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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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办法1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对提高整个会计工作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依法建帐。本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内容。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个年度前后期一致,年度前后期如有变更,应当在说明中加以披露。
会计核算年度: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制度:实行《会计法》和《两则两制》,共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特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会计法》规定的直线法执行,按固定资产总额预留5%的残值后每月按时计提折旧。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以《会计法》规定的一次摊销法按月摊销,但同时要设备查簿对低值易耗品进行辅助管理。
存货收发方法:采用《会计法》规定的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
成本核算方法:按照《会计法》和《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实际成本法、开发间接费用按工程量进行分配的核算方法执行。
会计核算原则:以《会计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虚假的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公司使用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和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规范》等规章。未使用会计电算化前按国家规定的手工操作方法执行。
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对电算化电子数据及相应会计备份资料、文字资料等应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会计记录文字统一使用中文。
原始记录:各种原始记录(包括自制和外来),严格按《会计法》规定的办法执行,以保证原始记录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如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如银行汇款凭证等代替。
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付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记帐凭证的附件。
2.记帐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记帐凭证的基本要素: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电脑打印出来的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3.会计凭证的字迹和保管要求。
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
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装订、保管,不得散失。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但应当履行严格的报批和借用登记手续。
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证明,并办理审核和报批手续。
三、会计帐簿
1.会计帐簿的设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以上所有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均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地点购买。
2.会计帐簿的启用。新帐簿启用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并填写帐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帐簿起止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等,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当有记帐或者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在“启用表”上履行签字等手续。
3.帐簿的登记。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具体方法严格按《会计法》的规定执行。
4.帐簿记录的错误更正。如果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允许涂改、挖补、刮擦、药物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正,也不允许重抄,而应当根据情况,按照规定采用划线更正法等进行更正。
5.对帐。将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6.结帐。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该期内的帐簿记录进行小结或年结,结出本期或本年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将其余额结转下期或者转入新帐。
四、编制财务报告
1.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主表、附表、附注及财务分析。
2.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
4.财务分析:按季度分析,分析应包含各项财务指标,及重要的会计事项。
5.会计报告由公司经理和财务部长、主管会计等人签字或盖章(年终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签字)后及时送交各有关单位(上级主管公司、税务局、银行)。
物业会计做账1000例 物业公司会计做账流程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办法2
(1)会计核算内容之一:业主的公共水电费
公共水电费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内容之一。物业管理公司对此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是将公共水电费直接计入物业管理成本;另一种是将其暂时作为代收代付款,并抵扣小区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物业管理费。这两种会计核算方式中,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因为水电并非由物业公司提供而是由供水供电部门提供,并于提供时已向消费者收取了相关税费。单纯从该意义出发,公共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作为代收代付款更为合适。
(2)会计核算内容之二: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费用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费用,并将其具体分为按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分开核算。其中,期间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具体核算与一般企业无异。营业成本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提供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即物管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成本开支。物管活动是物业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成本通常分设“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费用”三个会计科目。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成本核算时,应尽量划小核算单元,以将人员责任与成本支出相挂钩,实行成本费用责任制。除物管活动之外的其他“附属类”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支出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参照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内容之三:物业管理费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在核算物业管理费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类似于“收付实现制”但又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收付实现制。只是在实际收到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时方才确认收入;倘若是在当期收到了以后时期的物业管理费,则暂时不确认为收入,而是将其作为预收款进行挂账。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劳务收入通常有三条确认原则。首先,收入能够被可靠计量;其次,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第三,劳务的完工百分比能够被合理确定。只有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物业管理公司方能将物业管理费确认为收入,并无需考虑是否已实际收到款项。
(4)会计核算内容之四:维修基金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保障物业公共设施等的维修养护,业主需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一定的维修基金。单纯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当前,根据相关政策,物业管理公司应将维修基金作为“代管基金”.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对维修基金的会计核算主要选择在实际收取时,作为“长期应付款”进行挂账;当实际发生维修费用时,再予以冲减。关于维修基金是否需要缴纳税款目前尚无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在这方面的核算处理也各不相同。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维修基金不需要纳营业税。因为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等的修缮与管理,在所有权方面归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仅是对其进行“代管”.因此,笔者认为维修基金不需缴纳营业税。
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办法3
1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代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为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2经营收入的确认及其时间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为经营收入的实现。当年度经营收入必须计入当年度损益,不得提前或延后。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或者在收到合同规定的价款之日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经营收入会计科目处理
因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业务取得的经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他如材料物资销售等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上科目必须按收入类别和项目管理处分别设置并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的场地收取停车使用费,所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贷方,并全额计提和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支付业主委员会收益或各种应承担的管理费用(按协议规定列支)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借方;物业公司自身获得的收益,即“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余额,借记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管理处和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章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
1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应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照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不同业务项目分别归集各自成本费用,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确定,至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
2成本划分原则为了正确核算成本,须分清以下成本费用界限:
生产经营成本和非生产经营成本的界限只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消耗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的人员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耗用的水电费;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直接用于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等。非生产经营活动消耗,如投资活动,筹资活动;非生常损失消耗,如灾害盗窃损失、违约金、滞纳金等赔偿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等,均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生产经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凡与企业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经营管理性支出均计入期间费用。如:为组织管理企业而发生的行政性管理支出等。
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界限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的成本费用,正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计期末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均应计入当年度损益。
不同核算单位的费用界限根据管理需要,按照管理处核算成本费用。管理处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该管理处成本。
3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按不同管理处设置“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计算并归集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下按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同的核算对象,设置“物业管理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物业大修成本”,并在明细科目下按成本类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物业管理成本的核算
自营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采用自营方式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可将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按成本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出包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对部分采取出包方式进行的公共性服务,如绿化、保洁等,一般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付款,成本即为合同的结算款,并按成本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物业经营成本的核算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等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直接为以上经营项目发生的人工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材料费、水电费等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
