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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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一篇】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9号)精神,2016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56385元。据此,2017年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企业性质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19元,上限为14096元;。
二、机关事业性质职工医疗保险、生育、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自动调整为4699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自动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开始执行,请各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认真做好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可直接通过社保网报系统自行调整申报(支持导入导出批量调整),也可先到社保窗口以u盘获取导出报盘填报后再返还社保窗口导入申报,申报截止期为2017年7月20日。
缴费单位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并打印纸质报表让全体职工签字确认后再进行申报调整,职工签字的纸质报表由单位留存备查。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缴费基数另定。
文档为doc格式。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二篇】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 17817元和 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 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 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降为%;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三篇】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昨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已经把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若新规落地有望扩大到其他险种。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较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纳个税的月平均工资,但对于工资收入较高和较低的职工,则是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作为本人的缴费基数。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计算,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往往是与当地平均工资相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
比如职工陈先生的工资为2000元,而当地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陈的工资低于3600元(6000*60%),那么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要按照3600元计算,而非其工资的2000元。
由于不少省份的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资水平比非私营单位要低的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并没有纳入基数的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缴费基数存在虚高的情况。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比如今年7月起,广州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从2408元调高到2906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从18561元上调到20292元,下限为从3712元调高到4058元。
本人平均工资比缴费基数下限低的低收入者,可能会出现缴费基数上涨速度快于自身平均工资上涨速度的情况。早几年就有参保职工反映,缴费基数上涨的幅度比其收入上涨幅度要大,负担较重。
广东省养老保险已先行先试。
广东省已经先行先试。从2014年起,广东省率先将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到职工养老缴费基数下限的统计口径之中。《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
至于其他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计算会不会也纳入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广东社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仍需要与统计部门协调。
按照现行政策,广东省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的平均工资计算外,其他险种均按照当地市的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计算。
以广州市为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
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广州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广州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或可下降10%。
记者粗略计算发现,把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范围将能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的10%左右。比如说,职工陈先生月平均工资为2900元,2015年广东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若按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小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315元;但若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计算,小陈的缴费基数为2906元,比3315元降低%。
报道也引用社保专家的分析称,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四篇】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昨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公告》,从即日起至7月25日启动20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及个人存档人员需在期限内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对于未按时申报的单位,自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单位申报不设上下限限制。
社保缴费工资的`申报是为了确定当年社保缴费的基数,进而明确企业按比例缴纳各项社保的实际金额。近日,市人社局公布了20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上年增长%。
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不过,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在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则不设置申报的上下限,也不能瞒报、漏报。“社保缴费工资由工资总额确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个人存档到街乡镇相关机构申报。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会面临相关后果。”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2016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除单位外,在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进行申报。
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对于个人申报,时限也在7月25日前。个人需到街道(乡镇)社保所等社保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如没有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参保人员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档次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单位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在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时,可以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csibiz)申报,也可以利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的,当时即可完成申报过程,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通过企业版软件申报的,只需打印《北京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后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6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并打印《北京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后使用。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五篇】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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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降为%;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六篇】
居民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6月11日北京人社局发布了北京社保基数调整最新方案,去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77560元,月均工资6463元,相应的今年要将北京社保基数调整一下。
其中个人委托存档就业人员缴存社保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元,以北京市去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元、失业保险费元。
由于北京人社局还没有正式发布居民社保缴费基数金额,但是根据有关人士计算,在2015年社保基数调整中,其缴费工资基数即为6463元,而去年这一标准为5793元。参加社保中的职工是根据去年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是根据去年的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去年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那么按照这个理论计算得出,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30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19389元,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7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4524元,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6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3878元,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4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2585元。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七篇】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医疗困难救助,各项保费缴纳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在8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并按18%的比例计算为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按8%的比例计算为元/月;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按每人每月3元标准缴纳;医疗困难救助费按每人每月1元标准缴纳。各项合计为元/月,全年为元。
继续按非城镇办法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并按18%的比例计算为元/月,全年为元。
灵活就业人员跨年度缴纳中断月份社会保险费,各项保费补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并按18%的比例计算为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按8%的比例计算为元/月。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应一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按每人每月3元标准补缴。各项合计为元/月,全年为元。
另外,社保中心温馨提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续缴当年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在201x年12月29日16时前在代扣存折账户内存入当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的保费为元/月),因存款不足等原因逾期缴纳(跨年度时)则按新一年的补缴标准办理补缴。同时,为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缴费手续,区社保中心已联合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单笔缴费业务系统,参保人员需办理当年缴费或跨年补缴业务均可到我区农村商业银行下属各网点按照“单笔现金”方式进行缴纳。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业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我市将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并于12月开展集中减征。
据了解,本次临时性下浮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的部分工业企业,下浮的幅度相当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企业职工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本次临时性调整预计为全市3000多家工业企业减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社会保险费5800万元。
步入201x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公布,201x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据记者查询测算,天津20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
公开信息显示,除天津市外,201x年1月1日起,福建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按此标准计算,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在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x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1625元,较去年分别增加130元和975元。
财政部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5994亿元。不过,按照现行规定,这笔钱只能存银行、购买国债,虽然保证了基金安全,但基金收益较低,赶不上物价上涨幅度,这就造成了社保基金的贬值。如何实现既降低缴费水平,又不影响当期社保缴费收入,尚需进一步研究。
据人社部方面透露,目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方向已经确定,在具体方案的设计上,重点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归集中央统筹基金进行省际的余缺调剂,同时允许省级地区在确保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费率和待遇调整浮动幅度,从而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书【第八篇】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xx年有所提高。如,20xx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xx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xx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图说:部分人社保缴费将增加。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