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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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1
池州市财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廉政风险点合计76个,其中高级11个,中级48个,低级17个) 科室 (单位) 序号 风险点及 风险类型 风险主要内容及表现形式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办公室 1 财务管理 预算执行不符合规定,经费支出标准范围不符合要求等。 中 加强会计审核复核工作;落实分级负责制,经办责任人对真实性负责,分管负责人、会计对手续的合法性负责;定期开展财务自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2 部门采购 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购置程序不符合要求,资产处置程序和核销程序不符合要求。 中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落实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和定期盘点制度;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的核销、报废等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3 车辆管理 用车范围和用车程序不符合有关要求。 中 严格按照池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加强公车使用和处置管理;通过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履行用车程序。 4 公务接待 未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支出公务接待经费,出现超标准消费等问题。 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程序,严格按照《池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5 公文管理 收发文件不符合有关要求,收文不及时处理,信息上传下达不及时。综合文稿质量不高、把关不严,出现逻辑、政治理论表述不当等错误。 中 落实局办公室负责制,对发文的政策和文字负责;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文稿起草水平;办公室对文件、文字的格式负责;实行办公室统一打印;落实集中管理制,对拟文原件实行集中管理,每年定期移交档案室。 6 用印管理 印章未严格保管,用印不登记、未经批准自行用印行为。 中 严格落实《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实行印章专人管理,及时做好用印登记。 7 档案管理 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调阅、查询的过程中违规操作,发生档案失踪、失密等。 中 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保管、存储、销毁、利用等。 8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符合规定。 中 对照单位职能职责,完善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对照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及政府对应栏目,及时主动准确上传公开信息;建立三级审核制度。 9 保密管理 涉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涉密资料收发、传递、使用等环节存在泄密风险。 高 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保密管理制度;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做好审核和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涉密载体管理;做好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管理。 人教科 10 机构编制管理 执行制度不严格导致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低 实行过程监控和结果监控,坚持局党委和领导审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程序和手续。 11 工资核定报批 任职环节因人为因素导致工作不规范。 低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做到任职认定环节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预算科(税政法规科) 12 预算编制管理 市直预算编制制度不健全,支出标准未及时更新。 中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池州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应支出标准,组织市直预算部门(单位)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13 预算指标管理 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不准确。 低 加强廉政、信息安全学习教育。细化预算指标管理,深入研究支出业务,做到精准分类。加强与省厅、各业务科室沟通对接,确保指标下达准确,及时。 14 税政审查管理 对局拟出台的制度性文件合规性审查不严。 中 加强对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发文的文件合法性审查,实现应审必审、依法依规,对由我局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做好在安徽法制监督平台备案记录及纸质备案材料。持续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涉法涉诉案件预防与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国库科 15 财政性资金安全管理 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拨款、未严格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的有关要素、未准确开具财政拨款书、金库和银行未与财政部门核实资金拨款相关内容。 高 实行资金拨付统一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先有指标、后有拨款”原则,强化指标审核,对需下达的指标进行逐笔审核,根据用款计划、项目进度严把审核关,确保指标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财政资金拨付的准确性。国库科按照领导签字盖章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开具拨款书,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分别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国库资金需向人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专户资金需代理银行根据拨款书内容分别打电话与国库科经办人、科室负责人核实,然后予以支付。 16 岗位管理 国库各项管理工作,未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未足额配备相关人员,未明确岗位人员职责分工。 中 按照“职责明晰,相互制衡”及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了岗位设置,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 17 财政专户管理 财政专户未实行财政国库部门统管。违规开立、变更、撤销财政专户,未按规定履行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流程。 中 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管理协议,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科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零余额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均按照规范程序操作;除经财政部核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未经财政部核准,一律不准新开立财政专户。 18 专户资金存放管理 财政专户资金违规存放。 中 严格按照《市直财政管理资金存储管理激励考评办法》,规范财政资金存放,增强透明度和安全性,有效制约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防范廉政风险;与存款银行签订协议,并要求存款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银行吸存行为,强化监管和问责。 