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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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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篇1

***总书记近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强调,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对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以日产日清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垃圾中转站、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服务功能,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返乡人员多、垃圾量大的问题,根据村庄实际,适度加密垃圾收集点和设施装备布局,提高垃圾转运和杀菌消毒频次,确保生活垃圾“不冒桶”。在村庄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进行统一消毒和统一处理,确保废弃口罩得到安全处置,有效阻断二次污染和病毒滋生传播渠道。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严查违规倾倒、偷埋垃圾行为,彻底整治垃圾围村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互联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量、清运车辆运行情况和环卫队伍保洁效果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试点示范为引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不仅会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恶化,而且容易导致多种疾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切实做好村庄特别是已有疫情发生的村庄污水及粪便应急消毒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污染和病毒扩散传播。同时,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统筹考虑农村地区在自然地理条件、村庄人口规模及密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投入能力、村民生活习俗等多种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各具特点的试点示范,稳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等,尽快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对城镇污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村民居住相对分散、集中收集污水较为困难的村庄,探索采取单户或联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对居住人口数量少、尚不具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应结合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此外,加强农村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系向村级延伸,加快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逐步根除农村黑臭水体问题。

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是从源头控制疾病传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涉及村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分类推进的思路,因地制宜选择厕所改造模式,切忌生搬硬套盲目推广,确保改造后的厕所结实、美观、能用、好用,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在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后,着力解决改厕后粪污收集处理的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遏制随意倾倒粪污的行为,杜绝粪口传播隐患。从长远来看,要注重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统筹规划与有效衔接,对位于城市近郊的村庄或其他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厕所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其他村庄可因地制宜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或单户分散处理的模式,积极引导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在做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乡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行乡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所长制”,切实提高公厕管理质量。坚持建管并重,注重构建农村厕所改造后续服务和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防止改厕“建而不用”。

以庭院美化为重点,着力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坚持把改善村容村貌作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将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村容村貌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利用闲暇时间开展“大清扫大消毒”专项行动,整理庭院杂物垃圾,加强房前屋后清扫消毒,彻底整治卫生死角,有效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为常态化、规范化创建“五美庭院”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改善村容村貌,着力加强农户住宅布局和风貌的引导与管控,通过编制和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优化村庄功能布局,提升农户住宅和村庄风貌整体设计水平,建设彰显中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深入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为村民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加强村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乡贤馆,加强古树、古井、古街、古戏台、古民居等保护和利用,传承乡村历史文脉,留住美好乡愁。

以革除陋习为根本,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转变卫生习惯相结合,在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过程中,适时同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对大众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堆粪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口罩,提高农民群众疫情防控和健康卫生意识,让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入脑入心,逐步形成日常习惯、化风成俗。

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篇2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78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四、对策建议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四)规范收运,划区操作。要实现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在全旗硬性推广基本不可操作。目前,全旗境内各苏木镇已初步建立起垃圾收运体系,我旗可充分利用初步搭建起来的收运网络,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收运程序,划区操作实施。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由于受地域广阔、地势偏远、居住分散等因素所致,对其实现有效管理较为困难。建议配置专门草原流动垃圾清运车辆,每月分2-3次进行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在具体操作中,可回收垃圾根据市场价格有偿收回,有害垃圾可根据数量多少兑换一定的生活用品。垃圾收回后,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运到垃圾中转站,将可回收垃圾销售给就近合作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资金回笼;将有害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奖励资金中统筹支出。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要切实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由各苏木镇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科学制定管理措施,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对于嘎查村委所在地和乡村道路沿线:各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及带头作用,在保障村委周边环境卫生及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同时,建议分别在嘎查村内各小队(组)邀请有威望、有群众基础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作为义务环保监督员,负责本地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工作。嘎查可以定期以充话费、发放生产生活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报酬,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向农牧户收取的保洁费中统筹支出。对于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以沿街道、房前屋后泼洒,自然风干等形式处理,严重影响嘎查村内人居环境,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细菌危害隐患;部分后建人口集中区多采取自建渗水井的方式将污水渗入地下,污水收集管网较少,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他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大多在牧场居住,生活用水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较少,全部就地无组织排放,渗入地下,给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议由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牵头,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特征,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全旗主要居民集中区和重要道路节点公共厕所较少,居住分散的农牧户主要以简易旱厕为主,因此“厕所革命”问题刻不容缓。建议由旗住建和环卫部门牵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建议根据我旗实际,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有条件的苏木镇引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将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管护等委托给企业全面负责;推行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并依靠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农村牧区环境问题“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支部+公司”模式,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通过支部组织成立公司的方式,承接嘎查村内环境整治、街巷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牧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牧区劳动力,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农牧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推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文明先进嘎查村,可探索通过建立农牧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兑换超市”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和兑换。通过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另外,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篇3

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我村一直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加强领导,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下面,就我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建立班子,强化组织领导

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上级要求,我村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内部成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村干部分工定组,定保洁员,每人负责一片,从而使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上的得到了保证,工作得以有序顺利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我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党员会议,采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保洁的良好氛围。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三、突出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为切实加强村容村貌建设,提高生活质量,着力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卫生状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村庄整洁。为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以长期保洁和空时用工相结合,我村多次发动宣传,组织保洁员对村庄内部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齐堆放杂物,拆除乱搭乱建,清除露天粪缸。针对厕所、广场、村部周围等公共场所的环境问题,我村组织党员干部定时定点清理,带动群众自觉维护我村的环境卫生。我村现有垃圾池1座,垃圾桶280个,并坚持“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实行农户垃圾统一堆放,统一收集,由镇统一收运处理。

