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字]心理学论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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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论文3000字1
摘要:犯罪心理学在审讯方面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来创设讯问氛围、在开展审讯的过程中按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适用讯问语
言、在讯问的过程中按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巧妙使用证据等几个方面,通过对犯罪心理学在审讯当中运用的研究,拓宽犯罪心理学的适用范围,进而提升审讯效果。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审讯;运用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19-0179-01
一、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来创设讯问的氛围
1、创设震慑氛围
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假如环境、时机与互动关系出现不协调的话,往往会打破审讯的氛围,从而对审讯的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这里所谈到的环境、时机与互动关系就是指能够形成科学有效的震慑氛围,不然就会导致对犯罪嫌疑人的误判,导致其有机可乘,审讯就会变得没有效果。创设好的震慑氛围,能够有效打击犯罪嫌疑人存在的侥幸心理,确保其能够如实进行供述[1]。
2、合理设置讯问场所
在讯问场所与过程能够给被讯问人在心理方面造成很大的压力,这是让讯问人能够发生改变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心理学的层面来讲,讯问场所的设置应该做到简单,讯问的整个过程中应当做到枯燥,给被讯问人造成其自身和外界产生隔绝的一种错觉、失去控制能力的真实感受,进而能够在心理方面产生孤独和无助的感觉,尽量减少侥幸和欢喜那个,利于被讯问人和讯问人之间的合作。即便出现有审讯经验的犯罪嫌疑人也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尽快结束审讯的过程,这主要是因为其心理认为虽然其没有供述,也没有得到相关法律惩处的话,不如不进行合作,这样能有效减少现在的麻烦,将来的判罚也会适当减轻。[2]因此,在具体的审讯实践当中,即使被讯问人当时不想供述,但是其在被关押几天之后就会供述了。
二、按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适用讯问语言
讯问语言是犯罪嫌疑人和询问人之间进行语言沟通的重要媒介,主要包含有声语言和讯问人的身体语言。讯问语言的艺术性极为重要,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审讯人要用尽口舌之能,而是将重心放在观察或者是试探摸底方面,在轻描淡写之间,找准犯罪嫌疑人心理上的软肋。因此在进行审讯的过程中,审讯人员应该尽力让被审讯人员侃侃而谈,并且审讯人还要注意把握好不去刻意贴近审讯目标,避免审讯意图的暴露。
另外,还要做到在自由交谈的过程中,做到声东击西,使用柔的办法来有效化解被审讯人员所使用的对抗手段,分散被审讯人员对追审罪行的注意,让其在丧失警惕的情况下逐渐暴露自己的马脚,找出审讯的重要突破口。并且上上面的做法能逐渐控制被审讯人的情感与情绪,消除其抵触情绪,让被审讯人能深刻体会到政府对其加以挽救的诚心。被审讯人在被注入一定量的同情心之后,这样才能让审讯人和被讯问人之间进行适当的沟通,从而能够让被审讯人对审讯人产生一定的认同感与信任感。在进行“闲聊”的过程中,审讯人能够让被审讯人的的心理发生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认识方面,让被审讯人意识到其已经出现穿帮现象,在产生悔恨心理的基础上,逐渐希望坦白从宽;二是,意志方面的转变,被审讯人随着侥幸、对立等方面的心理逐渐丧失,其会出现试图摆脱受审环境的心理压力诉求,进而出现供述心理;三是,本审讯人之前出现的过分恐惧心理的,审讯人应该尽力消除其不必要的戒备与恐惧心理,让其出现供述心理;四是,被审讯人原先出现无所谓态度的,应该使其产生恐惧方面的心理,使其紧张,便于其能更好地面对现实,配合审讯员工作的开展。
三、按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巧妙使用证据
