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读书心得(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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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一篇】
有些作家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比如英国的毛姆。
在遍地六便士的世界里,抬头看见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实在是名气太大了,已经到了如果不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读过书。
第一次正式推荐这本书的是李东昆老师,那回在外国语小学举办的《人生最美读书时》活动中,东昆老师讲这本书对他影响很大,于是便记在心上。
接下来那一年底,新乡撒哈拉书店开业,仿佛走到哪里都摆的《月亮与六便士》,于是便买了一本。
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放弃了安稳的生活,抛下工作,以及家庭,只身来到巴黎追求梦想,学习绘画的故事,最好来到塔希提岛,并与当地女子结婚,病逝他乡的故事。
故事本身并不复杂,但其中蕴藏着人性的探讨却极为深刻。在世俗的眼里思特里。克兰德简直渣到了极点,但从艺术的角度,他又是如此的勇敢。
东昆老师曾经讲过语言的尽头是“艺术”,那么我想,真正的艺术家也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吧。
离开了伦敦来到巴黎,离开了巴黎又来到了塔希提,在这座被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南太平洋的小岛上,思特里。克兰德终于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家,于是他拿起画笔,描绘出它的样子,世人无论当成杰作还是垃圾,应该与他都无关了。他只是画出眼睛看到的东西,划出了他的梦,于是他的心从此不用再流浪了。
认为“金钱罪恶”的人是极端的,认为“梦想即一切”的人也是不成熟的。作为一个社会人,如何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平衡是一个难题,这恐怕也是本书大获成功的原因吧。
推荐这本书的李东昆老师终于辞去了高校教师的职位,跑去北京读博士了,很多人感到诧异,我却一点也不奇怪。
而我还整天在六便士中讨生活,有时趁着夜晚散步时,偶尔也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二篇】
人生注重时序,阅读有时也是这样。
几年前,我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于是碰上爱好阅读的朋友就推荐它。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多少与当时的处境以及心境有关。那时的我有迫切想要达成的目标,但却受各方条件的限制,常有身不由己的感慨。看到小说中的主人公,恣意“任性”,对人之常情的东西嗤之以鼻,这正是我个性中缺失的东西,于是乎对主人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一部小说。天才画家跌宕起伏的人生与放荡不羁的个性令人心向往之,同时也会心生难以望其项背之感。
和《月亮与六便士》不同,毛姆在《刀锋》中刻画了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拉里。拉里身上既有独特个性,又有一种谦和感。就整个故事情节来看,我更喜欢《月亮与六便士》,它的笔墨集中于主角,情节更紧凑,故事感更强。《刀锋》中多条故事线交错,除了主人公外,书中涉及的其他角色的命运走向都有较为详尽的始末交代。这些部分对那些耐心不足的读者来说,应该会觉得有些“拖沓”。但《刀锋》中刻画的主人公拉里的人物形象,我非常喜欢,他不像《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么冷酷、尖刻到令人难以理解;拉里非常富有同情心,为人谦和、诚挚且实在。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成为谁的朋友,都会令对方感到荣幸。