19 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流程不规范。 中 制定《池州市财政局国库科印章管理制度》,严格专户印鉴管理;财政拨款专用印章分人管理,严格做到先审核后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0 部门决算编制管理 未及时审核和批复部门决算;部门未按要求公开部门决算;未按要求分析利用部门决算。 中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决算草案20个工作日内批复部门决算,预算部门在财政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决算。 21 财政总决算编制管理 编制决算不及时;决算草案和决算公开数据不及时、不准确;未按要求进行决算数据分析。 中 高度重视财政总决算编制,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加强与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在做好财政收支、上下结算和往来对账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严格审查各项收支,严把决算编报的技术关、质量关,确保了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并按要求进行决算数据分析。 综合科 22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符合优惠政策的个人和企业资格审核不到位。对财政贴息资金的拨付不及时手续不完善。 中 及时与市人社局、担保公司等协调沟通,掌握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督促各经办银行按时拨付贴息资金;对创业担保贷款代偿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创业担保基金安全。 23 政策性农业保险 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未按照规定足额落实到位,未按照承保机构的申请按季度及时拨付,拨付资金流程不规范。 中 加强与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承保机构上报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综合科具体经办人员初审,报科室负责人复审后上报局领导审批,待各县(区)上划资金到位后,连同中央、省、市资金拨付至各承保机构。 经建科 24 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 资金审核拨付,多付或少付资金。 中 提高办事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初审制度,加强资金拨付的审核。 25 部门专项资金 核定专项资金额度,支付不及时。 中 认真学习准确掌握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办事人员责任心,排除外界干扰。 26 部门综合预算资金 部门预算核定精细化不够。 中 提高办事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完善预算审核制度,加强资金预算下达的审核。 民生办 27 民生工程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风险;接受项目实施单位宴请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风险;在监督检查中,不坚持原则,造成不良后果的风险。 中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遵守《准则》《条例》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定期发布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和督查通报;认真细致整理上报有关资料,加强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 28 资产管理事项审批或备案 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审批或备案管理。未能审核发现单位申报资产管理事项相关资料不完备;未能审核发现单位申报资产管理事项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单位申报资产管理事项办理批复或备案。 中 一是按管理权限办理,按照规定分别实行主管部门审批报市财政局备案和市财政局审批或转报市政府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二是按程序办理,对属于市财政局审批的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财政局批复;三是申报手续完备,除须提供资产处置申请文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资料,如技术鉴定和资产评估报告等等;四是处置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招标投标、拍卖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处置收入应及时解缴财政;五是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办理产权变动,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予以核销。 国资科 29 产权管理 国有产权交易出现不合理定价。 低 规范产权转让决策程序;认真审核产权转让评估报告,依法合规让产权转让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平竞价交易。 政法(教科文)科 30 项目申报和经费管理 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上报;违反规定程序和科学方法进行分配,造成资金风险。 中 严格安排规定程序和标准、依据进行操作;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将审核关口前移,做好事前审核工作;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增强防范意识。 31 专项资金管理 政法教科文涉密专项资金较多,办理过程中存在保密及支付不及时风险。 中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依据进行操作;及时将专项资金兑现到位,并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监督。 社保科 32 部门预算编制审核 在审核对口部门预算编制时,出现宽松等风险。 中 督促对口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预算,并在报送预算计划时,做到依据明确、资料详实;科室对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对报送的预算计划进行逐项审核,形成初审结果后,报送局领导审批。 33 上级资金指标分配 在与对口部门会商资金分配方案时,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分配资金,与绩效挂钩不紧密,造成资金分配使用风险。 中 加强与对口部门会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和要求,科室初审后,及时报送局领导审批。 34 岗位职责 在审核拨付对口部门资金等业务时,出现把关不严等风险。 低 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等学习,夯实科室人员思想和业务基础,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在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再对照相关业务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等逐项进行审核,形成科室初审意见报送局领导审批后再办理相关资金拨付等手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依规、按照业务程序要求履职办事,完成好社保科各项工作任务。 农业科(农村局) 35 农口部门预算编制审核 部门预算申报资料不全;违反规定超标准安排预算,专项资金设立不规范,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控制不严格。 中 严格按照《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查预算项目和标准,不符合预算要求的不予以审核通过。 36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审核不细,把关不严。 中 严格按照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的审核;加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要求,适时完善财务管理、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制度办法。 