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凝聚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强大合力
党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凝聚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强大合力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基础、践行党的宗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基层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要阵地和广阔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就是这项工作的精准切入点。实际工作中,要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部署,强化党建统领、紧扣“共同”要义、坚持共建过程、形成共治局面、达成共享效果,凝聚多方参与,形成强大合力,真正让群众全面融入社会治理,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稳固。
一、强化党建引领
党中央对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了实现路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这对于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领导、负责、协商、协同、参与、保障、支撑等各方力量进行了明确界定,特别强调了党委的领导地位。
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要着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突出党的领导地位,就是要紧紧围绕党组织这条主线,使各级基层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心骨。以城市基层为例,“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小区党组织”就是这条主线,就要担起“主心骨”的责任。无论是处于何种层面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无论这个共同体包括哪些方面的社会力量,都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参与建设。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把握方向、统筹谋划、坚持原则、动员各方、服务群众的责任,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带头人,避免出现“群龙无首”、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要建设好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就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齐基层党组织干部,发挥好党组织书记这个“一把手”的牵头抓总作用。
二、紧扣“共同”要义
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也是社会各构成要素投射在基层的集合体,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当中的“共同”二字,揭示出凝聚合力、加强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基层治理现代化时指出,“要履行好党和政府的责任,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性参与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只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才能建设好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党的工作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基础工作就是要把“人”的要素最充分、最广泛地动员起来。以城市社区为例,共同体建设的“人”的要素包括: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人员、居民委员会人员、社工、网格员等;二是住在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有深入基层调研和服务、为身边群众代言发声的责任;三是延伸到社区的“条线”部门人员,如城市管理、公安派出所、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等深入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四是驻在社区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他们有的社会管理关系并不在社区,有的社会管理关系还不是很明确,但是经常和社区打交道,既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社区的服务对象;五是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无论是经过规范登记程序的还是群众自发尚未登记的各类组织,其参加人员都活跃在社区,开展着这方面或那方面的工作;六是社区能人,身怀一技之长,无论是家政服务、法律援助、文化活动、心理咨询等,在某方面“有一手”,是社区建设的专业力量,在小社区可以发挥大作用;七是热心、爱心市民,积极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工作、组织的各类活动,是群众中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分子;八是广大群众,他们虽然有的不经常、不直接参与社区建设,但是已经紧紧地和社区建设融在一起,平时是社区治理的管理和服务对象,遇到困难时是社区帮扶救助的对象,身处矛盾纠纷时是社区调处解纷的对象,看到社区工作不足时是社区的反馈者和监督员,群众越能够较普遍地被组织发动起来,社会建设就越有力量。“共同”的要义在于凝聚这些方面力量,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同目标,激发同向行为,打造同心家园。
三、坚持共建过程
共建的过程是就是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共建强调“共”这种共处一体的状态,也强调“建”这个一同发力的行为。共建是一个多方协同互动的过程,已经与以往社区党委、政府对群众的单向管理理念完全不同。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比喻和阐述:“城市政府应该从‘划桨人’变为‘掌舵人’,同市场、企业、市民一起管理城市事务、承担社会责任。只有让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从房前屋后实事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在实践中,共建如何“共”?怎么“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的“六联共建”作出了积极探索。为打破驻区单位行政隶属壁垒、拆除相互封闭“藩篱”、共同更好服务群众,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党工委率先以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创新建立了“六联共建”机制,具体包括:党建工作联抓,共建执政根基(党建引领);区域发展联促,共建宜业高地(产业发展);社区建设联兴,共建宜居标杆(社区完善);城区环境联创,共建生态文明(环境提升);基层治理联做,共建平安街区(社会稳定);民生事业联办,共建幸福家园(民生改善)。从以上这六个方面入手,建立起“联”的机制,丰富了“建”的内容。目前,这项工作已经从一个街道扩展到全区,从一域做法成为中联部面向国外政党推广基层建设的课程案例。
四、形成共治局面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所要求的“共治”,就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要求。这种共治,是基层群众通过自治制度,在维护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目标下,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于基层社会事务,决定权不应该自上而下地由党委、群众自治组织等来行使,而应当秉持“大家的事大家办,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商量”的理念,由基层党委、群众自治组织搭建平台,形成社区事务共商共解的机制来保证。比如当前各地大力推进的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小区改什么、如何改,要以听取全体居民意见为主,形成具体方案,居民大多数同意的事项才能进入实施阶段,实施过程要接受全体居民的监督,实施结果要接受全体居民的评价。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自管共治,应当成为基层民主实现的一种基本形式。
达成共享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成果最终要让人民受益,要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共建共治,目的是让治理的成果由群众共同享有。对成果的分配必须要有体现公平的机制来保证。如基层社区由党委领导下的居民自治组织,根据共同体成员的意愿来决定停车位共享、小区花园开放、健身设施共用等;当这些成果的溢出效应(如小区治理成果对社区有贡献、社区治理成果对街道有贡献、街道治理成果对城区有贡献)在更高层级统筹时,更高层级应当不遗余力地为共同体的成果分配赋能,并以群众满意为成果共享实现情况的评价标准。比如,各地都非常重视市民热线办理,也都努力做到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就是在更高层级推动基层治理、实现治理成果共享的体现。
同志们,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城市和农村基层都须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并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凝聚起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强大合力,确保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