2、道路保洁。在村庄保洁的基础上,做好道路的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垃圾,路面无损坏,路肩无杂草、白色垃圾,相关交通标识安装到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3、河塘清洁。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巡河,保洁工作,每个礼拜,巡河一次,保持河沟、库唐干净、整洁,无水草,无白色垃圾,水质干净。

4、加快推进环境整治。今年对洋滩白家组进行环境整治,经过整治,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整治后,长效管护及时跟上。

5、加快推进“一推三治五化”工程。今年几条道路,拓宽改造及道路亮化工程已经招投标结束,现正在推进实施中,工程完工后,进一步优化村庄环境,方便群众出行。

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篇4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我镇聚焦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扎实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市、县要求,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一、落实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依托环卫所、公路养护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畜牧站、环保所等做好村庄日常保洁、公路两侧日常维护、河渠沿岸治理、养殖场粪污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防控工业污染“下乡”。

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障稳定的经费来源,结合实际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方式,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二是结合公路养护工作,做好公路两侧日常维护。三是结合“清河行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对河渠两侧及周边区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四是结合环保、畜牧等工作,做好养殖场粪污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防控工业污染“下乡”。

组长:

责任单位:环卫所、公路养护办、河长制办公室、畜牧站、环保所

二、加强宣传工作,养成村民良好习惯。通过多种形式长期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联合群团组织等多部门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等评比活动。

组长:

责任单位:宣传办公室、环卫所、妇联、团委、文化站

三、实行分片管理,各村实行“胡同长”制度。管区、村层层进行分片管理。管区书记是本管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所包村庄第一责任人,同时管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分组。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直接责任人,同时各村成立机构,并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胡同长”制度。即每条胡同选出一名责任心强、较长时间在村内的同志担任“胡同长”负责本胡同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维护。

组长:

责任单位:朱庄管区、陶桥管区、戚庄管区、老官李管区

四、组织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周巡查、月督导、季度评比、年终奖惩”的长效督导机制。由环卫所每周进行抽查式的巡查,每月对重点村进行重点督导,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所有村进行量化评比,年终综合各村历次评比成绩,落实奖惩。年终总成绩纳入千分考核成绩,并与评先树优、绩效工资相挂钩。

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及《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一是保洁净.按照“八清一改”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清爽.二是无污染.无厕所、畜禽粪便形成的臭气,无污水乱排现象.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污染源防控力度,逐步减少原有污染源污染量,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污染.三是环境美.总的要求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做到让环境变优美、让村容变靓丽、让乡村更宜居的有效融合,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变迁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功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改河,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留住田园乡愁.

(四)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以铁路、国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和城镇周边村庄为重点,从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并建立村庄清洁和维护长效机制,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时序,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六)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办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镇村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19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生态乡村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并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美丽宜居示范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生态乡村建成率达到100%目标.

(一)创建美丽宜居村.按照每年10%以上的村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求,2019年全县创建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2020年全县计划创建18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待省、市下达任务后按要求落实).

(二)创建生态乡村.按照每年30%的村建成生态乡村要求,2019年全县实现30个村建成生态乡村,2020年全县计划建成20个生态乡村.

(三)推进“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一是2019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85%以上,2020年实现垃圾转运处理90%以上;二是2019年主要河流沿线和重要水源保护地、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建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场所,实行人畜分离,严禁将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实现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四是2019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四)完善镇村规划.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镇村规划,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县域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中转站,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或县处理”运营模式,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治理新模式,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使农村垃圾治理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工艺和设施,杜绝城镇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二)厕所粪污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按照《延安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标准,建设完整的上下水道水冲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粪尿分集式、三联通沼气式等5类无害化卫生厕所,条件便利的村庄改建水厕,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推进旅游乡村景区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有条件的村庄,要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考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根据村庄规模、住户集中度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分散处理方式.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责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村容村貌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硬化村庄巷道、入户道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依照现有道路布局形态,不搞大改线大加宽,对不同的道路采取不同的铺装方法.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损废弃房屋等建筑,开展废弃宅基地复垦.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建农房推广应用《陕西省特色民居示范图集》《延安市农村房屋推广图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推进村庄绿化,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绿化,引导农民义务植树,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提升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将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现公路、河流沿线人口集中的村庄自来水全覆盖,偏远人口集中村庄采取打配机井、建设高位蓄水池等形式实现统一供水,人口居住分散村庄采取建设水窖的形式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新能源路灯,村庄主要巷道、公共场所实现照明亮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运局、财政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五)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充分结合我县村庄整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全面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积极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参与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加大规划监督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镇村要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创新建设运营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牵头部门:县经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制定黄陵县2019—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摸底、规划等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4月1日—10月31日).5月25日前完成村庄及道路绿化;9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治理、生活污水治理;10月底前完成特色产业建设、村庄道路硬化、住房改造、文化广场建设、村庄美化、村庄亮化.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20日).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职能划分,黄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局长党永红兼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推进、镇办落实的要求,根据本方案制定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黄陵分局、卫健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文旅局、财政局、考核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配套项目争取协调力度,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挥村民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监督等方式,弘扬乡村新风,督促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追求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开展文明镇村、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形成以县为主、中省市补助的资金投入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扎实有效推进.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积极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示范镇,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争上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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