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2024年摆过摊的商品供大家吃3篇

网友发表时间 2008198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2024年摆过摊的商品供大家吃3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摆过摊的商品供大家吃篇1

以下是我摆过摊的商品供大家参考

1、可以做衣服去毛器(我正在做)的生意。

2、袜子也比较好卖,就是卖十元4双的那种。

3、暖手宝:这个东西2年前非常流行,如果你那里没有人卖,可以考虑。

4、多变毯:一种折起来可以当娃娃抱,展开的时候可以当毯子盖在身上,很受年轻人的欢迎,市场价格25元一个,这个东西一口价比较合适。

5、骨雕:很多地方有人卖,卖一元、五元,本小利润大,适合新手上路。

6、空调罩:卖这个东西需要有良好的体力,因为型号很多,你背一包货可能有30斤左右,市场价格10—20元不等,卖这个东西要技巧和口才。

7、玩具也不错,电动玩具拿货的价格要控制在5元左右,不能超过六元,卖十元。

不同的地方适合不同的产品,商品型号不同,质量不同,价格也是有差异的,我说的是参考价格,拿货的时候多看货,尤其是自己没做过的产品,第一次一定要少拿点,宁愿贵点也不能拿多了,做一些时间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拿货量,如果卖得快,可以到义乌小商品市场去找货,这里东西几乎就是中国最便宜的。其实我想告诉那些摆摊摆到半途而废的人,做任何生意都要专一,去专心致志地做,只有你自己用心对待事物的时候,事物才能认真对待你,你才能成功。做生意的人,胆子要大,心要细,如果你胆小,那么请你不要做生意。创业需要激情,摆摊只是开始,一切皆有可能。

本文地址:http:///zuowen/

摆过摊的商品供大家吃篇2

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我服务中心于2014年8月21日起开始收取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公摊电费,其中包括二次加压电费、电梯电费、楼道公共照明电费、公共区域的路灯,水景水电费(附缴费明细):

1、二次加压电费:电费总价÷总计使用水量=加电损后每立方电费,分摊到业主的则是业主使用水量×加损后每立方电费。

2、电梯电费:每户分摊电费={应分摊楼层系数÷[应分摊楼层系数之和×层户数]}×本梯位当月电费总量×当月电费单价

3、楼道公共照明电费:用电总额÷使用业主户数。

4、公共区域的路灯、水景水电费=5元/户/月(参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六章第十条第二款第三点)。

公摊电费是商住小区业主必须要履行的责任之一,是小区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为保证我处能更好地为您服务,保障您的正常生活,请您见此公告后尽快到我服务中心及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未缴纳者,我中心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追缴。

我服务中心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24小时客服电话:0772-5377188)

东城印象服务中心

2014年8月21日

摆过摊的商品供大家吃篇3

____________市场摊(店)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市场(摊点)共_____________只,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二、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每______元人民币,缴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在订立合同前交付定金______元给甲方。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甲方应于自合同期满之日起______天内退还定金。

五、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所租摊(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安排市场营业时间,有权拒绝乙方在非营业时间内入场;

2.甲方应依法建立市场交易、卫生、治安、消防等制度并付之实施,应配备用水、用电、照明、卫生保洁、安全防范、摊(店)示意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市场水电公共设施,保持设施的正常使用状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收取各类费用。乙方进场交易后,甲方可向乙方收取交易保证金______元,用于对消费者先行赔偿,合同终止后3天内余额退还给乙方;

4.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摊(店),定金不予退还;

5.合同终止的,乙方在合同终止日起三天内应予退场,三天后原租赁摊(店)内滞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置滞留物品;

6.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对违法行为甲方有义务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守法经营。自觉遵守甲方建立的市场交易、卫生、治安、消防等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2.乙方不得损坏市场公用设施,不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改造所租摊(店),不得擅自增设用电、水设施,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或改造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摊(店)内电、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依法缴纳国家法定税费,向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新闻出版、消防安全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定证件,服从管理;

4.各种经营器具,如摊(店)保洁用具,计量工具等经营者财产均应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要求自费配置和自行保管;

5.对国家法定以外和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拒绝交付;

6.续租摊(店)的,乙方应在租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无续租权;

7.乙方在租赁期内,可投保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如意外出险,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单位索赔。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违约逾期交付摊(店)的,按逾期日每日支付______元给乙方。如乙方要求中途退场的,甲方不退还已付定金,如甲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则应双倍退还乙方定金;

2.因不可抗力、电网停电或自来水水网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继续营业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预付租金及双倍定金。退出市场,乙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经劝告或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甲方可以依法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定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期限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变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征用而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和乙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其中一份供乙方向市场所在地工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时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

通讯联络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

通讯联络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200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