通过大量的审讯实践表明,审讯对象不管其怎样狡猾与顽固,在审讯的整个过程中,在面对物证与证言的时候,一般都会感到震惊,疲于应对,不能迅速提出审讯策略,进而说出实情。由此可以发现,各种物证与证言在进行审讯的过程中,具备强大的震慑力量,其能有效击破审讯兑现实现已经设好的心理防线,充分破坏其故作镇静的心理状态,确保被审讯人能够按照证据的出示,出现不同的心理活动,进而使得审讯对象按照既定的方案来进行回答。当然,在审讯实践的过程中,优势还会出现审讯证据不足并且犯罪嫌疑人又不如实供述的情况,这时应该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来巧妙使用已经掌握的证据,并且结合科学巧妙的审问语言,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审讯的过程中,常用的证据技巧,主要有以下几种:“无中生有”、“以虚代实”、“以偏概全”等,下面来进行简单介绍下:一是,“无中生有”。这指的是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但是一定要有相关的事实来当做推论,来产生证据,这一方法主要包括人术、物术与事术,这里的人术一般用在共同犯罪案件的离
间计。例如在审理某起盗窃案的过程中,对从犯不加审问,但是给主犯解除械具并且审讯人员故意和主犯开玩笑,并且进行多次提讯,吃饭的时候主犯和从犯一同,这就很容易让从犯感觉到主犯已经交代其罪行,进而担心主犯会将其罪行全部转移到从犯这,再对从犯进行审问之时,其自然会交代其罪行。物术也经常用在间接证据使用的过程中,比如将一叠白纸作为他人证言,进而在翻动白纸时故意让犯罪嫌疑人认为已经有大量的证人证言,进而为
其造成错觉。用事术经常用在检验被审讯人是否是在撒谎,主要用在为了能够证实被询问人在某一犯罪场合犯罪,可以预先设置一定的地点,来诱导对方能做出回答。二是,“以虚代实”,指的是使用边缘证据来当成是突破口,让对方误认为全部的证据已经全部掌握进而供述。例如,充分使用隐私的来以虚代实。在办理某起情杀案件的过程中,在情理受害者遗物时,发现了受害者的日记,在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候,就可以使用这一日记,让犯罪嫌疑人认为受害者还没有死,进而交代全部犯罪事实。[3]三是,“以偏概全”,这指的是在指出一部分犯罪证据的前提下,让犯罪嫌疑人认为全部的犯罪证据已经被警方掌握,进而将犯罪事实如实加以供述。
参考文献:
[1]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367。
[2]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35。
[3]郑荔,试析心理学讯问技巧的合法性[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5)。
传播心理学论文3000字 心理学论文3000字论文心理学论文3000字2
摘 要:随着我国电子商务模式的多样化发展和逐渐趋于成熟,符合广大消费者消费心理的社交电商应运而生,各大综合性电商平台以及新型社交电商平台纷纷研发出了属于自己的社交电商模式,满足了消费者普遍的从众心理和推崇权威的心理,本文主要就从消费者消费心理学范畴对我国社交电商营销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并为我国今后针对消费者心理学层面的社交电商研究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消费心理学;社交电商;从众;推崇权威
一、社交电商营销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手机上网进行社交的需求日益增强,而各大电商平台依据人们在互联网上的社交属性,纷纷开展了基于社交前台的电子商务活动。社交电商的出现,不仅使得传统电商平台寻找到了新的流量入口,还能够帮助企业或个人商家多开辟出一条与客户随时进行沟通和洽谈的道路,既方便了双方的商务往来活动,也为已经走向成熟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商机。
目前,我国社交电商的典型营销模式有诸如小红书模式的内容导购类的社交电商平台,也有基于关键意见领袖(KOL)的分销营销模式,更有以拼多多为代表的短短三年就得到上市的拼团营销模式。根据我国互联网数据平台预测,到2020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的规模将会突破万亿级。面对如此增长快速,未来潜力巨大的电子商务模式,虽被电商各平台广泛利用,因为发展步伐过大,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亟待解决。
例如在2019年“315”期间暴露出的关于分销类社交电商的问题,3月14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传销(直销)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内容包括:责令整改、罚款,责令处罚150万元人民币,并没收违法所得万元人民币,合计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社交电商最大一笔罚单,也是我国电商20年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天价罚单”。经查明,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间,花生日记以平台运营商可获取其发展的会员所购买的商品一定比例的佣金为诱饵,发展了多个粉丝数量多、流量大的流量运营公司,作为其分公司(也称之为运营中心),再由这些分公司去管理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发展会员,按照层级提取酬金,涉嫌传销。
