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材料整理(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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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材料 篇1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全省教育系统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简要回顾,对20**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年工作回顾
20**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办法、健全制度机制,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执纪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五个必须”要求,严格防止“七个有之”现象,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的重点。
深入学习党纪党规。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厅党组及时发出通知,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分层分级开展主题宣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辅导培训、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全覆盖深入学习两项法规,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纪党规意识。邀请省纪委、省检察院领导来厅作落实“两个责任”、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厅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参观兰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编发《纪检监察警示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省教育厅网站开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专栏,发布工作信息100余条。《中国纪检监察报》、《甘肃日报》、《甘肃纪检监察信息》、甘肃电视台、甘肃廉政网等媒体32次报道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在首届“陇原清风”微电影、电视公益广告竞赛活动中,兰州理工大学、兰州文理学院选送的两件作品分别获得优秀奖,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甘肃省教育厅厅管干部谈话办法》,确定责任传导、教育提醒、告诫整改、鼓励鞭策等方面的谈话内容,并指导在各级教育系统单位建立干部谈话制度,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分层次对55名机关处室负责人、102名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传导性”集体谈话。分别对试用期满、交流轮岗、交流提拔使用的厅管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不断增强党纪党规意识。
(二)坚持抓巩固深化拓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压力传导。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和高职高专党建工作座谈会、市县教育局长座谈会,传递责任,传导压力。组织开展对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中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教育部4所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通报》,提醒、警示各级强化责任担当。印发《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不断健全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开展调研督查、专项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深入推行“三述”制度。扎实开展述纪述廉述风工作,一年来,厅机关召开2次“三述”大会,听取18名厅管处级干部“三述”报告,对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测评。厅直单位和省属高校全面开展“三述”工作,近2500名干部作了“三述”报告,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履职意识和自律意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查处。20**年,驻厅纪检组对2起履责不力的问题,督办问责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三)坚持抓制度机制创新,探索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省委关于“在省直部门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部署,厅党组研究制定了《专项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细化、完善了《巡察工作方案》和《巡察工作手册》,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力量,建立巡察工作组,重点围绕遵守党的“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面向所属单位灵活开展专项巡察,强化对基层的监督。
20**年,厅党组组织开展了3个厅直单位(归口管理单位)的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报告,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对巡察中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一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薄弱等问题,逐一约谈反馈、督促整改。对发现的2起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2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震慑效果明显。
(四)坚持查纠“四风”常态化,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纠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20**年,驻厅纪检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问题2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教育惠民资金使用、师德师风建设、选人用人等关键领域,严肃查纠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公款报销、违规经商、违规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聚众赌博,以及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补课、侮辱打骂学生等问题。20**年,驻厅纪检组共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29起,责成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40人。
(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纪律检查力度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核查重要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20**年,驻厅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举报119件,全部进行了初核,尤其是群众反映的节假日、升学、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四风”问题,考试招生、干部选聘、物资采购、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都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对实名举报,全部进行了反馈,做到了件件有回音。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都用纪律规范来对照、用纪律语言来描述,改进完善审查报告,突出违反纪律的情形、事实及处理意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了结。20**年,驻厅纪检组共谈话函询51人次,对问题较严重的进行重点督办,责成相关党组织作出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47人。在执纪审查中注重对审查对象进行党性教育,促其从内心深处进行反思。
加大纪律审查结果运用力度。在评优选先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20**年,驻厅纪检组对9类重大评选活动进行纪律审查把关,否决了24所学校、39人的评优选先资格。
规范内部管理,着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进一步完善了信访举报核查的即时复核制度和后期回访检查制度,对转办、督办件,实行“签字背书”,保证案件查办质量。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和系统内纪律审查动态报告制度,及时督促执纪问责到位。建立了信访举报情况形势分析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分析形势、剖析案例、交流经验,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深化学习效果,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把监督责任担起来。
加强业务能力提升。依托中纪委“一学院、两中心”,组织7批次50余名厅系统和省属高校纪委书记、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组织纪检干部重点学习《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严明审查纪律。成功承办了教育部纪检组主办的全国部分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研讨会,加强业内协作研究。
创新工作模式。根据《关于加强甘肃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驻厅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用创新的思维和理念指导监督方式转变,紧紧围绕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在深化“三转”、谋划工作上求创新,逐步形成了符合教育部门实际的“预防性监督、经常性监督、问责性监督”三位一体监督工作模式。
明大势才能谋大事。总的来讲,教育系统党的纪律刚性约束明显强化,从政、从教和育人生态总体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改革发展、保持清正廉洁、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王三运书记讲到:“尽管我们的作风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据问卷调查,有18%-30%的群众认为国有企业、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教育、安全生产和行政审批等领域的不正之风依然比较严重”,可见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措施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管理。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持续有力,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对从严管党治党的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依然心存侥幸。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年主要任务
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以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五点工作体会,一是尊崇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二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四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见诸行动。