《刀锋》与《月亮与六便士》都出自毛姆之手,两者有一些相似之处。它们的叙述角度一致,都是第三者叙事:叙述者兼作故事的讲述者和半参与者。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再去看《刀锋》中设置的“悬念”,其实已然毫无悬念感。你会发现这又是一个男人跳出别人为自己设定的人生路径,奔赴自己预想的人生旅途的故事。拉里这个刚从战场上退役的美国青年,不想投入工作,与美丽的未婚妻解除了婚约,想去流浪人生。他的想法在周围那些有身份的人看来,是在作贱自己、糟蹋时光。他们认为拉里患上了战后创伤后遗症,才会产生流浪巴黎的荒诞想法。未婚妻以为他是一时兴起,没想到他早已打定了主意,并不打算回头。拉里靠着微薄的收入,四处流浪,到各地寻找何为人生、人生为何的答案。他始终没有找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但在印度获得了内心的愉悦,打开了新的生活视角。我们生活中出现拉里这样的人,多数人会把他叫做疯子,他不要过体面人的生活,非要到处吃苦,找罪受,很难理解这样的人。但也会有少数人将他称作理想主义的践行者,把这个众人视为平庸之徒的人唤作传奇;因为他听到内心的呼唤,就像虔诚的信徒获得上天的启示那样刻不容缓地寻找朝圣之路。拉里究竟是传奇还是疯子,取决与人们对生活的定义以及对功成名就的看法。
拉里和本书中的另一个人物艾略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前者不受名利的诱惑,放弃自己的身份地位和钱财,去追寻何为人生的宏大命题;后者有修养、智慧,仪表堂堂、资产丰厚却一生痴迷于上流社会的交往活动,在宴会与请帖之间庸庸碌碌。关于个体如何存在以及社会在个体生活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这将是人类无法彻底解答的难题,读几本哲学书籍有时候能缓解一下思考这些难题引发的头疼症,但是不深入生活,不找到自己的人生智慧,就只能哀叹生活索然无味,人生缺少靓丽风景。多彩的生活需要强有力的世界观来支撑,以此来构架起一个人的信仰世界,给他生命的信念、生活的力量。
人可以从阅读中品尝人生百态,有时也需要从内心的呼唤出发用脚丈量大地。尽管我没法去过流浪人间的生活,但我尽量让精神世界处于流浪状态。人说要安居乐业,我漫浪的脑袋里常常浮现的是漂泊四海。
虽然我难以成为拉里和思特里克兰德,但是非常钦佩他们有出走半生的勇气。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三篇】
xx月了,离新年越来越近了,又要到广大青年被催婚催生的好时光了。生命被一代又一代的安排着度过,有几人抬头看了月亮,如夸父般明知不可为而燃烧生命去追逐,又有多少人低眉顺眼却也安享喜乐平安的过完一生。
斯特里克兰是个勇敢的人,似乎值得我们钦佩。然而他抛家弃子,却没有任何的愧疚和不安,一个冷漠残忍的形象呼之欲出。他的天分为人惊叹,他的生活如苦行僧一般,全部精力都用在他的艺术上。一个伟大的画家正在诞生。然而斯特里克兰对照顾他帮助他的朋友,尖刻无情,忘恩负义,甚至于勾搭朋友的妻子。对着情人,用过即弃,即使是死亡也不能换回半分的怜悯。这样的人似乎就该下地狱,所以他穷困潦倒,生活朝不保夕,最后染上麻风病死去就该是他应得的结局。可是他在塔希提岛上,终于找到了让他灵魂躁动,让他孤注一掷的东西,他用画笔把它涂抹下来,而他的画作也终究赢得世人的称赞。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天才和疯子仅隔一线,所以是否他的罪恶也该被宽恕呢?这就是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让你不知该爱、该恨、该同情、该崇拜、还是该唾弃、该遗憾。我们都如斯特里克兰的前半生一般,或许是根本就没有被上天关照,不拥有那种天赐的天赋,或许是自己自愿放弃灵魂的梦想,甘于现世的平凡生活。这种追梦的梦,容易醒,不易做。尤其是在中国。我们的生活按部就班,已经在父辈的安排下准备了好一切,别说如斯特里克兰这般抛弃所有去追寻灵魂深处的梦了,就是按照自己想法换个工作找个伴侣都千难万难,仿佛真的做了十恶不赦的大错,不过千夫所指到会是真的,所以奔月的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毛姆的伟大就在于他创作了一个跟随灵魂召唤勇敢追逐的人,他的伟大也在于这样的一个人无情冷酷自私,既没有生活富足也没能享受名声带来的荣誉,贫病交加,在大火中把自己的最后的杰作当做祭品,沉默无言的离开人世。追逐梦想的人啊,如果不能忍受这一切,还是早早回头吧,斯特里克兰太太不计前嫌的等着呢,布兰琪也时刻准备着奉献,伟大的梦里容不下任何东西,包括情感。
说道感情,在毛姆的笔下,女人有种天生的直觉,所以斯特里克兰太太在知道斯特里克兰是为了画画而出走后,选择永不原谅。布兰琪恐惧着斯特里克兰,用憎恨掩盖自己被吸引的感觉,因为这吸引就如飞蛾扑火,走向的只有毁灭。
月光很近,月亮太远。深知自己即没有天赋也有没勇气的人只能对着大神顶礼膜拜,月亮与六便士,有人看到了月亮,有人看到了六便士,有人看到了天才的宿命,有人看到了灵与肉的抉择,我看到了我的懦弱和退缩,看到了许多人命中注定的蹉跎与失败。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四篇】
