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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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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一篇】

四、教室要做到窗明、地净、光线充足、桌椅每周用消毒水擦洗三遍,做到不留油渍污迹。

五、幼儿做到一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六、幼儿饭前饭后用流水洗手,并经常保持手脸干净,服装整洁,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一次。

七、幼儿园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不准留长指甲,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水洗手。

健康查体制度。

一、幼儿入园体检查制度。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其中包括胸透、肝功能检查,健康合格才方可入园。

二、工作人员体检制度。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件(合格证)方可就职。

三、定期体检制度。

1、一岁以上的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填好幼儿健康卡。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待病愈,持医疗单位的卫生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每学期开学前,为全体幼儿进行肝功检查,发现有肝功能异常及病毒携带,不得入园。

四、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幼儿离园1个月以上或从外地返回时,要经医务室检查,询问后确定回班或检疫。

隔理制度。

一、班上发生传染病,及时召开班务会,研究隔离措施。

二、班上的用具、玩具立即消毒,每天早上用消毒水消毒桌面、脸盆、玩具柜。

三、老师穿隔离衣,吃饭单独一桌。

四、幼儿不串班,出入走一个门。

五、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

六、幼儿被褥每周晒1次,毛巾每天消毒。

七、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幼儿身体锻炼。

八、家长可以给幼儿带糖果,加强营养。

幼儿个人卫生制度。

一、培养幼儿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的好习惯。

二、天天洗手绢,每天洗脚,女孩要洗屁股。

三、每周剪甲1次,每2周剪脚指甲1次。

四、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五、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六、教会幼儿正确使用手绢,有鼻涕用手绢擦,不用衣袖抹。

七、不吃手,不咬指甲,不往嘴甲放脏东西,睡觉不咬被角。

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生理特点,合理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要求做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至12小时半。

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二篇】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三篇】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四篇】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月支付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工资。

二、调整机制。

1、公司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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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五篇】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六篇】

1、各股室应本着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的原则,勤俭办公,避免浪费。

2、常用办公用品由财务统一采购,交由办公室逐项登记、入库。采购应由两人以上同办,避免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所购物品发票由经办人、办公室人员、分管领导会签后统一报销。

3、办公用品一律到办公室统一领取。所领物品必须逐项填写领用登记表。使帐物一致、消耗和库存平衡。每月盘存,结转至下月登记表。

4、复印机为了方便内部工作需要,严禁对外使用。内部各部门使用均需填写复印登记表,以便月底核算耗材。

5、个人办公用具除常用易耗品外,其余均为一次性配备,非正常损坏、丢失均由本人自负。

6、公用设施需维修、更换的,打印、复印设备需更新添置的,须由财务股、办公室研究估价,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如金额过大超过500元,须经站领导班子研究后方可办理。

7、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对口专业的成人学习,应事先取得站主管领导同意。在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凭后,给予按比例报销部分学费,具体标准为:一般职工60%,股(班)长80%,其余费用由个人承担。

8、各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卫生、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需关好门窗,切断电脑、照明等电源。

二、公务车管理。

1、公务车辆由站统一调配使用,路政车辆以保证路政巡查为主,确需调用,经分管领导同意,路政负责人知情方可调用。

2、油料使用按额定油耗包干使用。月初详细记录马表指数,月底根据行驶里程,计算额定油耗,做为报销的最终依据。油票分批从办公室领取,月底结算,超支、节余均由驾驶员自理。

3、驾驶员出车补助与行驶里程挂勾。按月累计行驶里程x0。03元/公里计算。

4、车辆检修应事先请示站领导,经咨询后,估算修理费用,购买零配件费用要及时报帐,并实行定点维修。

5、严禁酒后驾驶,违章行车,由此造成后果自负。

6、车辆严禁私用或外借,确需使用的,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招待费管理。

1、招待范围为:上级领导和友邻单位来指导、联系工作及正常业务往来;外地县、市人员来我站办理公务的;其它因办理公务,确需招待的。

2、招待应本着热情从俭的原则,杜绝奢侈浪费。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必须由办公室开出派餐单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持单就餐。如当日无法办理,经同意,必须在三日内补齐手续。招待费报销必须有派餐单、菜单,签字手续齐全,方可做为报销的有效凭证。

3、招待标准:站各股室工作人员到乡镇或乡镇来我局办理公务,接待标准每人每餐20元;兄弟站等业务单位来我站活动的,每人每餐30元;省市县来人在我站活动的每人每餐30—50元;省市检查酌情安排;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客人数,来客四人以下的.,陪客一般1—2人,五人以上的2—3人。

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七篇】

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为了做好办公室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和省、市、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文件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经办人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领导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或交秘书股保管。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股室需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秘书股文书机要室。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股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室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组织领导和教育、检查。

1、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办的保密工作,定期召开保密委员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办公室各股室根据需要设立保密员。