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具体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捍卫党规党纪权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才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切实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把关、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教育外事管理中。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利益勾连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干部任用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已经实施。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把两部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把牢纪律底线。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践行“四种形态”,用好批评教育、组织监督、纪律监察和立案审查,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诠释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结合教育实际,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想,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用好人、更要管好人。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体责任的内涵,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措施办法,巩固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要严格落实“三述”制度、谈话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履职监督。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切实落实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今年,中央将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结合教育实际,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巡察震慑遏制作用
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省属高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是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在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王三运书记讲到“力争年内做到省委巡视工作应巡尽巡,实现全覆盖目标”。各省属高校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对《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继续推进巡察探索实践。进一步强化厅党组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借鉴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要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厅直单位的巡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切实用好巡察成果。要严格执行巡察情况汇报、巡察问题反馈、巡察整改结果通报等制度,加强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被巡察的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对反馈问题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
坚决查纠“四风”问题。要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要加大查处力度,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积极探索发现和防范的新办法新举措,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绝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要强化源头治理,继续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查处借会议、培训、项目实施、宣传推介等名目套取资金、收取费用用于各种违规支出的问题。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研究制订解决本校“四风”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把党风建设成果拓展延伸到教学、科研、学术等领域,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推动校风、学风不断好转。
以良好的党风引领教育新风尚。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要通过广大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五)强化监督执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纪检监督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增强时效。要加强政治监督,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维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自觉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教学、教研、管理的方方面面;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安全,关注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动态。要加强权力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完善监管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秉公用权,切实担负起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业务监管责任。
实践“四种形态”,落实纪在法前。要着力减少存量。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推动党员干部对自身问题的认识和自纠,坚决把存量减下来。要坚决遏制增量。新的处分条例,一开始就要严肃执行,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要学会用轻处分提醒、保护干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三类情况,即: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形成持续威慑。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源头防治,把案件查处、问题分析、风险防范运用到办学治教各项工作中,深化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
突出纪律检查的政治性,增强执纪效力。要抓好问题线索分析。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要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运用、线索移送、办理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要抓好问题分类处置。体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政治理念,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严、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以及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警示诫勉、组织处理,记录在案,培养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涉嫌违纪、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指向性明确的问题线索要做好初核,查清事实。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执纪是一种党性党纪的教育过程,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性,真正让党员干部内心受到触动。
(六)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单位、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传导到部门院系,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增强服务群众和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坚决纠正态度生硬、与民争利等现象。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教育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重点查处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违反组织程序、跑风漏气、搞“小圈子”的问题,在财务管理中套取、挤占、挪用科研经费、教育民生资金的问题,在考试招生、转学转专业、行政审批、评审评比、基建后勤、招标采购、教材选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设租寻租、以权谋私的问题,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国、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违规补课等师德师风失范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大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曝光力度,坚决遏制教育系统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群众利益。
(七)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看齐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看齐意识转化为干部师生的自觉行动。要狠抓作风转变,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理念思路、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积极争取省纪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监督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严字当头,做到打铁自身硬。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性意识,坚持率先守纪、依规执纪,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加强“教育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人才库”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干部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强化干部监督,对执纪违纪、议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之后,中央提出四个“永远在路上”,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全省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材料 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教育厅党组和省高校工委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年工作任务。下面,我受连大同志委托,代表省教育厅党组、省高校工委作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年,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巩固。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同时,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厅党组会议先后七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连大厅长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对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就具体工作多次提出重要意见。各位副厅长,坚持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反腐倡廉建设就抓到哪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纪委坚持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省纪委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我省教育工作的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定了全省治理教育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重点加强对假期补课、春季开学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高中"三限"政策执行情况、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处理,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去年,全省共组成112个检查组,对3000多所中小学校收费工作进行了检查,查处乱收费案件57件,通报批评38人次,给予警告处分18人,解聘6人,撤销领导职务6人,其中校长职务4人。