由此可见,虽然我国社交电商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其中隐藏的问题值得我们注意和进一步研究,特别是对于社交电商营销模式的选择,更应该慎重。而社交电商平台对于自身营销模式的选择,是基于消费者心理学范畴的剖析,这就要求社交电商商家能够将消费者心理层面的深层次需求加以重点研究,并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下面,本文将从消费心理学角度,对社交电商的营销模式进行深入分析。
二、消费心理学应用于社交电商营销模式的分析
(一)内容导购型社交电商——基于推崇权威的消费心理
以小红书为典型代表的内容导购型社交电商,经常会以邀请明星大咖入驻社交电商平台的方式,吸引粉丝或想要有购物需求的消费者,而注册该类社交电商平台的消费者都有推崇权威的消费心理。商家正是掌握了消费者推崇权威的心理诉求,邀请大量明星或网红达人进驻,将商品以日常视频或软文的方式推荐给消费者,逐渐使消费者养成分享式购物的习惯。此外,内容导购性社交电商利用信息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推荐,实现精准营销,进而帮助平台商家达到增加流量、促进销售的目的。
(二)分销型社交电商——基于从众的消费心理
分销类典型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自2015年上线之后,定位于会员制分销营销模式,是一家由社交驱动的精品会员电商,为会员提供美妆个护、手机数码、母婴玩具、水果生鲜等全品类精编商品,致力于通过“精编”供应链策略,以及极具社交属性的“爆款”营销策略,聚焦商品的极致性价比,帮助亿万消费者以“批发价”买到全球好货。由于平台抓住了消费者“从众”的心理诉求,追求所谓市场“爆款”,因此能够精编品类,与供应商协商最低价,从而找到分销型电商平台的利润来源。
(三)拼团型社交电商——基于社交需求的消费心理
拼多多作为一家通过社交APP——微信邀请好友参团以获取更低的拼团价格,建立起基于微信熟人社交的拼团营销社交电商,利用心理学上著名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消费者需求的第三层次的需求:社交的需求,将人们对于社交的渴望与电商联结在一起,同时发起拼团的消费者也作为群体消费者中的“关键意见领袖”,用他们的影响力宣传推荐商品,从而影响其他参与拼团消费者的购物决策。
三、结语
在移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社交的普及化发展的今天,社交电商作为一种既能够满足人们社交层面需求,又能够帮助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逐渐赢得消费者的高度认同,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必然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对消费者研究不充分的情况存在,特别是对消费者心理层面的研究亟待加强,如何利用消费者普遍存在的推崇权威、喜好从众和追求社交的心理,有针对性进行营销模式的创新就尤为关键。根据本文基于消费心理学方面对社交电商營销模式的分析,为今后我国社交电商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推崇权威消费心理方面,关键意见领袖需要更好的专业性,社交电商平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取某一群体的关键意见领袖,并对其进行更深一层的培训:例如产品专业性、与其他消费者之间是互动性、推荐信息(视频或软文)质量等方面;二是将消费者进行分层研究,对具有较强社交属性的消费者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
未来,会有更多的传统电商平台充分应用消费心理学,将社交流量更有效引入电商领域,真正将社交与电商二者有机结合,从而为更多网络消费者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更优质的体验。
参考文献:
[1]黄婧.互联网时代下社交电商的营销价值创造过程研究——以拼多多为例[J].商场现代化,2018(24):7-10.
[2]张彬.微信电商中意见领袖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研究[D].山东大学,2018.
[3]刘湘蓉.我国移动社交电商的商业模式——一个多案例的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8,32(08):51-60.
[4]全淼.移动电商网络营销策略分析[D].长安大学,2017.
[5]汤亮.移动社交电商的营销问题与对策[J].统计与管理,2017(06):132-134.
[6]杨丹.基于社交电商网络的潜在信任关系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7.