2、办公室及各股室要把保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除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外,每年应结合保密检查集中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务必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3、每年应在五一节、国庆节和春节前夕,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有无丢失文件,有无失泄密事件,保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办。对查出的问题,除查清结果和责任外,应写报告送办公室保密委员会。

4、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股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造成失、泄密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八篇】

1、保持地面清洁,无灰尘、污水、油渍,无剩饭剩菜,饭后及时打扫,无卫生死角。定期喷药消毒。

2、保持餐厅门窗整洁,玻璃明亮,墙壁无灰尘、无蛛网,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

3、保持售饭菜窗口整洁,餐桌、凳清洁、整齐,碗池水笼头完好,下水道畅通,保持池内清洁,无杂物。

4、严格遵守食堂用餐时间,开饭要开足窗口,出售饭菜要明码标价。炊事员在出售饭菜时,要穿戴工作服、帽,不抽烟,不用手直接抓食品。冬季做到供应热饭热菜。

5、就餐时,必须按班级先后顺序依次排队,不得争抢拥挤,进入食堂,服从值日老师的指挥。

6、文明就餐,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把方便让给他人。不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餐厅。不大声喧哗,不起哄,就餐时不把脚踩在凳子上。

7、爱护餐厅设施,节约精神,节约用水,饭菜不抛洒桌面,吃剩的饭菜一律倒入泔脚桶内。

8、就餐人员要尊重炊事人员劳动,对伙食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有意见、建议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不准辱骂炊事人员。

9、教师用餐必须事先购买饭菜票,按食堂规定的价格支付饭菜费。

10、教师家属、非学校工作人员来食堂就餐按食堂合定的成本价收取饭菜款。

二、食堂安全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食堂工作人员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食堂租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食堂管理,服务好师生的生活,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本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员工自己因结婚、孩子满月、子女结婚、乔迁等喜事,在家里办酒确有困难的,允许借用食堂。

2、借用食堂办酒,必须安排在学校放假的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借用者必须提前两周向校长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签字同意后,送总务处备案。

4、借用者办酒所用食品不得委托食堂代购,必须由自己采办,掌勺厨师由自己聘请,一切责任由借用者自负。

5、学校对借用者收取水、电、汽等实际消耗的费用(标准由总务处与食堂主任核定)。损坏的炊具,由借用者照价赔偿。

6、借用者需要食堂工作人员帮忙,报酬由借用者给付,与学校无涉。

7、在借用者办酒后,食堂主任必须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炊具和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记好台帐备查。

8、未经批准,食堂擅自接受本规定以外的社会人员办酒,扣除食堂主任半年的岗位津贴,学校按内部管理条例给予责任人处罚。

9、食堂所有的炊具设施、桌凳外借必须经校长同意批准。

四、炊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后要收回餐具,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2、消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水不开、蒸汽温度、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

3、消毒餐具放于清洁木橱内,防止再污染。

4、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机清洗干净。

五、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食品回烧后供应。

4、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5、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经消毒处理。

6、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7、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立脚点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七、食堂卫生制度。

1、学生食堂是群体进餐公共场所,食堂要有洗手设备,做到饭前洗手。

2、学生就餐要实行自带餐具。

3、食堂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合格体检和食品知识培训后才能上岗,不售变质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饭菜。

4、食堂盛饭菜的工具要干净,经常洗刷消毒,不得盛装其他物品。

5、食堂卫生要划分责任区,分工负责,每天清扫,餐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洗刷,不得做其他使用,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蟑螂蝇虫叮咬。

6、食堂库房卫生要有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设施,确保精油食品的清洁卫生。物品离地,摆放有序,地面墙壁清洁干净。

八、仓库卫生制度。

1、物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九、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4、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

5、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

6、采购米、面、油、酱油、醋五大类食品必须到教育局招标定点的单位去采购。

1、每天对采购的荤蔬菜进行复评、复点并记载。

2、每天对采购的荤蔬菜验收是否新鲜、是否变质、是否经过检测、是否有农药残留。

3、对采购的冷冻食品、包装食品及调料,验收是否有产地、商标、生产日期。

4、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销毁或退货。

5、建立联保责任制,每天对所采购、加工的食品,由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签字后方可供应。

6、食品卫生验收,有食品卫生检验监督员操作完成。

十一、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人员必须达到个人卫生的标准。

2、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4、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不销售,隔餐、隔夜、冷藏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5、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严格消毒,生熟严格分开,严防食品受到污染。

1、仓库保管员要认真做好物品入库验收,对购进物品要一一核对,登记入库,做到帐物相符,价目填写清楚,手续规范,防止漏登、错登。

2、仓库物品购进、领出,均须有部门领导的签字,不得私购私领。

3、发放物品要由经领人签名出库,每月一次做好清点盘库工作,做到物帐相符。

4、学校物品原则上不能出借,如要出借,须经领导同意,并办好借物手续才能借出,外借物品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追回。

5、库内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经常检查,做好防霉、防蛀、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粉笔、扫帚等常用物品的库存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购进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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