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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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一篇】
各科(室)、站、支队,盐业支公司党支部:
今年市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着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不断提升反腐败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实施精准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党纪的行为坚决问责追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拉帮结派、妄议中央、阳奉阴为等行为,重点查处反分维稳斗争中的“骑墙派”“两面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和机关作风不断好转。
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定期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巩固已有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扎实开展常态化督查,组织明察暗访,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定期排查梳理,及时跟进整治。紧盯私设“小金库”、“文山会海”、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市委、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变形走样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精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办法(试行)》及《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着力解决在岗不为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执行治理滥发资金工资补贴决定,集中清理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推动实现纯正家风与优良党风良性互动。从快从严查处舆论监督曝光、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坚持零容忍,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让想搞腐败的人付出代价。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还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函询、诫勉、惩处同向发力,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深入落实市委“五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中、省、市工业项目申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管,重点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抓住“关键少数”,把各科(室、站、支队)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全面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任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增强预防腐败成效。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纪,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学习《忏悔实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严肃整治发生在基层的“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托法纪教育基地,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将观看学习“一片一书一地”作为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中层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
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以责任清单、“签字背书”为抓手,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各科(室、站、支队)、盐业支公司党支部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党支部书记、科(室、站、支队)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责述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实现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责任全覆盖。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行风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稳步提升。加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二篇】
近年来,我县市委要求,创新“三个三”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村(社区)纪律监督工作新机制,加强村级廉政建设,实现县、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覆盖,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在村(社区)建立纪律监督组织的实施方案》,对村(社区)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要为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的村(社区)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实现了有领导管事、有干部办事、有章理事的运行机制。
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在全县316个村、25个社区分别成立了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合署开展工作。纪律监督小组由3人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2名。组长由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范程序选举产生。
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年终述职评议制度和工作资料登记、承办、归档、立卷等制度。结合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办公阵地建设,把6大类11个制度统一规范上墙,促进了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工作规范化运行。
针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办公无用房、活动无设施、议事无场所等实际问题,各乡镇(街道)把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的阵地建设摆上了议事日程。县纪委领导会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商榷,本着“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坚持“因村制宜,合理规划”,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多渠道进行小组活动阵地的建设。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基本实现了“三个统一”:统一依托村(社区)办公场所建立纪律监督小组办公室,同时设立了村信访接待室;统一配备必备的办公用品和设施,做到有办公桌椅、有档案柜、有来信来访登记表册和信访举报箱;统一将工作制度和职责上墙公开,使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截止目前,全县所有村(社区)都已建立了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活动阵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建有“品牌工程”活动阵地;占据有利地势的村建有“亮点工程”活动阵地;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建有“形象工程”活动阵地;偏远贫困的村做到五有:有办公场所、有阵地标牌、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有登记表册。
情况、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村(居)民代表担任。成员候选人采取村党组织、村委会推荐或5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推荐产生,候选人确定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然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对得票达到村民代表半数以上者,从高到低确定当选人员,并现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上报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进行资格审查,并下发任职文件,由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向党员和群众传达,纪律监督小组召开会议,明确分工,上岗履职。通过规范选举程序,让村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权力,真正实现村民民主自治。
问题,以及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村(居)民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及时汇总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定期上报村(社区)“两委”或镇纪委;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三是规范履职程序,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采取定期召开会议、深入农户走访、收集群众意见或临时召集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等方式,开展具体监督工作。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出席或列席村(社区)两委、村(居)民代表、一事一议等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质询;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报告并协助进行调查。对村里每一项重点工程的实施,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都要确定一名纪检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把惠民工程办实办好。村(社区)纪律监督员履职以来,既发挥了农村政策宣传员、村内重大事务解释员的作用,又发挥出了党风廉政监督员、重点工程实施督查员的功效,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
目前,我县在村(社区)级廉政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处于探索运行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村级纪律监督组织成员没有领取报酬,属纯义务监督,个别成员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存在监督工作“互相推诿”、“得过且过”,有的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名存实亡,监督不到位。
一是落实待遇,调动积极性。争取政策,落实村(社区)。
纪律监督小组组长及成员的待遇,将监督小组组长纳入村(社区)实职干部,并享受同等待遇,明确兼职监督小组组长按一定比例领取报酬,并落实一定经费保障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把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的培训摆在重要位置,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党纪观念、政策法规、村务财务、信访调解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知识,力争让所有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成员每年接受轮训1次以上,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考核,实行目标管理。镇乡纪委(街道纪工委)要与各村纪律监督小组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纪律监督小组工作职责目标量化,年终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干部使用直接挂钩,以增强村纪律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三篇】
