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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告知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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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告知书1

全体工作人员: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不可懈怠,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牢紧绷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根据衢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从严从紧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第1号通告》文件精神以及江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测温准入

从1月15日(周五)开始,将严格执行单位入口测温、戴口罩准入措施。保障中心、妇联、治水办将轮流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天早上8:10-8:40在单位入口负责测温(具体安排附后)。测温显示异常情况时,拒绝进入,并立即向有关单位负责人报告。其他时间段请大家随手关好大门,如有外人来访,请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前去开门,并负责测温、提醒戴好口罩。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思想松懈麻木,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提前为自己和家人准备好口罩,外出要戴好口罩,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后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积极支持防疫工作

请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疫规定。严禁容留和帮助非法出入境人员逃避打击,发现所在小区、单位、处所有外籍人员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要及时报告。严禁为了个人的方便和利益破坏防疫规定、危害公共安全。

附:单位入口测温人员安排

疫情防控告知书2

全体村民: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局部反弹,请各位村民时刻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形势,避免来往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不聚集,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主动佩戴口罩。

一、返乡农民工、返乡学生、外地工作回麻坪镇陈台村所有个人必须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全面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如实报告回乡路径和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如实报告有无个人疫情重点接触史,对拒不配合登记备案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凡是返回麻坪镇陈台村所有个人必须先在医院做核酸检测,持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在村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按照县、镇要求配合落实隔离。

三、全面落实居家隔离要求,一般地区返乡人员严格执行14+7,21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返乡人员严格执行14+14,28天隔离。隔离期间本人及家庭接触者一并居家不得外出,由村医按卫生防疫要求测温消毒。隔离期间生活物资可由本人指定专人(亲朋)采购,或委托村干部代购,采购物资费用隔离人员本人负担。居家隔离观测21天后,到县级医院做核酸检测,持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在栗西口村村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按程序解除居家隔离。

四、陈台村所有农户必须遵守10人以上不聚集的要求,即日起,所有红事一律停止办理,如白事、家庭宴会确需办理的,必须在村委会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告报备,并控制出席人员数量,村委会上报麻坪镇党委、麻坪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任何形式的聚会原则上不批准,建议延后举办。

五、倡议我陈台村村民非必要,不出门,倡议村民通过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鼓励外出务工的亲朋好友在工作所在地过年,鼓励群众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拜年,所有村民尽量控制减少上集赶会,到人口密集地聚会,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万众一心,没有过不去的难关,众志成城没有战胜不了的疫情,让我们全体干部群众携起手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疫情防控告知书3

广大村(居)民朋友们:近期,全国多个省份、地区出现散发疫情,目前已经传播至成都、重庆等多个省市。此次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高,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常态化防控

1.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必须前往或外出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配合执行“亮码扫码”、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回家后勤洗手、勤消毒。

2.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需,不举办”原则,暂停“坝坝宴”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感染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居民朋友,尽快到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二、返乡人员主动社区报备

1.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屏山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来(返)屏山。

2.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来(返)屏山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在抵屏山后4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并接受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3.如发现身边有来自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的人员返屏山或即将返屏山,请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处罚

有以下行为的:不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不服从人民警察、疫情防控部门、社区采取的防控措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违规接触其他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金,造成疫情传播链延长的可以按采取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疫情,我们不仅要筑牢思想的防线,更要守住法律的底线,积极配合,主动报告,不做病毒传播的“帮凶”;切莫心存侥幸,无视法律一意孤行,终将害人害己。

疫情防控告知书4

各位来(返)日喀则人员、广大干部群众:

近段时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重,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春节前后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够过上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藏历新年,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区外进返我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和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按相关要求配合进行防控措施。

2、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的所有人员,一律执行西藏健康码与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共查,须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主动接受第一发现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对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在结束医学隔离观察前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4、对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先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7天),同时开展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5、对低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持健康“红码”的,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持健康“黄码”的,按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6、对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7、对有境外旅居史的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解除医学隔离后应再居家观察7天。

8、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主动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有关调查。

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1、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2、务必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卫生守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

4、尽量减少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防疫措施。

5、积极响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要求,“红白事”简办,控制参加人数,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自觉维护当地管控秩序,切实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

三、法律责任

如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一年一度的春节、藏历新年临近,健康日喀则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我们坚信,在您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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