心理学论文3000字3
摘要:如何在发挥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价值的同时,增强其在揭露、惩治、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应用价值,增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在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中的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探讨了应用案例教学所带来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实践;展望
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研究犯罪人的行为、动机、犯罪人格的形成以及不同类型犯罪人和不同阶段犯罪人的心理特征,揭示犯罪心理的实质,为揭露、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更好地预防犯罪。犯罪心理学又是一门或然学科,即是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结论并不适用于每一个人,也不是对不同情境下的同一个人永远的应验。增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显然传统的教学方法,特别是纯课堂教学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寻求新的教学方法成为一种必然。
案例教学(casemethodofinstruction)是指通过具体情境、事件的描述、解剖,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事件进行讨论,培养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当前在国内,由于案例教学充分体现了学生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探索性学习的开放型的学习氛围而日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由于案例教学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局限性,国内的案例教学目前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主要运用于法学、医学、商业领域的教学。下面笔者在实践的基础上就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开展谈一点管窥之见。
一、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开展
(一)案例的选择
案例教学就是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具有决定意义。在教学实践中,笔者以教学大纲为根本,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设计和运用各种能为学生理解的案例,运用到课堂教学之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体会到设计和选用案例应认真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要体现针对性。根据教学目的与要求,紧密结合犯罪心理学教材,在案例选择过程中正确处理教学内容与案例的关系,不能脱离教材另搞一套。其次,要体现典型性。要选用能够反应教学内容的典型案例,能够比较有代表性地说明教学内容,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例如,在讲解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时,着重让学生对马加爵杀人事件与当地以在校学生为主的青少年犯罪团伙的抢劫案的成因、心理与行为特征进行分析;而在讲解女性犯罪心理分析时,则使用了女性犯罪警示录里两则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再其次,要体现时效性。在不同的时代文化背景下,犯罪的形式、手段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犯罪心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青少年犯罪与以前相比,呈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成员团伙化等特点,培养学生分析青少年犯罪之所以呈现出这些特点的原因,特别是犯罪心理的分析成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案例选择过程中应主要选择典型案例以及当地有代表性的案例,如马加爵杀人案、黄勇杀人案、邱新华抢劫灭门案等。最后,要体现疑难性。简单的、一目了然的案例可以作为课堂讲解中的佐证,而哪些包容量过大,内容过于杂乱的案例则容易引起困惑。在案例选择过程中宜选择那些具有一定包容量,而内容相对集中的案例。
(二)案例的设计
在案例设计时,要注意的问题是案例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在犯罪心理学教学的过程中,不乏片段的情境个案,但绝不是一个完整的案例。在犯罪心理学教学中,一个案例就是对犯罪主体的犯罪过程、犯罪形式与手段的再现和描述,就是对犯罪心理的成因、特征与发展趋势的刻画和分析。案例的真实性体现在,一个案例必须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或1篇动人的报导,如果出于保密和其他原因,不得不进行掩饰和隐匿,可以使用假名和代号,但故事情节必须是真实的,不能随意杜撰。案例教学提供的真实场景应当是系统的和全面的,有故事背景,有来龙去脉,有发展过程,有人物情节,最好在附录中还要有完整的图示和数据。学生读完案例,最起码能够掌握所叙述事情的基本事实以及充分的数据和资料,从而为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和讨论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一个好的案例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他所提供的是真实的问题、矛盾和困境,存在着从各个侧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解释的可能性。