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在农村联系群众的最直接领导者和参与者。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塑造农村基层党组织形象,不断提高他们履职本领和拒腐防变能力,这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当前,由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层面、文化结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现状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工作热情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甚至发生违法乱纪情况,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号召力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创新文化发展理念,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幅度提高了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这为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注入了“强心剂”。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教育,首先要紧密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手机短信等阵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为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撑。其次,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重点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党的宗旨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对基层干部进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二是方针政策教育。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遵纪守法教育。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同时,要运用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如近年来,我县纪委提供警示教育电教片,给乡镇、村播放,通过观看使基层党员干部心灵上受到震撼、警醒,教育效果良好。此外我县还给143个村(社区)赠阅广西区纪委编印的《党风廉政教材》,开展读刊用刊思廉活动。
各级基层党组织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2011年5月中央颁布实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的“19个不准”规范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22个不准”规范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要积极完善乡村干部定期接访机制,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理事议事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权,防止“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
同时,在基层站所每年开展一次纠风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办事公开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完善“三务”(政务、党务、村务)公开,确保干部规范用权。利用公示栏、网络、电视等媒介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等,同时要定期更换公开的内容。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干部行为。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2011年,我县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出台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统一核算和监督,从根本上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加强“三资”(资产、资金、资源)清理管理,全面推进“阳光操作”。去年以来,我县所有行政村的“三资”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截至2010年底止,全县143个村(社区)都对“三资”初步进行了清理、核实、登记工作,各村(社区)也针对2008年以来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工作。
邓小平同志说,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并指出,这种监督应是“铁面无私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对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最好的鼓励和保护,是确保农村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从总体上看,要积极构建三大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监督,构建“由上至下”的垂直监督机制。县委、纪委要建立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三级信访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加大下访工作力度,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群众访我”为“我访群众”,变“层层转办”为“走进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同时要实行领导包片包村制度,定期深入下去,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强化群众监督,构建“由下至上”的民主评议监督机制。要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双评双述”的要求,实施以“年初承诺、年中公示、年底评议”为主要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要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定公开栏的规格标准,把把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配套补助、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村贫困危房改造补助、家电下乡补贴、农村‘五保’供养补贴、孤儿救助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摩托车下乡补贴、残疾补贴、粮食直补”等方面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纳入公开范围;时间上,村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季度公开、半年公开相结合。对重点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和即时公开。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构建“由表及里”的专项监督机制。在推进整体工作落实的同时,不断深化监督层次,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对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涉及农民群众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2010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要求涉及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12个乡镇和20个县直部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面达100%。然后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审计等8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面达69%。经检查,我县对涉农的各项补贴资金都能按照规定发放到农户手中,没有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四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构筑党纪国法防线。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该给纪律处分的要给纪律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国法防线。2010年11月—2011年10月底,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8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四篇】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常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提供坚强保证。
切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县委办、政府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联合督查、典型督查、抽查督办等形式,对县委常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六个重点”、“六件大事”和典型培育完成情况,严格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评比排序,公开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要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今年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要实施跟踪督查,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以“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作为评价标准,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要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涉法涉诉以及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治理教育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的成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结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两查两看”活动,即查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看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查是否有吃拿卡要的人和事,看哪些方面对企业、客商和群众服务不到位,全方位优化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职能作用,整合纠风和行政投诉受理、协调、督办的力量和资源,认真受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要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逐步健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落实案件线索评估制度,提高信访案件的成案率,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重要信访件的直查、督办和协查工作,继续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和署实名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反馈制度。要加强案件剖析,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树立一批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开展一次恢复和重建纪委3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开展以“读书思廉、网络宣廉、报告送廉、案例警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等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荆山森林公园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整合资源,将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相融合,着力培育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落实《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质询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等制度。