二是加强对高考考风考纪的整治。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五个一律"和"六个严禁"的规定,从严管理,防范在先。进一步完善了全省高考电子监控四级巡查系统。全省统一配备了考试文具和计时钟表,最大限度地限制了高科技作弊器械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到省招生办和各市州招生办巡视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总控平台和终控平台,通过总控平台和终控平台了解辖区内各考场实况,接受社会监督。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早间新闻》6月6日、6月7日连续两天对我省高考采取的这两项新举措分别进行了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和省内各媒体都做了大量正面报道。20**年实现了"平安高考、诚信高考"的预期目标。教育部的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省长王儒林,省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副省长王化文先后作了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全省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满意。在刚刚闭幕的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上,陈伦书记在工作报告中提到,高考考风考纪整治成效明显。
(二)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在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去年底,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由厅委领导带队,组成11个检查组,对22所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未进行集中检查的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制定的检查工作方案进行自查。
二是省纪委、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推进了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在教育厅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去年选择8所高校,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试点,积累了成功经验。
四是大力推进高校党务公开。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方法。各高校在推进党务公开的过程中,注重与校务公开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相结合,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各项制度。
(三)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开展了向全省勤政廉政优秀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开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示范教育。发放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学习提纲,规定了学习书目。组织全省高校千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省纪委统一组织的廉政教育知识测试。
二是开展了"廉政一日"教育活动。先后组织驻长、吉两地27所高校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重要岗位科级干部2093人到长春铁北监狱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政一日"教育活动。听取在押犯人讲述沦为阶下囚的犯罪过程和忏悔感言,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成果展,警示教育图片展等。
三是召开了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报告会。会议请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曹立红结合于兴昌案的审理为与会者作了警示教育报告。
四是与省纪委配合举办全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专题研讨班。省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出席开班式并作了重要讲话。邀请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王立英作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报告。
五是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各具特色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吉林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廉洁之光"大型文艺晚会,20**年10月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电视文艺"百家奖"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四)注重实效,强化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一是加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做好20**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在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省高校纪工委组成两个督察组,先后深入全省20余所本、专科高校,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深入省招生办,全程监督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对20**年高校招生录取收费工作进行检查。下发了《关于对20**年高校招生录取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高校纪工委组成2个检查组,对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收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
三是加强对高校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继续治理"小金库"。清理"小金库"万元,处理2人。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工作。
(五)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力度
20**年,全省教育系统立案、查处案件96件,结案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2人。全省高校纪委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11件。驻厅纪检组、省高校纪工委共调查处理来信举报和反映情况的信件168件。驻厅纪检组立案查处了省招生办一位工作人员收受考生家长贿赂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省招生办。
在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经过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深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是在经济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背景下进行的,很多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种腐朽思想影响仍然存在,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仍然没有消除,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还不强,不能真正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中;一些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乱办班、乱收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科学地分析、判断反腐倡廉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20**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20**年是我国、我省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和省十次党代会。同时。也是全面实施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保证政令畅通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各级党
组织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与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给予惩处。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
2.加强对中央和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大教育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强化经费监管。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温暖学生。确保中央和省的教育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3.加强对高校及厅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省纪委、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4.加强对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将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和学校公开事项情况的专项督查。
(二)加强专项治理,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严禁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政策规定,我们要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工作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等方式的乱收费行为。要建立并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及择校乱收费问题。
2.继续抓好高考考风考纪的专项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巩固专项治理高考考风考纪己取得的成果,要把专项治理高考考风考纪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常抓不懈。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党政纪问责。
3.坚决刹住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歪风。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等行为。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各种乱办班和中小学补课收费问题。要加强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将有偿补课作为教师职业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加强对中小学以国际合作办学名义高收费等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
