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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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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篇】

通过对所辖物业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以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更好地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适用于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物业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图纸、预结算书、设备技术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编目、归档。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登记、保管及借阅,保证资料::的完好、齐全,及时更新。

业务总部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等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

资料接收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从开发商、分包方处等接收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及其目录。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建立相关《工程资料清单》。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图纸及其目录的.移交,须经接管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设备设施须填写单机《设备卡》,汇总后建立《设备台帐》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设备设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关档案资料须及时更新,设备报废后相关资料要及时封存,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审查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所辖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整理、存档,将相关资料一份连同《工程资料清单》提交业务总部备存并做好交接手续。

借用

业务总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将工程资料汇总归档后,建立《资料借用登记表》,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借用及归还验收、登记。

本部门人员借用工程资料,须做好登记。非本部门人员借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在::做好借用和归还登记。

外单位人员借用工程技术资料时,须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保管

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业务总部统一归档、存放、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相关部门应确保场地、办公设施及人员的配备,做好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完好。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二篇】

技术图样:是指放工图样、设计技术图样、国家省部标准图样、设计重复牌号利用图样、专业图样等。

技术资料:是指原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材料、构件理化、力学试验、复验报告等,施工过程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检查记录等。

3职责。

计工部负责技术图样、资料、文件的归口管理。有关部室和施工(生产)单位协助配合。

施工(生产)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技术图样、资料、文件的管理。

档案室负责归档后的技术图样、资料、文件的管理。

计工部负责质量检验、试验和评审资料的管理。

4管理内容和方法。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图样,由需方提供,收到后由计工部做好登记、分类、分发,按规定的份数发给施工(生产)单位。

施工(生产)单位所需技术图样复制,重复利用专业图样、标准图样,向计工部申请计划,由计工部统一复制、购买和发放。

计工部对每项工程项目的技术图样,必须保存一套完整图样,以便提供有关部门查、借、阅。

技术图样的销毁对已过时、作废或不再需要的图样,先登记造册,写出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必须有见证人员,并作好记录。

所有技术资料,由施工(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收集、登记、分发、保存、统一管理。

所有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络单,必须经施工单位、计工部统一登记,并加盖“更改核定章”后方可使用。

各类施工技术检查记录表格,由计工部统一印刷,分发给施工(生产)单位使用。

竣技术资料,由施工(生产)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逐卷装棕,报计工部审查,计工部组织归档。

施工(生产)单位负责与需方办理竣工资料交接手续。

凡属于公司级的.技术文件,由计工部组织制、修订,发布、实施,并登记造册。

定型的技术文件,由计工部收集、购买、统一发放。

施工(生产)单位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特殊工程技术措施,必须报计工部审批,一式三份,返回两份。施工单位也必须登记造册,保存、归档。

施工(生产)单位的图样、文件资料,也按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管理。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三篇】

3移交给建设单位的资料,一式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若需增加套数,应在合同中约定或另行商定,并明确所发生费用的承担方。施工单位至少应保存一套完整资料。

4分包施工和总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时限将资料分别移交给总承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绝资料的移交。

5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建设)单位不得因资料不符合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接收分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移交的资料。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四篇】

1、新建工程所有的技术资料、图纸应由相关人员交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管理、归档。

2、进入公司的设备开箱清点后,全部随机资料应交由设备技术部技术资料管理室存档。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擅自保留。如工作需要应先存档,后借阅或复制。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资料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其档案由技术资料管理室另行存档,以备存查。

4、基建、技改的项目投产后,其竣工图纸及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交由技术资料管理室管理存档。

5、各种技术资料的交接须履行手续,注明交接人、交接日期、单位及人数。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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