案例的书写体例一般有以下几种:信息式案例,以分享的“[3000字]心理学论文【优质4篇】”,网络营销成为当代市场营销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双11”、“双12”购物节的网上交易成交量每年剧增,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了解网络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当代网络消费的现状,分析了在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出现的消费心理,进一步阐述了重视消费心理学给网络营销策略建立带来的影响,旨在能够提升网络营销群体对消费心理学的重视,基于消费心理学制定更加完善的网络营销策略,助力于网络营销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消费心理;网络营销;营销策略;消费体验
一、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消费心理的体现
网络消费,即通过互联网技术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完成线上交易。与实体店消费过程不同的是,网络消费不需要走街串巷,消费者可以在互联网中通过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完成商品的浏览和选择过程,这就使得网络消费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较强的隐蔽性。重视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能够使网络营销群体更加清楚的知道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进行网络营销商品品牌和服务的改进,促进网络营销的发展。在当代网络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出现的消费心理包含以下方面。
(一)从众心理
在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会出现从众心理。“淘宝”是网络消费过程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交易平台,消费者在淘宝平台进行消费的时候会第一时间关注商品的销量,认为销量大的商品多具有较强的质量,其商品评价的真实可靠性更高,这是消费者从众心理的体现。此外,在“淘宝”等其他网络交易平台上经常会出现“限时促销”的商品,部分消费者会因为这些商品“便宜”而产生冲动消费,进行“跟风”似的网络购买。
(二)求异心理和攀比心理
在网络消费过程中,求异心理和攀比心理多发生在20~29岁的消费者群体中。年轻人是最追求个性的群体,在网络消费的过程中,他们可能会因为商品的个性化外表和商品简介的个性化文案而发生冲动购买行为。此外,一些年轻人不甘落于人后,常常会在网络消费的过程中产生“你有,我也要有”的攀比心理。
(三)质疑心理
在网络消费的过程中,大多消费者会对网络商品产生质疑心理。首先,部分网上商店的评价较低,不能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做出保障,这就导致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不能够果断下单。其次,部分网上商店对于商品的售后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也导致消费者会对商品产生质疑。再者,部分消费者会考虑到网上商店付款链接的安全性问题,认为网络消费的过程中自身的资金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从而对网络消费持有质疑的态度。
二、消费心理学对网络营销策略的影响
消费心理学是心理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所出现的消费心理的成因和规律。进行消费心理学的研究不仅能够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经济权益,也能够使经营者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重视消费心理学有助于建立正确的网络营销策略,这主要是因为重视消费心理学能够给网络营销策略的建立带来一定帮助。
(一)有助于提升网络营销群体对网络消费安全信任度的重视
正确意识到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质疑心理,能够提升网络营销群体对网络消费安全度和信任度的重视,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网络营销策略。一方面,网络营销群体要有坚实的网站安全保障,避免在消费者购物的时候出现钓鱼网站或其他不明网站的弹窗,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关心的商品质量和售后问题,网络营销群体可以利用即时通信技术,完善营销者和消费者的沟通过程,同时要致力于构建良好的退换货机制,让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安全无忧,缓解网络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质疑心理。
(二)有助于网络营销群体完善网上商店运营的运营机制
对消费者求异心理和攀比心理有明确的认识,能够助力于网络营销群体完善网店运营的运营机制。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求异心理,营销群体可以美化自己的网上商店,使网店的风格独出心裁,这样就能够提升消费者对网店的浏览量,有助于潜在交易的完成。在网上商店运行的过程中,营销群体要注重提升网店的知名度,例如可以通过个性的名字和富有活力的店铺简介让消费者耳目一新,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店内消费,也可以通过部分直播平台的主播进行店铺推荐和商品推荐,比如可以通过“抖音”、“微视”等视频平台宣传店铺和商品,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关注网上商店,促进网上商店交易成交量的提升,销量的增加能够吸引更多网上消费过程中有从众心理的消费者进行消费。