4.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近期,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将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省将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具体规定,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要有效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积极鼓励有条件地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5.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收费问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确保20**年底完成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高中必须实现"三限"招生比例下降到20%的目标。
(三)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去年,在省属8所高校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今年,要按照省委、省纪委书记陈伦提出的"全面推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在总结试点经验、深化成果的基础上,在省属高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高校要通过"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风建设、软环境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抓好廉洁过年工作。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
3.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组织监督。
4.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教育行政机关、高校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案件查办工作,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纪委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谋划查办案件工作,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要注重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要实事求是,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善于从大局上把握办案工作,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把好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
1、强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社会广泛关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强化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要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2、强化学校物资采购的监管。社会上采购方面的"潜规则"对学校影响很大。据教育部统计,2003年至2010年教育系统图书教材和设备采购违纪违法案件占%,发案率居首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切实推动物资采购公开透明运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3、强化高校学风建设。近一个时期以来,在高校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中,急功近利、浮躁浮夸、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论文等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书育人的学术风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把学风建设纳入综合管理和行风建设之中,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加强教育引导,弘扬科学精神,抵制投机取巧,力戒浮躁风气,努力把优良学风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使学术不端问题不再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1、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继续开展向省勤政廉政优秀党员干部卓越同志学习活动。
2、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要把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要内容,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要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学校建设的方方面面。要在发挥校报、校刊、板报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以校园网络为载体,加强廉洁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和栏目建设,使网络成为传播廉政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努力打造出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的品牌项目。实现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引领校园风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勇于探索和创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部署,以"三个履职、三个监督"为基本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持忠诚履职,自觉坚守宗旨观念和职业操守,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坚持全面履职,始终牢记职责、牢记使命。要敢于监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善于监督,讲究方法、提升本领,努力取得良好监督效果;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要首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增强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振奋精神、狠抓落实。要把"三个履职、三个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关心爱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为他们的政治成长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同志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齐心协力,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为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材料 篇3
同志们:
刚才,省高校纪工委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李功勋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对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个报告是经过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同意的,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保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共同研究和部署;坚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有力推动了中央和我省教育重大决策部署与惠民政策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别是有效开展了“查风险、筑防线”活动,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推进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办学行为、收费行为为重点,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预防和惩治并重,在加强教育、注重预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部门各负其责,构建了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我们在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一)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迫切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去年省九次党代会从战略的高度,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元月召开的省“两会”上对教育工作作了新的部署;元月13日,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了《加快河南教育发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这一系列的会议、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指明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全面启动,教育投入的大幅度增加,经费使用管理的难度和要求也在加大,面临着管好钱、用好权的风险和挑战;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教育要有效融入、有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面临着保证质量、提高质量的问题和挑战;随着教育惠民政策的全面实施,教育资源配置的不断调整,党员干部、教师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会发生新的变化,在旧的体制破除、新的发展模式孕育形成时期,面临着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依法行政的风险和挑战;同时,教育作为培养人的重要阵地,随着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日益广泛和加深,社会上一些消极、不健康的东西将会侵蚀我们的学校师生、侵蚀我们的党员、干部,教育系统自身的风气面临着风险和挑战等等。所以,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党纪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应对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挑战迫切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教育系统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国际敌对势力进行长期渗透的重点领域,处在抵御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前沿,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影响深远的今天,如何既不断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又有效抵御渗透破坏;既吸收先进教育理念,又摒弃腐朽思想文化,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是教育战线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考验,迫切要求我们采取措施,有效应对。