37 农口部门用款计划审核 不按照政策规定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进行审核,随意调整预算指标,资金监管不力。 中 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核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规范指标调剂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38 涉农补贴资金管理 统计涉农资金不及时、不准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不及时、未公示、截留挪用等管理不到位情况。 中 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指示,对涉农资金报表认真审核,及时上报。认真管理涉农资金发放情况,杜绝不到位,不公示,截留挪用现象。 39 乡镇财政监管 乡镇财政制度不健全,预算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够及时、监管范围不够全面。 低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加强“两基”管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三农”;加强财政事前、事中监督,促进提高乡镇理财水平。 行政科 40 政策制定 接受托请,政策偏向特定群体,可能导致特定群体或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 低 提高廉政思想认识,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他人吃请,如发现接受他人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41 项目审核 发现部门作假时故意瞒报,谋取不当利益;对个别部门、项目违规予以政策倾斜 ,谋取不当利益;受人为因素影响,出具不真实审核意见,谋取不当利益。 低 对照财政约束和审核要点,逐项审核。准确把握预算审核焦点及敏感事项,突出重点审核。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以及预算综合管理制度提出的关于预算安排的新要求。 42 计划审批 在行使审批等权力的过程中,有关人员因个人私利,未依法行使相关权力。 低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行使行政权,依法依规理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科 43 采购预算审核、采购计划备案 经办人或有关人员因个人私利未能及时审核备案采购计划,经办人或有关人员因个人私利,未能正确及时审核审批采购预算。 低 采购科负责人加强与相关支出科室及市级采购单位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采购预算编制及其变更申请情况,以及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相关经办人及时处理经办业务;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明确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申报流程,降低程序风险;完善采购预算变更审批机制,采购单位较大金额的变更申请,提高审批层级,降低决策风险。 44 投诉管理 经办人或有关人员因个人私利,未能按规定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 中 建立投诉案件受理登记制度,及时记录供应商投诉受理情况,定期分析投诉案件类型及特点。及时审查投诉书投诉事项,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组织质证。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4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采购科在行使审批等权力的过程中,有关人员因个人私利,未依法行使相关权力。 中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做到合法合规。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强化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机关党委 46 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政治敏锐性不高,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中 增强政治敏锐性,广泛了解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解决思想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47 “四风”问题反弹 违反工作纪律,在对行业党建管理工作中对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中 切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自己和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 党建办 48 岗位职责履行 不到位 对市属国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基层组织管理不力。 中 实施市属国企党建工作定期调度,对市属国企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工作三项清单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49 党费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乱用或挪用党费。 中 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明细表。 企业科 50 项目申报和经费管理 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上报;违反规定程序和科学方法进行分配,造成资金风险。 中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依据进行操作;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将审核关口前移,做好事前审核工作;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增强防范意识。 51 部门预算编制审核 在审核对口部门预算编制时,出现宽松等风险。 中 督促对口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预算,并在报送预算计划时,做到依据明确,资料详实;企业科对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对报送的预算计划进行逐项审核,形成初审结果后,及时报送局领导审批。 52 上级资金指标分配 在与对口部门协同商定资金分配方案时,因个人私利作倾向性分配等风险。 中 加强与对口部门会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和要求,科室初审后,及时报送局领导审批。 监督局 53 财政监督检查对象选择 因个人私利在选取检查对象时有选择性的针对或回避部分单位。 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财政厅要求,建立随机抽查机制。 监督检查岗选取检查名单时,应按照客观公正的规则,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备选对象中按照“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选取,不得有针对性的选择或回避。对存在下情形的单位应进行重点抽查:(1)上级财政部门交办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2)被投诉或举报涉嫌存在问题的;(3)其他应予以重点抽查的情形。 54 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接受被检查单位请托、谋取不当利益,故意隐匿发现的问题。 高 各检查小组提交检查报告后,监督检查岗及时组织开展综合审理工作;开展综合审理工作时,召集全体参检人员到会,与会人员提出意见,监督检查岗汇总整理;检查组应将检查底稿整理完善,以备审理时查证。对底稿中存在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得隐瞒不报;对确定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的事项,应明确调查的时限,检查组人员应按时提交调查报告;对汇总审理的结果,应对照现行法律法规,逐项审核处理处罚意见,对同样问题采取不同处理结果的应重点关注。 55 财政监督检查处理处罚 因个人私利,未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高 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处罚;处理处罚文书起草人应根据局领导批示或局长办公会议精神,认真拟制处理处罚文书;监督检查局和税政法规科负责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处理处罚文书。 