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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承包协议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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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承包协议1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餐饮合同协议书电子版 承包合同协议书

餐饮承包协议2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从年月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第三条、双方应在年月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商务会馆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__年月日之前以桐乡商务会馆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桐乡商务会馆(盖章)承包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表:承包方担保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餐饮承包协议3

发包方:**县同和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年3月25日起至20**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元)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

乙方:

餐饮承包协议4

甲方:**x

乙方:**x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共同开展为甲方客户提供**x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乙方同意按以下要求在其店内提供餐饮服务给甲方,双方合作期限为**月,即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如延期,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10日内,向对方方书面提议延长,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协议。

2、乙方若能严格招待本协议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月**元的餐饮使用权。

3、乙方有维护**x禁止其它餐饮进入的义务,并保证**x设有点餐服务这一个项目。

4、乙方若不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甲方有权不支付各项费用,协议一并停止

5、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地址: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餐饮承包协议5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厨房者(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饪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的厨房承

包给乙方做技术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止;(大写元整)。每月日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二、乙方需支付甲方厨房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合同到期无息退回;

三、乙方自行组织安排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切配、正、副灶台、蒸炉、打荷、冷菜间、烧烤、面点等相关技术岗位工作,并负担工资。厨房配备人,最少不少于人,最多不超过人,厨房人事归乙方所有。厨房内洗涤、卫生、杂工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并负担工资;

四、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食宿)。甲方如对乙方人员安排烹调技术有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菜肴品质稳步提升,应相应增加乙方工作人员工资,月工资按每人元计算(大写,否则乙方有权减员操作;

五、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工资)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协议进行;

七、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乙方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有偷盗公司财物、指定使用某品牌原材料拿回扣等相关行为,甲方将对相关人员做辞退处理,并处以损失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餐饮承包协议6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饮配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餐饮产品概况

乙方配送的餐饮产品数量、规格、价格和供餐标准等具体详见附表。附表中餐饮产品的具体采购需求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附表所示价格为餐饮产品综合包干单价,该等单价均已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加工制作、税金、利润、包装费、服务费、材料费、配送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等价款不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若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产品/服务的,甲方将发出续订合同的通知,否则,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但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存在未完成服务的,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完成服务之日。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乙方每月配合度或甲方满意度调查或项目实际情况随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即时停止相关工作。乙方已开始进行或/和完成的相关合格工作,甲方应据实结算。甲方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后至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前,有权要求其他公司为甲方提供餐饮配送服务,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三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甲乙双方于每月日前完成上月餐款对账工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经甲方代表验收且签字确认(该验收或确认仅系对产品数量、品种、规格的认同,且仅作为乙方提请甲方付款的依据,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责任)后,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等额发票。

发票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后,甲方以月结方式,一次性将乙方餐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第条中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转账成功即为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完毕。双方约定价款结算的月结日为每月号。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餐饮产品质量、配送服务质量及包装质量

餐饮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餐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深圳市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

乙方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应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使用无牌无证产品。甲方指定乙方使用的大米为品牌,面粉为品牌,食用油为品牌。

乙方应保持厨房、配餐中心操作间内的场地清洁卫生(包括地面、台面、设施设备及自来水池等),配餐结束后乙方应将餐具用品、剩饭、剩菜等及时运离现场,并将配餐现场和餐厅清理干净。每周进行消毒和大扫除,保证配餐间的整洁干净和无“四害”及异味。

乙方需按照甲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对餐饮产品的质量和口味及时做出调整。

配送服务质量

乙方需保证其提供的餐饮产品配送过程中不会发生污染、变味、变质、受潮、破损、泄漏等影响餐饮产品质量的情形。

包装质量

乙方对餐饮产品所做的包装材料应为洁净、安全、完整、美观的。

以上标准的执行情况乙方均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随时检查。如乙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将被视为违约。如发生食物卫生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腹泻、呕吐、中毒等事件,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若因乙方餐饮产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而需进行鉴定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要求鉴定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甲方协商共同委托同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逾期,甲方有权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应对该鉴定结果予以无条件确认。因产品鉴定所产生的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的,鉴定费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共同分摊。

第五条交货及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将甲方所需餐饮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为履约代表,乙方指定为履约代表;依照双方之交易习惯及方式,乙方履约代表向甲方做出的任何签收行为即视为乙方行为,无须乙方另行确认。

乙方配送至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餐饮产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存在数量、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因乙方餐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予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由此造成延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因乙方餐饮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乙方履约代表应及时签收,而且,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补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货款、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履约代表未能及时签收或拒绝签收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其发生毁损或灭失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在甲方履约代表签字确认收货前,乙方应承担餐饮产品所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乙方配送的产品经甲方履约代表验收后,甲方履约代表在交货单上签字确认即视为甲方完成收货。但甲方该等验收合格、收货确认仅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依据,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产品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及国家以及深圳市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等要求,对乙方食品的质量、卫生、包装、服务质量、进货渠道和现场人员的管理等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内容进行整改。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口味及服务方式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产品/服务。

有权根据乙方每月配合度或甲方满意度调查或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跟据乙方实际工作结算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义务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乙方权利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结算餐费。

乙方义务

乙方须提供合法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复印件(盖章)交由甲方留档。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须将乙方人员的身份证、技术等级和健康证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审查,并将复印件(盖章)交由甲方留档。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菜式、份量、时间、地点和份数配送快餐。

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餐饮产品卫生,安全。

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须统一穿工作服、戴卫生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乙方在甲方现场服务的人员需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听从甲方的指挥。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加强对甲方员工的口味评估及满意度调查,保证其提供的餐饮产品符合甲方员工的要求。

乙方跟进甲方员工厨房内部操作区,应严格遵守甲方员工厨房的水、电、燃气管理制度/使用规范。乙方使用甲方员工厨房,应对甲方所有的设备(详见附件:《甲方设备清单》)及乙方提供设备进行区分(详见附件:《乙方自供设备清单》)。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设备。合同期内,乙方自供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撤走其自供设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属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册;同时,甲方还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餐饮配送(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甲方质量要求而甲方拒收、退货、换货等)或未提供有效发票的,每延迟半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餐饮产品总价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迟达两小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餐饮产品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或罚款、财产损失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下同)。

若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甲方承担相关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或罚款、财产损失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乙应负责甲方提供其使用的设备的日常维护。若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甲方设备毁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若甲方无故延迟付款,甲方应按每延一日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乙方违约情形外,因乙方其他违约而致使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若乙方餐饮产品因存在侵害其他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经销代理权等)的情形,致使甲方遭受相关主体索赔或处罚以及被采取限制性措施的,乙方应赔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或罚款、财产损失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交通费等),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书面索偿通知后5日内予以全额赔偿;逾期,则乙方还应按每延一日以应偿付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违约金。

上述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若乙方尚未与甲方进行结算,则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尽可能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之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项下的书面通知、产品价格清单、产品采购投标文件(如有)、产品采购中标通知书(如有)、甲方设备清单、乙方自供设备清单以及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除有特别约定外,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项下有关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或由甲乙双方履约代表或授权代表直接交付签收送达;或传真送达,自一方发出传真之次日视为已送达;或由通知发出一方根据另一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所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交送达,特快专递一经签收(不论签收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即为有效送达。任何情形下,特快专递寄出满4日即为有效送达。若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发生变更,须于变更发生后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所引致的一切责任概由其自行承担。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确认:本合同文本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所共同确定的电子文档打印文本,本合同条款不属于由甲方或乙方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本合同系在甲、乙双方所有条款含义理解一致并接受的前提下共同签署。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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