(三)有助于网络营销群体在制定营销策略过程中重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不同年龄和不同社会群体在网络消费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消费心理各不相同,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的过程中,重视消费心理学,能够赋予网络营销策略以“生命力”,从而使消费者得到美好地消费体验。在制定营销策略的过程中要重视各个阶层的消费需求,在商品介绍的过程中覆盖所有消费群体,优化网络商品的展示环节,使消费者能够更快的决定是否购买,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
结语
消费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重要分支,在企业生产运营的过程中重视消其研究过程,能够提升运营者的经济效益,提高其收入。在新型营销策略——网络营销策略的制定过程中,重视消费心理学能够提升网络营销群体对网络消费安全度和信任度的重视,有助于网络营销群体完善网上商店运营的运营机制,從而能够帮助网络营销群体制定完美的网络营销策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给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消费体验,助力于网络营销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王天予.论消费心理学对网络营销策略的影响[J].中国商论.2019(6)
[2]王明霄.消费心理学和网络营销的有效融合策略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8(17)
[3]胥泽林.网络营销中的消费心理与行为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3)
心理学论文3000字5
摘要:在某些侦查活动中,对人物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画像等,剖析人物的心理痕迹与心理现场,有利于帮助警方获取破案信息。心理痕迹是对物质痕迹的反应,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对罪案的记忆,及物证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留痕。心理现场是广义的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现场是罪案引起的心理活动状态。两者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心理知识,那么两者存在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呢,这是侦查心理学重点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现场
一、引言
犯罪心理现场及痕迹是侦查学中研究的热点问题,心理痕迹的引入极大丰富了侦查科学的内涵,使现场勘查客体更加丰满,为警方提供了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依据,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心理痕迹具有意识的潜在性、心理信息传递间接性、心理面貌的独特性等特点,心理现场具有案件意义的法律抽象性、案件信息的扩张性等特点,犯罪心理痕迹有利于分析犯罪人员个性,重构犯罪心理现场有利于再现案件事实,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本文就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探寻与犯罪物质现场的外部联系,进一步创新和突破侦查心理学。
二、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
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证人等历经罪案事件的记忆,及犯罪现场物证中作案人与被害人的行为痕迹。因此犯罪心理痕迹除当事主体的生理与心理环境外,还包括反映其心理信息的物质痕迹。人的心理活动支配其行为活动,心理活动痕迹与行为活动痕迹具有普遍性。在思维、行为、习惯等影响下,心理特点与行为特点由心理痕迹所表现,那么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为:
(1)意识的潜在性。在人的潜意识结构中,心理痕迹沉淀在潜意识中难以显现,但在进行非常事件,如犯罪行为时,心理痕迹将在显意识中留下烙印,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同时,针对留存在显意识中的心理痕迹,在未激活之前是潜在的,如犯罪行为记忆,若未出现心理活动之前往往是被忽视的,但这种忽视仅仅是一种暂时状态。犯罪记忆痕迹和心理痕迹都处于潜在状态,心理痕迹不限于记忆,其他心理现象未出现之前均为潜在的。
(2)心理信息传递间接性。在当事人陈述、所收集物证中,心理信息将通过心理反映痕迹间接存在。案件现场物质痕迹作为有形的实体,在相关技术手段、仪器设备的显现下,通过特定的思维活动去发现物质痕迹中反映出的行为表现,即心理痕迹,同时获取表现中所折射出的心理信息。在犯罪分子陈述过程中,心理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心理信息能间接地获取案件的事实与真相。当然,心理信息的获取具有一定的间接性,难免会出现信息传递失真及耗散等现象。
(3)心理面貌的独特性。每个人的指纹、容貌不完全相同,那么其心理面貌也存在差异,每个人的心理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且只属于自己本身而区别于他人的特点。现实心理痕迹与某个特定人密切相关,故个性心理痕迹会外化于行为过程中使其带上特定性。在生活、工作、经历中,一旦形成固有的个性心理,往往不会轻易改变,且这种独特、稳定的个性,将表现于当事人的行为、语言、思想等,将心理特点充分反映出来。所以,心理痕迹能体现出每个人行为的独特性。
(二)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
(1)案件信息的扩张性。客观经验是主观张力的前提,犯罪心理现场是在真相基础上形成的,是以客观实在性为基础的。而主观心态作为思维想象力的场所,主观张力能让客观经验不由自主地填补事实缺失环节,这也是侦讯中重要的证据。在审查中,犯罪分子“做贼心虚”地认为警方掌握了全部证据,从而表现出异常的反应,有利于警方提出假说、推演案情。在心理现场运动中,主体的客观经验非常重要,借助心理现场的主观张力,可以对案发过程进行想象与推测。