物业大修成本的核算物业大修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
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期间费用的核算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在企业尚未实现收入之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在实现收入后,开办费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以后至企业实现收入前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实现收入以后,即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办公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统一在期间费用下按照部门类别进行核算。
第三章物业工程的核算
1物业工程的内容物业工程,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及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等工程。物业工程按其实施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两种:自营方式,指物业管理企业自行组织施工;出包方式,指物业管理企业委托外单位承包工程。
2物业工程的核算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物业工程”,用于归集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科目借方登记物业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已完物业工程成本的结转数;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自营工程的核算。企业自行组织施工时,本科目借方核算物业工程施工中发生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物资、机械使用费等。上述费用在发生时确定由某个工程项目负担,则直接计入该项目成本;若涉及多个工程项目,应增设相应科目归集有关费用支出,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项目。
出包工程的核算。委托外单位承包工程时,将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物业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核算。
企业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其工程决算价款,须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若该工程价款由维修基金列支,则根据分摊表进行转账结算;若该工程不由维修基金列支,则根据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签证进行价款结算。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会计科目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或“长期应付款代管基金”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物业大修成本”,贷记“在建工程物业工程**工程”科目。第四章维修基金的核算
1科目设置应在“专项应付款”下设置明细科目“代管基金”,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2维修基金的核算
收到维修基金的核算收到维修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本金”。
维修基金利息核算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单,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利息收入”。
维修基金收益核算物业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作为维修基金的收益,计入“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的贷方。
维修基金使用核算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通过“物业工程”科目核算,核算方法同第四章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并根据维修基金分摊表进行分配转账,借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五章代收款项的核算企业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代收款项”,用于核算企业代收代付款项,如代收的电表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并按往来单位进行核算。
物业公司的会计处理
第一章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
1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代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为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2经营收入的确认及其时间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为经营收入的实现。当年度经营收入必须计入当年度损益,不得提前或延后。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或者在收到合同规定的价款之日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经营收入会计科目处理
因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业务取得的经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他如材料物资销售等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上科目必须按收入类别和项目管理处分别设置并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的场地收取停车使用费,所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贷方,并全额计提和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支付业主委员会收益或各种应承担的管理费用(按协议规定列支)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借方;物业公司自身获得的收益,即“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余额,借记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管理处和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章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
1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应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照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不同业务项目分别归集各自成本费用,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确定,至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
2成本划分原则为了正确核算成本,须分清以下成本费用界限:
生产经营成本和非生产经营成本的界限只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消耗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的人员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耗用的水电费;直接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直接用于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等。非生产经营活动消耗,如投资活动,筹资活动;非生常损失消耗,如灾害盗窃损失、违约金、滞纳金等赔偿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等,均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生产经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凡与企业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经营管理性支出均计入期间费用。如:为组织管理企业而发生的行政性管理支出等。
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界限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的成本费用,正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计期末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均应计入当年度损益。
不同核算单位的费用界限根据管理需要,按照管理处核算成本费用。管理处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该管理处成本。
3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按不同管理处设置“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计算并归集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下按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同的核算对象,设置“物业管理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物业大修成本”,并在明细科目下按成本类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物业管理成本的核算
自营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采用自营方式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可将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按成本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出包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对部分采取出包方式进行的公共性服务,如绿化、保洁等,一般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付款,成本即为合同的结算款,并按成本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物业经营成本的核算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等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直接为以上经营项目发生的人工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材料费、水电费等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经营成本”。
物业大修成本的核算物业大修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
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期间费用的核算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在企业尚未实现收入之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在实现收入后,开办费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以后至企业实现收入前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实现收入以后,即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办公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统一在期间费用下按照部门类别进行核算。
第三章物业工程的核算
1物业工程的内容物业工程,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及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等工程。物业工程按其实施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两种:自营方式,指物业管理企业自行组织施工;出包方式,指物业管理企业委托外单位承包工程。
2物业工程的核算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物业工程”,用于归集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科目借方登记物业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已完物业工程成本的结转数;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自营工程的核算。企业自行组织施工时,本科目借方核算物业工程施工中发生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物资、机械使用费等。上述费用在发生时确定由某个工程项目负担,则直接计入该项目成本;若涉及多个工程项目,应增设相应科目归集有关费用支出,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项目。
出包工程的核算。委托外单位承包工程时,将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物业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核算。
企业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其工程决算价款,须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若该工程价款由维修基金列支,则根据分摊表进行转账结算;若该工程不由维修基金列支,则根据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签证进行价款结算。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会计科目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或“长期应付款代管基金”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物业大修成本”,贷记“在建工程物业工程**工程”科目。
第四章维修基金的核算
1科目设置应在“专项应付款”下设置明细科目“代管基金”,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2维修基金的核算
收到维修基金的核算收到维修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本金”。
维修基金利息核算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单,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利息收入”。
维修基金收益核算物业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作为维修基金的收益,计入“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的贷方。
维修基金使用核算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通过“物业工程”科目核算,核算方法同第四章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并根据维修基金分摊表进行分配转账,借记“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五章代收款项的核算
企业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代收款项”,用于核算企业代收代付款项,如代收的电表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并按往来单位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