会计科 56 会计考试监考 监考老师监考不严。 中 加强监考老师纪律要求,加大考试期间巡视力度,考场配置监控设备,确保考场无盲区,做好考试期间监控设备的录像工作。 57 会计考试违规处理 因个人私利,未依规给予违纪违规处理的。 高 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的违纪违规处理标准进行违纪认定,并严格遵守人社部第12号令的违纪违规处理程序;严格按规定处理程序进行违纪违规的认定、告知及送达处理决定书;规范违纪违规处理备案制度,下达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书后必须将处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会计考办备案。 58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因个人私利,为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高 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第98号)有关规定和《池州市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的通知》(池财会〔2021〕104号)进行办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监督。 非税处 59 非税收入预算编审 未经适当审核或审核不严,出现差错。 中 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摸清影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各种因素,推进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完整规范;加强审核,对当年非税收入政策变动情况重点把关,提高编审准确性;科学合理布置非税收入预算工作,要求执收单位认真编实编细年度预算。 60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未执行相关规定,出现违规缓减免非税收入行为。缴款受理网点未按要求归集、上传待查收入信息,不能积极主动清理待查收入。各代理银行资金划解额度不科学合理。 中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执收单位待查收入处理的监管,督促执收单位及时确认收入;以票据电子化管理为手段,实现缴款信息在财政部门、代收机构和执收单位之间的实时共享、传输和处理,从收缴源头上消除待查收入;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和人民银行池州中心支行有关规定,每月定期划解,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划解的及时性和均衡性。 61 财政票据管理 未及时受理办票申请。 低 及时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如无特殊情况,应现场完成初审。 ppp中心 62 付费管理 审核PPP项目实施机构报送的政府服务费拨付申请,是否严格执行PPP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是否严格落实按效付费、是否严格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 低 严格按照PPP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机构牵头开展的综合考核结果(应有整改计划或结果),同时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开展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或由市财政局选取部分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付费挂钩,真正落实按效付费。严格审核项目年度付费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和编制依据;严格按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 综改站 63 农村综合改革的资金管理、绩效考核是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运行监督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及政策有效落实。 低 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岗位人员及县区各级相关人员的培训,坚持专款专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落实相关政策。 64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下达、资金管理及市级资金下达、绩效考评是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美丽乡村资金运行监督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政策是否有效落实。 低 强化各县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坚持专款专用,督促资金使用绩效。 债务办 65 专项债券申报 自行决定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范围、数量。 低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文件规定和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按照项目成熟的情况依规有序申报专项债券项目。 66 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及额度安排 擅自安排发行项目、额度。 中 1.坚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发行项目需为已省厅入库项目; 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发行程序。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项目及额度安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使用。 67 隐性债务化解和核查 隐形债务化解不实、核查不力。 高 1.按照问责办法及财政部六部委等文件规定,依法合规抓实存量债务化解,全面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2.加强常态化风险监测,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隐形债务变动统计;3.加强常态化监督与动态核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报告债务风险情况,强化审计监督,针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信息中心 68 信息化资产及服务购置 购置程序和购置范围不符合要求。 低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采购实行报告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69 履行运维职责 运维单位没有履行运维职责,未发现运维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解决办法。 低 核查运维单位运维质量,确保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及时分析运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业务科室及运维单位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绩效办 70 绩效评价项目开展过程 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选择缺乏代表性;评价形式的确定缺乏规范性。 中 在选择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时,选择牵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方面规范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 71 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 对于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很好的运用,绩效评价流于形式。 中 逐步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压实绩效问责,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以及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进行绩效问责,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72 内部行政管理 工作缺乏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协调分工机制不科学,抓制度执行不严格。 