继续落实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有轻微问题诫勉谈话、责任制考核等次靠后警示谈话的“三必谈”制度;探索实行点题述廉、定期述廉、勤廉公示等新的措施和办法。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特邀监察员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要突出抓好五个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三是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四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五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坚决制止一切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以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目的,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对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和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建新灵蒲公路改建铺油和皇甫谧陵园改扩建两个廉政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签订廉政合同、建立质量责任人档案、实行工程建设和材料采购招标准入等措施,强化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围绕今年全县确定的十件实事进展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网络,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站所、进村社、进家庭,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要健全乡镇、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认真开展对各级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畅通农村信访渠道,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县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和配合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县委政法委要切实抓好农村维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县农办要积极推动和完善农村综合改革,着重在农村开展源头治腐工作。县农牧局要抓好农村财务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县民政局要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县财政局要围绕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五篇】
基层党员干部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农村基层工作者,是农户致富奔小康的领路人和带头人,认真做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场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多方面人手,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才能有较满意的效果。
(一)围绕思想认识,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防火墙”
加强基层干部教育,重点是要抓好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自觉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一是信念宗旨教育。要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二是政策法规教育。要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辅导等形式,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政策、学法纪,真正使各项政策法规入脑人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三是科学发展教育。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目的是让基层党员干部明白科学规划本辖区的发展计划,合理利用本辖区的土地,有效利用本辖区的资源,避免盲目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四是开展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适时组织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时刻警示自己,如果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自己捞取好处,其结果只能是妻离子散,入狱牢囚。
(二)围绕作风建设,做到“四个延伸”,建立“防护网”
一是勤廉作业站。实行管理区班子成员勤廉双述制度。年初,管理区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工进行勤政、廉政公开承诺,并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管理区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年初的承诺内容,面向本作业站的全体党员、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二是要求农场经济审计延伸到作业站。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明确审计的重点,切实加强对低保、救灾、“两免一补”、工程建设等重点资金的审计,确保各项资金发放到位;实行任中审计,适时对在任基层干部进行审计,增强自律意识。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有效办法和措施,切实改善农村干群关系,夯实执政之基。
(一)要在民主定事上进行创新。
所谓民主定事,就足管理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和大额度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按照党支部提议、职工民主大会决议的结果、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杜绝“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现象发生。对违反程序做出的决定,群众有权拒绝执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要在制度理财上进行创新。
“三资”问题一直是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突出表现在:财务管理混乱,资产资源处置随意,集体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流失严重,个别基层领导干部私自以低价出租、出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厂房等方式,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捞取好处。所谓制度理财,就是坚持村组“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统一制度,统一银行账户,统一程序,统一公开,统一监管,制定“三资”集体决策制、预算制、审核制、备案制的运行程序,切实做到民主理财、制度理财。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六篇】
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乡上下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标本兼治、挺纪在前,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造“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的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刚性约束。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各社区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标准,保持政治定力。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对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说三道四,严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严禁对抗组织审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违反政治纪律,危害社会稳定,信谣、传谣、造谣,说两面话,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并实名通报曝光。
二是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党委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民生改善、重大项目、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发展、精准扶贫等政策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查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常态化抓好省市县维护稳定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城乡社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乡、社领导班子换届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审核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两个责任”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按照《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要求,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完善责任体系,把党委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正风肃纪、惩贪肃腐以及约谈、考核、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下级的监督落细、落小。机关、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履职要亲历亲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认真完成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党内监督三大任务。并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承诺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乡党委按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乡党政班子成员、社区党总支书记每半年向乡党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及作风建设情况,对履行责任不到的、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党政一把手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抓好廉政谈话、讲党课、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办理情况要签字背书,做到“四个亲自”和“十个必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六个必抓”,定期安排、检查、落实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之中。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特别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以严格的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或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党组织,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健全整治“四风”常态化机制。扭住“四风”不放,围绕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以更严的标准、更硬的举措,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把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揪出来,让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巩固和深化“四风”整治成果。