这本书我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去看完,不过我在前两个月加三星期都在划水,在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才静下心把这书看完。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阅读前期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自己真的不懂什么英国幽默又或者自己思维层次还不够深,无法将书里面两种甚至多种的价值观有很好的区分,导致前期后期出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在知乎里面也有看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勉勉强强也能梳理一点东西。
一、 爱情
关于爱情,我就不提斯特克里兰这个无情的人了,即使他在我下面文字中会有些许描述,但是在语言镜头中,下面的主角不是他。斯特克利兰一生大概有三位女子,三段情,而在我看来前两位爱的并不是斯特克里兰这一个人,她们爱的更多是自己。特别是第一任,爱的就是她的幻想,一旦轨道偏移,就想着去改变真人,这是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爱一个人更多的是包容,不仅能包容好的也能包容坏的,像是爱塔一样,不去过多打扰,给足了彼此空间,让爱的那个人活得更像他自己。在看知乎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觉得特别有道理:
感情易在日久生情,难在小心经营。
有感觉无感情,最终不过是,开始时,适逢其会,分开时,天各一方。(第一任)
有感情无感觉,最终不过是,在一起时心意难平,分开时又决议难定。(第二任)
这也是为什么斯特克里兰在面对爱塔恳求——留下在他身边照顾,他会心软。文中这样描述:
“如果别人选择离开,让他们走好了,可是我不会离开你的,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会吊死在屋后的那棵大树上,我对上帝发誓,我说到做到。”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不屈不饶的倔强劲。她已经不是那个驯服、软弱的土著小姑娘,而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无论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片刻之间,斯特克里兰的铁石心肠被动摇和软化,眼睛里含着泪,慢慢地顺着脸颊流下……
二、 梦想无高低贵贱
有的人想一生顺顺遂遂,偏安一隅而知足常乐;有的人想突破自我,渴望直面生活的崎岖。两种生活,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是两种不同的选择,无好无坏。做自己想做的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无人能去评判是非。
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意难平,如果自己能在20岁前、(30岁40岁都没有问题)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想要过怎么样的生活,想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能像斯特克里兰那样洒脱其实真的就够了。与其碌碌终身,不如活着像他一样明明白白。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他,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他的勇气,“包含着对自己一直道德体系的抛弃,包含对他们责任的否定,包含对别人伤害的不屑(这是我不喜欢他的一点),这种内心的纠结,远远大于了物质的贫瘠。”
三、 对于梦想的态度
之前在打辩论赛的时候,因为没有对梦想进行深入解刨而输掉了比赛。师兄说的很对,梦想是可以让自己舍弃生命去追求的一个渴望,穷极一生都要去弄懂的,去实现的东西。像斯特克里兰在画画这个“魔鬼”的驱动下,舍弃手中的六便士,逃离英国,去巴黎追寻他的白月光。没错在追寻的过程中,是痛苦的,因为我们的努力无法可视化,我们无法得知我们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所以我们才会说要放弃。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我们是因为热爱所以才要追逐它,当我们投入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报酬,能否被认可,收入是否同努力成正比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读书笔记还真是草草收笔,只能说自己真的很弱,无法将心里面想要表达的说出来。其实这本书是我打完辩论后看完的,最后一场我是替别人上的,只有两天时间准备,关于梦想的。现在就挺后悔当初没有提早看完这本书吧,始终意难平,不过现在也挺好继续加油吧。