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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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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经镇党委批准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整治范围:镇机关和16个社区

三、整治内容

1. 违规公务接待。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假”公函接待、虚增人员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假借调研、协调、检查等工作名义吃请等。

2. 违规公款饮酒。重点整治违规用公款购买酒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含公款购买、私款购买、自带酒类等);将单位的酒私用等。

3. 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重点整治套取费用用于吃喝、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将个人吃喝费用在单位报销、将上级单位吃喝费用在下级单位报销;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二级机构、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开支;将吃喝费用以加班餐名义开支、拆分成小单开支;将吃喝费用以虚假做大食堂支出的方式开支;将经费拨转至社区用于吃喝开支等。

4. 违规接受宴请。重点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宴请;在“一桌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接受宴请等。

四、整治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党政办、财政所,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五、整治要求

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通报,确保整治效果。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沈雪琦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唐慧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整治工作范围

中心各科室。

三、专项整治内容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以及事后报销票据、接待清单等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存在超标准和超员陪客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吃请、公款相互吃喝宴请情况;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问题;是否存在于明令取缔、要求转型的会所中公款消费问题。

四、专项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不得将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培训费等名义或向服务对象报销接待费用。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并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内部就餐。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五、具体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教育(5月10日至月底)。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学细照,查找不足,筑牢防线,从思想上防止发生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行为。

2.开展自查自纠(6月初至7月底)。各科室严格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说明自查自纠情况;监察室、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材料具体内容将进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

3.组织专项检查(8月初至9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4.严查顶风违纪(10月初至12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在自查自纠之后,从严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公开予以通报。

5.加强立规明矩(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二、重点任务

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第四篇】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二、时间阶段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17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17日至19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常州市统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内容

(一)对省委、市委“禁酒令”相关要求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或监督不到位,未印制发放《作风建设学习资料》。

(二)违规吃请,包含中央纪委所列的“20种饭局”。

(三)公款购买烟(卡)。

(四)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党总支书记周德军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民调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联络员:-。

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负责对局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2、人教处(党总支)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协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其他各处(室)、民调中心按计划认真进行自查、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2月至3月)。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党支部利用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深学细学市委两个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通过收看有关警示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自查自纠和摸排检查(3月底前)。各处(室)、民调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范围包括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和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的烟(卡)。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退缴烟(卡)将与烟酒流通协会商量统一处理,退缴资金汇总后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

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对全局进行摸排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清单、接待标准、“一支笔”审批、公务卡结算、控制陪同人员等规定;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烟(卡)及各种酒类饮品。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派驻纪检督察组开展监督暗访活动。

3、整改落实和巩固长效(4月至6月)。通过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巩固活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掌握整治工作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素质的养成,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逐级加强管控,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把整治工作做出成效。

3、严肃纪律。对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快速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得姑息。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不懈、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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