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抓党风、促政风、育家风、带民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是持续落实“月自查、双月督、季通报”机制,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看住“关键少数”。要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财务资金、账目、票据和办公用房等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大惩戒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制度执行力,规范干部言行,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和党组织,重点查处“七个有之”以及违反“五个必须”等问题;重点查处公开发表、散布、传播损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参与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和非法宗教破坏活动,以及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侵吞国有资产等案件,加大对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落实纪律审查下管一级以及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要求。落实约谈清单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要定期通报重大典型案件,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示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律意识,用好用活反面教材。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管。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制定抓早抓小的常态化措施,盯住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大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主动把“四种形态”运用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各个环节,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工作,切实保护大多数党员干部。
三是加大初核力度,快查快结违纪问题。要严明执纪纪律,用铁的纪律确保办案安全。完善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增强专题教育、廉政教育和党规教育实效性,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的叠加效应,发挥好治本功能。
(五)深入开展“322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全面履责,推动从严治党责任向社区延伸。加大机关站所、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切实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肃纪的实际效果。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党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三项专项治理”,即:深入开展“四风”和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部分干部“庸懒散拖”,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对待群众作风粗暴、贪腐谋私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反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是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拖欠群众财物等突出问题。重点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安居富民、城市解困、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实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侵占集体“三资”、惠民补贴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六)坚持标本兼治,抓好源头防腐。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党章教育,要把党章作为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模范尊崇党章,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加强纪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把《准则》、《条例》和其它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学习,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让纪检干部精通运用、普通党员掌握遵守、居民群众知晓监督,努力使铁规刻印在心、落实在行。
二是强化舆论研判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出一批廉政文化作品。坚持民主集中制,把“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政正职监督管理办法、四个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述廉评议等制度。持续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筑牢防火墙。
(七)坚持从严管理,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必须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忠于职守,敢于负责、敢于监督,在维护群众利益、从严执纪上敢于碰硬,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扎实履行执纪监督责任。要夯实基础工作,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贯彻“两为主”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党委、纪委、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强化外派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积极捕捉、挖掘、提炼总结信息,按时完成年内下达的信息任务。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对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用铁的纪律确保队伍纯洁,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干部队伍。
三、具体要求。
今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全乡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明确领导职责。为确保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党支部也要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向乡党委、纪委汇报工作情况。
(二)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乡级单位、村、社区党支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业务工作相结合,围绕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自身业务,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协调。乡纪委主动协助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乡党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七篇】
根据《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计划》、《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保证农村政策落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改进基层干部作风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目标要求,着力构件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党风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2、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惩防并举,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加富有成效。
3、坚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
4、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利为核心,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以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依托各类培训班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改进宣传教育的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充分挖掘各地丰富的文化资源,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农村党风民风的好转。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抗灾救灾款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物资安全运行,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处置村债务等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持制止以报刊征订、用水用电以及借兴办公益事业之名的乱集资、乱摊派等行为。着力解决在救灾、救助、扶贫等款物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农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和污染农村环境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农村群众信访问题。
(四)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五新争先”活动。加强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和谐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村主职激励、保障制度。推进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党建工作。
(五)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根据镇村干部的不同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有关规定,有效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干部民主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广泛开展包括普法宣传在内的各种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公民责任、维护基本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询问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提高农村基层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
(七)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同时注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八)着力构建农村基层预防腐败体系。结合实际,积极构建以民主决策、“三资”监管、村务实施、村务监督、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制度为基本框架的“农村基层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工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实行镇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石门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监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长:陆学军;副组长:虞仁良;成员:范希文、周维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虞仁良兼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为启动实施阶段。制定工作细则和职能分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坚持边研究、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雏形。