中 严格落实中心干部职工内部责任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 73 资金结算 未及时传递相关支付凭证;未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未及时下达用款额度;未及时按规定受理退回业务;未及时、准确生成汇总清算单;未将清算单通知及时、准确发送清算行。 高 业务限时办理;岗位相互制衡;严格授权管理;限时下达用款额度;严格控制操作流程;定点操作、超时汇报。 74 资金审核受理 未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理资金申请审核;未严格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的有关要素;对动态监控的违规申请,核实疑点问题不仔细;未及时监控数据信息。 高 按照规定要求限时办理支付申请;严格双岗审核制度;建立岗位职责和问责制度,明确监控管理岗位工作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的通知。 75 工资统发 统发工资系统内工资数据与人社局提供的工资变更资料不符;统发工资基础数据导出代理银行信息有误;统发工资代扣代缴数据发送至代理银行资金有误。 中 严格执行池州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工资统发单位提供的录入信息,及时核实;负责与工资统发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审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联系工资管理科,确保统发工资传输信息准确。 76 会计核算 涉及核算系统有关事项未及时联系处理。 中 及时与使用会计核算系统平台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廉洁风险点及措施一览表 财政所风险点及措施财政所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2
按照区纪委工作要求,**x镇党委、政府认真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着力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积极构建与自身实际相符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夯实预防腐败工作基础,全面保障和推动了**x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现将全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镇党委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由镇纪委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多方动员,认真排查。全镇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研讨培训会、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并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措施,认真评估。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制定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以开展个人自查、部门评查、交叉互查活动,彻查风险点及表现形式,确保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查找不遗漏。针对各部门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明确廉政风险排查的目标效果,实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落实责任,加强防范。镇纪委建立廉政风险防范责任制和逐级谈话制度,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同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镇直各部门将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的如风险查找、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整理。
五是完善体系,制定措施。镇直各部门将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内容对外公开,Ⅰ级风险岗位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各部门要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办理时限,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广大党员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在新阶段的新实践,是预防教育惩治并重的新途径,在今后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并付诸与行动。
二是领导作风和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二、存在问题
结合**x镇工作的实际,虽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存在着无所谓的态度。
3、个别同志认为该工作只是党员干部的事,思想上得不到正确认识。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文章。充分调动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全面做好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始终把监督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形成合力化解风险。
二是做好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文章。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置,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增强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意识,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廉政防范风险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环境。
三是做好增强风险意识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文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规范性。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岗位担当意识、作风效能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财政所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3
廉政风险点:
一、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出现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风险;记账凭证未审核,记账信息错误,造成报表数据不准确风险;预算编制不全面、不合理,对收入、支出估计不合理风险;如果未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未按规定进行采购,未按规定入账等,造成资产流失风险。
二、会计制度执法不严格,出现廉政意识不强的风险。
三、工作中,有受上级或领导压力造成不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风险。
四、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收费、编制人情预算、人情支出等风险。
五、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六、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七、资金的调控不合理,拨付审批不严,不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误用、挪用。
八、财务科室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防控措施:
一、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三、强化责任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四、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五、认真执行好《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