量的强制检验工作,食品企业强检率达到95%以上。

1、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摸清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善,建立翔实准确的质量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实行动态管理。

2、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qs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

3、加强小作坊食品质量检验的监管。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监督其实行委托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4、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5、严格查处。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小作坊,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1、加大无证查处力度。

2、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3、实行食品“黑保单”制度,对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的,开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一是加强宣传,使食品企业提高对市场准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严格许可准入,确保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第四篇】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组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新权(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小龙(宣传办)、杨飞燕(文体教育局)、周庆华(综治维稳办)、张才合(经信局)、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陈伟明(工商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黎顺驱。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2、专题宣传工作

(1)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2)挑选部分学校、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企业)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群众体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搭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在社区、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群众、专业知识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营造“饮食用药安全人人齐关心,幸福和美生活家家同享受”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市级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标准,我区创建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5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企业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把每个示范社区打造成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阵地。

(五)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7月11日前,我区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100%覆盖。

(六)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

我区将按照《广东省县级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设置方案(试行)》的规定创设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试剂。加强快筛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以快筛快检室为载体,推广应用快筛快检技术,丰富稽查打假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各社区的巡查记录、工作信息等,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2)各社区每月5日前把上月工作情况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10日前将监督情况及各社区工作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各社区及时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撰写信息稿件,于活动结束后次日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社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设档管理。

2、事故信息报送

(1)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初报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并做好续报工作。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扰他人报告,不得传播事故消息,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按区有关重大安全事故舆情报报送制度执行)。

(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考核制度

1、考核形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市考核区、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的三级考核原则。

(2)各级考核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安排、实施、协调、考核材料和结果的汇总。

2、考核时间与程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按照“三级考核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定于每年12月中上旬进行。

(2)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将参照《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测评。区考核社区,将随机抽查该社区不少于30%的巡查员进行考核。

(九)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奖励制度

(1)为调动各社区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送的线索经核实并立案处理的,奖励100元。

(2)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将纳入社区实绩考核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情况,作为其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根据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年终在全区评选一定比例的社区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社区,单独评奖表彰。

(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的政策法规,统一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二)食药监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负责完成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负责在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报送;负责在辖区内创建示范餐饮服务示范单位4个、零售药店示范单位2个、医疗机构示范单位2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三)宣传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四)文体教育局:在辖区内挑选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共建”活动,其中需完成创建中学示范单位2个、小学示范单位2个、托幼机构示范单位4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五)经信局:在辖区内挑选部分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共建”活动,其中需完成创建厂企示范单位4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六)农村工作局:负责在辖区内创建示范社区2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七)住建局:负责在辖区内创建示范居住小区2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八)财政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经费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九)工商分局:负责在辖区内创建商场示范单位3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十)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在本社区辖区范围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组织架构,充实监管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巡查、记录和档案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并负责在社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现场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11月):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织社区巡查员、志愿者等开展集中培训,落实相关责任,组织实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完善薄弱环节,巩固工作成果。

(四)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开始):按照形成的工作模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工作常态化。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有效措施,区已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各社区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负责工作的实施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及时沟通。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社区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做到及时沟通,加强信息交流反馈。

(三)典型带动,整体提高。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高的单位,向社会展示和宣传,使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介,立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措施和成果,使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有更加全面直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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