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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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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材料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08]号)的要求,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定于2016年7月14日-16日举办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第八期)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增强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对孵化器(众创空间)涵义、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和管理的理解,并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孵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从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根据要求,培训课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编撰教材、统一建立师资库、统一进行考试。培训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课程按照指定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进行学习;选修课程为实地考察、学习。

学员须参加全部必修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科技部火炬中心指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结业学员信息将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备案并存档。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第八期培训班定于2016年7月14日至16日举办。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1《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第八期)培训班课程安排》。

(二)培训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水高庄园会议中心(详细路线见附件3)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必修课程培训费、餐费、住宿费(为9日、10日两天住宿)、教材费、考试费、制证费等。交通费用自理,具体事宜与会务组联系。

学员可于开班前将培训费用汇款至促进会账户。

户    名: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帐  号:12001650472052501251

现场交费收现金或支票,不能刷卡。

  五、培训报名

(一)天津市各区县科委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直接向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报名;同时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同仁报名参加培训。本期培训班总人数限定为80人,其中外地学员人数限定为20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请将报名回执(附件2)及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注明姓名)发送至协会(tjbia4769@),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两张与电子版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片(用于资格证书)。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

(三)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

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材料2

期盼已久的2020年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班报名开始啦!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精神,结合现阶段宁波市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同时也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市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协会计划组织开展第四期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国范围从事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科技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等。

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课程将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结合国家及我市孵化器最新的政策法规、建设运营、服务体系等主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相关知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学员须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国家级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时间:本期培训班拟定于2020年6月下旬(举办),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待定

培训费用:协会会员单位每人21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2600元。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制证费等。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37862229@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协会秘书处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与您联系确认。培训学员请自行准备两张纸质正面免冠两寸照(照片背景底色不限,用于制作证书)和一张电子照片(须与纸质照片一致,用于备案存档)。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本次培训班培训人数初定为50人,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同仁报名参加培训。

缴费说明:请通过对公银行转账汇款,

开户帐户名: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帐号:50010122000042367

开户行: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发票开具: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在培训期间下发培训费发票供各单位核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蔡聪聪0574-87133063/15257417479

联系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号2楼

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材料3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08]号)的要求,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作为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构,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和我省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将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第七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支持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成都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主办单位: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二、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达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增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面了解,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省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三、培训对象

我省从事孵化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课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编撰教材、统一建立师资库、统一进行考试。课程结合国家及成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和提升能力需求等方面,安排了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政策性、可操作性的学习内容,同时聘请了高级讲师进行授课。

学员需要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指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将结业学员信息由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统一备案建档,作为国家认可的培训记录和资格认定。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25日(22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红万酒店(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锦尚西一路315号)

(三)培训费用

请与会务组联系。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制证费等。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科创通平台(http://),进入主页后点击从业人员培训报名链接即可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尽快登录系统完善学员信息表,届时须上传正面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或PNG,分辨率要求在626*414以上。

(二)本次培训班培训人数为120人,以收到汇款先后为据,满额即止。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若只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转款,我们将只保留报名信息,不保留培训席位,但可申请进入下一期的培训。

(四)报到当天需提交两张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用于资格证书),不管是通过何种报名方式,都要求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一致。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八、开户行及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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