第二阶段,年至年为完善提高阶段。在总结、提高、拓展上下功夫,建成惩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致力于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作用。
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并不断努力,形成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促进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镇机关切实履行职能,使反腐倡廉工作与政府管理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并进,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局面。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
2、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村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调研制度,真正落实责任制。
3、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机制。由党委联系泉塘村、纪委联系清漾村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促进联系点在抓创新、求特色、出实效上下功夫,发挥联系点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联系点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反映各联系点工作动态,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4、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掌握工作状态,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将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建立体系效果测评制度,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内容。
镇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对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作出部署,每半年对惩防体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总结,研究解决惩防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每半年对惩防体系运行的效果组织一次测评。测评内容为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产生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等等,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镇干部代表、企业主代表、镇聘请的特约党风廉政监督员及其他服务对象代表等。
2、每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在评价中,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对党员干部每年的廉政情况作出科学评价。
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征求意见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的情况反映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从健全惩防体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角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使其更加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
(三)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要围绕廉政文化进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特色和农村群众的需求,以制度的形式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以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依托各类培训班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改进宣传教育的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开辟阅览室、宣传橱窗等固定宣传场所,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充分挖掘各地丰富的文化资源,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农村党风民风的好转。
2、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廉政文化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发展途径,形成廉政文化区域化建设新格局。继续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教育领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围绕创建“廉洁家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六进”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工作意见,加快形成辐射效应。充分利用“清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深挖人文底蕴和精神内涵,将本土文化资源与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有机融合,让全镇共享这份廉政文化“大餐”。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八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和复杂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下定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从当前党和国家要应对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各级纪委也在抓贯彻落实。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三个转变”,我结合工作谈点浅显的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深远意义。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振兴、人民要幸福,都要依靠党的领导来实现。我们的党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需要党要管好党、从严治好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凝聚人心,形成合力。
全会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从管党、治党的方针出发,落实“两个责任”、“三个转变”就是清醒认识到新时期党所面临的现实、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性的要求,在采取对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党的执政理念和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新时期下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站在党要管党、党要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新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
落实“两个责任”、“三个转变”正是从这一出发点来落实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党委(党组)抓好主体责任、纪委抓好监督责任,抓好党员管理和教育,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部廉洁、政府清明的良好局面。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责任所在、使命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权力意味着责任,代表着党和国家在社会和民众中的形象。落实“两个责任”就是提升履职能力,增加党的信用度。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口号,是需要具体行动来实现和展现的。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加强了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了责任,权利和责任分明。监督责任是对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能的监督问责。
二、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
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达成共识。领会和掌握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质和深刻内涵,使其成为今后行动的指南。对“两个责任”的内容有清晰、准确的认知,才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承担好自己的责任。党委(党组)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担负起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安排,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做到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承担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组织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做到突出主业,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充分发挥纪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制定监督的目标、任务,多督促、多检查,多考核。强化执纪监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腐败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之不懈抓党员干部的“四风”;严格责任追究,“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纪检监察组织如何落实“三转”要求的思考。
“三转”,是履行纪检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三转”就是要让纪检监察组织回归监督本位,纠正纪检监察组织长期以来偏离主业,跻身于政府职能工作,成为难事、咬手事、争端事问题处理的主力军,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而导致纪检监察职能泛化、主业弱化,力量分散、监督效果不佳的状况。也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改变传统思维和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以往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更好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而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领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从工作中积极行动起来。要努力做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明确的规定。谁担负主体责任、谁担负监督责任,清晰明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遵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转好职能,把该党委(党组)担负的主体责任归还给党委(党组),还要协助和推动其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监督问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厘清职责权限,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身,回归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和行驶权力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强化执纪监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惩处腐败。