(三)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状况迫切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省教育系统有一支庞大的干部队伍,同时,还要面向全省两千多万师生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同时,干部教师队伍的素质形象直接影响着对学生的培养塑造,会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在目前的干部队伍中,有一大批干部是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许多同志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复杂环境的考验。在经济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背景下,社会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种腐朽思想影响仍然存在。教育在为社会提供服务,学校在不断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同时,社会上各种消极思潮、浮躁情绪、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渗透到教育系统,影响到干部师生。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迫切而又非常艰巨的任务。可以说,教育系统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清正廉洁,保持“象牙塔”的高洁,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贯彻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理念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胡锦涛的重要讲话,最根本、最核心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我们要深刻理解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抓手,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必须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体现到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中。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去谋划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用领导方式的转变,加快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着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切实搞好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首先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晰、立场坚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要着力维护高校稳定,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认真做好应对、处理、控制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工作。其次要加强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大教育项目、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管理,跟踪问效。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还要加强对重大改革试点和发展项目的过程性督查,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和完善。其三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行为,实施阳光治校。
(二)着力保持思想纯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增强抵御西化分化的能力。要坚持不懈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自觉把个人价值融入到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不懈追求中;要坚持不懈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自觉做到忠诚履职、尽心尽职、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思想纯洁,坚守精神家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不断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构筑崇尚廉洁的校园文化。
(三)着力保持作风纯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作风纯洁,群众路线是“指南针”,群众利益是“试金石”。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首先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乱收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上下功夫,要在取信于民,凝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教育上下功夫,要在深入细致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上下功夫。其次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我们教育系统在作决策、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尊重师生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要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不断扩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高等学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个人独断、决策失误和权力失控。其三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学风。目前,有些在学风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的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却败坏了学术风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要大力倡导淡泊名利、科学严谨的学风。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要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师德师风的楷模、学术诚信的表率。要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勤奋好学、诚实守信、踏实严谨的好习惯。各单位各高校要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有效形式,努力把优良学风内化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
(四)着力保持队伍纯洁,切实促进清正廉洁。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关键是“练好内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承担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教育;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要严厉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要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强化高校物质采购监管,强化基本建设监管,强化校办企业监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领导干部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勤于政事。卢展工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反复强调,消极也是一种腐败,而且这种腐败现象是无形的、潜在的,对发展的影响、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往往比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更加广泛、更加深层。要坚决反对不思进取、慵懒散漫,大力倡导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政风。要坚持低调实干、科学运作、有效运作、锲而不舍,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谋发展上,努力以务实作风体现党的纯洁性,以务实发展保持党的纯洁性。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当前,我们的教育事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很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真抓实干。
(一)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搞好反腐倡廉建设,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同向,凝成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这个关键。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工作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二要强化责任考核这个重点。要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探索完善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强化解决问题这个根本。要认真查找并纠正本部门、本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从师生最关切的方面抓起,从群众最急切的方面做起,从群众有意见的方面改起,明确责任措施、工作目标和工作时限,力争取得实际效果。四要强化责任追究这个手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学校、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注重创新,完善机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规律,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要完善调研机制。要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指导性,要深入研究影响制约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找到症结,制订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要善于用调查研究成果指导实践,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二要完善协调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放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要自觉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体现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政策制定中。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业务监管部门推动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协调,有效协调,不断完善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衔接,将反腐倡廉融入到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后勤等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三要完善落实机制。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落实机制,善于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以重点工作推动全局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促进工作落实。
(三)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要按照省纪委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以“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为载体,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培训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和生机活力。要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不断提高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高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好党委、行政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格的操守、更加严格的运作、更加严格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各地各高校要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待遇经费不落实等实际问题。
同志们,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