(2)案件意义的法律抽象性。与法律特性相同的是,案件的特点及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律特征是案件真相的主观标签,生活中的案件事实客观存在,这就为犯罪心理现场的案件事实贴上了法律标签。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案件事实不仅具有法律意义的抽象性,还有侦查人员和办案人员的主观性,导致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偏离了客观性,这也是司法心理现场与实体犯罪现场的差别。对于心理痕迹,解读前是缺乏法律意义的,而说到犯罪心理痕迹时,已启动了犯罪心理现场。
三、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关系
(一)心理的潜隐与动静
就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比较,发现两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心理潜隐性,最大的差别为心理现场是动态的,心理痕迹是静止的。心理现场的动态性,为信息的摄入提供可能性,信息痕迹的稳定性,为心理痕迹提供了现实意义。因此犯罪行为的存在是犯罪心理痕迹的前提,心理痕迹和记忆的激活,是犯罪心理现场运动的基础。
(二)心理痕迹与现场的相关性
(1)现场能动性与痕迹反应性。反应性是物质痕迹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记录,也是作案人员不经意间表现出的生理反应。侦查人员在解读物证信息时具有一定的能动性,这就构成了司法心理现场的间接反应性。侦查人员对人证信息的解读,涉及到一系列的间接反映性。那么对于心理现场的反应性,司法部门及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信息传递中偏差的风险,重点比较所有的人证、作案人心理痕迹及活动现场,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
(2)痕迹点与现场面。在案件不明的情况下,心理痕迹往往处于潜隐状态,是孤立分布的记忆点,像物证信息一样分散零碎。心理现场是多点的,且点之间的连接形成了轨迹,以此构成了多个面,有利于反映出案件之间客观与主观规律。当潜隐的记忆点被激活,将形成多线之面,同时与现场面作用形成立体的心理现场,反映出案发实际过程。心理现场的情景是最真实、最自我的,虽不太清晰,但当事人能不由自主地表现出恐惧、失望、悔恨等情绪,有利于帮助侦查人员追溯案情、整理思路、推测案件。
(三)犯罪心理痕迹与心理现场相互依存
犯罪物质现场的存在,在作案人员和目击者心理中产生犯罪现场,又必然留下犯罪心理痕迹。在被害人与作案人员互动中,个人的行为表现将锁定在环境、事物上,从环境、事物痕迹中往往能找到犯罪行为的心理轨迹。分析犯罪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清晰地反应出当事人行为的踪迹,从而帮助侦查人员收集分散、零碎的证据。因此,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四、总结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心理痕迹和犯罪心理现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犯罪心理痕迹可限定为犯罪现场,是作案人员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遗留在现场的相关心理特征,而犯罪心理现场是作案人、被害人、目击者的行为痕迹,对两者特点进行分析,发现其内外部联系,为侦查人员提供更多的案件信息,帮助其追溯案情、推测案件。事实上,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是不能分割的两个概念,犯罪心理现场产生犯罪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痕迹为再现心理现场,两者相互依存,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创新和突破侦查心理学。
心理学论文3000字6
摘要:二十一世纪的当下社会,由于现代生活的加速度,广告信息量越来越多,新颖亮眼的广告宣传方式层出不穷,信息量增加一方面体现了消费者需求难以满足,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如果广告创意和广告宣传方式无法吸引受众,那么就无法给广告主和消费者带来受益和关注。本文从广告消费心理学何广告创意入手,深入探讨新媒体环境下的大众消费心理,且提出一定的学术相关建议。
关键词:消费者心理学;广告创意;问题及不足;解决方式
在新媒体行业蓬勃发展的现阶段,消费者对于某些创意类型的广告创意方式“见怪不怪,食之无味”,正是因为这些广告创意形式单一且以量变的形式不断的在广告行业市场,以模仿的形式出现,几乎是大同小异。让消费者连年不衰的对它充满热情,这是一个成功的广告的反馈效果,消费者心理的变化是掌握广告创意的核心点,更是决定广告形式的主要原因,消费者心理与广告创意相辅相成。
本文将以消费者心理为背景,广告创意为蓝本,对广告创意依靠消费者心理产生了哪些影响进行阐述和浅析,希望能研究和证明消费者心理对于广告创意发展是有极大的关联,并产生了许许多多的影响。
一、消费者研究的理论基础及消费主体
广告形式是由广告人进行宣传、策划的。广告设计以及广告作品的目的受众人群虽然不仅仅局限在消费者自身,但目的都只有一个:对受众人群的感知、情感、购买行为产生影响。
对于消费者,广告存在的意义必须是通过广告的各种传播形式,使受众接受并将广告形式带入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对产品产生认知度以及对商品产生接受欲。对于广告主,必须在洞悉了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者购买行为之后,进行有效的宣传方式和传播时机,利用宣传手段,将广告信息传播给消费者受众人群,这样才能够体现出广告传播的目的。
消费者作为商品的消费群体,产生一种动态的消费过程,买方不一定要求使用者本身,例如,为他人购买产品的人不一定是使用人,例如没有生活能力的父母、子女或为自己购买产品的其他人,也不一定是需求者,也就是說,消费者是指实际参与购买产品的人。在一项或全部消费活动中,即实际参与一项或全部消费活动的人。
消费心理活动不仅是消费者产生购买欲的基础,也是影响消费者进行购买产品和行为的主要原因。消费者无论在什么时间以及地点,都具有不同的心理功能,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和使用:客观现实反映了消费者头脑中的动态,是心理过程的本质。
