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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案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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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一篇】

指导和规范20__年春节期间我局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肺炎疫情,及时、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蔓延扩散,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县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领导组织及工作职责。

文广旅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在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加强联防联控,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依照《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预案》确定的各工作专班人员及部门职责。

三、防控措施。

依照国家《病毒防控指南(第七版试行)》、《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试行)》确定的病例筛查、诊断、救治、管控各方面要求,发生突发事件或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一)常态化状态下,春节期间应强化的防控措施。

1、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文广旅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大力宣传劝导外地拟返回人员非必要不返伊,提倡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减少春节期间的非必要人员流动;如确需返回要提前3日内向所到社区(村屯)报备,并携带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落实省、市、县各项疫情管控措施。对没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宣传好本系统及行管单位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县,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按照文广旅局疫情防控网格化排查、工作分工,做好节日期间网格化内的小区外流入人员排查,特别是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坚持每3天一轮的持续排查,发现有国内中高风险等需要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地区的外来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隔离管控。

3、实施重点场所防控。

要加强对开放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如歌厅、网吧、旅行社等单位的风险防范,做好人员防护、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传播风险。要重点指导人群密集场所及聚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教育引导各场所负责人及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4、强化旅游景区管理。

县内各冰雪旅游区要制定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各景区要严格落实游玩预约、扫码测温、游客分流、环境消毒等措施;要加强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5、引导宣传防范意识。

加大舆论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醒广大群众增强疫情防控、防范意识,在春节期间减少外出旅游,特别要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地区,降低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要引导群众尽快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二)疫情发生处置。

一旦出现相关的疫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认真落实如下应急处置措施,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应急处置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下属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抢险工作;负责配合政府相关指挥机构开展应急防疫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门工作组。

应急抢险组:

职责:快速反应,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抢救人员及财产,疏散人群,维护现场及周边的社会秩序,保护现场,使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后勤保障组:

职责: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防护物资和车辆调配。掌握主要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负责防护物资的组织和采购,负责物资的调配、运输,为防疫处置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通讯联络组:

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在发生突发时间或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保障通信畅通,确保事发区域、政府上级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负责收集、整理、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动态信息,负责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应对防疫突发事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

(二)防疫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按有关程序向上级报告。

(三)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防疫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负责人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二篇】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学校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按照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五包”原则,负责本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

(2)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八.疫情监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九.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和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一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了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拥有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我校以“阳光心灵,快乐成长”为主题,开展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本次活动,以加强师生心理素质教育,促使师生科学地认识心理健康,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心理调适的基本技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参与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

阳光心灵,快乐成长。

“我健康,我快乐”

1、面对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面对全体老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普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维护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提高教师个人职业心理素质。

组长:

副组长:

20xx年11月。

心理咨询沙发;照相机;话筒;报纸等。

1、小学生如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小学生自我情绪调节的途径。

3、如何建构良好的同伴关系。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五篇】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供餐、用餐工作安全、卫生、健康地进行,现将《xx学校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供餐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xx校区:xx食堂

xx月xx日至学生返校期间

早餐:7:00~9:00

午餐:11:00~13:00

晚餐:16:30~19:00

(一)请先洗手,再买饭就餐。

(二)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

(三)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马上记录报告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早餐:直接到食堂,现场按需刷卡,打包回各自岗位就餐或在食堂一、二、三楼按指定位置错峰就餐。

(二)中、晚餐:食堂提前准备两种价格各五款套餐(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在食堂入口提示),统一定价,全额支付。

教职工就餐方式:

方式一:线上订餐

订餐时间:须每天上午9:30之前完成该日中餐、晚餐的点餐程序(便于准备食材,避免浪费。)

送餐地点:行政办公楼、学院办公室、各单位指定地点。

方式二:快餐盒用餐

教职工自行到食堂快餐窗口选好套餐,刷卡支付后带餐盒离开食堂。回各自办公室就餐,或在食堂一、二、三楼一人一桌分开就餐。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七篇】

组长:__x。

成员:中层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政教主任(对接联系社区、对接联系区教育局)。

德育主任、校医(对接联系定点医院、疾控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

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教育活动方案【第八篇】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相应的疫情防控小组要组织防控力量,层层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毫不放松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出行管理,引导职工寒假春节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确需出省的职工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措施。放假后离校的职工务必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坚持每日健康自测,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三、强化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或甲方关于疫情防控及假期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冬季疫情防控方案在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继续做好职工“一人一档”健康记录。

四、加强活动管控,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和会议,倡导线上团拜和视频会议,压减线下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如有举办协办各类会议、考试、竞赛、培训等活动,须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控人数和规模,并报请分管领导和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务必做好全程的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职工加强自我防护,传达江苏省《2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个人防护措施的细则。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职工、师生积极做好防控。

六、细化开学准备,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制定春季开学返校防控预案,依法、科学、精准落实相关防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要求返校职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在返校时提交;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职工暂不返岗,必须居家隔离14天,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职工暂不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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