从小处着眼,防微杜渐。不能小处放手,疏忽防范。小的毛病不以为然,不提醒、不监督。待到小事养成了大事才惊觉,才追究、惩处。这不是爱护党员干部,是一种姑息、是一种渎职。纪检监察工作要转变方式,首先要转变认识,将防范问题的发生作为主要点来抓,将预防和教育结合起来,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告诉和时刻提醒他们什么可以干、什么坚决不能干,将党纪政纪的各种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让党员干部时刻不放松对自我的约束。本着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抓出成效。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廉政从政意识;发现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隐含的问题,要开展诫勉谈话,摆摆问题,善意提醒,敲打敲打,帮助对方早点认清问题,督促其及时改正。抓好警示教育,常敲敲警钟、用反面教材警醒大家不做违规违纪的事情。对无视党纪政纪,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坚决惩处。一是纪检干部要转变自身的工作作风,所谓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执纪监督,就是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做好自身作风的转变。二是要转变纪检监察队伍的作风,打造铁的纪律、铁的队伍。没有铁的纪律,就不会有刚性的约束。今年,纪检系统自上而下调整了机关内设机构、整合了资源,就是要把更多地精力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来,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大自我监督的力度,避免“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人民信赖、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监察干部队伍。我们要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和拒腐防变的表率,在大事难事面前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纪检监督责任,不辜负党和国家、人民对我们的信任。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九篇】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据《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市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范围。市局党组对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局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各党支部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
3.切实做到“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本机构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本机构人员参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局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分别向局党组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
5.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各单位纪委在同级党组织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情况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上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纪委要按期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送有关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作一次书面汇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每年不定期约谈局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
调整充实局直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
局直单位凡成立党委的要同时成立纪委。
7.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按编制配齐局监察室人员。及时配齐局直单位纪委书记;
纪委书记出缺时要力争在半年内配齐,出缺期间要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
未成立纪委的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未设立独立的监察室的,按本单位中层正职的行政级别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
机关和各单位要在总支、支部成员内明确1名纪检委员。
各单位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的排位参照上述规定按其担任同级别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确定。
督促协调抓监督,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深挖细查抓监督,注重收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0.强化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认真组织重点巡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对局直单位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议事机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2.抓好信访核查工作。规范举报投诉办理程序和办法,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抓早抓小,直查快办。
交办转办的事项,要加强督促、及时办结。对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早约谈、早函询、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对实名举报件要负责任地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禁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禁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
13.加强案件管理。局直单位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领导为主,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驻局纪检组报告。制定案件检查工作规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财务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有登记、有统计、有分析、有明确意见,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的要求及时处理。每季度首月x日前,局直单位纪委要将排查的案件线索报送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和同级党委,重大线索、时效性较强的线索以及责任事故情况要随时报送。
1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能力。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任和轮岗交流,坚持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年轻干部轮流到驻局纪检组、局监察室进行工作锻炼制度,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活力。
15.落实公开办事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公共事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办事制度落实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定期组织述职述廉活动,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适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7.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在本单位网站设立举报投诉窗口,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鼓励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注意收集舆情和网上信息,提高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水平,确保专人及时接收信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咨询,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并反馈办理情况。
18.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如实报告。
19.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敢打“老虎”、勤拍“苍蝇”、常消“病菌”,做到群众有举报的要及时处理、线索具体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突出查处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科级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违反“八项规定”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违规用车用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抹牌赌博等方面的问题。
21.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规定确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单位发生腐败问题的,既要查处违纪人员自身的问题,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于问题多发频发、积累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发生严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六、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22.及时总结系统内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将“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拓展到系统全领域,实现全覆盖,全面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
任务同步部署、责任同步落实、合同同步签订、考核同步实施、奖惩同步兑现)。
24.实施“廉政阳光审批”。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在“三集中”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提效,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上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实时接受监督。
25.推进“廉政阳光执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行业的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四统一”(统一执法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场所外观和执法人员着装)工作,着力开展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
26.促进“廉政阳光服务”。服务是永恒的主题。各级xx部门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活动,制定服务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十篇】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
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2、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
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
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
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