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文资料 > 其它公文 >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范例【优推4篇】

网友发表时间 2585967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范例【优推4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第一篇】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

签到每天4次(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第二篇】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第三篇】

一、服务职能

第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

第三条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第四条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服务中如遇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

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第七条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八条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第十一条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职能

第十五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

第十六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到党员服务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

第十八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

三、转化管理职能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转化管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以下称转化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基础分是5分。每完成一项任务,加分;没有完成的倒扣分。

第二十二条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分。

第二十三条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管理,直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四条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

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管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如果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第四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管理的自查报告

为了迎接祖国60年华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药品管理工作,根据有关领导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和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动员,精心安排部署

根据《京药监20**58号》文件精神,我院召开了由院长主持,院委会成员、各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项自查题专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本次自查的相关工作。会上,一是由院长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深刻分析了假药、劣药给患者带来的影响和危害,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本次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业务院长任副组长、各个相关部门科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查小组,全面此次自检自查相关工做。

二、认真指导开展,深入贯彻落实

我院此次开展自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庆平安行动”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为契机,紧密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特别是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管理,针对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容易出现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目的是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提高我院的医疗器械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此次检查的重点药品种类以生物制品和避孕药品等高风险品种为主。本次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企业的资质是否齐全,验收情况是否及时准确,批号、有效期与票据是否相符,有无近效期或过期药品。对于生物类药品严格检查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

三、此次自查过程中自查小组再次组织学习了与药品各相关制度,并进行了制度学习考核。

自查小组还明确了各个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自查小组还经过仔细研究,制订了详细的药品质量应急处理预案,严把进货关、发现不合法的药品要做到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通过开展上述一系列工作安排。我院药品自查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为了更好的保障患者的健康,做到对患者负责我院还要求总结本次自查工作的经验、方法,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70 258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