二、受众消费心理对广告创意的影响
消费者是社会一员,所以它具有社会属性。复杂的文化环境、社会文化、习惯和消费者心理学密切相关。这些文化因素往往对正常的产品营销活动产生直接和普遍的影响,要求高度重视和尊重广告创作,他们不同于复杂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文化习俗.他们的消费精神也必然是人格研究的表现,不同的消费者具有不同的心理特征和特点。消费者心理学研究可以为广告方式提供事实基础,从而促进广告创意的产生。
消费者心理学是指一系列与购买、使用和消费受心理活动控制的物品有关的心理活动。消费者心理学:心理过程的作用是激励消费者的系统方向和方向,鼓励他们采取行动或避免行动。作为一种商业活动,它是一种更加实际和实用的经济行为。其最终目标是吸引消费者关注竞争性的同质市场,鼓励他们的购买欲望,促进货物和服务的销售,改善企业形象,而不仅仅是改善企业形象。为了提高产品或企业的可见度,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广告创作特别重要。
当代广告创作活动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反应使人们更好地了解了消费者需求的特点。但是,问题也具有等级性质。需求水平将从物质需求转向高水平的精神需求。现代广告的设计和传播的态度和方向不仅是为了满足对产品功能和特性的需求,同时,为了满足个人的心理需要和了解产品是否满足精神需求,消费者在强调原材料功能的同时,更重视商品功能的延伸,这种对商品功能深层次的需求才是消费者心理的真实写照。
创造力和设计越来越强调消费者心理学的分析,而当前的市场经济体系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发展,消费者的心态和心态正在发生变化。随着思想和心态的改变,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广告信息的认识,因此创造性设计和传播的广告活动不受作者的个人意识和思想的指导,而是受作者的观点的指导。消费者如果人们对自己的消费心理学有很好的了解,就有可能提高消费者的心理形象。在初期阶段,对产品、市场和消费者的深入分析和理解。有一种创新的方法和手段来描述消费者“。和消费者基本行为的详细描述,确保广告创作和设计的目标方向准确。
三、消费心理与广告创意存在的问题
(一)虚假广告代言
虚拟广告是一种虚假的宣传,或是让受众容易误解的广告,它不属于公众的参与和赞同的领域。它包含在宣传产品的基础上,或者它包含的广告有夸大、虚假、含糊其辞和虚假的嫌疑。
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媒体已经从原来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走向对事业单位的整个企业管理。媒体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如何在没有国家资金保护的情况下独自应对市场经济环境,从中获取资金,广告已经成为媒体获取更多资金的最重要来源,媒体需要广告的概念、管理方式和社会现状也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也存在很多问题。
(二)误导广告
所谓误导性广告,是指由于广告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致使广告内容不明确,与广告人及其所指的广告产品的实际情况有虚假联系;这类广告的特点是:广告内容不管是否真实,都会对消费者具有误导性。广告商或广告代理机构设计广告时,一般会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进行表述,例如对提案的强调和描述不合理、不明确,评估误导性广告的规则是,广告使消费者对产品理解并影响他们的购买决定和其他行为。
四、解决方法与对策
(一)运用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约束
利用完善的广告代理制度,振业实行广告代理制度,不仅促进了报纸广告的专业化,而且提高了振业纸业广告的整体水平,而广告代理制度明确了广告主的权利和义务,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媒体的职能不再发生冲突;广告经营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广告代理机构,并做出投资决策;广告公司负责规划和实施工厂内的全部广告活动;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媒体的关系,使广告主与广告媒体的职能不再发生冲突广告出版社关注的是广告信息的传播,三个部门各自负责相互配合,有助于减少广告“创收”现象,降低发布虚假广告的可能性。
(二)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普及
加强广告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对虚假广告问题,负责各级委员会的广告监督工作,通过与同级广告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系进行监督。在较低层次上,可以在商场、学校、道路上设立监控中心,所有公共机构也应密切监控虚假广告的活动,敢于打击虚假广告,发现虚假广告后应立即予以打击;对于造假者和广告传播者,无论是经营者、广告公司还是媒体,都必须对他们的社会危害进行曝光和严厉谴责。
结束语:
广告业的发展也侧面的彰显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国的广告业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像国外虚心学习的同时,优秀的广告人们也为广告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主要的宿主——受众人群,是广告创意的主要前提,要了解当下消费者的喜好和需求,又要统揽社会热点。而消费者产生的不同心理又决定了广告创意的生存方式。
归根到底,我国的广告业发展趋势蓬勃发展,广告产业加速推进,在合理发展中找问题,在问题中完美妥善解决,我相信我国的广告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广告创意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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