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同学二三事作文写人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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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二三事作文【第一篇】
我有个同学叫张明,性别男,人长得很瘦小,我猜想可能是因为他小时候家境不是很好的缘故吧。他来自农村,听他讲,他小时候常干农活,因此人被晒得跟炭一样黑,因此我们都叫他小黑。
小黑这样的农村孩子在我们班上跟我们这些城市的孩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存在似乎显得和我们格格不入。刚开始同学们都嘲笑他又黑又小,总是欺负他,而他也总是默默忍受,也不吭声,也不向老师打小报告,这似乎反倒助长了我们的气焰吧。而我也是欺负他的小坏蛋中的其中一个。然而有一次轮到我和他两个人放学后做值日生,我当然是趾高气扬的指使道:“小黑,赶紧一个人把教室打扫了!”他默默地说了声好,就开始干起活来,我却在一边玩耍起来,看着他忙来忙去,我感觉有意思极了,等我在外面玩得累了,回到教室想坐下休息时,把桌子上的凳子翻下来的时候,不小心把凳子砸在了我的脚上,我当时就“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当时放学了周围了没人了,小黑三两步就飞身跑过来,问我怎么样了,我感觉好像是脚趾被砸出血了,说很疼,他连忙背起我来去了医务室,我在他背上的时候就想他人真好,我经常欺负他,他还能这样对我。那之后,我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之后我们经常一起玩,某个星期天我和他去市里的书店买书,走在路上,突然看见前面围了一堆人,我们便也走上前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挤进人堆里我们才看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地上,而周围却没人敢去扶她,我才想起来最近很火的“碰瓷”事件,刚想对小黑说,却发现他已经走上前去扶起了老奶奶。
小黑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的人,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同学,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人有时候就是单纯的才有人情味。
同学二三事作文【第二篇】
在小时候,我一个绝顶聪明的同学。学霸称呼他完全不为过。不管是什么学科,他都能轻松应对。
他有庞大的身躯,方方的头,似乎装满了知识和学问。他还有半头白发和半边酒窝,看起来十分可爱。
在数学中,他无比出色。完全是副老师兼助教,有满脑子的神奇思维。我们的难题在那里简直是易如反掌,小菜一碟。无论是什么题,他总能冲破规矩,另辟新路。他的方法总让我们摸不着头脑,但老师却拍手叫好。他还总是自己推导出一堆新公式,虽然都是错的,但无不透露着他智慧的结晶!
作为助教,给同学讲他认为是小儿科的题就是家常便饭。于是,他把过程写在纸上,不说话,用笔指:嗯,嗯,嗯!然后同学们就都明白了,真有意思!
当然这个数学好,怎么可能被称作学霸?语文上,他同样出神入化。也许字不是很好看,但是他的文学功底坚若磐石。抛开那些基础的字词不谈,他的写作,总是让人眼前一亮。他的作文完全不循规蹈矩。他写旅游,总是从各方面去吐槽他遇见的不愉快的事。老师要求写心里话,他又从各方面分析了老师这么做的原因。去上学的一段短路,他能展开成1篇长篇大论。他还背地里写过一封吐槽老师和班委以及对付他们的笔记……
我想,他的英语水平,和语文水平是不相上下的;而它的脸皮是和他的文学功底一样厚的。他曾经用英文写:”我们班里有29个愚蠢的人“(当时一共有36人,只有他和他的朋友,包括我,幸免于难),结果招致全班群殴。而他编的小故事也很有趣,总是发生转折。
除了学习,他也很有意思,他曾与我一起加入“滑稽党”,天天和“作死党”作战,但每次受伤的都是他。
幽默,坚强,脸皮厚;人胖,志远,智慧高!
同学二三事【第三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也是初中的同学,他是一个开朗的人,不爱吵闹。在老师心目中他是一个乖孩子。但一放学他便像换了个人似的成了一个“熊孩子”。
我跟他在六年级时便在同一个乒乓球俱乐部认识了。他起初比我打得好。很快,我便完成逆袭。每每与他交手时我都能直击他的弱点,次次都胜利,他呢,也不生气,还问我是不在家里练习。还想让我教他,我却不太情愿,他却满不在乎的“切”一声,小眼睛眯成一条月牙。拍拍小肚子摇摇摆摆地回家了。
他做事有时也会马虎。上初中后老师,同学经常会让他帮忙做事。他一向开朗大度,毫不犹豫便接了活儿。他虽然会去做,但有时他做事也会很马虎,举个例子有次:我让他帮我把文具盒放在我的座位上。上课时我发现文具盒居然不见了,找了半天满分作文网都没找到。最后还是在李同学那里找到了,原来他把李同学的座位当成我的了。
他虽然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但他却有一个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对待学习是百分之百的认真。他虽然也要玩游戏,但一旦开始学习,他便会把游戏的事儿扔在一旁置之不理。如同被打入冷宫的妃子。
正因为他对待学习,是一种专注的火热的态度。所以他的成绩一直没有下滑出全班前20名。我都有一次做了滑铁卢,可他不上不下,位置永远是15——17名。
我认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我们俩也时常开玩笑。比如上次选举体育委员,便是我把余地怂恿上台的;再比如我跑1千米长跑比赛是他故意告诉老师,让老师把我的名字填到长跑名单上的。
我俩就是这样,一对顽皮,而又友善的好朋友。
同学二三事作文【第四篇】
动笔之前,我思考良久,最终还是选择了他——常硕。我和他虽然平时交流不甚多,但我对他的感触颇多。
他,有一颗帮助朋友的热心。常硕同学经常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在他们身陷困难之时,常硕会倾尽全力帮助同学,使其振作起来。有一次,我在体育课上跑的1000米成绩不好,可自己总觉得有提升空间,为此整个人犹如坠入了万丈深渊,萎靡不振。是常硕走来安慰我,说我已经跑得很好了,以后还会跑出更好成绩的。经过他的一番安慰,我才有了迎接下一次挑战的信心。
他,有一颗让人悬崖勒马的诚心。他经常劝诫别人,对别人不对的地方提出自己的建议。
他,有一颗尊重同学、团结集体的爱心。与同学交流中,他有一点我一直没做到——那就是“倾听”。在课堂上我认真倾听老师讲课,但在处理同学关系上,由于我没倾听他人意见而导致同学沟通出现过问题。他总会先听取别人的意见,把自己的观点放在最后表达。他在听到别人好的意见后总是会竖起大拇指。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他还为集体荣誉着想,在言语行为上严格约束自己。我第一次与常硕同学谈话时发现他与我之前所认识的同学有着不一样的品质——尊重。我之前所认识的朋友,在交谈之时话语权谁抢到是谁的,但他不一样,他总极有耐心地听我说完。我猛然震惊了,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不善于和别人交流,别人往往会对我产生厌烦的心理,原因就是因为我没有学会倾听。
他所带来的品质是值得我学习的!只有取长补短,才会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才会慢慢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